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力发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73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火力发电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1
页码: 10-30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火力发电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小型火电厂、中型火电厂、大型火电厂等。
关键词: 福建省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

内容

福建煤炭资源较少,勘探开采都较晚,已探明储量的矿区有24处,储量11.65亿吨,保有储量10.4亿吨,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大部分是挥发份只有3%—4%的无烟煤,生产能力也较低,1990年全省煤炭总产量925.4万吨。天然气和石油都未发现。利用省内煤炭资源发展火电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福建深水港湾多,发展港口电站条件十分有利。
  福建火电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发端,到清宣统元年(1909年)、民国2年(1913年),福州、厦门分别兴办民营电厂后,沿海主要城市及部分内地城镇相继开办电厂,至民国26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1822千瓦,年发电量2380万千瓦时。从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福建发电生产和建设遭受严重影响,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福建临解放时,部分电厂由于社会动荡、通货膨胀及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停役关闭,厦门电厂又被国民党军队炸毁。至1949年,全省有火电厂26家,分布在22个市县,装机容量下降至8043.7千瓦,年发电量仅770万千瓦时。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海运被封锁,铁路未修通,省内煤矿未探明和开采,福建各地除加紧检修原有发电设备,恢复生产外,主要是发展一批小型柴油发电机组,并安装了2台燃用省外烟煤的1000千瓦机组。至1957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1.86万千瓦,年发电量2200万千瓦时。1958年后,随着通往省外的鹰厦铁路建成通车,煤炭运输条件改善,先后新建、扩建10个火电厂,安装17台燃用省外烟煤的1500—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全省火电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至1965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2.21万千瓦,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全省省属电厂发电煤耗率从1958年的703克/千瓦时,下降到1965年的642克/千瓦时。这一时期,福建无烟煤的也探开采逐步展开,一些火电厂开始对以掺烧无烟煤为主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为发展燃用省内无烟煤发电提供了技术条件。
  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福建火电发展出现新的转折。开始发展以燃用省内无烟煤为主的坑口电站,安装的单机容量提高到1.2万千瓦至2.5万千瓦。1971年,邵武电厂(药村)2台机组投产后,成为全省最早出现的中型火电厂。1975年,永安火电厂一期扩建工程,龙岩(铁石洋)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相继完成,福建首次出现2个中型规模的坑口电厂。从此,除企业自备电源和地县电厂外,省属小型火电厂停止发展。至1976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29.85万千瓦,年发电量6.64亿千瓦时。其中中型火电厂2个,其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占36.85%、33.28%,全省省属电厂发电煤耗率降到1975年的600克/千瓦时。在此期间,不少电厂开始对原设计燃用烟煤的小型层式锅炉和沸腾式锅炉进行技术改造,从而使福建利用无烟煤发电的技术逐步成熟,受到全国第一次科学大会表彰。
