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节水增发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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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09
颗粒名称: 二、节水增发电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3
页码: 254-256
摘要: 文章详细描述了福建水电厂在不同年代通过节水增发电的措施和成效,包括梯级经济调度、调度远动设备投入运行、优化调度研究等。
关键词: 水电厂 节水增发电 经济调度

内容

5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古田溪梯级电站陆续投产,水电成为福建的主要电源。1960年,古田溪一级电站和水库投入运行,开始实施单库单站经济调度。1965年,古田溪三级电站投产后,实行一级机组经济运行和一、三级负荷分配简化方案,初步实施一库二站经济调度,并开始与武汉水利学院协作进行梯级经济调度研究。1966年该项研究中断。1973年,闽西南电网形成,网内一批迳流水电站,也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尽量多发水电,减少弃水。同年古田溪4座梯级电站全部投产,次年恢复梯级经济调度研究。1975年,安砂水电站季调节水库投入运行,也实行单库单站经济调度。1976年,古田溪水电站调度远动设备投入运行,并初步实施单库全流域梯级电站优化调度。1978年,省水利电力局电业管理局按季下达局属水电厂综合出力系数和水库运行水位考核值,加强对节水增发电的考核。当年,古田溪水电站梯级调度室成立,全面实施优化调度,使一级电站耗水率减少2.5%,水能利用增加7.4%,梯级区间季节性电能增加4.3%,当年节水增发电5931万千瓦时,相当该站年发电量的6.5%。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由于合理协调联合调度,原闽北电网的古田溪、安砂水电厂共节水2.66亿立方米,分别多发电6790万千瓦时、2960万千瓦时,原闽西南电网的华安、船场溪水电厂分别多发电1500万千瓦时、390万千瓦时,全系统节水增发电1.16亿千瓦时,相当于少用煤6.55万吨,充分显示了节水增发电对全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作用。1981年福建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后,各水电厂采取多蓄水,严格控制高水位运行,都有明显进步。当年,古田溪水电厂拦蓄区间洪水22次,水量3847万立方米,多发电2977万千瓦时,安砂、池潭、矶头等水电厂拦蓄洪水1.21亿立方米,多发电4080万千瓦时。当年1一9月,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古田溪水电厂平均水头增高4.2米,水耗减少0.068立方米/千瓦时;安砂水电厂平均水头增高4.4米,水耗降低0.67立方米/千瓦时。1982年,安砂水电厂开始按柘溪型模式进行优化调度。同年,为了更好发挥电网电站库群效益,省电网中心调度所与河海大学协作进行闽江流域内古田溪、安砂、池潭水电厂年联合优化调度研究。同时,为了提高水电调度水平,省电业管理局还组织各水电厂水库调度专业人员到湖南学习优化调度经验,并召开了经济调度会议,传达学习,交流经验。在此期间,安砂水电厂还通过切割2号机出口水道,增加过水能力,使实际出力从1.8万千瓦恢复到铭牌2万千瓦水平;通过清除碎石渣7692立方米,使下游水位平均下降0.3米,年可增发电429万千瓦时。矶头水电厂,通过大修调整了水轮机转轮标高,出力从6000千瓦提高到6400千瓦,船场溪水电厂扩大拦污栅过水断面,出力从1.85万千瓦提高到2.1万千瓦。
  1984年,省电力工业局制定颁发《局属水电厂节水考核暂行办法》,以发电耗水率和水量利用率作为考核指标,使节水增发电考核办法更趋完善。当年,开始实施古田溪、安砂、池潭3个水电厂水库最优负荷分配指导调度,年平均增发电量1800万千瓦时。1986年,国家经委、水利电力部、财政部联合颁发《水力发电节水增发电量奖励试行办法》,以水电厂的调度设计标准作为考核节水增发电量的依据,规定奖金的提取途径和办法,并确定在福建、湖南两省电力局进行试点。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根据1年试点的实践,制定颁发《水力发电节水增发电量考核和奖励细则》,调动了水电职工的积极性,如船场溪水电厂完成进水口改造工程,较彻底地解决了往年遇到洪水时进水口堵塞被迫停运的问题;华安水电厂为了解决前池与厂房相距太远,影响调度适时的问题,当年在前池安装了遥测水位计,使全年保持少弃水、高水位运行;安砂水电厂3号机组在充分测试基础上,密切掌握水情,在汛期采取腾库预发和超出力1万千瓦运行。这一“细则”的实践效果,得到水利电力部的肯定。从此,福建节水增发电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并取得明显效果。到1988年,全省电力系统节水增发电2.39亿千瓦时,超过历史最好水平。1989年,随着沙溪口、范厝水电厂相继投产,省电网中心调度所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合作开发闽江上游沙溪、富屯溪流域内4个水电厂联合最优日负荷分配计算程序。1990年完成该程序,待鉴定后实施。当年8—9月间,12、18号台风影响福建省,省电网内各水电厂利用准确的预报,提前腾库多拦蓄洪水3.49亿立方米,多发电1.58亿千瓦时。
  从1980年至1990年,福建电网内古田溪、安砂、池潭、华安、船场溪等水电厂共节水增发电14.95亿千瓦时,年平均多发电1.36亿千瓦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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