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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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04
颗粒名称: 一、运行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5
页码: 241-2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电力工业发电运行和供电运行的历史演变,详细描述了民国时期至1990年代的发电设备投产、管理制度改革、电网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变化和进步。
关键词: 电力工业 发电运行 管理制度

内容

(一)发电运行
  民国时期,福建省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建厂初期,仅有1个新港发电所。该公司设运行课统管发电运行工作,现场运行生产由领班协调指挥。每日发电时间仅数小时,供电频率为交流60赫兹,供电电压为110/220伏两种。民国6年(1917年)装机容量扩大,实行日夜发电,运行生产改为3班制,发电运行方式改变或开停机等操作均由该公司发电课按照工程技术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调度。民国23年,公司排尾发电所机组投产后,新港、排尾两发电所均设有独立的运行值,由各自领班负责现场运行指挥,公司发电课负责两发电所发电运行管理工作。这时,福州市区建立了6.6千伏配电网,在新港、排尾两发电所之间架设2.3千伏联络线。使两发电所机组并列运行,形成福州地区孤立的供电网络。
  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秩序被打乱,运行不正常,发电时断时续,多为夜间生产,每日发电时间仅数小时。在这一时间,省内的电厂还有厦门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鼓浪屿中华电气公司以及泉州电厂等。厂与厂之间均无任何电源联络关系,各电厂的频率、电压也互不一致,这些孤立电厂在运行管理上虽订有暂行章程、各类人员职责分工,但均比较简单、特别是机组陈旧、自动化程度极低,大部分为手工操作,运行人员组成也比较简单,有的电厂只设夜班,天黑到黎明为生产运行时间,实行夜送昼停;当班只设领班1人,负责指挥全部运行工作,机、炉、电设值班人员负责监盘、操作和各种计量记录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电厂陆续恢复生产秩序,建立管理制度,发电运行逐步走上正轨。福州电力公司从1952年5月起恢复全日发电,实行24小时4值3班转,5日一轮班的运行值班制度,发电运行工作由公司发电课统管,由当值领班现场指挥。1953年,制〓运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建立运行岗位责任制。1954年,撤销原来建制改为运行小分场。排尾发电所设燃料、锅炉、电气、汽机分场,每个分场设运行组和检修组,由当值值长负责运行现场指挥;新港发电所只设燃料分场,下分锅炉、凝汽、透平、配电及修理班,新港、排尾发电生产均由生产副经理(副厂长)负责。在此期间,厦门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厦门解放前夕发电设备遭到破坏,50年代初主要是进行电厂的重建工作。
  1956年3月,古田水电站一级一期2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投产,以110千伏输电线路暂以66千伏的电压等级运行,送电至福州西郊变电站,当年底与尾发电所联网,形成福建第一个地区性电网——闽北电网雏型。调度由古田水电站值长兼管,与福州电厂实行联合调度。至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成立调度科,承担闽北电网中心调度工作。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福州、古田等电厂(站)均加强运行管理的基础建设。古田水电站,运行人员实行4班三值轮换制,连续24小时监视机组运行情况。投产初期的规程是按照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程执行,现场服务规程是安装单位编写的手刻油印本试运行后留下来的,此时因古田一级大坝尚未兴建,采用木框填石坝作简易发电,且一期工程尚有一些遗留项目有待二期完成。所以设备管理划分是按照电力工业部行文规定,机组运行由生产单位代管,设备缺陷由施工单位处理。在试运行6个月期间,运行人员为了配合施工申.