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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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13
颗粒名称: 三、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分类号: F239.67
页数: 4
页码: 84-8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和检查工作。1990年开始,审计署和国家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对大中型基建项目进行审计和检查。福建省审计局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审计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通过审计发现项目决策不合理、超概算普遍存在、基建程序和招投标制度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和项目的经济效益。1991年,根据国家审计署和国家计委的文件精神,福建省审计局继续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并发现了一些财务问题。通过审计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基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投资效益和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投资审计 预算审计

内容

为了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搞好基本建设领域的治理整顿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审计署和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印发〈一九九〇年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准备用2~3年的时间对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建项目普遍进行一次审计、检查。
  1990年4月,福建省审计局会同省计委、省建委、省建行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一九九〇年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检查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办法》,确定审计、检查的内容:以项目的投资活动为主线,以资金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合法为重点,检查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材料、设备是否按规定购置和使用,有无倒买倒卖,积压浪费,各种收费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决策是否合理,建设条件是否落实;设计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省审计局与省计委、省建委、省建行等部门联合成立以温海树为组长,陈丽群、沈继武(省建委副主任)、苏永诚(省建行副行长)、徐慎俭(省计委投资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审计检查领导小组抓此项工作。
  遵照审计署与国家计委商定的意见,福建省审计局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把国家在本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及省属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列入当年的必审项目。
  当年,福建省共完成重点项目审计8个,计划总投资41041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39403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1)项目决策时,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周,投产后的效益不理想。福州煤气工程项目,原预计投产后第二年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实现利润1000多万元。实际情况是:建设资金和计划内供应的原材料难以落实,部分贷款利率高,投资严重超概算;设计用户使用煤气的成本大大高于用电、用煤的成本,加上集资代办费每户高达1200元以上,居民难以承受;约50%用气单位属公用事业和工业部门,将因煤气售价高增大生产费用和需增加自身的技术改造费用而难以在近期内改为烧气;煤气生产后势必存在产量少、单耗大、单位成本高、经济效益不理想问题;(2)超概算问题普遍存在。这次检查的8个项目,普遍都存在超概算问题。三明化工厂尿素项目设备原概算为3070.61万元,预算为4765.79万元,预算超概算55.20%,其原因是制作设备所需的不锈钢管价格大幅度上涨。福州煤气工程项目1987年核定总投资为1.43亿元,预计实际需投资3.87亿元,超概算170.62%;(3)由于执行基建程序和招投标制度不严,影响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主要情况有:①审批机关把关不严,搞钓鱼工程。三明化工厂“扩氨”工程,省建筑设计院提出初步设计概算为6432万元,主管部门在扩初会审后批准的概算为4970万元,人为地压低概算总投资,压低审批档次;②“三边”工程影响了工程整体布局。福州煤气工程建设已至尾声,仍有未经批准的项目建设开工报告。由于工程急于开工,在地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边钻探、边设计、边施工,整个工程建设处于先上部后下部、先局部后整体的局面。在施工过程中,重大的工艺变更,也未经原设计审批单位的同意,至今煤气“三脱”处理工艺尚未定案;③有些建设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也不采取投资包干方式,以致施工企业高估冒算严重,工程造价包而不死。福州马尾港新港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采取定向议标,投资包不死,施工企业不承担任何风险,工程处于敞口花钱状态;④有些项目虽进行了招投标,但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出现“大招牌、小队伍”,以致工程质量严重下降。有的施工企业压价抢标,工程上马后造成资金供应紧张,从而影响了工程进度。审计后省审计局向审计署作了专题报告,并以《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不少,基建审计监督仍须加强》为题,在省审计局《审计动态》上作了介绍。
  1991年,根据国家审计署、国家计委审基字[1991]第52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审计局继续会同省计划委员会、省建设委员会、省建设银行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检查小组,对列入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从基建程序、财务收支、工程概预算、设计、施工质量、地方投资环境及银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全省共开展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项目总投资32099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33359万元,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22490万元,主要有:(1)概算严重不实。青州造纸厂扩建工程概算少列贷款担保费、建设期利息、国内配套贷款利息及外汇汇率变动增加设备贷款等共计24438.95万元,占原概算3亿元的81.50%;(2)建设单位财务问题。①私设“小金库”。厦门市东渡港口建设指挥部将历年的房租收入、劳务收入、会议费、以拨代支的节余款等共计29.78万元作为单位“小金库”,其中已列支16万元;②漏欠缴有关税金。三明钢铁厂工程已完成建安投资4653万元,按规定应交建筑税465万元,实际提取建筑税360万元,漏提建筑税105万元。鹰厦线电气化工程的全部建安工程概算中未列施工营业税;③生产资金占用基建投资。青州造纸厂建设项目由省财政专项投资1679.26万元,却被该厂占用于生产;(3)在建项目未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青州造纸厂建设项目截至1990年底省计委下达计划为3042万元,累计已完成投资2439.81万元,仅完成计划的80.20%。
