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计划统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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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9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计划统计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7
页码: 227-2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电力工业的年度计划和基建计划历经多次调整和改革。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福建电力工业逐步建立起了生产计划和基建计划的管理体系。年度计划包括发电量、售电量、厂用电率、发电标准煤耗率、线路损失率和油耗等指标,通过计划科(股)或计划专职岗位组成的管理体系进行编制和执行。基建计划则由省工业厅综合计划室负责综合平衡编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执行。这些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为福建电力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
关键词: 电力工业 年度计划 基建计划

内容

第一节 电力规划
  民国36年(1947年),福建省政府建设厅编制的第一个《福建省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动力”部分拟定的全省电力工业五年发展计划原则提出:以水力发电为主、火电之迁建与新建为辅,五年目标为开发水电42760千瓦,火电无具体目标,主要项目有古田溪三段,仙游九鲤湖等10项工程。同年,省建设厅与资源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联合组成古田溪水力发电勘测队,通过一年多勘察,提出“分段设厂、分期开发、三级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1.5万千瓦的基本构想。到1949年福建解放时,古田溪水电站一级前期工程仅建一些公路、工棚等,五年计划的其他项目均未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3月,古田溪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按原规划正式动工。
  1952年,省工业厅制订福建省第一个五年(1953—1957年)计划工业建设发展规划,其中电力部分除建设古田溪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外,还规划一些重要城市的小火电项目。在此期间,还作了水力资源初步勘察和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五”计划的制订比较实事求是,实施也较扎实,提前1年4个月完成了计划的发电量指标。
  “二五”(1958—1962年)计划期间,由于急于求成的指导思想,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经过多次修编,指标越来越高。当时,提出的电力建设的方针是“水电为主,火电为辅,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综合利用,大中小并举”。在电网规划中,提出全省要建立4个电力系统,即:以建溪、水口水电站为中心的闽北电力系统,以汀江水电站(即棉花滩水电站)为中心的闽西南电力系统,以山美水电站为中心的闽中电网和以交溪等水电站为中心的闽东电网,逐步实现全省联网。但是,这些规划,由于超过当时国力和技术条件,无法实现。1961到1965年,通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缓建一批条件不具备的工程项目,集中力量对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扫尾,并对一批“简易投产”的工程和基建中遗留大量的缺陷,开展“填平补齐”的完善化工作,同时开始加强农村电气化规划工作。从1958年到1965年这8年,虽走过一段曲折道路,但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都有较快发展,1965年比1957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增长5.5倍多,发电量增长12培。同时,也为规划工作积累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为了使规划建立在较牢靠的基础上,从60年代起,全省开始进行主要河流水力资源的开发规划工作。
  1966年起,“三五”(1966—1970年)、“四五”(1971—1975年)两个五年计划,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按照“备战、备荒、为人民”和“靠山、分散、隐蔽”方针,全省电力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战争,从大力建设山区,支援农业出发,以“小三线”和山区为重点,沿海地区不做较大发展。1973年8月,根据水利电力部的要求,编报了(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及“五五”设想〉。同时,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这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电力工业发展虽受到种种干扰破坏,但由于广大电业职工的艰苦努力,仍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三五”计划期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年均递增15.22%,发电量年均递增12.1%。“四五”计划期间,除闽北电网逐年扩大外,闽西、闽南、闽中一些地区性小电网也逐步联成闽西南电网。
