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机构用户
福建省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安全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8
页码:
233-240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电力工业历史安全管理演变,经历从无规章制度到逐步建立安全体系,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安全生产波动,以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安全管理改革。
关键词:
福建
电力工业
安全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电力企业基本上无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程制度,安全防护条件极差,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频发。民国27年(1938年)2月,福州电气公司1位外线工处理高压线路故障时,在没有绝缘胶鞋与手套情况下,登杆作业,触电致死。厦门电灯公司多次发生居民触电事故,有一次,1位职工在夜间又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登杆处理故障,触电死亡。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电力工业开始重视安全管理,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初步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反事故斗争,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有所提高。
1958年,“大跃进”开始,由于“左”的指导思想影响,破了一些合理规章制度,电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重削弱。1961年起,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后,规章制度恢复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又逐步发展。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受到更大的冲击。十年动乱期间,安全生产几经起伏,为新中国成立后安全管理最差的年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逐步强化了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反事故措施,全省电力工业安全生产出现了持续发展的新局面。80年代后期,随着微机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和全面安全管理等的开展,安全工作开始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一节 安全组织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只有个别电厂设置安全监察人员和机构。福州电力公司于1951年配备1名兼职安全监察员,1953年7月设立保安监察组,配备1名专职安全监察员,专管发电车间安全生产。南平电厂50年代初也设兼职安全工程师1人。其他电厂均未配备安全人员。1956年,古田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投产后,配运行监察和技术保安工程师各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当年11月,省工业厅电业处、古田水电站和福州电力公司各派1人参加电力工业部在武汉电管局举办的运行监察工程师训练班学习。1957年,福州电力公司和古田水电站分别设立运行监察科和运行监察室。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总工程师室设安全组,最初配备3人,以后增至5人。此后,一些老电厂和新投产的电厂,逐步在厂部设专职安全监察技术人员;新组建的电力建设单位有的设专职质安员,有的设质安科;各企业还相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公司)领导、总工程师(或工程师)、专职安全监察员等组成,并在车间(分场)、班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初步形成了厂部、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特别是通过3年调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决定各厂(公司)专职安全员的任免、调动、处理均须经该局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对保持安全队伍稳定、保证安全监察工作正常开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组织基本上陷于瘫痪状态。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总工程师室,从30多人缩减到3人。基层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也被削弱。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后,从1972年起,全省电力企业又陆续恢复安全监察职能机构和专职安全监察人员,重新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但由于“左”的思潮影响,这些安全组织大都无法持续正常地开展工作。
1977年后,尤其197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要求恢复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的精神,全省电力系统各级安全管理组织进一步充实加强。省水利电力局(后改为厅)电业管理局总工程师室,先是设兼职安全监察员,继而改为专职安全监察员,而后成立安全监察组,1981年设安监工程师。在此期间,8个供电局有7个局和永安、厦门、古田溪等电厂设安全监察科,三明供电局、邵武电厂等设安全教育科。各电力企业的三级安全网也进一步充实加强。
