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型火电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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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7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型火电厂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8
页码: 18-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中型火电厂在燃用省内无烟煤发电技术逐步成熟的条件下,从小型厂扩建而成。多个电厂在不同时期建成,对缓解电力短缺起到重要作用。部分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效率,降低油耗。随着大型火电厂建成,中型火电厂在全省火力发电中逐步退居次要地位。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型火电厂

内容

福建省中型火电厂,是在燃用省内无烟煤发电技术逐步成熟的条件下,在小型厂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1966年8月,邵武电厂在药村扩建2台1.2万千瓦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动工,至1969年9月、1971年9月分别建成投产,该厂装机容量达到2.7万千瓦,为闽北电网主力厂之一,系全省首次出现的中型火电厂。1972年发电量1.93亿千瓦时,1973年至1975年平均年发电量1.17亿千瓦时,对缓解闽北电网枯水季节缺电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1976年该厂2台1500千瓦机组退役后,又成为小型电厂。
  1975年,龙岩电厂铁石洋2台1.2万千瓦和永安火电厂一期扩建2台2.5万千瓦中温中压发电机组先后全面建成,2座电厂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3万千瓦和5万千瓦,为福建最早的2个燃用省内无烟煤的中型坑口火电厂,并分别成为闽西南电网、闽北电网的主力火电厂。1977年两厂发电量3.7亿千瓦时,1978年达到4.89亿千瓦时,分别占当年全省火电发电量的35.85%和37.64%。2座电厂的建成,福建燃用省内无烟煤的技术取得了新的进展。龙岩电厂2台75吨/时固态排渣粉炉,第一台安装的锅炉原设计燃用挥发份为9%的山西晋城无烟煤,而实际燃用的当地陆家地无烟煤挥发份仅2.98%,投产初期,每千瓦时耗油131克,平均每天耗用助燃油28吨,经过不断地进行改造,日平均耗油量降到8吨,并首创连续8小时不用助燃油的记录。第二台锅炉按第一台改造的实践,改进了炉体结构,投产后的工况良好。1978、1979年2年全厂共节约煤炭1.08万吨、燃油510吨。1980年8月起,该厂实现不掺油全烧当地无烟煤的目标。永安火电厂安装的2台130吨/时液态排渣锅炉,设计燃用当地挥发份3%的无烟煤。投产初期,每千瓦时耗煤714克、耗油183克,而且运行很不稳定。通过改造,运行状况稳定,但耗煤耗油指标仍然居高不下。
  70年代中后期,燃用省内无烟煤为主的永安火电厂二期扩建2台5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厦门电厂三期扩建2台2.5万千瓦中温中压机组于1976年、1977年相继动工,并分别在1979年、1980年先后全面投产,两厂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5万千瓦和6.2万千瓦。至1980年全省中型火电厂共有3座,装机容量计24.5万千瓦,成为福建电网火电主力厂,其装机容量占当年福建电网火电装机容量66.13%,占当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0.1%。1981年至1984年3座电厂共发电44.89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省火电发电量的67.65%。在此期间,永安火电厂、厦门电厂各1台130吨/时锅炉作为“福建省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试验研究”的试验炉,列入“六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试验两厂的锅炉效率分别提高7.5%、5.8%,助燃油分别下降50.8%、54%,制粉单耗分别下降12%、26%,使福建无烟煤燃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85年9月,作为厦门经济特区应急电源的漳平电厂破土动工,安装2台10万千瓦发电机组。这一中型坑口电厂,原是国家“四五”计划的建设项目,由于当时对用电迅速增长的趋势估计不足及地方财力有限等原因,耽误了建设时机。1985年动工后,通过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等有力措施,仅用29个月15天就建成,做到工期短、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创国内同类型机组建设工期短的“漳平速度”。1987年全面投产后,从第二年起到1990年,每年发电量都在10亿千瓦时以上,对缓解福建电网电源紧缺起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企业自备电源——三明化工厂热电厂通过增装1台1.2万千瓦机组,1985年5月投产后,该厂总装机容量达到3.6万千瓦。厦门市政府兴办的自备电源——厦门燃气发电厂3台2.48万千瓦的燃气轮发电机组也于1986年1月投产。永安火电厂在三期扩建工程完成后,从中型火电厂跨人大型火电厂行列。