位工作,机组运行断断续续,当年仅发电1000万千瓦时,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站强化生产指挥系统,开展以技术管理为中心的基础建设,组织职工学习贯彻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建立初期的《运行服务规程》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要求运行人员做到熟悉运行方式,设备性能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并要求运行人员能进行各种倒闸操作,检查发现问题,能分析和排除设备故障。同时严格值班人员班前班后碰头会,定人、定时、定路线的巡回检查制度,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运行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机组正常运转。
  1960年,各电厂根据运行需要进行修编规程和提高运行工人的素质。古田溪一级电站6台机组总容量为6.2万千瓦的机组投产发电后,闽北电网送电延伸至南平与三明两市的工业重镇。此时,古田溪水电站开始承担系统的调峰、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的任务。为了适应生产发展需要,该站经过3年编写的61种现场规程正式颁发执行,同时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竞赛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严格工作票许可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凡是运行维护人员能处理的均由本单位及时处理。需要结合大、小修处理的报送生产技术部门统筹安排;此外还加强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以提高运行人员技术素质,针对运行方式、设备状况和气候的变化,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以提高判断能力,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至1965年,福州等各电厂基本上制定了1套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如《运行管理制度》、《运行岗位责任制》、《运行交接班制度》和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等。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电厂的运行建制改为军队班、排、连建制,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取消,工人们靠自觉来维持发电运行。
  1971年,随着永安至三明110千伏输电线路建成,永安火电厂并入闽北电网,由闽北电网统一指挥调度。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该厂在运行管理上不断充实提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运行岗位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按岗检查签字交接。由于锅炉燃烧本地加福煤矿极低挥发份无烟煤,造成锅炉四角堆压严重,影响安全经济运行。该厂在运行管理中强调锅炉必须处在负压中运行,运行人员做到勤检查分析、勤调整、注意观察炉内燃烧情况及时处理喷燃器渣口等结淹问题。1978年,该厂5万千瓦机组投产,为适应高温高压机组的生产要求,修订了《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在设备重大操作时,分场主任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实行每天上班后开生产调度会制度,及时解决安全节能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协调机组设备缺陷处理、大小修与各运行专业之间的工作联系,检查生产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1980年后,针对一些新厂投产时,运行人员多是新手、技术水平低的状况,池潭水电厂等单位开展能顶岗、能熟练操作的岗位技术培训。采取现场练兵与理论培训相结合,签订师徒合同等形式,设立考问讲解记录簿、事故演习记录簿、反事故演习记录簿等,规定每班不少于2人次的考问讲解、由技术人员讲课,开展背画系统图、技术表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使大部分工人能顶岗,保证安全经济多发电。在企业整顿中,各电厂还开展小指标竞赛,并把竞赛结果同月度奖金挂钩、同年终评选先进挂钩。1983年,池潭水电厂操作票合格率达98.82%,工作票合格率达95.76%,并有15人达到千次操作无差错。