  1977年以后,福建火电发展进入以燃用省内无烟煤、安装高温高压机组为主的阶段,单机容量达5—10万千瓦。1985年,燃用省内无烟煤为主的永安火电厂第二、三期扩建工程全面完成,装机容量达35万千瓦,成为全省第一座大型火电厂。厦门电厂、三明化工厂热电厂也先后扩建成中型火电厂。1985年底,全省火电装机容量88.86万千瓦,其中大型电厂1座,中型3座,分别占全省总容量39.38%、14.74%。年发电量23.91亿千瓦时,其中大型占57.3%,中型(不含三化热电厂)占16.18%。全省省属电厂供电煤耗率从1976年的645克/千瓦时下降到1985年的532克/千瓦时。在此期间,国家“六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福建低挥发份无烟煤改进燃烧技术的试验研究”成果,经鉴定认为该科研成果的燃烧无烟煤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1986年后,福建火电在继续发展坑口电厂的同时,开始转向建设大型港口电厂。1987年10月,建成以燃用本省无烟煤为主的2台10万千瓦机组的漳平电厂,为厦门经济特区提供应急电源。与此同时,福州、厦门两市,还分别安装3台从法国引进的2.48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电源(1989年11月福州市3.台机组转售外省1988年12月,福建第一座大型港口电广——华能福州电厂首期2台35万千瓦机组在闽江口长乐县筹东村建成。该厂2台机组是福建首次出现的亚临界参数大型火电机组,全厂自动化程度达到80年代初国际水平。华能福州电厂的建成,使福建电力工业技术装备提高到新的水平,全省电力供需矛盾得到缓解,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也明显改善。在此期间,福建无烟煤燃烧技术又有新的进展,国家“七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福建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新技术试验研究”成果,经鉴定认为,该科研成果的燃烧技术达到的经济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至1990年底,全省火电装机容量171.03万千瓦(含企业自备发电机组容量20万千瓦),其中大型电厂2座,占总容量61.39%,中型电厂5座,占总容量23.69%,小型电厂占总容量14.92%。全省火电发电量58.68亿千瓦时,其中大型占68.19%,中型(不含厦门燃气发电厂)占28.14%,小型占3.67%。全省省属电厂供电煤耗率降到422克/千瓦时,比1985年降低110克/千瓦时。
  第一节 小型火电厂
  福建火力发电发端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闽清县坂东乡善牧医院装设1台1千瓦的汽油发电机,以供照明用电。清光绪二十九年,英国商人在厦门鼓浪屿创办电灯厂,为租界外国侨民提供照明用电。此后木省地方人士陆续在主要城市兴办电厂。清宣统元年(1909年),福州商人集资开办耀华电灯公司,在台江洲边安装1台10马力直流发电机投产。清宣统二年,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承接耀华电灯公司资产,安装2台15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这是当时全国向清朝邮传部立案的11家电气公司之一。次年,厦门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沙坡尾建立发电厂,安装1台50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于民国2年(1913年)11月建成投产。同年上海英商韦仁洋行在鼓浪屿安装1台120千瓦发电机组投产发电。民国5年以后,泉州、莆田、龙溪等县市及海澄石码、连江琯头等集镇也相继兴办了装机7千瓦到134千瓦的火电厂。至民国8年底,福、厦、漳、泉等沿海城市共建成电厂8家,装机容量合计2461千瓦,其中1家外商,其余均为民营。这是本省火力发电的起步阶段。
