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收支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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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87
颗粒名称: 一、财务收支审计
分类号: F239.65
页数: 4
页码: 35-38
摘要: 这段文本介绍了福建省金融审计工作的发展历程,包括首次对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展审计,重点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审计,以省工商银行为试点进行审计,对省级金融机构的附属单位进行审计,以及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进行审计等。通过这些审计,发现并处理了一些财务违规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保险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

内容

1985年9月,为探索福建省金融审计工作路子,省审计局首次对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展审计。通过对省农行198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侧重审计储蓄代办费、钞票运送费、房屋修缮费几个项目),查出挤占成本费用、多列支出275.27万元。省审计局在查出问题后请示审计署,审计署认为不符合财政部规定,应改在企业留利中列支,就地缴入中央金库,并指出省农行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总行同意,但未经财政部核实,其责任不在省农行。
  1986年,审计工作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侧重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等干扰经济改革的问题。福建省审计局于4月9日重点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1984~1985年的信托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及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为:(1)以委托名义吸收本行基建资金190万元,要求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时转回原专业银行专户存取;(2)对本行金融大楼贷款和银行本身固定资产租赁336.90万元,要求按总行规定清理收回;(3)对财务收支违纪31.71万元,其中虚列支出19.96万元,要求自行上划总行;(4)对以前年度利润结余11.75万元,考虑到当时信托核算不完善,同意转作信托基金。
  3月,为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对信托业务进行整顿和清理的通知,按照审计署部署,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工商银行系统机构进行审计,重点检查1984年和1985年两年的信托业务及财务收支。共审计78个信托投资机构,查出信托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方面的违纪金额12365万元,财务收支违纪金额60.21万元,应上缴中央金库13.25万元。存在问题主要是:信托贷款增加过猛,资金来源不足,大量挤占银行信贷资金;信托管理不严,逾期贷款数量增大;为工商银行自身办理租赁贷款;虚列支出,提取手续费;截留以前年度利润。
  1987年,为了提高金融财务审计工作水平,福建省审计局以省工商银行为试点,采取以审代培形式,选调各地市审计局负责金融审计的人员,事先学习有关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工商银行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再实地参与省工商银行财务决算审计。2月27日,省审计局抽调地市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省工商银行1985年和1986年的财务决算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重点是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内部资金、利润留成、各种税款等。审计发现问题有:挪用信贷资金搞基本建设547.66万元,挤占虚列成本费用433.56万元,预提利润留成400万元,收入少列账5.91万元。省工商银行要求将违纪数额上报总行和财政部,由总行负责向财政部解缴清算,其责任不在省工商银行。另外,对违纪金额9.48万元,要求调账处理。这次审计工作得到审计署的肯定,金融司张云海副司长带队到福州,对试点工作进行直接指导,并对工商银行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推广。
  3月底,在完成省工商银行审计的基础上,省审计局即着手组织各地市审计局对地市级工商银行开展审计,个别地市级审计局还将审计对象延伸至县。这次审计单位共28个,投入人员116人,审计工作时间达340天。全省查出1985年和1986年违纪金额共计1574.27万元,其中执行总行规定造成违纪金额达650.53万元,占违纪总额的41.32%。
  1988年,为了便于扩大审计覆盖面,福建省审计局开始对省级金融机构的附属单位进行审计。6月28日和10月28日,省审计局分别派出审计小组对省人民银行所属的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和省建设银行及附属干部学校开展审计,审计198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查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有:(1)福建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由上级拨入各种补助款挂“暂存款”科目4笔共41.24万元,要求增加当年经费拨款;(2)省建行干部学校多发水电费0.15万元,要求立即纠正;(3)专用基金列账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5万元,要求上划省分行转作收入处理。
  1989年,为继续扩大审计覆盖面,福建省审计局对属于直接审计对象而未审计过的单位,决定开展审计监督。5月到8月,分别开展对省农业银行干部学校、省建设银行武夷山干部休养所、省华兴投资公司和省华侨投资公司等5个单位的198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共查出违纪金额155.23万元,应收缴入库金额9.73万元。
  1990年,福建省审计局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198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对其所属的建设投资学会和分行干部学校的有关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延伸审计。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有:(1)固定资产修理费列支职工宿舍改建、扩建工程款6万元,要求改由企业专用基金支付并按规定上缴入库;(2)1989年新发生的基建和固定资产投资,挪用信贷资金327万元。对这一违纪行为处以2%的罚款计5.90万元上缴入库,并责令收回垫付款项;(3)另有7.50万元要求作调账处理;(4)漏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7万元补交入库。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首次对福建兴业银行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福建兴业银行是福建省第一家向社会公开招股的股份制、区域性、综合性的商业银行。为了开拓审计业务,探索审计方法,打破以往审计上年度决算的传统作法,采用试审当年度财务决算的方法,并参照有关财政、金融法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提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建议,要求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质量,严格内控制度。
  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对中国银行福州分行1990年度财务收支及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1990年度信用合作发展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挤占成本费用、漏欠税款等问题,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12万元。
  3月,根据审计署部署,福建省审计局对建设银行系统县级以上机构199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了建设银行系统77个单位,共查出挪用信贷资金、隐瞒截留收入、挤占成本费用、虚列支出等违纪金额达695.08万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101.86万元,另有97.66万元作调账处理。