1983年,省电力工业局成立后,设安全监察处,配备6人。各企业基本保持原有的安全机构设置。1986年,省电力工业局机构调整,安全监察处并入生产部,设安全监察组。局属各厂、局,除福州供电局和古田溪水电厂继续保留安全监察科外,其他厂、局也都撤销安监科,在总工程师室(或生技科、办公室等)配备一、二名专责安全监察工程师。1989年3月,在贯彻能源部安全生产第一号指令中,省电力工业局又恢复设置安全监察处,配备5人,负责全省电力系统包括生产、基建和集体企业以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察任务。局属各大中型企业都设置安监科,小型企业也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员。各单位除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外,还增设劳动保护鉴定委员会,厂部、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网也进一步健全。同时,正在积极稳步地建立与完善全面安全管理体系,使全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领导系统、技术安全保证系统、安全监察系统和班组安全管理小组形成一个紧密的整体。
第二节 安全措施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大多是小电厂,基本没有安全规章制度,发供电设备技术落后且长年失修,安全生产防护条件差,加上福建是多雷区,经常发生工人触电、高处坠落和雷击事故。
1951年,福州电力公司1名优秀工人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发生触电坠落死亡事故,事后检查发现,与6千伏电力系统平行的停电线路上,有80伏的感应电。为此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制订了福建省第一个《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由省工业厅转发至厦门、南平、建瓯、漳州和泉州等电厂执行。当年,燃料工业部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此后,又相继颁发了《电气安全用具试行导则》和防止人身触电、高处坠落、倒杆事故发生的(53)第1684号命令,《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和《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等。1956年,国务院颁发《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这些法规的相继发布,使全省电力工业安全生产逐步摆脱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
随着上述法规的贯彻执行,福建省电力企业在职工中反复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有关的规程制度,加强设备维护检修,改善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季节性防御和反事故斗争。到50年代中期,全省大部分电力企业都制订了现场运行规程,省属电厂还开始编制和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当时,福州电力公司在这方面做了较多工作,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该公司1954年通过防雷检查,消除了大量隐形事故。1955年总结分析了各台锅炉历年运行与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锅炉防爆检查与对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频发的恶性事故。泉州、漳州、厦门等地电厂,通过学习推广福州经验,都取得很好效果,使事故逐年有所减少,特别是频发性事故明显减少。但是由于福建省许多电厂设备老旧,安全思想不牢固,规程制度不完善且贯彻不力等原因,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1956年,全省电力系统发生大小事故2342次(责任事故占82%),其中设备维护检修和误操作事故分别占40.1%和30.15%。
“大跃进”开始以后,各电力企业逐步建立起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监察工作,在大破大立中,破多立少,并推行一些不适当的技术措施,加上电力建设中实行“简易发电”的做法,遗留许多缺陷,使安全状况出现逆转,事故增多。厦门市在这两三年内发生锅炉爆管等发、供电事故84起。1960年,厦门杏林电厂1号机组投产当年,发生事故11起,障碍13次,重大未遂事故4起,人身事故2起,其中有6起造成全厂停电。同年1月,三明热电厂发生电缆头爆炸事故,全市停电5小时。1958年刚组建的本省火电和输变电施工队伍,由于重进度轻安全,且缺乏山区施工经验,1959年在南三线89号塔基础石坑爆破时,发生一死一伤事故,次年又因民工违章等原因,发生4起死亡事故。
1961年,通过执行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全省电力企业重新修订安全、检修和运行3项规程,组织职工练习基本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基建中遗留的缺陷进行“填平补齐”。为了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保护电力线路布告”。从而,使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又开始逐步好转。1962年与1960年相比,发供电设备事故减少14.9%,少送电量下降44.7%;电力施工单位也采取一系列措施,从1962年起连续4年无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1963年,全省电力系统在南平电厂举办安全工作展览会,对各单位编写的安全规程制度进行评价和评比。在此基础上,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相继制订颁发了“两票”(①“两票”即为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中一些问题的解答和规定,电力设备和热力设备操作管理试行制度,各种水泵、电缆终端等工艺规程,使电力生产安全规章进一步健全。