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厦门市燃气发电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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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747
颗粒名称: 四、厦门市燃气发电厂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1
页码: 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厦门市燃气发电厂位于厦门市区莲岳路,1986年建成,装机容量7.44万千瓦,为厦门市人民政府自备电厂。该厂由厦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燃气轮发电机系燃用0号轻柴油,投产后运行稳定。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型火电厂

内容

厦门市燃气发电厂位于厦门市区莲岳路,1986年建成,装机容量7.44万千瓦,为厦门市人民政府自备电厂。
  厦门市辟为经济特区后,市政府为了建设应急电源以提高岛内供电可靠性,1984年3月成立厦门市燃气发电厂筹备处。8月,由水利电力部无偿调拨青岛娄山电厂退役的1台英国造2.29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1985年4月机组安装完毕,经72小时试运行,8月移交备用。11月,因设备缺陷严重,市政府决定解除备用。
  1985年初,福建省人民政府将引进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3台2.48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拨给厦门市,在原厂址建厂,工程总概算7800万元。当年8月正式成立厦门燃气发电厂,为厦门市政府自备电厂,由厦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原筹备处同时撤销。11月建成厂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3台发电机组在法国专家指导下由江苏省驻厦门工程处负责安装,12月全部竣工,通过72小时试运行,于1986年1月17日投产,由厦门供电局调度。该厂燃气轮发电机系燃用0号轻柴油,投产后运行稳定,平均油耗为365—370克/千瓦时。根据当地供电紧缺情况,一般启动1至2台机组以补充福建电网供电不足部分或顶峰发电。1986年发电4368万千瓦对,年设备利用2184小时,厂用电率0.5%,年发电单位成本500元/千千瓦时。至1990年,3台机组运行5000小时,安全生产良好,累计发电1.55亿千瓦时。这一电厂的建成,为厦门岛内提供应急电源,对吸引和稳定外商投资起了一定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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