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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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全措施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6
页码: 235-24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90年,福建省的电力工业安全生产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缺乏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老旧、安全防护条件差等导致频发事故。经过一系列措施和法规的引入和执行,福建省电力企业逐渐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设立安全机构、加强设备维护和改善防护措施,使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管理受到冲击,事故频发。随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和政治局势平稳后,安全生产得到恢复和加强。1980年后,电网扩大,安全管理面临新的问题,通过制定规程、落实措施和加强培训,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改善。然而,仍然存在安全意识不牢固和其他问题,需要持续提高。
关键词: 电力工业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大多是小电厂,基本没有安全规章制度,发供电设备技术落后且长年失修,安全生产防护条件差,加上福建是多雷区,经常发生工人触电、高处坠落和雷击事故。
  1951年,福州电力公司1名优秀工人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发生触电坠落死亡事故,事后检查发现,与6千伏电力系统平行的停电线路上,有80伏的感应电。为此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制订了福建省第一个《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由省工业厅转发至厦门、南平、建瓯、漳州和泉州等电厂执行。当年,燃料工业部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此后,又相继颁发了《电气安全用具试行导则》和防止人身触电、高处坠落、倒杆事故发生的(53)第1684号命令,《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和《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等。1956年,国务院颁发《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这些法规的相继发布,使全省电力工业安全生产逐步摆脱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
  随着上述法规的贯彻执行,福建省电力企业在职工中反复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有关的规程制度,加强设备维护检修,改善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季节性防御和反事故斗争。到50年代中期,全省大部分电力企业都制订了现场运行规程,省属电厂还开始编制和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当时,福州电力公司在这方面做了较多工作,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该公司1954年通过防雷检查,消除了大量隐形事故。1955年总结分析了各台锅炉历年运行与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锅炉防爆检查与对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频发的恶性事故。泉州、漳州、厦门等地电厂,通过学习推广福州经验,都取得很好效果,使事故逐年有所减少,特别是频发性事故明显减少。但是由于福建省许多电厂设备老旧,安全思想不牢固,规程制度不完善且贯彻不力等原因,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1956年,全省电力系统发生大小事故2342次(责任事故占82%),其中设备维护检修和误操作事故分别占40.1%和30.15%。
  “大跃进”开始以后,各电力企业逐步建立起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监察工作,在大破大立中,破多立少,并推行一些不适当的技术措施,加上电力建设中实行“简易发电”的做法,遗留许多缺陷,使安全状况出现逆转,事故增多。厦门市在这两三年内发生锅炉爆管等发、供电事故84起。1960年,厦门杏林电厂1号机组投产当年,发生事故11起,障碍13次,重大未遂事故4起,人身事故2起,其中有6起造成全厂停电。同年1月,三明热电厂发生电缆头爆炸事故,全市停电5小时。1958年刚组建的本省火电和输变电施工队伍,由于重进度轻安全,且缺乏山区施工经验,1959年在南三线89号塔基础石坑爆破时,发生一死一伤事故,次年又因民工违章等原因,发生4起死亡事故。
  1961年,通过执行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全省电力企业重新修订安全、检修和运行3项规程,组织职工练习基本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基建中遗留的缺陷进行“填平补齐”。为了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保护电力线路布告”。从而,使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又开始逐步好转。1962年与1960年相比,发供电设备事故减少14.9%,少送电量下降44.7%;电力施工单位也采取一系列措施,从1962年起连续4年无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1963年,全省电力系统在南平电厂举办安全工作展览会,对各单位编写的安全规程制度进行评价和评比。在此基础上,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相继制订颁发了“两票”(①“两票”即为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中一些问题的解答和规定,电力设备和热力设备操作管理试行制度,各种水泵、电缆终端等工艺规程,使电力生产安全规章进一步健全。