  1984年至1990年间,为了保证厂长任期目标实现,各电厂对运行单位采取从加强与完善基础工作入手,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同时,积累和整理运行第一性资料,健全设备台帐和定期性试验数据,加强班组管理,制订班组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细则,强化值班纪律。古田溪水电厂各运行中位建立了岗位责任制174种,各种生产管理制度66种。在生产中坚持“一严”(①“一严”即为严格执行规程制度)、“二准”(②“二准”即为准确操作、准确记录。)、“三勤”(③“三勤”即为勤检査、勤预想、勤分析。)、“四不”(④“四不”即为运行值班不打瞌睡,对待缺陷抓到底不马虎,工作认真不凑乎,违反规程制度不干。)和考核制度,把生产好坏与奖金、效益工资挂钩。永安火电厂、古田溪水电厂等在不增加定员的基础上,试行五班四轮值的轮换制、以减轻运行人员劳动强度。在运行管理中,各电厂还加强节水、节煤管理,搞好水库优化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池潭水电厂于1985年委托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编制优化调度图,1986年发电耗水量从1981年的8.25立方米/千瓦时下降至7.72立方米/千瓦时,1988年制订了《节约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节能领导小组,开展节能工作,经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对该电厂的主要指标、保证出力高度图、发电调度原则和多年平均电量进行复核,对“K”值与“R”值进行敏感性分析,编写了《池潭电厂能源指标复核报告》,完善该厂节水增发电工作必要的计算图表。同年,为提高水能利用率,池潭水电厂2台机组在汛期超力率运行,每台超发5000千瓦,减少汛期弃水,节水69692.4万立方米,增发电量9560万千瓦时。在此期间,各火电厂也大力抓节煤工作,永安火电厂在“七五”国家节能重点科技项目5号炉攻关中,运行人员密切配合,做好大速差预燃筒,大口径小流量新型油枪,热管空气预热器等项目的运行、调整、试验工作。1989年1月至9月,因来煤质量差,灰份高达40%,比燃烧设计值高12%—19%,使液态炉燃烧工况恶化、炉内堆灰严重,有时运行不到10天,就因堆灰严重而被迫停炉清灰。针对这一情况,运行分场值长、技术人员、锅炉运行人员组成反堆灰小组,每班到现场观察锅炉燃烧、配风、流渣情况,协助运行人员改进燃烧调整。当年12月底,煤耗、油耗分别从9月的每千瓦时500.5克、36.4克下降到446.7克、27.2克。
  (二)供电运行
  民国时期,福建省供电线路除福州于民国24年(1935年)建设的33千伏福州至长乐莲柄港的输电线路外,其余均系6千伏以下的配电线路,由于日常运行中缺乏管理,以致设备损坏严重,设备、人身事故经常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福州重新架设全省第一条35千伏福州至长乐莲柄港的输电线路。经过学习上海运行维护工作经验,对35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建立了巡线手册,进行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如:定期检查(每月1次);特殊巡视(对于暴风雨或洪水冲击后,进行巡视);故障巡视(线路发生接地时,进行临时性巡视);夜间巡视(选择高峰负荷时进行巡视)。对同时建成的35千伏福州三叉街变电站,也逐步实行正规化管理。建立各项规程制度,控制室内悬挂各种图表资料、配挂设备标志、母线刷标志颜色,室外设备整洁,场地平整干净,户外低式设备装设遮栏,开关场地加装围栏,值班人员采取3班制,每班正副值班工各1人,每班8小时,值班人员负责监护、仪表每小时记录1次,进行设备检查,倒闸操作等工作。
  1956年后,随着古田溪水电站逐级建成发电,全省相继建成了古(田)福(州)I、Ⅱ回路,古(田)南(平)I、Ⅱ回路,南(平)三(明)线等110、220千伏输电线和福州东西郊变电站,南平黄墩变电站以及三明列西变电站等110、220千伏变电站。1959年,福建省闽北高压供电管理所成立,具体负责11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设备的管理。对线路的运行维护设若干巡线站(班)、每站配4一6名巡线工负责所属范围的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在班组还建立有“三制”(①“三制”即为线路维护专责制,周期巡线制,岗位责任制。)、“六簿”(②“六簿”即为巡线工日记簿,设备台帐手册簿,缺陷记录簿,接地电阻记录簿,每周安全日活动记录簿,月技术练兵记录簿。)。制订《线路运行规程》,规定每条线路每月巡视1次,每年夜巡2次、雷雨季节前线路经过的毛竹区增加巡视1次。此外,每年1次登杆清洗瓷瓶、检查线夹、防震锤等,每3年测量接地电阻1次。巡视过程中线路工人负责清理线路走廊内树木或其他有碍安全运行的杂物。每次巡视结束将巡线情况登记在记录簿内,发现设备缺陷,除登记缺陷记录簿外,还应填报缺陷报表,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安排处理。对各变电站的运行,实行4值3班制,每班8小时,其空班一轮学习、一轮休息的值班制度。每站设站长1人,每班设值班工1人,副值班工1人,其余为值班电工,以上人员每年进行1次体格检査,确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方可上岗。离岗2周及以上的,必须经过跟班熟悉设备后,考试合格才可重新上岗。工作期间各类值班人员以服务规程为工作规范。该服务规程包括:两票、三制和岗位职责。并作为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的现场补充规定。
