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业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95
颗粒名称: 三、行业审计
分类号: F239.62
页数: 6
页码: 49-5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在1985年和1986年分别对食品、粮食和制糖行业进行了审计。食品行业审计主要关注内控、财政补贴和费用开支等问题,查清了内控状况和财政补贴款的使用情况。粮食企业审计发现了一些套取超购加价款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制糖行业审计共查出问题金额1564万元,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国家观念和财经法纪教育等建议。在物资行业审计中,全省所有县级物资企业、省级及8个地(市)的金属材料、机电公司已全部审计,共审计88个企业,占全省物资企业总数的70%,查出各类问题资金总额为3443.69万元。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物资企业计划内物资被大量借作议价销售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企业审计 行业审计

内容

1985年5月,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食品行业的审计,该项工作于7月中旬基本结束,7月下旬在泉州召开会审会议,检查工作质量,研究处理原则。这次食品行业审计,以生猪经营为主,重点审查食品公司系统的内控制度、财政补贴、平议互转和费用开支等问题。审计年度是财政体制下放后的1983年和1984年两年的财务收支,投入审计力量446人次,耗用13800个工作日,查核账簿3035本,凭证3911本,报表2740份,重点检查公司级单位71个和公司所属的296个独立核算单位,作为面上一般审计的有425个。据59个地、市、县不完全统计,查出各种问题总金额1985.25万元,其中违纪金额1244.85万元,两年平转议差价收入应交财政而未交金额586.87万元,账务差错金额153.51万元。这次食品行业审计,基本弄清了食品企业内控状况,查清了财政补贴款领用、结算和平议互转差价收支情况,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改善经营管理。
  6月,为纠正粮食企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超购粮油加价款的不正之风,福建省审计局按照国家财政部、商业部、审计署《关于开展检查粮食企业套取粮油加价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收购和经营粮油的企业1984年粮食年度粮油加价款支付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把平转议销售的粮食以超购价买回,或用倒空账的手法来回转圈,或用议价兑出超购兑入的办法套取超购加价款;非法收购粮票套购粮食,顶抵超购,套取超购加价款;用多计数量、以无报有、以少报多、提级提价、以次充好等手段,弄虚作假,套取加价款;用结余的粮食销售指标转超购,套取加价款;内外勾结,并以假收购凭证、假奖售粮凭证或涂改的单据,套取和贪污超购加价款,以及虚报国储粮食套取价款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企业的审计力度,省审计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粮食厅联合下发补充意见,对地市县粮食企业的审计做出规定。各地市县的检查以粮食部门自查为主,省、地、县三级粮食、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抽查,并由地市汇总,于9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联合上报省审计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厅。
  7月,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陆续对全省40家糖厂开展制糖行业审计,到9月底基本结束。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984年度的财务收支并考核1984年和1985年榨季的经济效益。通过审计共查出各类问题金额1564万元,其中违纪金额588万元,应上缴财政302万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有财产物资管理混乱,弄虚作假,数字不符,挤占成本,滥发奖金,违反控购,搞计划外基建,社会摊派严重,借改革之名损害国家利益,往来账目没及时清理。同时查出本省糖厂在经济效益上主要影响因素为甘蔗原料供应不足和综合利用开发差。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国家经济法规分别作了适当处理。省审计局在提交省人民政府的综合报告上提出5条建议: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国家观念和财经法纪教育;严禁社会摊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充分挖掘潜力,提高企业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建立内审机构,实行内审制度。胡平省长在全省制糖行业审计综合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报告提出的建议很好。请省经委在这次经济工作会议中落实。首先要把大中型和重点企业的审计机构建立起来。”
  1986年,正值物资企业改革之际,随着生产资料市场的逐步放开,出现两个市场、两种价格、两种资源并存的情况。为此,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物资行业作为本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署、国家物资局要求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首先要做好自查工作。福建省审计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自审自查范围、时间安排、自查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在审计署提出的9项审计内容基础上提出几条补充意见。3月全省物资行业审计开始试点,5月各地陆续展开,6月分片召开座谈会,汇报交流情况,统一处理口径,9月基本完成。全省所有县级物资企业、省级及8个地(市)的金属材料、机电公司已全部审计,共审计88个企业,占全省物资企业总数的70%,查出各类问题资金总额为3443.69万元。审计发现:物资企业计划内物资被大量借作议价销售,平议差价长期挂账,影响了指令性计划的完成;把质次价高的计划外物资冲抵为计划内分配供应,而把质好价低的计划内物资或进口物资转为计划外作价销售,从中增加企业收入,损害计划内用户的利益;擅自动用计划内物资搞协作,为协作对方和本单位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私利;物资企业利用流动资金贷款,搞“集资”组织货源。之所以能获得银行巨额流动资金贷款,是因为附带有不少供应优价钢材、水泥的条件,以供银行本身基建的需要。银行对物资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转到厂方便成为基建投资,直接干扰了国家对信贷资金和基建规模的控制;企业对往来账及清理连年滚存,企业资金困难,银行贷款利息负担加大;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针对物资系统经营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对指令性计划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计划外物资经营进一步放开,搞活;政企分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搞活物资流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10月,根据审计署的部署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的建议,省审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养路费专项审计,共审计210个公路局、交通局、监理所(站),主要审查1985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4702万元,违纪金额2940万元,预算外收入中违规支出金额526万元。