  到1990年,全省中型火电厂有5座,总装机容量40.04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容量23.41%,年发电量16.52亿千瓦时(未含厦门燃气发电厂),占全省火电发电量28.15%。随着大型火电厂相继建成,中型火电厂在全省火力发电中逐步退居次要地位。
  至1990年底,全省中型火电厂有:
  一、龙岩电厂
  龙岩电厂位于龙岩市铁山镇上洋村,装机容量3万千瓦。
  为适应龙岩地区兴建煤矿、铁矿、水泥厂和纺织厂等生产用电需要,1958年10月13日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龙岩中粉乡建设火电厂。第一期安装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省水利电力厅设计院负责设计,省第七建筑公司等承担土建工程施工,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负责设备安装,同年12月12日破土动工,1962年11月12日竣工投产,定名为福建省龙岩电厂。第二期工程为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设计室负责设计,省第六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负责设备安装,1966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1970年7月11日竣工投产,总投资569.27万元,每千瓦造价632.52元。
  1969年冬,龙岩列为“小三线”重点建设地区,1970年9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在龙岩铁石洋兴建火电厂。第一期安装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按燃用山西晋城无烟煤种设计锅炉。由省电力工程二团负责设计和设备安装,省第七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同年11月10日由龙岩地区革命委员去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次年1月召开设计审查会议,同意主厂房采用拱式结构,锅炉燃煤采用本地生产的无烟煤。1971年1月土建工程动工,次年3月开始安装设备,12月25日进行72小时试运行。由于施工中遗留问题较多,延至1973年5月31日投产,并入闽西南电网。投产初期煤耗率高达829克/千瓦时,为了降低煤耗,技术人员与工人共同探索降低煤耗的办法,不断改进操作技术,改造油枪喷嘴、煤粉管道、燃烧带等,使煤耗、油耗不断下降,并创造过两个多小时无掺油运行的记录。第二期工程安装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铁石洋电厂自行筹建。为使第二台锅炉适应燃烧本地无烟煤,武汉锅炉厂根据第一台锅炉在生产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进行设计制造。省机电安装公司负责安装,省第三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1974年12月开始安装,1975年7月15日整套设备试运行。因处理遗留项目,至11月17日正式投产并网,厂部设在铁石洋。两期工程总投资1770万元,每千瓦造价737.5元。至此,龙岩电厂装机容量达3.3万千瓦,为70年代闽西南电网主力厂。由于锅炉设计吸取了第一台锅炉燃用无烟煤的经验,燃烧工况稳定。当年全厂发电量7270万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率为713克/千瓦时。
  1976年,龙岩电厂进入稳定生产阶段。当年12月,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联合在该厂召开锅炉燃烧技术座谈会,探讨与推广龙岩电厂燃烧无烟煤的先进经验。1977年该厂针对2号、3号、4号机组在建设中遗留缺陷多的情况,连续组织了3次设备检修会战,处理了4号汽轮机和3号炉的重大隐患;并结合大修,把2号炉改造为燃用本地无烟煤;对3号、4号机组的制粉装置、除尘系统设备进行了改造,从而提高了设备功能和节能成效。1977年发电量突破1亿千瓦时,达到1.44亿千瓦时,1978年增长到1.77亿千瓦时。1978、1979年两年,共节煤1.08万吨、节油510吨、节约厂用电97.66万千瓦时。1978年4月获得全国科学大会授予燃烧无烟煤及节油技术措施奖。1979年9月,获得水利电力部授予省煤节电成绩显著奖。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龙岩电厂的各项管理和节能工作仍然继续稳步前进。从1980年8月起实现了不掺烧助燃油、全烧低挥发份无烟煤。1981年试行锅炉运行分班考核和节油奖励办法,使小指标竞赛与经济利益挂钩。1985年,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到615—630克之间。这一年1号3000千瓦机组停役。1986年由于陆家地煤炭供应不上,龙岩电厂掺烧灰份高达33%以上的小煤窑煤炭,燃烧难以稳定。而且不少生产技术骨干调走,电厂组织开展降低飞灰可燃物和排烟温度等为主要指标的竞赛,加强进厂煤质把关,同时组织燃烧调试小组,进行各煤种不同搭配掺烧试验,寻找最佳操作配风方案。1988年又在3号、4号炉炉膛增加燃烧带面积,使炉膛温度提高100摄氏度,减少灭火次数,改进运行方式,节能成果得到巩固提高。从1974年至1990年,共节约标准煤1.51万吨、助燃油5458吨,厂用电317.97万千瓦时,并实现了连续10年不掺助燃油,全烧低挥发份无烟煤,成为全省历年燃料成本最低的火电厂。经省电力工业局组织评比,1989、1990年连续2年评为省属火电厂一类节能企业。1988至1990年连续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进位称号。
  二、三明化工厂热电厂