  1992年,福建省审计局和8个地市(不含厦门)共完成12个项目审计(其中漳州市人大大楼和龙岩板寮岭隧道工程为当地党政领导交办),超计划3项,项目总投资15.74亿元,已完成投资3.27亿元,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36亿元。主要有:(1)概算的编制未严格执行概算定额,有的偏高或偏低,执行中超概算情况普遍存在。尤溪水东电站项目,预计整个工程结束时投资约需1.60亿元,比原批准概算1.25亿元超支0.35亿元。福州西区水厂工程因设计漏算债券利率和外汇汇率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超投资部分约占原概算的35%以上。后海围垦工程项目概算中,基本预备费列275.46万元,占原概算的5%;(2)无资质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福州西区水厂变电站等单项工程,投资约90万元,由指挥部安排给市自来水公司科协咨询部设计,自定设计收费2.50万元,该部又转包给无设计资质的市自来水公司设计室设计,违反了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设计市场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3)资金来源不正当,资金不落实情况依然存在。尤溪水东电站项目系国内四方合资项目,经查由尤溪县政府筹集的部分资金计490万元系临时周转贷款,按规定临时周转贷款不得用于长期基建投资。福州西区水厂计划内尚未到位的建设资金有1500万元;(4)建设项目执行招标投标制度不严。莆田秀屿港主体工程,原标底的设计方案是桩基方案,而实际中标的是重力式方案。招标投标后,主体工程已进行了重大方案变更,招标投标实际上流于形式。
  经过1990~1992年三年审计,完成对26个项目的检查,其中国家重点项目3个,共查出有问题金额78300万元,其中违纪金额7856.46万元,可为国家节约投资868万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审计,一方面可以揭示重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病,并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另一方面也锻炼基建审计队伍,提高基建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打好基础。
  水口水电站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990年省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计),库区淹没涉及南平市、古田县、尤溪县、闽清县的16个乡镇、88个行政村,共移民5651户、67239人,搬迁企事业单位525家,淹没各类土地计6.57万亩。1989年国家批准库区补偿概算调整数为8880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数89995万元(其中超前拨款1195万元)。1993年4月,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局组成6个审计小组对省人民政府水口水电站库区、南平市、古田县、尤溪县、闽清县库区办公室和南平市城市拆迁防护工程指挥部6个单位的库区淹没补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发现库区淹没补偿资金被挤占挪用2747.20万元,省市县库区办无偿外借资金共3519.95万元。审计处理应归还原资金渠道7267.15万元,并提出了3点建议:(1)库区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省库区办应及时收回被挪用、挤占资金并进行合理安排,以保证更好地解决好库区人民的生产与生活,使库区人民安居乐业;(2)应加强财务的反映监督职能,支出应严格按概算和有关文件把好关口,结余资金不得突击拨款,节约资金要保证用到重点建设项目上;(3)今后动用大笔库区资金,要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和预算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省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向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政府办公厅于10月14日以文件办理通知单形式通知省库区办按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9月,根据审计署的工作安排,福建省审计局对青州造纸厂扩建年产15万吨本色商品木浆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本次审计仍按审计署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审计该扩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财务、设备投资(含进口和国产部分)、工程概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情况等。该工程于1986年立项,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15592.90万元,已完成投资84021万元。审计查出虚列应由老厂负担的污水处理工程、综合仓库、专用大桥3项工程投资计3368.41万元,概算外投资购置中文传呼系统、大客车等计61万元,老厂占用基建钢材597吨、水泥7883吨等问题。审计后提出了应严格区分生产和基建界限,以保证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6条建议。从审计回访情况看,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展。
  1994年,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和福建省审计局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省审计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本省7个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其中:竣工项目5个,在建项目2个),审计项目总投资74.68亿元,已完成投资50.12亿元。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54亿元,其中:概算不实6150万元,概算外投资5519万元,资金不到位1707万元,违反财经纪律2080万元。审计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1212万元,削减投资448.65万元,补缴税费148万元。审计后,省审计局向审计署和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
  10月,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福建省审计局对省库区办,南平市、古田县、闽清县、尤溪县4个县市库区办和南平城防办水口水电站库区淹没补偿资金1993年至1994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4个县市库区办下属的10个乡镇库区办和2个行政村进行抽审。审计发现:(1)由于有关政府及库区办降低部分补偿项目的补偿费标准等原因,未兑现库区资金余额达7733.33万元,这些未兑现的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对外投资及拆借;(2)挪用库区补偿金对外投资及拆借46093.57万元,由于这些对外投资及拆借的大部分项目效益较差,有些估计难以收回,严重影响了库区工程的建设。审计提出了三点建议:(1)对外投资部分建议省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在各库区办机构撤销以后,其投资的归属权问题应予明确,以保证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2)外借资金部分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收回,以确保工程建设所需资金;(3)对于未兑现的各项补偿费应重申严格按省政府的实施办法尽快拨付到位。省审计局就此向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1995年,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福建省审计厅开展对国家重点项目福建炼油厂的竣工决算审计。经过审计发现:少列概算45047.07万元,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1060.11万元,转移挤占挪用11416.07万元,挤占工程成本14.47万元,偷漏税金(能源、交通基金)392.15万元。审计后,建设单位按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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