审计后应收缴集中的资金有1164万元,其中应集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992万元,应上缴财政部门17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公路养路费在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漏收、少收、扩大免征,财务状况反映不真实,挤占虚列成本,挪用截留养路费,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以拨代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7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局提出5条管好、用好公路养路费的建议:严格执行养路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审计结论,加强征管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立内审机构。胡平省长在省审计局的综合报告上批示:“我同意所提建议,请办公厅征求交通厅意见后予以转友。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还组织对石油公司系统76个单位198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该年度是石油企业体制上受到省石油公司条条统管的第一年,也是石油供应紧缺、市场急剧变化的一年。审计重点检查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内控是否健全、计划指标分配供应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查出有问题资金总额2182.64万元,其中违纪金额1373.93万元,应上交财政762.%万元,相当于审计前全省石油系统实现利润的14.80%。审计发现全省石油行业存在着以下几个普遍性问题:随意扩大机关指标;批条供应相当混乱;计划内外互借,缺乏必要控制;以指标谋私;擅自提价、乱收费情况比较严重;内部控制松弛,库存家底不清;成本核算不实,资金管理不严。沿着石油供应流向,各级审计机关延伸对水产部门和农业部门的专项用油进行调查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67.50万元。从调查情况看,在专项用油的指标管理和水产换购用油收取押金的管理上,也存在较大漏洞。
  1989年,福建省审计局对省轻工设计院、省机械设计院等8个设计院进行行业审计。在财务收支方面共查出违纪金额96万元,应上缴财政10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设计院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后,设计行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下达任务缺乏统一标准、业余设计少摊或不摊成本、收入搞“小金库”和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四个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局提出两条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业余设计、集体兼职和咨询收入的规定,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设计院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管理。王兆国省长于10月17日在省审计局报送的设计行业综合审计报告上批示:“请财政厅对设计部门收入要加强管理。既要坚持双放方针,调动科研院所和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要加强管理。”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安排对全省医药商业企业进行行业审计,从财务收支审计入手,适当延伸调查医药价格变化、市场管理及中药材生产、资源等有关问题。据统计全省共审计73个地、市、县医药公司及113个国营医药门市部、8个加工厂。这次全省医药商业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医药价格变动频繁,上涨幅度大,中央和省政府规定的各种医药价格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上涨幅度居八大生活消费品之首,增加了公费医疗支出和消费者的负担;(2)医药商业企业管理薄弱,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多业经营,无证经营,假劣药品等问题时有发生;(3)医药商业企业承包责任制不够完善,在医药商业利润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国家所得甚少;(4)一些中药材生产导致资源受到破坏。为此,审计建议加强对医药市场的治理整顿以及医药商品的价格管理,对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计划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全省医药商业企业审计工作得到各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泉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计调查关于医药市场比较混乱的意见,专门召开会议作出整顿全市医药市场的决定,并对加强医药市场管理制定了有关地方性规章。
  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执行审计署“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开展粮食行业审计,重点是查议价粮食的来源、销售,分析盈亏原因及买卖票证问题。省审计局为搞好对粮食行业议价粮经营情况的审计,举办了粮食行业审计培训班,下达了《关于粮食行业议价粮经营审计方案》。本次粮食行业审计,全省共审计各级粮食局及其所属粮油贸易公司、粮管站等465户独立核算单位,被审计单位的议价粮经营量占全省议价粮经营总量的73.53%,审计金额达16.39亿元。共查出违纪和有问题金额5322.82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71.7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全省粮食部门议价粮经营中虚购虚销、转圈销售、转嫁财政负担的问题比较严重,全省体现这种亏损达425.44万元。宁化县通过开展粮食行业审计,发现该县有14个经营议价粮企业搞虚销虚购体现亏损82.53万元。省审计局根据审计情况写了《议价虚销虚购转圈销售,转嫁负担须引起重视》的报告,被省政府以“要事专报”送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阅示,并抄送给省财政厅、粮食厅等单位。龙岩地区审计局将该地区有的县盲目购进议价粮,致使绿豆供过于求,造成库存积压,损失严重等问题通报有关部门。永泰县审计局开展粮食行业审计,受到县政府的肯定。同年,省审计局还对1990年尚未安排的12家旅行社继续开展行业审计,并对旅游部门1990年审计结论、决定执行情况实行后续审计。同年,还结合常规审计开展行业审计调查,承包经营责任制终结审计,对管钱管物的主管部门和盈亏大户企业实行定期审计。
  1993年,正值粮食企业面临转换经营机制,粮油购销全面放开,为了解掌握粮食行业新老财务挂账情况,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南平、三明、宁德、龙岩4个地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审计局于3~6月对粮食行业1992年度财务收支和新增财务挂账进行审计,对1991年以前粮食行业财务挂账消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核实4个地市至1991年底财务挂账累计19867.32万元,1992年新增财务挂账55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造成挂账1660.72万元;财政核定粮食企业平价亏损指标与企业实际亏损差距大,增加企业亏损挂账;自然灾害造成挂账,1992年仅浦城县、光泽县遭受特大洪灾损失就达473.81万元;专用基金超支515.82万元。
