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贷资金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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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88
颗粒名称: 二、信贷资金审计
分类号: F239.65
页数: 3
页码: 38-40
摘要: 这段文本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在1989年至1993年期间对金融保险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计和信贷资金管理审计的情况。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贷款计划的执行情况、拆借资金情况、房地产业务资金、证券业务资金和委托业务资金情况,以及自办经济实体和收益分配情况等。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违规拆借资金、违规对外投资、库存债券占用拆借资金等,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这些审计结果对于金融保险企业的规范运营和风险控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福建省 保险审计 信贷资金审计

内容

1989年,为发挥审计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审计署部署,福建省审计局组织省、地市两级审计机关,从3月到5月,陆续对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6个单位的省、地市分支行(公司)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审计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有无给本单位、本系统贷款搞基本建设,有无给已经明令停缓建的项目继续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有无乱放贷款支持搞计划外基本建设。根据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局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各级银行在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做了有益的工作。通过固定资产贷款的发放,扶优限劣,支持了工业、能源、交通的发展,为开辟财源,缓和市场供应,调整国民经济结构起了积极推动作用。总结报告得到各级银行的赞同。
  1991年,根据国家治理整顿的工作方针和审计向较高层次监督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继续完善对金融保险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福建省审计局开展信贷审计工作。省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对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市支行1990年度技术改造贷款的合规性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内容为:是否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对计划外项目贷款的问题;贷款指标有无突破总控制量;有无超计划发放贷款,或以流动资金贷款指标和拆借资金发放技改贷款。省审计局运用内部审核与外部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在对11个企业单位的13个技改项目从立项到贷款进行详细查证的基础上,延伸审查了6个单位8个技改项目。
  1992年3月,根据审计署关于开展信贷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审计局《1992年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审计方案》的要求,省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对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驻浙江办事处进行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合规性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为了弄清非正常贷款的情况,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对桃花镇水产冷冻厂(借款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在该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下,依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贷款管理通则》和省分行的实施细则,采用必要的审计方法,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各个账户进行详细的审核与查证。通过审计发现: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有4个单位共8笔贷款均属1986年以前的旧贷款,结欠149万元,其中非正常贷款132万元。其产生原因是:个别贷款没有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论证资料,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自筹资金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贯彻不够,贷款合同没有统一格式,自行设计不规范,非正常贷款管理不善。审计建议:健全贷款管理制度,严格内控制度,加强非正常贷款管理,及时组织催收逾期贷款。
  1993年4月,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及其直属单位1992年度和1993年度第一季度的信贷资金管理及运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信贷计划执行情况,拆借资金情况,房地产业务资金,证券业务资金和委托业务资金情况,银行自办经济实体及收益分配情况,并延伸有关单位进行核实。通过对有关贷款资料、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的审核,在贷款资金方面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有:(1)违规拆借资金19775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同业资金拆借秩序的通知》规定,应抓紧清收;(2)营业部投资余额200万元,按照国家关于银行不得搞投资、入股和持有企业债券的规定清理纠正;(3)自办房地产开发公司资本金由本行注入,并向其贷款3280万元,要求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清理,在人事、财务和资金方面完全脱钩;(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贷款超规模1017万元,要求报请中国人民银行解决;(5)信托投资公司拆借资金8575万元,超过规定期限,并占资本金比例达198.70%,超过80%的规定比例,占用银行拆借资金,要求采取措施在年内逐步压回,归还拆借资金;(6)信托投资公司转贷利息收入18.96万元,要求办理签证上交。审计建议加强房改资金计划管理,不准用拆借资金发放房改贷款。审计结果引起省建设银行领导的重视。
  6月,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福建省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及其直属单位1992年度和1993年度第一季度的信贷资金管理及投放运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重点内容为:信贷计划执行情况,拆借资金情况,房地产业务资金,证券业务资金和委托业务资金情况,自办经济实体及收益分配情况,并延伸有关企业单位进行核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有:银行对外投资354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要求清理收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购买未上市股票713万元,应纳入公司投资计划;拨付入网资金2100万元,要求按规定清理;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库存债券占用拆借资金,要求清理收回;垫付省行计算中心购置微机款84.66万元属违规行为,要求立即纠正;补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15.48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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