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安全员开展全省现场互查,对企业领导和职工进行部颁命令和规程考试,开展安全活动,并对特殊作业工种进行培训考试等,使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1965年,省属电厂设备事故次数比1964年降低10.3%,主要设备完好率从1964年底的61.6%提高到86.2%;县属电厂设备事故次数比1964年降低16.1%。在此期间,还针对福建雷电多的特点,对防雷措施进行专题技术研究,采用新的防雷结线,取代当时国内通用的防雷结线,改善接地,选用新型中性点避雷器参数,在重雷区还用自制防雷线圈结线。经采取上述技术措施后,基本消除了雷击损坏发电机和毁坏变电站事故。这些措施后来纳入新的部颁规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生产受到严重的冲击。有关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除,有效的安全措施松懈,重大事故不断发生。1969年2月,福州西郊变电站在带电作业检修时,发生相间短路事故,造成福州地区大面积停电;3月24日,邵武电厂临时拉闸,使化肥厂高压水泵损坏;3月31日,三明热电厂锅炉低水位处理不当,造成三明全市停电事故。当年8月8日,6号台风正面袭击福州,引起全市停电事故中,同时也暴露出有的线路长期无人巡查,带病运行,有的变电站载波室无人值班等等安全薄弱环节。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后,全省电力系统开始逐步恢复和加强安全管理,整顿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政治运动不断,安全生产很不稳定。据南平供电部门统计,从1972年至1977年5月,发生事故77起,伤人33次,大面积停电4次,其中有3次是误操作的恶性事故,省机电安装公司在10年动乱期间,事故造成死亡7人、重伤17人,成为公司历史上死伤最多的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为安全管理正名。全省电力企业理直气壮地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初步整顿有关规程及运行分析、缺陷管理和“两票”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1978年1—11月发供电事故比1977年同期降低21.7%;1979年比1978年又降低3.24%,其中电气误操作事故和重大事故分别比1978年降低21%和32%,有4个电厂创造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全省电力系统一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健全“两票”、“三制”,(②“三制”即为交接班、巡回检査、定期试验制度。)落实“两措”(③“两措”即为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加强反事故斗争等安全生产8项基本措施,省水利电力厅电业管理局及省电力工业局相继颁发并实施《电力企业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百日无事故和千次操作无差错以及安全纪录奖励试行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试行办法等,同时对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热力机械操作和执行“两票”制度等制定了一系列补充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重新发布“关于保护电力线路安全的通告”。同时,针对电网扩大后,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带来的网络结构薄弱并出现电磁大环网等新情况,从1983年起,多次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对策,采取一系列保证电网稳定的措施。从而,使全省电力事故呈下降趋势。1985年与1981年相比,发电设备事故率从0.58次/台?年下降到0.32次/台?年,送电设备事故率从0.72次/百公里?年下降到0.286次/百公里?年,变电设备事故率从0.4次/台?年升到0.42次/台?年;发供电人身死亡重伤率从0.534‰。降到0.238‰;省电力建设公司连续5年无死亡事故,重伤率从0.74‰回升到1.39‰。“六五”期间,全省发电厂有24个单位创300天无事故记录,供电局有7个单位创200天无事故记录。邵武电厂创连续937天(至1987年12月31日达1095天)安全无事故最高记录,安砂水电厂和莆田供电局也分别创836天(至1987年9月23日达1464天)和555天安全无事故记录。
  1986年后,相继建成投产大电厂、大机组和220千伏高压线路,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各电力企业继续狠抓8项安全基本措施的落实,提高职工队伍安全素质,加强反事故斗争,重点加强电气防误装置,电气防火和防止人身伤害保安装置的配套和设施。对于华能福州电厂投产后出现“大机组小电网”将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及早研究对策,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证了1988年该厂投产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在全省电力系统开始推广安全系统工程和全面安全管理,建立全面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领导、技术安全保证、安全监察3个安全保证系统,开展安全管理和目标管理的系统评价,应用微机进行安全指标和事故统计分析,为实现安全管理现代化打好基础。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电力系统人身安全情况逐渐好转,设备事故稳中有降。1990年,全省安全生产实现“四杜绝”(①“四杜绝”即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特大事故和发供电主要设备重大责任事故、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目标,发电、送电、变电事故率分别为0.51次/台-年,0.063次/百公里?年和0.292/台?年。当年9月29日,省电网中心调度所创连续安全生产985天记录。年底,永安火电厂实现连续安全生产达375天,厦门电厂实现连续安全生产646天,创两厂安全生产最高记录。船场溪水电厂创连续安全生产1497天的最高记录。但是,福建电力安全生产还不牢固,安全意识、物质技术条件和规章制度等,都有待在发展和改革中进一步提高和强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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