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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基建程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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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建程序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3
页码:
262-264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53年至1990年,福建电力工业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重视电力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完成了多个水电站和火电厂的建设,累计投资巨大,发电装机总容量高达388.3万千瓦。其中部分工程因严格遵守基建程序而取得了优质成果。
关键词:
福建电力工业
基本建设
水电站
内容
福建电力建设始于清代末年。清宣统二年、三年1910年、1911年)相继创办的福州电气公司和厦门电灯公司,均分别向清政府的邮传部或实业部申请注册,然后投入建设。民国时期成立的电厂一般均按规定向福建省政府建设厅申报,经批准后动工建设。民国37年(1948年)开始进行施工准备的古田溪水电站,由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总处管辖。1949年福建解放后,由军代表接管该电站工程处,并成立101工程处,归省实业厅管辖,后上划燃料工业部管理。1951年3月,该工程按解放前原设计正式动工。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家颁发“基本建设暂行办法”,开始形成基本建设程序。省属电力基本建设工程,由省工业厅基本建设处管理,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选厂(址)、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移交投产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当年,古田溪水电站列为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重点项目。电站工程处鉴于1952年7月古田溪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发现原设计的水库调节性能不相适应,因此对梯级开发方案和一级厂房设计,进行了重大修改。1953年11月,一级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经燃料工业部水力发电总局批准,工程全面开工。到1957年,全省除完成古田溪一级一期工程,110千伏古(田)福(州)输电线路86.3公里外,还完成了新建南平、厦港和扩建泉州、漳州等4个电厂,共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59万千瓦。这些建设项目,由于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程质量较好,投资基本控制在概算之内,投产后运行均较正常。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成立后,电力基本建设归该厅基建处管理。在续建古田溪一级电站的同时,先后在福州、三明、厦门、永安、漳平、邵武等地建设1500—6000千瓦机组的火电厂。后来由于“大跃进”的影响,又有一批工程匆促上马,全省在建的大、中、小型水火电厂工程增到21项,这些工程有的缺乏规划依据,或脱离实际可能,或没有电力负荷对象;有的前期工作未做好,不得不采取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做法,严重地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而且遗留了大量缺陷和问题。如装机120万千瓦的建溪水电站工程,要搬迁建阳、建瓯两个县城,移民30万人,淹没全省主要商品粮产地60万亩粮田,同时省财力、粮食供应也承受不了,动工两年多后,不得不下马停建,损失近1亿元。当时在富屯溪沿岸40公里内,同时兴建4座各3000千瓦的火电厂,其中有2座当时根本没有电力负荷,已建好的主厂房、烟囱、办公楼等,只得移交当地政府处理;厦门杏林、邵武(晒口)、三明、永安等火电厂,由于推行“先简后全”、“简易发电”的做法,遗留许多缺陷和尾工,严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不得不再花300多万元进行处理,才完成“填平补齐”任务。
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后,福建电力系统总结了“大跃进”的严重教训,重申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缩短基建战线,对既不需要、又无能力举办的6个项目立即停建;对虽有需要、但尚无力举办的12个项目则暂缓建,把有限的资金和力量集中用于重点项目的续建和“填平补齐”,使前3年的基本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形成生产能力。从1958年到1965年,全省电力基本建设尽管发生了挫折,并付出了相当代价,还是取得较大成果的,共完成新建扩建电厂(站)工程15项,新增装机容量11.38万千瓦,架设35—220千伏输电线路615公里,新增35—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17.12万千伏安。为福建电力工业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并超前于当时全省经济增长速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基本建设程序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工程技术人员受到冲击,造成部分基建工程工期长、质量差、浪费大。尽管“文化大革命”对电力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但由于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固有地位,以及广大电力建设者不断排除干扰和百折不挠的努力,这期间全省电力建设仍有较大的发展。从1966年至1976年,完成新建、扩建水火电厂20座,新增装机总容量42.81万千瓦(其中水电29.41万千瓦);建成110千伏输电线路20条,总长971.63公里,新增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31.54万千伏安。这些工程投产后大部分运行正常。
1977年,特别是1978年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全省电力基本建设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真地执行电力基本建设程序,取得明显效果。从1977年至1982年,全省共完成新建、扩建电厂(站)6项,新增装机容量40.25万千瓦,架设110—220千伏输电线路450公里,新增110—22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41.95万千伏安。这些工程投产后,生产运行正常。
1983年福建电网上划水利电力部管理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用电急剧增长的需要,在80年代中后期一批大中型发电工程和输变电工程先后投入建设,其中沙溪口水电站、水口水电站工程和华能福州电厂工程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永安火电厂扩建和漳平电厂工程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为了贯彻落实基建程序,并互相协调衔接,省电力工业局着重围绕提高施工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投资三要素进行控制,保证了全省电力建设工程顺利建成。从1984年至1990年,已建成投产的大中型电厂(站)6座,总容量146.6万千瓦,新增220千伏线路1563公里,22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193.3万千伏安。水口水电站工程已实现大江截流,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这些工程由于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基本达到质量好、进度快、投资省的要求,不少工程还被评为优质工程。永安火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被评为水利电力部优秀设计,经验收委员会评定为优质工程。漳平电厂2台10万千瓦机组,仅29.5个月全面建成投产,创全国同类机组建设的先进记录,还节省投资600多万元,受到能源部、省人民政府表彰和奖励。华能福州电厂2台35万千瓦机组,均实现72小时试运行1次成功,得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的好评和奖励。
福建电力工业从新中国成立后历经41年的基本建设,累计投资59.8亿元,到1990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达388.3万千瓦(其中水电217.27万千瓦),110千伏和220千伏输电线路总长分别达到3088公里、2002公里,110千伏和220千伏降压变电站总容量分别达209.5万千伏安、246.3万千伏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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