  同年上半年,福建省审计局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5个市及所属县市审计局对42家国有物资企业1992年度资产、负债、盈亏情况及其经营活动开展行业审计及专项调查。从审计及调查所反映的情况看,本省物资企业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扩大销售,拓展市场,成效是显著的,发挥了国有企业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但在经营管理工作上也遇到不少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国有物资企业的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不利于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三角债”、“连环债”继续猛增,依然困扰着物资企业;企业横向联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失控,伪劣商品大量涌入流通领域,低价竞销,挤占城乡物资供应市场。针对物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审计局提出加快物资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5项改进建议。
  1994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于3~7月对182个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行业审计,调查了83个供销社,43个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典型农户149户,7家农资生产企业。审计和调查表明,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能坚持服务农业的宗旨,基本上承担了供销社农资商品的采购调拨、冬储和供应工作,严格执行物委核定的农资最高限价,为稳定农资商品市场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是全省大部分县市存在个体商贩非法经营化肥、农药的现象,沿海地区尤为严重。因化肥价格源头上涨、运杂费增大、货源偏紧、渠道难以调控、个体商贩乘机抬价、国家取消统配化肥,使化肥、农药、农膜价格大幅度上涨,一次性生产投入的农资销售量下降幅度大,且化肥、农药质量不合格多。这次审计抽查的104家基层供销社有43家亏损,占41%,亏损额达181.69万元。化肥、农药、农膜冬储量减少,市场调控能力减弱。相当部分基层供销社搞个人承包,.国有民营,因为资金投向经营生活资料或其他项目投资,资金难以回笼,层层拖欠贷款,严重影响农资经营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部分农资企业违反农资经营政策,套取财政补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省审计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报告》以要事专报形式报送省领导。省供销社全文转发省审计局的综合报告,并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按照报告内容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农资行业的普遍性问题引起地市县党政领导的重视。泉州市农资行业审计综合报告主要内容被编入《泉州信息》,并作为重要信息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同年,为加速交通建设,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先行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在省交通厅支持配合下,4月在福州进行试点审计,5月初在全省展开,主要对省高速办及全省各级稽征局、交通局、先行办、税务、财政、海关等10个有关部门730多个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对“先行工程”政策执行情况及“先行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的精神。此项工作至7月上旬基本结束。全省共查出有问题金额1.84亿元。1993年省政府出台的五项集资政策应征收9.66亿元(其中土地开发配套费因难以操作未开征),经审计少征、漏征1.47亿元;1993年省政府安排5000万元贴息资金没有落实,省财政计划安排的4000万元实际到位仅2000万元;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征费和修路的意识不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扯皮现象较为严重,厦门地区1993年应征3400多万元基础设施附加费分文未收取。“先行工程”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管理体制未理顺,资金流转环节过多;各地资金拨补渠道不一致,不利于资金统一管理;资金外借、挪用现象严重等。针对行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应加强征费意识,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并建议新的土地开发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1995年4~6月,为及时了解国家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全省8个地市审计局对三明化工总厂等16家化肥、农药生产企业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并重点对化肥、农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产品专营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效益滑坡,潜亏严重。16家企业1994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0.79%,而利润却下降74.02%,潜亏金额达3947万元。企业长期投资效益低下,核算不实,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国家给企业的优惠政策部分未到位。
  6~7月,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994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及199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行业专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211.25万元,1994年应征未征养路费1689.05万元。征收票据交叉、交替使用,造成养路费收入不能真实体现,养路费用于养护工程的开支未达规定标准,影响公路养护的质量。林业公路管理部门养路资金严重不足,经费紧张,已成为突出问题。养路费使用存在着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税金、改变规费收入项目等一系列问题。省审计局就此向省人民政府作了汇报。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交通厅会同省公路局对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六点建议进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使有限的养路费收足用好,立即纠正挪用、截留违纪现象,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建省审计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