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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电力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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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9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电力规划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3
页码:
227-229
摘要:
本文描述了福建省电力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规划和工程实施情况,包括民国时期的计划与项目未实施,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年计划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以及电力规划的调整和水电、火电、核电发展的指导原则。
关键词:
电力工业
发展规划
五年计划
内容
民国36年(1947年),福建省政府建设厅编制的第一个《福建省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动力”部分拟定的全省电力工业五年发展计划原则提出:以水力发电为主、火电之迁建与新建为辅,五年目标为开发水电42760千瓦,火电无具体目标,主要项目有古田溪三段,仙游九鲤湖等10项工程。同年,省建设厅与资源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联合组成古田溪水力发电勘测队,通过一年多勘察,提出“分段设厂、分期开发、三级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1.5万千瓦的基本构想。到1949年福建解放时,古田溪水电站一级前期工程仅建一些公路、工棚等,五年计划的其他项目均未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3月,古田溪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按原规划正式动工。
1952年,省工业厅制订福建省第一个五年(1953—1957年)计划工业建设发展规划,其中电力部分除建设古田溪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外,还规划一些重要城市的小火电项目。在此期间,还作了水力资源初步勘察和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五”计划的制订比较实事求是,实施也较扎实,提前1年4个月完成了计划的发电量指标。
“二五”(1958—1962年)计划期间,由于急于求成的指导思想,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经过多次修编,指标越来越高。当时,提出的电力建设的方针是“水电为主,火电为辅,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综合利用,大中小并举”。在电网规划中,提出全省要建立4个电力系统,即:以建溪、水口水电站为中心的闽北电力系统,以汀江水电站(即棉花滩水电站)为中心的闽西南电力系统,以山美水电站为中心的闽中电网和以交溪等水电站为中心的闽东电网,逐步实现全省联网。但是,这些规划,由于超过当时国力和技术条件,无法实现。1961到1965年,通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缓建一批条件不具备的工程项目,集中力量对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扫尾,并对一批“简易投产”的工程和基建中遗留大量的缺陷,开展“填平补齐”的完善化工作,同时开始加强农村电气化规划工作。从1958年到1965年这8年,虽走过一段曲折道路,但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都有较快发展,1965年比1957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增长5.5倍多,发电量增长12培。同时,也为规划工作积累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为了使规划建立在较牢靠的基础上,从60年代起,全省开始进行主要河流水力资源的开发规划工作。
1966年起,“三五”(1966—1970年)、“四五”(1971—1975年)两个五年计划,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按照“备战、备荒、为人民”和“靠山、分散、隐蔽”方针,全省电力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战争,从大力建设山区,支援农业出发,以“小三线”和山区为重点,沿海地区不做较大发展。1973年8月,根据水利电力部的要求,编报了(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及“五五”设想〉。同时,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这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电力工业发展虽受到种种干扰破坏,但由于广大电业职工的艰苦努力,仍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三五”计划期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年均递增15.22%,发电量年均递增12.1%。“四五”计划期间,除闽北电网逐年扩大外,闽西、闽南、闽中一些地区性小电网也逐步联成闽西南电网。
1976年“五五”(1976—1980年)计划开始时,前2年仍按1973年编制的《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及“五五”设想》实施。后来,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1977年,省计划委员会、省水利电力局联合向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上报《关于闽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的意见》。1978年,省水利电力局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关于汀江、晋江、九龙江及闽东地区各河流水电资源开发的意见》,还根据省计委的要求,编制了《福建省“五五”后三年及“六五”期间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电力建设要贯彻水火并举、以水为主,大中小并举、多建中小的方针和1980年要实现的目标。规划还提出要开展能源普査、研究试验工作。1979年,省水利电力局成立水利电力规划领导小组,部署进行主要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复核工作和福州、厦门两城市电网规划。并相继编拟了《福建省“六五”期间电力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和《福建省电力系统完善化规划》,同时,着手编制全省电力工业十年发展规划。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规划工作开始重视提高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现代化水平。“五五”计划期间,基本实现规划目标。198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3.38万千瓦(目标170万千瓦),发电量达到49.47亿千瓦时(目标50亿千瓦时)。同时,还做了不少规划的基础工作。
1981年6月,省水利电力厅在“六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基础上,编制了“六五”电力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因近两年电力基建投资不足,“六五”计划前4年全省无大中型电源投产已成定局,1982年起将出现缺电局面,前期工作严重脱节,可供列入年度基建计划的大中型电源点很少,并建议漳平电厂作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应急电源列入重点建设计划。
1983年福建电网上划水利电力部管理后,省电力工业局成立省电网领导小组,编制全省电力工业“1984—1990年发展规划及1991—2000年设想(初稿)”,并组织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福建电网三十年电力系统规划纲要>等,部分地市编制了本地市电网规划报告。从此,全省电网规划开始逐步深化,成为电力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4年底,省电力工业局编制福建省电力工业“七五”(1986—1990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集资办电;尽可能多开发水电资源;大力加快火电建设;做好电网完善化工作,分期实现全省220千伏双回环网结构,提高电网通信现代化和调度自动化水平;要根据省内能源缺乏状况,进行核电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导思想,使“七五”计划期间全省电力建设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进展最快、成绩最突出的时期。5年间,全省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6.7万千瓦,福建电网基本实现220千伏双环网,调度自动化和通信水平都有明显提高。为了提高电力发展规划的预见性,1989年11月,省电力工业局组织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工作,并成立省电力负荷预测网络,定期交流信息,对短期、中长期的电力负荷预测及时修正。同时,引进了一些先进的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分析。在此期间,省电力工业局、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还分别编制《福建省电网电力发展规划大纲(1986—2015年)》、《福建电力系统“八五”规划(修订)》、《福建电网三十年电力系统规划纲要》,这些规划文件,针对福建能源的状况,提出今后全省电力发展前景是水、火、核电应根据客观条件和实际可能进行合理安排,逐步形成一个电源稳定可靠,电网结构紧密合理,发供电配套的统一的电力系统,为福建电力工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比较扎实的科学依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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