  三明化工厂热电厂原为三明热电厂,位于三明市的黄硅石山下,装机容量3.6万千瓦,是福建省最大的企业自备电厂。
  1958年新兴的山区工业城市——三明市将兴建全省最大的化肥厂,同时钢铁、机械等工厂也相继投入建设。为了解决工业用电需要,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设三明热电厂,建设规模为2.4万千瓦,第一、二期各安装1台6000千瓦机组,第三期安装1台1.2万千瓦机组。省工业厅设计安装公司负责设计。负责土建施工的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于当年8月1日破土动工。11月,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工程处开始安装第一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1959年6月,一期工程基本完工,9月竣工投产,与第27列车电站并列运行。同时成立福建省三明热电厂,为发供电合一企业,隶属省水利电力厅。第二期工程于1959年5月动工,10月第二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投入安装,11月简易发电成功,先使用1号锅炉供汽发电。1960年3月,35千伏升压站建成,联入闽北电网,该厂成为闽北电网的主力厂。当年发电量1878.6万千瓦时。1963年针对简易发电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填平补齐”。同年12月,2号锅炉建成投产。1964年发电量增至5785万千瓦时,设备利用4817小时,每千瓦时发电煤耗由初投产的1034克降至620克。
  1965年,因闽北电网电力严重不足,促使该厂第三期1.2万千瓦发电机组投入建设。该工程由省水利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土建和安装分别由省第一建筑公司和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承担。当年9月动工建设。1966年3月1.2万千瓦发电机组安装完工,3月19日正式并网发电。1967年5月3号锅炉建成投产,向三明化工厂供热,成为以发电为主,供热为辅的企业。至此,热电厂总容量达2.4万千瓦。一、二、三期工程总投资1883.47万元,每千瓦造价784.58元。当年发电量上升至1.15亿千瓦时。
  1970年,热电厂对3号锅炉超温缺陷进行了改造,解决了锅炉出力不足的问题。1971年5月,在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的帮助下,该厂成功地改建了输煤栈桥,为安全经济生产提供了保障。随后又进行1号锅炉改造,使改造后的锅炉出力由25—30吨/小时提高到65—70吨/小时。
  1978年3月,为了保证三明化工厂尿素工程投产供热的需要,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三明热电厂发电部分划归三明化工厂管辖,成立三明化工厂热电分厂(1983年改名热电厂)。热电分厂转为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1978、1979年发电量保持在1.1一1.2忆千瓦时,供热1000—1100太焦。
  1981年,三明化工厂根据尿素生产发展的需要,动工建设热电厂第四期扩建工程,增装1台1.2万千瓦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这一工程由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土建和安装分别由省第一建筑公司、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担。1985年5月发电机组竣工并网发电,次年4月抽汽部分投产。1987年1月第四期扩建工程的2台锅炉竣工投产。至此,全厂总装机容量3.6万千瓦。1987年发电量增至1.78亿千瓦时,创历史最好水平,年供热2055太焦,设备完好率达96.7%。1990年发电1.39亿千瓦时,供热2277太焦。该厂至1990年底,累计发电29.45亿千瓦时,供热2.62万太焦。在省电网中担负着平衡三明地区供电的重任。
  三、厦门电厂
  厦门电厂原名杏林电厂,位于厦门岛外西北隅的杏林区,始建于1959年,经过两期扩建,装机容量6.2万千瓦,为福建电网的中型骨干企业。
  50年代末,厦门市开始发展轻化工业,建设杏林工业区。为此,1958年9月初,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设杏林发电厂。1959年3月,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同意,按2台6000千瓦机组规模设计,采取海水冷却开式循环(施工中改为喷水冷却池)。同年8月,省水利电力厅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工程设计。土建施工由厦门市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设备安装由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工程公司负责。8月21日主厂房动工,12月22日竣工,27日1号机组简易发电。1960年2月7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正式成立厦门杏林电厂。投产开始时,由于1号机组单机运行,加上建设中遗留问题较多,运行技术力量薄弱,当年共发生事故12起,其中6起造成全厂全区停电,而且供电煤耗率高达1221克/千瓦时。为此,全厂围绕安全经济发电,开展了8次安全大检查,使安全生产明显好转。同时为了降低能耗,推广低风量、薄煤层、长火床的燃烧操作经验,开展班组竞赛,1961年发电量1873.76万千瓦时,供电煤耗率下降到715克/千瓦时。