  1976年“五五”(1976—1980年)计划开始时,前2年仍按1973年编制的《福建省“四五”电力规划及“五五”设想》实施。后来,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1977年,省计划委员会、省水利电力局联合向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上报《关于闽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的意见》。1978年,省水利电力局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关于汀江、晋江、九龙江及闽东地区各河流水电资源开发的意见》,还根据省计委的要求,编制了《福建省“五五”后三年及“六五”期间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电力建设要贯彻水火并举、以水为主,大中小并举、多建中小的方针和1980年要实现的目标。规划还提出要开展能源普査、研究试验工作。1979年,省水利电力局成立水利电力规划领导小组,部署进行主要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复核工作和福州、厦门两城市电网规划。并相继编拟了《福建省“六五”期间电力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和《福建省电力系统完善化规划》,同时,着手编制全省电力工业十年发展规划。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规划工作开始重视提高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现代化水平。“五五”计划期间,基本实现规划目标。198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3.38万千瓦(目标170万千瓦),发电量达到49.47亿千瓦时(目标50亿千瓦时)。同时,还做了不少规划的基础工作。
  1981年6月,省水利电力厅在“六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基础上,编制了“六五”电力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因近两年电力基建投资不足,“六五”计划前4年全省无大中型电源投产已成定局,1982年起将出现缺电局面,前期工作严重脱节,可供列入年度基建计划的大中型电源点很少,并建议漳平电厂作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应急电源列入重点建设计划。
  1983年福建电网上划水利电力部管理后,省电力工业局成立省电网领导小组,编制全省电力工业“1984—1990年发展规划及1991—2000年设想(初稿)”,并组织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福建电网三十年电力系统规划纲要>等,部分地市编制了本地市电网规划报告。从此,全省电网规划开始逐步深化,成为电力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4年底,省电力工业局编制福建省电力工业“七五”(1986—1990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集资办电;尽可能多开发水电资源;大力加快火电建设;做好电网完善化工作,分期实现全省220千伏双回环网结构,提高电网通信现代化和调度自动化水平;要根据省内能源缺乏状况,进行核电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导思想,使“七五”计划期间全省电力建设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进展最快、成绩最突出的时期。5年间,全省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6.7万千瓦,福建电网基本实现220千伏双环网,调度自动化和通信水平都有明显提高。为了提高电力发展规划的预见性,1989年11月,省电力工业局组织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工作,并成立省电力负荷预测网络,定期交流信息,对短期、中长期的电力负荷预测及时修正。同时,引进了一些先进的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分析。在此期间,省电力工业局、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还分别编制《福建省电网电力发展规划大纲(1986—2015年)》、《福建电力系统“八五”规划(修订)》、《福建电网三十年电力系统规划纲要》,这些规划文件,针对福建能源的状况,提出今后全省电力发展前景是水、火、核电应根据客观条件和实际可能进行合理安排,逐步形成一个电源稳定可靠,电网结构紧密合理,发供电配套的统一的电力系统,为福建电力工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比较扎实的科学依据。
  第二节 年度计划
  一、生产计划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电力生产计划由省工业厅编制,并逐步在电力企业推行生产计划管理。最早只有几个省属电厂在粗略平衡各自营业区域内的电力供需关系基础上,编制简单的生产计划。1954年上半年,省工业厅开始在电力企业推行以作业计划为中心的计划管理,组织工作组在重点电厂进行作业计划试点,并通过召开作业计划座谈会全面推开。当时,年度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发电量、售电量、厂用电率、发电标准煤耗率、线路损失率和油耗等6项指标。各厂的生产计划上报省工业厅综合平衡后,统一下达执行。一些企业还开始按季、按月制订计划,层层分配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按月按周安排生产作业指示图表。1955年,省工业厅开始推广江西兴中纺织厂、汉口烟厂的指标分解分管经验。当年下半年在省属电厂厂长会议上结合电业安全生产特点进行推广。福州电厂在推广中发动群众学习经验,把6个指标分解为144个小指标,结合安全生产,制订月度计划任务书。由于指标分解分管,各电厂在班组经济核算中,有了切合实际的核算依据。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下简称省电业局)成立后,由该局根据各电厂测算的售电量、电力供求关系以及机组检修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省年、季度电力生产计划,并按条块结合原则分别报送水利电力部和省计划委员会审批后执行。1962年,省电业局改为企业单位,对所属发供电单位实行统一经济核算。为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决定所属供电所和主要电厂均设置计划科(股)、或计划专职岗位,组成统一的计划管理体系,按年、按季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逐步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和生产活动纳入计划轨道。同时,抓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1963年,进一步贯彻执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以定额为基础,加强计划管理。省电业局制订了全省电厂生产计划编制办法,将生产计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任务书3种形式,对计划的组织、分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考核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在编制程序方面,年、季度计划由所属企业编制计划建议数,经省电业局平衡后下达计划数,各单位结合月度运行方式将月度计划任务书的各项指标,分解下达有关车间(分场)执行,并上报备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管理受到批判,工作基本停顿。1970年,省电力工业局(后改为省水利电力局)在综合组重新设立生产计划岗位,生产计划管理开始逐步恢复。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计划只做粗略的平衡安排,对监督检查和分析等管理工作均未很好开展。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拨乱反正,企业全面整顿,生产计划的平衡安排逐步转入正轨。1983年,省电力工业局(下简称省电力局)成立后,重新制订《福建省电力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办法>,实行一年一度的全省生产计划安排会议制度,逐步建立起较健全的生产计划管理体系。1981年起,由于福建电网连续3年没有主力电源投产,全省出现严重缺电情况,实行电力按分配指标用电。因此,这段时间省电网只能参照设备出力、运行方式、燃料供应及检修计划等条件,安排发供电量计划,电力生产无法编制正常计划。各发供电单位均服从全网的统一调度。