  民国9年(1920年)后,随着各地工商业逐步繁荣,福建电业发展趋快。一些老电厂逐步扩建,并兴建一些新电厂。福州电气公司经过两次扩建,民国23年装机容量达到5500千瓦,民国26年,发电量达1120万千瓦时,厦门电灯电气公司通过一次机组更新、两次扩建增容,民国23年装机容量达到3800千瓦,民国25年发电量1014.8万千瓦时。这是当时本省最大的两个发电企业。民国17年厦门鼓浪屿爱国归侨向英商买回鼓浪屿电灯公司(装机容量395千瓦),更名鼓浪屿中华电气公司后,民国23年因失火重建新厂,装机容量达到600千瓦。泉州、莆田电气(灯)公司各在60千瓦的基础上通过扩建,装机容量分别增至360千瓦、132千瓦。在此期间,沿海福清、仙游、长乐、同安、海澄、金门等县城和晋江县青阳、石狮、安海,长乐县营前、金峰等城镇以及内陆山区的龙岩、上杭、长汀、建瓯、建阳、南平、浦城、沙县等县城和古田县水口、建瓯县南雅等集镇也陆续办起3—90千瓦的小火电厂。至民国25年底,全省共有火电厂27家,装机容量1.1667万千瓦。这些电厂分布在20个市县,其中福州、厦门两个电气(灯)公司占全省总装机容量79.71%。这一时期及以前福建兴办的火电厂设备、燃用的煤炭、柴油等,基本上都是从国外或台湾进口的。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火电事业遭受深重的灾难。由于福建海运被日军封锁,火电厂的设备、配件及煤炭、柴油等燃料供应均被切断。全省火电厂被迫相继改烧木炭、木柴以及松根油等维持发电。民国27年日军占领厦门后,厦门电灯公司被日本福大公司强行吞并。经几年摧残,该公司发电机组、锅炉和各种管道均严重损坏。民国34年3月到10月,该公司因煤炭供应断绝而停电,全市夜晚一片黑暗。福州电气公司因经福州市两次沦陷的洗劫,财产损失严重,抗战后期年发电仅90余天,每天发电几小时。沿海不少小电厂,受到战火威胁,营业衰落,被迫停止发电或倒闭。在此期间,漳州、莆田、仙游、南平、建瓯、沙县等地电厂因管理不善,难以维持生产等原因,先后由省建设厅整顿接管改为公营或官商合营。民国27年5月,福建省政府迁到永安后,省建设厅在永安兴建永安电厂,先后设立4个火力发电所,装机容量204.5千瓦,加上桂口水电站装机容量264千瓦,成为当时全省最大的公营电力企业。与些同时,在山区的大田、德化、永泰、将乐、邵武、南平、南靖等县以及沿海的莆田、龙溪、罗源、连江、宁德等县一些城镇先后兴办12家火电厂,总装机容量只有144千瓦。尽管这样,在抗日战争的8年间,福建火电虽有发展,但总装机容量还是比战前减少了2508千瓦。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沿海各地电厂逐步复苏。但不久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火电事业又陷入困境。福州电气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卖掉1台500千瓦机组仍无法渡过难关,被迫与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台湾电力公司合营,改名福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权全归资源委员会。到福州解放前夕,该公司每日发电仅几小时,发电出力不足一半,企业濒于瘫痪。厦门电灯公司在日本投降后,属官商合营,被官僚资本控制。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的凌晨,全部发电设备被溃退的国民党军队炸毁,还炸死2名工人。各地小火电厂也有7家相继倒闭。至1949年福建解放时,全省有火电厂26家,总装机容量8043.7千瓦,分布在22个县市,当年总发电量770万千瓦时。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火电厂在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扶持下,立即组织抢修设备,迅速恢复生产。福州电业职工在飞机轰炸中坚守生产岗位,保证正常发供电。1952年恢复全日24小时供电。厦门面临电厂被炸情况,迅速租借和调配一批小型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在解放后第7个晚上就恢复市区路灯照明,并逐步扩大供电范围。其他各地也陆续增装一些小型柴油发电机组。1953年后,为了适应重点城市用电增长的急需,除了福州电力公司5台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恢复燃用省外烟煤外,先后在南平电厂新建的后谷发电所和厦门原电厂废墟上重建的厦港电厂各安装1台燃用省外烟煤的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并在泉州、漳州、莆田等地电厂先后增装10台柴油发电机组(总容量2230千瓦)以应急需。至1957年底,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1.86万千相当于解放前夕的2.31倍,年发电量2200万千瓦时。
