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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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20
颗粒名称: 一、承包制度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267-26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电力系统在80年代采用投资包干责任制、实行总承包和经济合同方式,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工程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提升了工程质量和效益。
关键词: 福建电力 投资包干 工程管理

内容

从1980年开始,输变电工程建设在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后,首先以筹建处为主体,按概算与主管局签订投资包干经济合同,进行总承包。再由筹建处与土建及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制定工期、质量与奖罚等具体要求,使合同各方责、权、利的关系明确,特别是与各方经济利害直接挂钩,有力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减少工程上扯皮和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
  这种采用合同的经济手段,有利于更好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期,节约投资,取得效益。
  1983年,沙溪口水电站工程,以经济合同形式,由闽江水电工程局总承包。1984年,进一步实行五定(定投资、工期、材料、规模、效益)。同年,根据水利电力部当年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工程承包公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永安火电厂扩建工程指挥部的基础上,组建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专门承包火电厂工程建设。该公司成立后,先后对永安火电厂三期扩建6号10万千瓦机组及漳平电厂工程2台10万千瓦机组进行总承包,与省电力工业局签订包干合同。再由承包公司与土建施工和安装单位,按工程概算,进行议标后签订经济合同。由于承包采取了经济合同形式,责权分清,奖罚分明,利害攸关,既能充分调动各方精打细算、节约开支、讲求质量、抓紧进度的积极性,也利于各方在合同制约下,各尽其责,协调动作,减少推倭扯皮现象,收到明显的效果。如永安火电厂6号机组,提前93天投产发电,节约资金600多万元;漳平电厂工程只花29.5个月的时间于1987年建成,达到全国先进水平。1988年,在红山至甘棠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中,推行以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为龙头的扩大总承包方式,取得一定效果。如设计图纸能及时提供,施工中配合较好,但由于初次实行,设计单位实践经验不足,效果尚不理想。
  至80年代后期,福建电力系统根据输变电工程、火电厂、水电站工程的不同条件,基本形成了各有特点的承包方式,为有效地完成全省电力基本建设任务,提供了较好的建设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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