  1985年,国家对生产计划实行双轨制,发电量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部分,以鼓励企业创造条件多发电。省电力局根据国家核定指令性计划,再按各厂机组核定出力、年度检修计划以及不同类型机组的临时检修率定额测算可调电量,然后按统一的可调电量利用率计算指令性发电计划。为了节约能源,省电力局还根据全省水电占电源60%以上的特点,在保证指令性计划总量的前提和水文等条件允许下,适当调整水火电的发电量。通过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分流和多家办电政策的实施,对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负荷率、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办电起到良好作用。1986年,省电力局制订《生产计划考核评比办法》,开始在所属各单位开展计划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定期、不定期在基层单位相互间组织检査计划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各企业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对计划指标实行目标管理,收到明显的效果。1990年,省电力局还举办一期两次“计划科长岗位”培训班,提高计划入员的业务素质。在此期间,全省电力企业计划工作,还努力面向市场,面向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对全省新增用户的调查,和闽东南地区外向型经济负荷特性的研究,同时采用微机技术,对近期需电量和电力负荷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和预测,对准确编制生产计划,指导全网发供电科学运行,提高全网经济效益,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基建计划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电力工业年度基建计划由省工业厅综合计划室负责综合平衡编制。一般按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依据年度控制指标、设计概算、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图交付进度、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以及施工力量等情况,先由建设单位提出计划建议数字,经省工业厅综合平衡后,再经上下反复落实,由省计划委员会最后平衡下达执行。当时,福建地处海防前线,电力基建规模小,项目少,计划执行中比较慎重,工程质量较好,存在问题也少。1951年动工的古田溪水电站一级一期工程,原来是按民国时期提出的规划进行的。1952年7月,古田溪发生百年未遇的大洪水后,发现原来掌握的水文资料不足,规划方案必须作重大的修改,于是立即停下施工,严格按基建程序,补充勘测论证,重新规划,重新设计后,再安排计划动工。从1950年到1957年,全省共完成基建投资0.55亿元,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41万千瓦,35千伏输电线路41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86公里,35—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4.2万千伏安。
  1958年起,福建省电力基建计划由省水利电力厅负责平衡安排。当年,在“大跃进”热潮中,电力建设贯彻“大中小并举”、“全民办电”的方针,计划指标几经修改,越改越高,基建程序被打乱,基建计划失去控制。更严重的是,连装机120万千瓦的建溪水电站和装机40万千瓦的汀江水电站等大型水电工程,设计任务书均未批准,就仓促动工或准备施工。为了急于求成,在火电厂工程实行“简易投产,先简后全”的做法,给计划留下缺口。由于基本建设战线拉得太长,超过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条件的可能。1959年后,有些工程不得不陆续停缓建。1961年起,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坚决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继续停缓建一批条件不具备或不急需的工程,集中力量完成有条件的重点工程尾工和工程缺陷的“填平补齐”工作。同时,重新强调按基建程序办事,基建计划也逐步恢复并加强综合平衡工作,使基建计划管理转上正轨。“八字”方针持续贯彻5年,使“大跃进”3年中基本建设成果得到巩固,遗留的大量尾工和缺陷得到处理。从1958年到1965年,全省完成电力基建投资3.55亿元,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24万千瓦,35千伏输电线路273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111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231公里,35—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17.12万千伏安。为福建电力工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由于电力基建的起伏曲折,不但推迟了古田溪梯级电站的开发进程,而且造成巨大浪费,也给电业生产带来许多不利因素,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1966年至1975年的“三五”和“四五”计划期间,正值“文化大革命”年代,基建程序又一度被打乱。1967年、1968年电力基建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连续两年全省没有1台机组投产。1970年以后,情况逐步有所好转,并取得一定的进展。