  1960年9月,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第二期1台6000千瓦机组的工程建设任务。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仍由一期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同年10月14日主厂房续建工程开工,年底基本完成。设备安装于10月底开始,因发电机转子拖至1962年10月到货,由电厂按自营方式进行安装,1963年7月12日带负荷试运行结束,并入厦杏电网移交生产。该工程总造价761.1万元,每千瓦造价634.2元。2号机组投产后,厦门地区电力负荷全部由杏林电厂供给。第二期工程投产后,由于燃烧煤种不符合机播炉设计要求,煤耗率高,安全性差。1964年在上海锅炉厂指导下进行改炉,1965年改炉后出力稳定,煤耗率下降。这年同时修建输煤栈桥,并对除灰系统、水工工程、辅助设备进行挖潜革新改造,改善了安全经济生产条件。1965年发电量3466.69万千瓦时,创连续安全生产249天记录。
  1974年4月,水利电力部下达了扩建杏林电厂的勘察设计任务。12月省计委决定扩建规模为2台2.5万千瓦机组。1976年5月成立了扩建工程指挥部。1977年,省机电安装公司设计队完成扩建工程设计。当年10月,由省第四建筑公司施工的主厂房破土动工。为使工程早日竣工,扩建指挥部采用定额包工、超额奖励、推迟有罚的办法,加速了工程进度,百米高的烟囱和7万平方米的喷水冷却池,分别比计划提前56天、20天完工。1978年7月,由省电力建设公司安装工程队负责的设备安装开工。10月,建筑安装工程进入全面施工高潮,1979年3月31日,第一台2.5万千瓦的3号机组竣工,4月3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经验收机电安装和土建工程达到质量优良。7月1日并入闽西南电网,当年发电量1.47亿千瓦时。4号机组于1980年7月26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经过验收,土建和机电安装质量优良。8月19日投产发电,并入福建电网。该工程总投资3794万元,每千瓦造价758.8元。10月20日厦门杏林电厂改名为福建省厦门电厂。该厂成为福建电网的主力厂之一,对缓解闽西南和厦门地区的用电紧张状况,建设厦门经济特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1983年,厦门电厂4号炉(130吨/时固态排渣炉)作为攻关试验炉参加国家“六五”科技攻关《福建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改进的试验研究》,1985年全面完成攻关的指标,锅炉效率提高5.8%,助燃油耗降低54%,制粉系统单位电耗降低26%。本项目获得水利电力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科技攻关奖。
  厦门电厂根据杏林区纺织、化纤工业发展的需要,从1984年11月起,在完成发电任务的前提下,用来煤加工的方式,开始经营对外供热。至1990年底,该厂供热646.6太焦。对于保护杏林区的生态环境,为外商和台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该厂从1960年至1990年累计发电44.31亿千瓦时。1990年创连续安全生产646天的最高记录。
  四、厦门市燃气发电厂
  厦门市燃气发电厂位于厦门市区莲岳路,1986年建成,装机容量7.44万千瓦,为厦门市人民政府自备电厂。
  厦门市辟为经济特区后,市政府为了建设应急电源以提高岛内供电可靠性,1984年3月成立厦门市燃气发电厂筹备处。8月,由水利电力部无偿调拨青岛娄山电厂退役的1台英国造2.29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1985年4月机组安装完毕,经72小时试运行,8月移交备用。11月,因设备缺陷严重,市政府决定解除备用。
  1985年初,福建省人民政府将引进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3台2.48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拨给厦门市,在原厂址建厂,工程总概算7800万元。当年8月正式成立厦门燃气发电厂,为厦门市政府自备电厂,由厦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原筹备处同时撤销。11月建成厂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3台发电机组在法国专家指导下由江苏省驻厦门工程处负责安装,12月全部竣工,通过72小时试运行,于1986年1月17日投产,由厦门供电局调度。该厂燃气轮发电机系燃用0号轻柴油,投产后运行稳定,平均油耗为365—370克/千瓦时。根据当地供电紧缺情况,一般启动1至2台机组以补充福建电网供电不足部分或顶峰发电。1986年发电4368万千瓦对,年设备利用2184小时,厂用电率0.5%,年发电单位成本500元/千千瓦时。至1990年,3台机组运行5000小时,安全生产良好,累计发电1.55亿千瓦时。这一电厂的建成,为厦门岛内提供应急电源,对吸引和稳定外商投资起了一定作用。
  五、漳平电厂
  漳平电厂位于漳平县城关西南1.5公里处的顶郊村,东靠鹰厦铁路,南临九龙江,1987年建成,装机容量20万千瓦,是福建电网的骨干电厂。
  漳平电厂原是国家“四五”计划的建设项目,是建设坑口电站的较好厂址。因对当时电力建设缺乏预见,被耽误了建设时间。为了适应福建省“七五”期间电力增长的需要,以缓解厦门经济特区、闽南经济开发区的用电供需矛盾,保证鹰厦铁路电气化的用电需求,1984年1月,国家计委批准筹建漳平电厂作为应急电源。同年9月华东电力设计院完成了初步设计。该工程安装2台1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16亿千瓦时,工程投资概算为2.06亿元。