  1992年,福建省金融审计工作围绕“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金融方针,根据财政部新颁发的《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办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省审计局于4月派出3个审计小组,分别对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1991年度财务收支及代管机构福建省外汇管理局的专项经费进行审计,对中国银行福州分行199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合规性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为:(1)省人民银行营业部贷款呆账准备金误按2%的比例计提,造成多提呆账准备金31.14万元,要求次年冲减处理;(2)省外汇管理局专项经费罚没收入专户计息4.05万元。以上两项共签证上缴6.10万元入库;(3)审计中国银行福州分行财务收支,提出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有奖储蓄支付款项10.69万元。
  7月,福建省审计局对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有:(1)预分股利45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和接待费、会议费等开支40.84万元,要求已开支部分改按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收列支,余额4.16万元上缴财政;(2)从生产发展基金中借给外单位70万元,要求收回借款,所得利息4.27万元上缴财政;(3)投资建兴公司利润分成148万元,其中转到短期贷款100万元没有纳入当年信贷规模,要求将此款项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并将该项贷款纳入信贷计划。
  10月,为开拓金融审计业务,福建省审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1991年10月至1992年9月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有:(1)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开支招待所家具费23.20万元,应改由自有资金列支;(2)专用基金列支职工简易人身保险15.28万元,要求专户管理并到期收回;(3)提留结算手续费3.30万元。共签证上缴财政4.40万元。
  1993年6月,福建省审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有:证券部按营业收支相抵后差额纳税,少交营业税及附加税费14.23万元;漏提投资风险准备金,少提贷款呆账准备金26.02万元。针对查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补交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补提投资风险准备金和贷款呆账准备金。
  1994年,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福建省审计局分别派出审计小组对闽发证券公司、华福证券公司、兴业银行证券部、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5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当年,福建省已初步形成证券经营网络,开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NET、STAQ四大股票交易系统的证券委托交易业务和承销业务,为大众投资服务。证券业正处在探索、发展阶段,对审计也提出新课题。通过审计发现证券经营机构普遍存在问题有:(1)违规拆借资金达13258万元;(2)卖出回购业务欠规范,出现买空卖空行为,发生额达8057万元;(3)透支现象较普遍,经抽查其中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两个月交易日报表,平均日透支额近1000万元,单户透支金额达600万元;(4)证券机构自营业务不规范,擅自使用客户或假名进行股票买卖,挪用客户保证金;(5)私设小金库,金额达62万元;(6)业务招待费、宣传费严重超支。针对以上问题,审计建议:完善有关证券法规,发展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证券业的管理与监督,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证券经营机构的自身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3月至5月,福建省审计局首次对福建兴业银行系统分支机构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计划对整个系统轮审一遍,先对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和总行证券部两个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有:(1)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私设小金库14.67万元,处以20%罚款计2.93万元,取消各科室银行户头;(2)营业费用列支福建股票发行费10.90万元,改由股票发行专户费用列支。以上两个单位上缴省财政金库17.60万元。
  3月至6月,福建省审计局先后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铁路支行、省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1993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省建设银行铁路支行存在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有:(1)铁路建设资金160万元原由地方财政支出作委托贷款基金,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就资金归属问题,要求上级行妥善解决;(2)多提代办手续费12.68万元,发放职工揽储奖金11.36万元,对余额没收并给予罚款;(3)劳动服务公司同华职房地产开发公司联营,人财物未脱钩,要求尽快脱钩。查出中国银行省分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有:(1)业务部门收取手续费67.95万元转作账外收入;(2)用有奖储蓄利息购置汽车21万元;(3)修理费科目列支职工澡堂工程款10.73万元,要求转公益金列支。以上3个单位共签证入库20.82万元。
  7月,福建省审计局首次对福建省金融教育实验银行199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该行是由福建省银行学校主管的由职工集资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组织,集资用于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比照城市信用社管理。审计查出私设小金库12.97万元,决定作上缴入库处理。
  1994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对福建省工商银行系统(除省分行、厦门分行外)199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共审计86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514.38万元(不包括少提呆账准备金8380万元),签证上缴中央财政199.44万元。查出主要问题有:少提呆帐准备金8380万元,造成年度决算失真,利润不实;隐瞒、截留、转移收入共143.23万元;挤占成本、虚列成本费用1084.05万元;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人、财、物尚未完全脱钩。通过审计,发现工商银行系统在收支方面存在违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遵纪守法观念淡薄,实行新的财务制度后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职工奖励、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相互攀比现象。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了在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要加强对金融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的建议。
  1995年,福建省审计厅在完成审计署下达的中国银行系统和建设银行系统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任务的同时,继续对福建省兴业银行系统分支机构进行审计。主要对泉州兴业银行和漳州兴业银行199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对其财务管理和核算提出规范化管理建议,要求加强会计监督。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电力工程专业支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建议提高会计核算质量。10月,对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199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问题有:超利率吸收存款有22户;办理贷款另收取手续费;华侨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融资业务,收取利差收入51.70万元。审计决定上缴省财政金额62.47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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