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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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计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232-2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50年至1990年,福建电力工业逐步建立起统计报表制度,经历了改革和调整。从省工业厅到省水利电力厅,统计工作逐步规范,专职统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也得到加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一定的冲击,但在改革开放后恢复并加强统计工作。统计内容包括生产统计、基建统计等,台账制度得到建立。同时,推广使用微机进行统计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此期间,全省电力系统的统计工作也获得了一定的成绩。
关键词: 福建 电力工业 统计报表

内容

1950年,福建省工业厅开始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各电力企业均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报表。1956年,为加强统计工作,整顿不规范的统计报表,省工业厅召开全省计划统计会议,对统计报表和各项工作作了统一规定。会后还举办了由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学习班,培训了一批统计专业人员。这一时期,省工业厅电业处除负责直属单位各项指标的统计外,还负责全省500千瓦以上电厂和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各项指标的统计。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成立,在计划科设置专职统计员,并组成由各电力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的全省电力统计网络,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专业补充报表制度。生产统计主要包括电力生产过程的发、供、用电统计、综合统计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电力基本建设统计主要包括各类基本建设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额,以及新增发电容量、输电线路长度、变电容量等生产能力和有关的投资效果指标。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制订了相应的统计工作细则,对统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统计内容、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数据的管理,以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保管,都做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调配充实各级专职统计人员,使统计队伍进一步加强。
  1966年至1970年间,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被打乱,日常只编一些简单的统计报表。从1971年至1976年,陆续恢复统计工作,重新调配专职统计人员,但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干扰,工作未能充分展开。
  1977年开始,按照水利电力部要求在省属电力企业开展8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统计(以后又增加到16项指标),并建立健全发电综合统计,供电综合统计和基本建设统计3大类台帐。次年,召开全省电力统计工作会议,加强生产、基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了定期统计报表和不定期统计分析制度。
  1980年到1990年间,全省电力系统统计工作实行每年一度的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制度。在生产统计方面主要是汇总报表,指导地方电力统计的开展,探讨统计分析的思路;在基建统计方面主要结合重点工程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1980年至1982年先后组织了在岗的统计人员约150人参加的统计业务培训,1986年又组织基建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同时,还制订电力生产、基建统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竞赛,每年进行1次评比总结表彰,并不定期对发电厂和供电局的统计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以提高全系统统计业务水平。在此期间,还向全省发供电单位推广统一台帐的内容和形式,使各种台帐资料的积累规范化、制度化。在资料的收集积累方面,修编出版各个时期福建电力工业生产统计资料和历年基本建设统计资料,每年还出版一册福建省电力工业生产基建资料汇编,并按月提供生产和基建(按年)动态信息供领导参考。此外,从80年代开始、各单位都广泛应用微机进行统计工作,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1990年,省电力工业局生产统计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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