  1971年开始,全省各地陆续建成220千伏变电站。第一个投产的南平马站变电站,运行人员能自觉执行设备巡视、交接班、缺陷管理和两票制度,并能坚持风雨前后、高峰超载、大修投产时的巡视,以及定期采取夜间熄灯观察的巡视方法,做好设备台帐和变更记录。以后随着新的变电站投入或设备更新改造,各供电部门均按照运行实际修订运行规程。福州西郊变电站投产,福州供电部门就编写西郊变电站设备手册,制订圆牌制度,把变电站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与月度工作计划融为一体。内容包括:规程学习与考试、技术问答、反事故措施;安全工器具及消防用具的检查;防鼠及其他小动物的工作;熟悉新设备,整理和检查各种记录簿、填报缺陷报表;室内清洁卫生和室外除草及场地清扫,规范了变电站运行的工作秩序。结合企业整顿,各供电局都注意整顿加强变电运行工作,以“两票”、“三制”为主要内容,规定交接班的内容和形式,确定巡回检查路线,严格缺陷报告和监视。南平供电局还规定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夜间一律不安排“睡班”,并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值夜班,不定期到变电站查岗或用电话查岗,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在此期间,福州供电局还对变电站值班场所,候班室进行改善。
  1978年10月,福州市高压供电所并入福州供电公司(后改为福州供电局),设立送电工区,负责35—220千伏线路的管理。1978年至1990年间,为了加强输电线路运行的管理,各个供电局均先后开展群众性的保杆护线工作。福州供电局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保杆护线工作,每年均在线路沿线召开多次保杆护线会议,有效地防范了人为破坏线路设施所造成的事故和减少了线路塔材、接地带被偷盗事件。三明供电局所管辖的输电线路沿线多系山区,曾多次因农民砍伐大树造成事故。如1979年10月,岩前乡农民在110千伏三清线52—53号杆段间,砍伐的大松树压在导线上,横担扭弯、导线损坏、杆塔变形,致使明溪、清流、宁化、长汀、连城5个县停电34小时。1982年1月220千伏池三线113—114号杆塔间A相导线被农民砍的大树压着烧伤,瓷瓶破损,造成全线停电12天,少送电220万千瓦时。屡屡发生的外力破坏事故给供电部门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省水利电力厅和省公安厅特发出《关于加强保护全省输电设施安全的联合通知》,三明供电局会同三明地区公安处召开三明地区保杆护线工作会议。高压输电线沿线12个县、市公安局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公安特派员均参加。会议研究修订了三明地区《保杆护线工作暂行条例》,并逐乡逐村选拔和落实护线员107人,组建起各区段以公安特派员和当地治保人员为骨干的群众护线组织。此后在1980年又进一步巩固完善护线网组织,划分134个责任段,聘请127个义务护线员、形成51个护线网点,负责监护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此外,三明供电局还在三明市区的白沙、列东2片区试点建立配网护线组织,聘请58名义务护线员。为了使保杆护线工作更加深入开展,该局又派人深入偏僻乡村护线网点放映幻灯、电影68场、有32万人受到保护电力设施教育。同时还发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小册子12万册、宣传品1万张、供护线员学习和宣传教育群众。当年配电线路发生外力破坏事故35起,有34起得到及时查处,追回检修赔偿费9483元,并迅速恢复了供电。从建立义务护线网起,该局公安、供电部门每年都用1个月时间,到各网点专访护线员,了解情况,分配任务,建立每年1次保杆护线例会制度,义务保杆护线员工作月报制度,高压线沿线气候观测记录制度、专访护线员制度;不断选拔考核和充实义务护线员队伍。在1400多公里输电线路上,形成由专业维护工人、各公安派出所和127名义务护线员构成的群众性三级护线网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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