1966年至1975年,全省共完成基建投资4.15亿元,新增发电装机容量78.88万千瓦、35千伏输电线路1886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890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49公里,35—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55.95万千伏安,22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17万千伏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深入贯彻,福建省电力基本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1986年全省形成多渠道集资办电局面后,基建规模之大,工程之艰巨,技术要求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在此期间,由于规划、勘测、设计等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基建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基建计划管理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这一时期,投建的大中型项目,都能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批准后,经设计审查,才列入年度计划,并做到第一年列预备项目,第二年转开工项目。省属项目都经过省计委、经委、财政厅和省建行等有关部门会签后才下达。小型基建也都按规定审批后才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都比较认真地按规定进行。从而使每年基建计划较好的完成,绝大部分工程都能按时或提前完成,质量也比较好。从1976年至1990年的15年间,全省共完成基建投资51.53亿元,特别是“七五”计划期间(1986—1990年)完成基建投资41.92亿元,占新中国成立至19卯年累计完成总投资59.75亿元的70.15%。这15年共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87.91万千瓦,35—110千伏输电线路6508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1722公里,35—11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404.89万千伏安,220千伏降压变电容量229万千伏安。
  第三节 统计
  1950年,福建省工业厅开始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各电力企业均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报表。1956年,为加强统计工作,整顿不规范的统计报表,省工业厅召开全省计划统计会议,对统计报表和各项工作作了统一规定。会后还举办了由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学习班,培训了一批统计专业人员。这一时期,省工业厅电业处除负责直属单位各项指标的统计外,还负责全省500千瓦以上电厂和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各项指标的统计。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成立,在计划科设置专职统计员,并组成由各电力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的全省电力统计网络,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专业补充报表制度。生产统计主要包括电力生产过程的发、供、用电统计、综合统计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电力基本建设统计主要包括各类基本建设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额,以及新增发电容量、输电线路长度、变电容量等生产能力和有关的投资效果指标。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制订了相应的统计工作细则,对统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统计内容、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数据的管理,以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保管,都做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调配充实各级专职统计人员,使统计队伍进一步加强。
  1966年至1970年间,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被打乱,日常只编一些简单的统计报表。从1971年至1976年,陆续恢复统计工作,重新调配专职统计人员,但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干扰,工作未能充分展开。
  1977年开始,按照水利电力部要求在省属电力企业开展8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统计(以后又增加到16项指标),并建立健全发电综合统计,供电综合统计和基本建设统计3大类台帐。次年,召开全省电力统计工作会议,加强生产、基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了定期统计报表和不定期统计分析制度。
  1980年到1990年间,全省电力系统统计工作实行每年一度的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制度。在生产统计方面主要是汇总报表,指导地方电力统计的开展,探讨统计分析的思路;在基建统计方面主要结合重点工程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1980年至1982年先后组织了在岗的统计人员约150人参加的统计业务培训,1986年又组织基建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同时,还制订电力生产、基建统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竞赛,每年进行1次评比总结表彰,并不定期对发电厂和供电局的统计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以提高全系统统计业务水平。在此期间,还向全省发供电单位推广统一台帐的内容和形式,使各种台帐资料的积累规范化、制度化。在资料的收集积累方面,修编出版各个时期福建电力工业生产统计资料和历年基本建设统计资料,每年还出版一册福建省电力工业生产基建资料汇编,并按月提供生产和基建(按年)动态信息供领导参考。此外,从80年代开始、各单位都广泛应用微机进行统计工作,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1990年,省电力工业局生产统计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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