  漳平电厂工程是福建省政府与水利电力部合资兴建的项目。工程建设由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总承包。1984年10月该公司在工地成立漳平电厂建设指挥部,组织全面施工。土建工程由省第一建筑公司和中国建筑公司第七工程局第三分公司负责;水工系统和灰坝由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承担;机电安装工程由省电力建设公司承担;专用铁路和公路分别由福州铁路分局和龙岩地区交通局负责设计和施工。1985年4月7日主体工程破土动工。主厂房于4月8日开工,12月30日封顶;以61天时间建成高180米、直径5米的烟囱。1号机组工程列为1986年全国电力建设务期必成的重点项目之一。1986年8月,在原电厂筹建处的基础上成立福建漳平电厂。在施工过程中,机组安装取得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大盖、厂用电系统受电、主要附属设备高压试转,锅炉与汽机整组启动和并网发电等6个关键项目一次成功。11月30日,机组通过72小时整套试运行,并入福建电网。12月9日,经启动委员会检查,认为该机组主设备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良好,同意移交漳平电厂投入生产。1号机组从开工到投产历时20个月,比国家指令性工期提前31天投产,其建设速度创本省火电建设的新记录,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建设的先进水平。1号机组提前投产之时,正值枯水季节,全省电力供应短缺严重,该机组当月发电5900万千瓦时,对缓和电力紧张状况起了重要作用。
  1987年,漳平电厂2号机组安装列为当年全国电力的必保项目。当时在主要设备比计划拖延两个月交货的情况下,电力建设者开展了为重点工程建功立业和合理化建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推动了工程建设。从3月13日主钢架吊装开始到9月8日锅炉第一次点火只用177天,比1号锅炉安装缩短了36天。汽机安装工期比1号机组汽机安装减少76天。2号机组6项主要工序试运转均获得一次成功。机、炉、电的安装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93%、92%和95%。当年10月9日,2号机组并网发电。经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组织有关单位验收签证,同意即日移交电厂正式生产,比计划提前2个月时间完工。整个漳平电厂工程仅用29个月15天建成,实现工期短、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的目标,获得水利电力部表彰,是继1985年山西省同类型机组的漳泽电厂施工先进记录之后,再次创造了同类型机组建设工期短的“漳平速度”。由于工程总承包中加强了宏观管理和落实分包责任制,努力降低造价,工程实际投资19931.3万元,比投资概算节约668.7万元,每千瓦造价1003.34元,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95%。1987年水利电力部授省电力建设公司、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为全国电力建设功臣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漳平电厂“重点项目建设优胜奖”,分别授予省第一建筑公司永安分公司和省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安装分公司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漳平电厂在1号机试生产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集中力量处理运行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使机组的健康状况有较大的改善。当年超额完成发电量指标,并创造安全生产2个100天,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和可调小时都超过同类新机组的考核标准。供电煤耗率从投产初期635克/千瓦时下降到494克/千瓦时。
  1988年6月,在1号机组进行第一次大修中,层层加强质量管理,经过56天精心检修,共消除设备缺陷108项,处理了管道堵塞和严重泄漏等重大缺陷,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全厂主设备完好率达100%,其中一类设备占62.5%,二类设备占37.5%。这一年实现双机满发,提前22天完成10.8亿千瓦时发电任务。供电煤耗率464.1克/千瓦时,发电油耗率21.76克/千瓦时,分别比计划降低36克/千瓦时、13克/千瓦时。
  1989年,该电厂进入稳定生产阶段,各生产科室开展小指标竞赛,运行岗位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的竞赛活动,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当年发电量突破12亿千瓦时,提前65天完成年度发电计划,创安全生产2个100天;每千瓦时煤、油耗比上年度又分别降低1.3克和1.66克,被省电力工业局评为1989年度全省电力系统先进单位=
  1990年,该厂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工作,供电煤耗率比上年度降低6.24克/千瓦时,全年节约标准煤5786吨。7月8日首创连续安全生产200天。至当年底,累计发电量达41.4亿千瓦时,未发生重大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创10个安全生产100天,机组年发电能力达到设计水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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