  1958年后,福建兴起办工业的热潮,用电急剧增加,当时通向省外的铁路已建成通车,外省煤炭运进条件改善。从1958年至1965年,福州、厦门、泉州等老电厂扩建工程和三明热电厂、漳州糖厂动力车间、厦门杏林及莲坂、永安、邵武(晒口)、漳平(东坑口)、龙岩(中粉)等新建的电厂先后竣工,共安装燃用省外烟煤的1500千瓦至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7台,总装机容量5.35万千瓦。这些机组尽管容量小,消耗指标和发电成本都较高,但在当时尚未形成电网的条件下,对于满足当地用电急需曾起过重要作用。在此期间,由于国防建设需要,在泉州、厦门、漳州还分别建成了701、702、703战备电厂,均安装柴油发电机组,总容量2800千瓦。至1965年底,全省小型火电装机容量达12.21万千瓦,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这一期间,随着省内无烟煤矿逐步探明、开采,泉州、福州、漳平(东坑口)、厦门的杏林、莲坂等电厂开始进行小型层式和沸腾式锅炉技术改造,探索燃用省内无烟煤燃烧技术。1960年福州电厂成功地掺烧省内无烟煤30%—50%。泉州电厂北门发电所1号锅炉改造后,可以完全燃烧漳平无烟煤。其他电厂也都取得成效,为福建燃用省内无烟煤发电开辟了道路。但是在此期间,火电建设中,有的电厂布局不当而半途停建,有些电厂推行“简易发电”,遗留不少缺陷和尾工,后经多次“填平补齐”进行改善,才逐步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效益。
  60年代中期以后,福建开始安装单机容量1.2万千瓦为主的发电机组。除了三明热电厂、邵武(药村)电厂共安装3台燃用省外烟煤的1.2万千瓦机组外,1975年建成燃用当地无烟煤的电厂——龙岩(铁石洋)电厂,安装2台1.2万千瓦机组。这时,一些原设计燃用外省烟煤的锅炉,经过技术改造后掺烧省内无烟煤。邵武电厂从1972年至1974年对1号锅炉改造后,掺烧当地无烟煤从30%提高到66%,锅炉效率从73.61%提高到82.5%。泉州电厂清源发电所,从1972年起经两年连续改造,锅炉效率从原来的63.5%提高到74.42%,发电煤耗率从997克/千瓦时降到711克/千瓦时。这些成果都受到全国第一次科学大会的表彰。它标志着福建燃用无烟煤发电的技术已开始逐步成熟。
  到1975年底,全省小型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29.59万千瓦,年发电量6.3亿千瓦时。至此,省属小型火电厂停止发展,转向建设中型、大型火电厂,部分小型机组陆续退役。至1985年全省小型火电装机容量为42.26万千瓦。
  福建电力工业在发展过程中,从50年代末期到70年代,由于闽北电网、闽西南电网曾几度发生电源紧缺,南平、三明、厦门、邵武、福州、漳平、漳州等地先后向水利电力部列车电业局租用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作为应急电源。此外福建部分制糖、造纸、化工企业,为了适应自身生产用电和制热的需要,安装一批自备发电机组。至1990年,全省有39家企业有自备电源,共计装机20万千瓦,其中自备小型火电机组16.8万千瓦。
  到1990年底,全省小型火电机组容量共25.99万千瓦,其中省属管理的邵武电厂装机2.4万千瓦,其余为地县属及企业自备发电机组。
  至1990年底,全省主要小型火电厂有:
  一、福州电厂
  福州电厂的前身是民营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创办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毕业于日本高等工业学校的福州刘崇伦与其二兄刘崇伟邀集当地人士集资成立。清宣统三年11月在南台新港安装2台15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投产,为发电、供电合一企业。民国元年(1912年)发电量41.75万千瓦时。民国2年冬增装1台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到民国4年发电量达121.31万千瓦时。随着工商业的兴起,民国6年、民国11年分别安装1台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原2台150千瓦机组退役,民国11年发电量438.7万千瓦时。由于台湾烟煤供应不及时,民国16年该公司购买一艘轮船自行运煤,当年发电量达767.7万千瓦时。
  民国20年(1931年)因社会秩序混乱,公司被窃的电量占年发电量的42%,加上有的拒交电费,收入损失达48%,造成公司难以维持。此时,公司董事会常务董事刘崇伦为扭转企业困境,集资并向中国银行贷款购买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安装在排尾发电所,民国23年3月投产后经济效益显著。这时公司总装机容量达5500千瓦,当年发电量为1033.2万千瓦时,职工300多人,成为全省最大的民营企业。民国24年建成福州至长乐莲柄港33千伏高压输电线路,为莲柄港灌区5万亩农田提供电力提水灌溉。民国26年发电量达1120万千瓦时,创公司成立以来最高记录。
