七、审计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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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17
颗粒名称: 七、审计调查
分类号: F239.67
页数: 3
页码: 92-9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在1988年和1990年对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价格上涨过快的原因包括管理费用偏高、利息收入未冲减成本、上缴地方财政利润等,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1991年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税费进行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等建议。1992年对国家注入清欠贷款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这些审计工作为规范房地产和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投资审计 审计调查

内容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起步较晚,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1984年以后相继成立。据统计,到1987年底,全省已建立2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发展,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和加速了旧城的改造,为国家积累了建设资金,但因商品房价格上升过快,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1988年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对全省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审计调查。经调查发现,商品房价格的提高除建材提价、预算定额调高外,还有以下几个不合理因素:(1)管理费用偏高。据漳州市审计局调查,管理费上升使商品房价格上涨5.80%;(2)利息收入未冲减成本。据福州市审计局调查,该项目使商品房价格上涨0.52%;(3)上缴地方财政利润使商品房价格上涨9.54%;(4)商品房价格中利润比重过大与房地产开发行业“保本微利”经营的要求相背离。漳州市利润率为21.22%。此外销售价定价不合理、室外配套设施的预提费用偏高等也造成了价格的上涨。审计调查后提出“把竞争机制引入房地产开发行业,防止垄断开发,哄抬房价;规范房地产定价;适当降低价格中的利润比重”等几点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重视。
  1988~1990年,房地产行业继续升温,迅猛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此3年间全省房地产公司从原来的28家发展到1990年的183家。1990年,全省开发计划总投资9.58亿元,实际完成9亿元;施工面积2338万平方米,竣工148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108万平方米。针对这种情况,福建省审计局于1990年组织全省基建审计力量对分布全省各地的86家房地产公司近年来的建设、销售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计划外建房、购房情况普遍存在;计划与销售脱节,导致资金积压影响经济效益;超计划、超规模、少批多购情况严重;购房资金不当的比重较大;销售、购房不列入计划管理。审计后省审计局专题向省政府和审计署作了报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第276期以(省审计局调查全省8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审计出五个问题》为题刊登了审计情况。省委《八闽快讯》以《我省商品房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为题进行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每日汇报》和《综合与摘报》都以《商品房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为题选用了该审计材料。
  为了贯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征用土地税费的管理和监督,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把全省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用地税、费的调查列入工作计划,并于年初选择永泰县土地有偿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试点,制定方案。根据方案,全省共调查4个地区、58个县和179个乡镇。通过调查发现收入不入账,截留、坐支、挪用应上交财政资金,超标准收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滥支滥用,公款私存,贪污等13个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两个方面:(1)土地管理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尤其基层土地所财务人员素质差;(2)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审计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提出3点建议:(1)必须狠抓财经纪律教育,树立法纪观念,这是根本;(2)必须抓紧提高土地系统的财务人员素质,这是关键;(3)必须狠抓收费标准的整顿,刹住乱收费之风,以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省审计局将调查情况向省政府和审计署作了报告。此次审计,起到加强土地费用管理和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法规的作用,从1992年再次对全省土地税、费审计调查来看,情况有了根本的好转。
  为配合搞好清理“三角债”工作,1992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审计检查1991年国家注入清欠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全省对国家注入清欠贷款100万元以上的38个项目进行跟踪调查,调查国家注入贷款金额达15649.08万元。调查发现多数项目能够达到“源头入手、付方启动、收款还欠、连环清理”的要求,但也有11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金额达2472.11万元。主要有:有的项目旧债未清,新债又来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将清欠资金挪作他用,如福建炼油厂从清欠款中预付200万元给九州集团公司作购买设备使用,垫付495.17万元作为大庆石化工程公司购买材料设备周转金;一些项目经济效益不理想,无偿还能力,清理难度大。为进一步配合省清理“三角债”工作,保证清理成果,审计后提出了两点建议:(1)加强对清欠项目拖欠情况的调查核实,做到“欠注对号入座”;(2)根据扶优限劣的方针,对经济效益不好又没有前途的“双欠”企业,应结合关、停、并、转来处理三角债问题,对当前效益不理想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景较好的单位,国家应给予积极扶持。该项工作得到省清理“三角债”工作领导小组的好评。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承包制,是国家1983年就开始推行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1992年,省审计局决定将招标投标审计调查列入当年工作计划。审计调查福州市招标办并延伸7个单位,发现造成招标投标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法规不完善,上下规定不统一,致使招标投标工作难以进入正常轨道。按国家计委和福建省建委文件规定,新开工项目都必须通过招标投标,而福州市根据本地区情况规定有7种情况(三资企业、扶贫县施工企业、创优工程单位、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等)可优先照顾,不需通过招标投标。此举有其实际情况根据和合理的一面,但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形成上下规定不一致,推行难,监督更难;(2)招标投标标底编制单位和审查单位未严格分开,相互间缺乏牵制,使标底缺乏可靠性,给招标、定标工作带来困难;(3)建筑市场中“挂靠、转分包”工程依然存在,也使招标投标优势无法充分发挥。经过审计提出了三点建议:清理、理顺现有招标投标制度;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议标方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主管部门必须正确地引导,纠正偏向。省审计局将审计调查情况向省政府和审计署作了报告。
  1994年,根据审计署部署和福建省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局组织对全省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情况及微利住宅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经过调查发现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开发有不少不可忽视的问题:(1)开发资金严重不足,普遍存在注册资金不到位的现象。莆田市89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12.75亿元,实际只到位1.45亿元,到位率仅为11.37%;(2)无证开发,开发规模超过核实的资质等级。宁德地区40家企业中,有25家无证开发。莆田市89家公司有69家无证开发;(3)偷、漏、拖、欠税费,截留利润,隐瞒收入现象普遍存在,全省共查出漏交、欠交税费2233.59万元;(4)开发微利房数量和比例均未达到规定(20%)的要求。审计后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引起了省领导的重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要事专报)324期以《我省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为题,刊登了审计情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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