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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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14
颗粒名称: 四、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
分类号: F239.67
页数: 3
页码: 87-8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对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自1986年开始,福建省审计局开展了城建资金审计试点,并制定了审计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管好、用好城建资金,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发展。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漏收欠交、截留坐支、扩大使用范围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了处理。通过审计,提出了加强城建资金管理的建议,引起了地市县政府的重视。文章还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对城建资金审计的实践和经验,以及在实现具有基建审计特色的规范化方面所做的努力。
关键词: 福建省 投资审计 建设资金审计

内容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的。搞好城建资金审计,目的是为了管好、用好城建资金,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发展。1986年,福建省审计局着手开展城建资金审计。7月,在收集大量城市建设资金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首先与龙岩市审计局联合在龙岩市开展城建资金审计试点,由于事先作好充分准备,此项试点审计取得圆满成功。龙岩市市长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认为,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是实事求是的,建议是中肯的,当即决定以市政府名义通知召开市建委科局长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审计报告。会上市长当场做了10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执行。
  1988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原有试点情况制定了审计方案,并在17个市县部署开展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工作。据17个市县统计,1987年度城建资金收入14835万元,支出14117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城市维护与建设12935万元,占支出91.63%。审出违纪金额864万元,其中漏收欠交543万元,挤占挪用43万元,扩大使用范围109万元,虚列支出21万元,损失浪费2万元,漏缴税款12万元,其他违纪134万元;应上交财政149万元,应追还挪用专项资金19万元。审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于11月向审计署作了专题报告。
  1990年4月,审计署根据研讨会精神和各地的审计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福建省审计局召开全省基建审计会议,结合本省情况制订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表报式审计方案》,确定自1990年起在各地市及各县级市范围内开展城建资金审计,并下发《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的意见〉的通知》。该《表报式审计方案》根据城建资金“三性、四多”(三性:依附性、局部性、时效性;四多:资金渠道多、管理部门多、使用单位多、政策规定多)的特点,共设计了6张表格,使该项审计做起来省时、省力。
  同年,根据福建省审计局计划安排,全省共审计城建资金收支41671.75万元(其中:收入20682.63万元,支出20989.12万元),审计发现:(1)漏收欠交城建资金问题仍然存在。宁德市1989年城市公用附加费收入入库数为11.83万元,历年被欠金额达43.65万元;(2)存在截留坐支,扩大城建资金使用范围的现象;(3)挤占、挪用城建资金用于购设备、搞住宅建设等199.61万元;(4)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密,造成损失浪费现象。审计后按规定都作了处理。
  1991年,通过城建资金审计发现,城建工程项目存在一些问题:(1)概预算制度不严,“三算二超”(三算:概算、预算、决算;二超:超概算、超预算)现象严重。三明市梅列大桥工程概算1180万元,预算1250万元,最后决算投资近2000万元;(2)市政工程决算未认真把关,成本不实;(3)历年城建项目结转过多,已竣工项目未能及时办理结算,致使未结算核销项目堆积现象严重。永安市政工程处几年来未结算核销城建项目11个,投资达700万元;(4)城建项目资金缺口大。漳州市东区排涝工程1990年需用款673万元,实际仅拨付210万元。通过审计提出三点建议:(1)严格预算制度和工程决算审核制度;(2)开放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引进竞争机制,改变市政工程“封闭式”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3)为缓和城建资金供需矛盾,应将城建资金适当集中统一管理,在使用上突出重点。审计建议引起地市县政府的重视。
  1992年,根据计划安排,福建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城建收支总额74134万元。通过审计发现,城建资金收入中未及时上缴的现象和城建资金支出中挤占、挪用的现象尚有存在,对那些屡禁不止、屡审屡犯的现象,审计后均作出严肃处理。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对“表报式审计方案”进行修改,在修改的过程中还函征了有关地市审计局基建负责人的意见,并以《为实现具有基建审计特色的规范化而努力》为题在《福建审计》1992年第1期上作了介绍。该文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1993年《中国经济文库•审计卷》收编了该篇论文。
  1994年,依据修改后的“表报式审计方案”,福建省36个地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城建资金审计,审计城建资金收支总额172146.86万元(其中:收入91861.81万元,支出80285.05万元)。审计后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征收管理制度不严;城建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薄弱;城建计划不切实际,造成资金缺口;城建工程管理不完善,城建资金以拨代支现象普遍存在;代征单位征收后直接留用的部分缺乏监督机制;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审计后提出了四点建议:(1)各级财政、城建等部门应加强对城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征、管、用制度;(2)城建资金计划安排应量力而行,要兼顾需要和可能;(3)加强城建工程管理工作。建委分配下属城建工程任务要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能如期完成;(4)城建资金应坚持“统一征收、归口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审计后,省审计局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5年2月以“文件办理通知单”形式通知省财政厅、省建委、省计委“研究提出加强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征、管、用办法,并以适当形式贯彻执行,提高综合效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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