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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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电能质量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3
页码: 141-1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电网的频率、电压和谐波的调整与考核。频率调整以中调标准钟为准,电压运行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谐波管理由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以及考核点、监视点执行。这些措施使电网运行更加稳定、安全、经济。
关键词: 福建省 电网调度 电能质量

内容

电能质量的主要指标是频率、电压和谐波。它们对电网稳定运行,线损高低,以及工农业产品质量和用电单耗都有直接影响。
  一、频率
  福建省电网的频率,按规定要保持在50赫兹运行,一般不得超过±0.2赫兹,最大不得超过±0.5赫兹。频率的调整以中调标准钟为准,要求电钟与标准钟的误差不得大于或小于1分钟。
  1956—1979年,闽北电网电源比较富裕,调峰容量较好,频率保持在正常的50±0.5赫兹范围内运行。1973—1979年闽西南电网由于电源不足,调峰容量又紧缺,在晚峰和枯水期,频率一般只能维持在49赫兹运行,在用电负荷超过时,只能采取限电以保持频率。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电网总体结构逐步改善,频率合格率从1981—1987年都保持在99.86%—100%之间,均超过部颁考核标准99%的要求。频率考核从1986年起由正点考核改为连续考核。
  1988年9月,华能福州电厂第一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投产。按日本厂家规定,该机组运行频率允许值为50.5—48.5赫兹;低频越限允许积累时间:47.5—48.5赫兹15分钟,47.0—47.5赫兹3分钟、46.9—47.0赫兹1分钟,不允许低于46.9赫兹;高频越限允许积累时间:50.5—51.0赫兹30分钟,51.0—51.5赫兹3分钟,51.5—51.6赫兹1分钟,不允许高于51.6赫兹。超过允许范围和积累时间,将导致汽轮机叶片疲劳,影响使用寿命。
  华能福州电厂单机容量占全网低谷和高峰负荷的39%和25%。为了防止机组因突然甩负荷而导致系统频率、电压崩溃,保证电网安全运行,1988年福建电网对频率运行规定调整为50±0.3赫兹变幅控制。同时,指定古田溪水电厂为第一调频厂,安砂、池潭水电厂为第二调频厂,永安火电厂为汛期第二调频厂,古田溪水电厂,永安火电厂作为系统监视点。第一调频厂担负50±0.2赫兹范围内调频,第二调频厂在系统频率超出50±0.3赫兹时,立即参加调频,直至恢复到50±0.3赫兹范围为止。当系统频率超出50±0.5赫兹时,所有发电厂立即协助调频。全网频率调整由中调所调度员指挥,调频厂值长负有同等责任。系统频率以中调所数字和记录频率表为准,时间以中调所标准钟和电钟为准。调频厂和频率监视点于每月15日与中调核对1次频率表,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要求经常与中调所核对频率表和时间,以保证全网计量标准一致。从而使1988年、1989年、1990年电网频率分别达到99.86%、99.98%、99.98%。
  二、电压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各发供电单位供电电压,送电以10(6.0)、3.3(2.3)千伏为主,配电为380和220/110伏。1952年,福州至莲柄港输电线路以35千伏送电。1956—1958年,闽北电网形成初期,110千伏古福I路和古南I路曾以66千伏运行,至1959年才升压到110千伏运行。1966年形成的漳厦电网和1969年形成的龙漳电网(后发展为闽西电网),初期均以35千伏运行。1973年漳厦电网与闽西电网联接为闽西南电网,升压到110千伏运行。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电压运行等级统一为220、110、35千伏和10(6.0)千伏、380/220伏。主网以220千伏线路为主,110千伏线路相配合,地区供电以35千伏为主,配电线路为10(6.0)千伏和380/220伏,电压运行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当年电网开始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关于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试行)”执行,电压运行管理逐步正规。中调所在编制年、季、月运行方式时,对电压运行都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由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以及考核点、监视点执行,使电压波动控制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
  各考核点和监视点值班人员按中调所下达的无功出力分配曲线,监视调整电压。在高峰、低谷和高低峰交替时,分别调整母线电压逼近上限、下限运行和上下限之间均匀变化。当调整能力受限制,电压曲线无法符合要求时,立即报告中调所调度员。中调所调度员负责掌握系统各考核点和监视点的电压水平,发现电压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立即设法采取措施,注意无功就地平衡,使系统电压得到合理调整。从而使1981—1984年,福建电网的电压合格率达到98.7%—99.12%,都超过了98%的考核标准。
  随着系统的扩大和网络结构不断完善,1985年福州东郊变电站2台3万千乏调相机投入运行,从1985年以后,电压合格率都保持在99%以上。1988年12月,华能福州电厂第2台35万千瓦机组投产,福建电网电压运行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至1990年电压合格率为99.2%。
  三、谐波
  谐波是衡量电能质量的内容之一。福建电网在1987年以前,谐波对电网运行影响甚微,未引起重视。1988年7月,电网开始向鹰厦铁路电气化的4座110千伏牵引变电站(总容量18.3万千伏安)送电后,引起了单相非线性用电设备(如整流器、电炉)、冲击性负荷和铁路电气化用电等三相不平衡,使电网谐波分量激增,影响沿线附近电厂的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电能质量,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一定危害。1989年5月,省电力工业局成立谐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系统谐波管理的协调、审核、审定和检查督促。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设立谐波监测站,负责日常监测技术管理。有关供电局设立监测管理小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谐波管理监测工作。同时,开始对现有谐波源的电力用户进行谐波量测试,对超标准用户进行分批治理,并严格管理新的超标电力用户的用电申请,要求谐波分量抑制在许可范围内,才能供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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