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安全员开展全省现场互查,对企业领导和职工进行部颁命令和规程考试,开展安全活动,并对特殊作业工种进行培训考试等,使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1965年,省属电厂设备事故次数比1964年降低10.3%,主要设备完好率从1964年底的61.6%提高到86.2%;县属电厂设备事故次数比1964年降低16.1%。在此期间,还针对福建雷电多的特点,对防雷措施进行专题技术研究,采用新的防雷结线,取代当时国内通用的防雷结线,改善接地,选用新型中性点避雷器参数,在重雷区还用自制防雷线圈结线。经采取上述技术措施后,基本消除了雷击损坏发电机和毁坏变电站事故。这些措施后来纳入新的部颁规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生产受到严重的冲击。有关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除,有效的安全措施松懈,重大事故不断发生。1969年2月,福州西郊变电站在带电作业检修时,发生相间短路事故,造成福州地区大面积停电;3月24日,邵武电厂临时拉闸,使化肥厂高压水泵损坏;3月31日,三明热电厂锅炉低水位处理不当,造成三明全市停电事故。当年8月8日,6号台风正面袭击福州,引起全市停电事故中,同时也暴露出有的线路长期无人巡查,带病运行,有的变电站载波室无人值班等等安全薄弱环节。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后,全省电力系统开始逐步恢复和加强安全管理,整顿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政治运动不断,安全生产很不稳定。据南平供电部门统计,从1972年至1977年5月,发生事故77起,伤人33次,大面积停电4次,其中有3次是误操作的恶性事故,省机电安装公司在10年动乱期间,事故造成死亡7人、重伤17人,成为公司历史上死伤最多的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为安全管理正名。全省电力企业理直气壮地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初步整顿有关规程及运行分析、缺陷管理和“两票”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1978年1—11月发供电事故比1977年同期降低21.7%;1979年比1978年又降低3.24%,其中电气误操作事故和重大事故分别比1978年降低21%和32%,有4个电厂创造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全省电力系统一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健全“两票”、“三制”,(②“三制”即为交接班、巡回检査、定期试验制度。)落实“两措”(③“两措”即为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加强反事故斗争等安全生产8项基本措施,省水利电力厅电业管理局及省电力工业局相继颁发并实施《电力企业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百日无事故和千次操作无差错以及安全纪录奖励试行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试行办法等,同时对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热力机械操作和执行“两票”制度等制定了一系列补充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重新发布“关于保护电力线路安全的通告”。同时,针对电网扩大后,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带来的网络结构薄弱并出现电磁大环网等新情况,从1983年起,多次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对策,采取一系列保证电网稳定的措施。从而,使全省电力事故呈下降趋势。1985年与1981年相比,发电设备事故率从0.58次/台?年下降到0.32次/台?年,送电设备事故率从0.72次/百公里?年下降到0.286次/百公里?年,变电设备事故率从0.4次/台?年升到0.42次/台?年;发供电人身死亡重伤率从0.534‰。降到0.238‰;省电力建设公司连续5年无死亡事故,重伤率从0.74‰回升到1.39‰。“六五”期间,全省发电厂有24个单位创300天无事故记录,供电局有7个单位创200天无事故记录。邵武电厂创连续937天(至1987年12月31日达1095天)安全无事故最高记录,安砂水电厂和莆田供电局也分别创836天(至1987年9月23日达1464天)和555天安全无事故记录。
1986年后,相继建成投产大电厂、大机组和220千伏高压线路,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各电力企业继续狠抓8项安全基本措施的落实,提高职工队伍安全素质,加强反事故斗争,重点加强电气防误装置,电气防火和防止人身伤害保安装置的配套和设施。对于华能福州电厂投产后出现“大机组小电网”将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及早研究对策,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证了1988年该厂投产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在全省电力系统开始推广安全系统工程和全面安全管理,建立全面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领导、技术安全保证、安全监察3个安全保证系统,开展安全管理和目标管理的系统评价,应用微机进行安全指标和事故统计分析,为实现安全管理现代化打好基础。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电力系统人身安全情况逐渐好转,设备事故稳中有降。1990年,全省安全生产实现“四杜绝”(①“四杜绝”即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特大事故和发供电主要设备重大责任事故、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目标,发电、送电、变电事故率分别为0.51次/台-年,0.063次/百公里?年和0.292/台?年。当年9月29日,省电网中心调度所创连续安全生产985天记录。年底,永安火电厂实现连续安全生产达375天,厦门电厂实现连续安全生产646天,创两厂安全生产最高记录。船场溪水电厂创连续安全生产1497天的最高记录。但是,福建电力安全生产还不牢固,安全意识、物质技术条件和规章制度等,都有待在发展和改革中进一步提高和强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