  抗日战争爆发后,煤炭供应中断,该公司自行改造锅炉以木柴为发电燃料。民国30年(1941年)4月,日本侵略军占领福州,福州至长乐输电线路被破坏。民国33年10月,福州第二次被日军侵占,沦陷227天,只发电90余天。8年抗日战争期间全公司亏损1100多万元。
  民国34年(1945年)9月抗战结束后,公司因被窃电、欠交电费和通货膨胀的影响,连年亏损,卖掉1台500千瓦发电机组还难以维持,被迫于民国37年7月以电厂资产入股,与资源委员会、台湾电力公司合营,改组为福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上为官僚资本所控制。1949年福州解放前夕,该公司发电出力不足一半,每日仅发电几小时,当年发电量714.5万千瓦时,平均柴耗3.08公斤/千瓦时,线损率54.23%。
  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27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代表刘焰接管福州电力公司后,立即着手整顿。50年代初进行生产改革和民主改革,全面检修和改造发电设备,并完成新港发电所2台濒临报废的5吨/时锅炉拆除重建。同时开展反封锁、反轰炸斗争,工人游德铭冒着国民党飞机轰炸的危险,抢修被炸坏的电力线路,先后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1953年完成了恢复燃煤的锅炉改造和主要设备大修。1955年4月,实行公私合营,改名福州电厂,当年装机容量仍为5000千瓦,年发电量上升到1716万千瓦时,超过解放前最高年发电量53.2%。
  1956年11月,该厂为适应古田水电站联网的需要,将3台机组原频率60赫兹改为50赫兹,机组出力从5000千瓦降至4000千瓦。1957年结合大修将新港发电所3、4号锅炉改造为1台16吨/时的锅炉,带动2台1000千瓦发电机组,平均煤耗率下降到765克/千瓦时。
  1958年1月,福州电厂供电业务划出,改称福州发电厂,挂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两块牌子,成为单一的发电企业。全厂职工156人。10月,在排尾发电所扩建2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分两期进行。1959年9月22日,第一期工程安装第一台6000千瓦机组通过验收移交生产。次年开始研究燃用省内无烟煤成功,掺烧无烟煤30%—50%。1963年开展省煤节电小指标竞赛,注意勤检查,勤调节,煤耗率逐年下降,1965年发电量4995.6万千瓦时,发电煤耗率降至620克/千瓦时,创建厂以来最低煤耗记录。1966年12月31日,第二期工程安装第二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竣工投产,该厂总装机容量达1.6万千瓦。当年发电量达6019万千瓦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管理受到严重干扰,事故频发,发电量显著下降。1968年2月,排尾发电所由于运行值班人员失职,造成3号汽轮机水冲击事故,停机检修1个月才修复。1971年7月24日,排尾发电所由于值班人员严重失职,发生了2号锅炉炉排架被烧坏的重大事故。停炉抢修20余天。1973年5月新港发电所2台机组全部退役。1977年该厂排尾发电所全部机组作为调相与发电交替运行。次年7月成功地进行了调相机低频同期启动试验,以2400千瓦发电机组为启动机组,启动60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使调相机运行期间煤耗明显降低,每月节煤90吨,节电约10万千瓦时。这一项革新成果,获得福州市1979的科技成果奖。
  1983年8月,原3000千瓦发电机组报废。当年在全面整顿企业中,针对2台调相发电机组老化的特点,开展省煤节电竞赛活动,及时发现与处理缺陷,1984年发电量为3708万千瓦时,供电煤耗率降到618克/千瓦时。1988年8月发电机组全部退役,开始转向为电力修造企业。
  二、厦港发电厂
  厦港发电厂前身是民营厦门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厦门电灯公司)。该公司创办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2月,由北京高等实业学堂电气专科毕业的陈耀煌请其父陈祖琛出面集资开办,经清政府工商部核准,厂址在厦门港沙坡尾的海边荒地上。民国元年(1912年)夏,福建交通司正式发给营业执照。同年秋动工兴建,安装一套美国造750马力蒸汽发动机带动500千瓦发电机组。民国2年11月20日建成投产。民国11年下半年又安装1台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的8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原有旧机组淘汰。随着用电的增长,民国15年又安装1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用户发展到6079户,其中工业用户124户,年发电量328万千瓦时,最高负荷达2200千瓦。民国22年,公司再装1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全厂总装机达3800千瓦,为全省第二大电厂。供电范围从市区扩展到东郊和南郊。民国24年发电量达1025万千瓦时,最高负荷2518千瓦,每千瓦时煤耗1.3公斤。
  民国27年(1938年)5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厦门,厦门电灯公司被日本福大公司吞并。次年7月4日改名日华合办厦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煤炭供应困难,民国30年将1台1500千瓦机组停役,设备拆存仓库。民国32年4月1日,电力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厦门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因燃煤供应时常中断,发电厂时开时停。该公司在8年沦陷期间,全部发电机组无一完好,锅炉砖体严重坍落,各种管道到处腐蚀裂缝,至民国34年3月,电厂断煤,全市停电。
  民国34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厦门市政府工务局水电整理处接管水电公司。10月10日,发电厂以木柴为燃料开动1台800千瓦发电机组发电。次年4月,将存放仓库的1台发电机组重新安装发电。8月21日恢复燃用煤炭,日夜供电。当时公司有部分股份被没收,成为官股,公司大权受官僚资本代表控制。当年发电量162.8万千瓦时。但由于通货膨胀,发电成本高,线损大,窃电欠费严重,加上官僚资本代表从中贪污舞弊,电厂入不敷出,难以维持经营。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的凌晨,国民党军队在溃逃时,把3台发电机组全部炸毁,并炸死2名工人,重伤1人。
  厦门解放后,人民政府派员进驻电灯公司,10月23日即租用1台2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向政府机关和路灯送电。12月26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拨出3台20千瓦汽油发电机,建立3个临时发电站供应居民照明用电。1950年租用鼓浪屿中华电气公司1台15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在电厂原址建立厦港发电站,随后相继租用一些单位的柴油发电机组分片建立电站供电。至1951年全市发电装机共400多千瓦。1954年开始H夜发供电,并恢复供应工业用电。当年厦门电厂筹建处成立,在原址重建,安装国家调拨来的1台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省工业厅设计安装公司负责设计。1955年2月动工建设,由厦门市建筑公司和省工业厅设计安装公司安装队分别负责土建和机电安装,10月投产发电,称厦港发电所。当年5月,厦门电灯公司改称厦门电厂。10月厦港发电所投产后,除保留厦港、永福两个临时发电站和鼓浪屿发电所外,其余临时发电机组撤销,全厂保有发电装机容量1750千瓦。1957年厦港发电所发电量为482.79万千瓦时。1958年10月,厦门电厂第二发电所(即莲坂电厂)1台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投产,厦港发电所改称厦门电厂第一发电所。
  1959年7月10日,厦门电厂第一发电所第二期1台1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动工,1960年1月7日投产。1961年8月厦门电厂建制撤销,第一发电所改为厦港发电厂。1962年3月,厦港发电厂收归省水利电力厅管辖。
  60年代该厂开始探索燃烧无烟煤技术,从掺烧到全烧福建漳平低挥发份无烟煤。1970年将2号锅炉成功地改造为半沸腾炉,进一步提高无烟煤燃烧技术。1979年10月,厦港发电厂并入厦门供电局,易名厦港发电所。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两台发电机组改为调相机运行。1983年撤销建制。
  三、泉州电厂
  泉州电厂前身是民营泉州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民国2年(1913年),由清贡生谢俊英发起集资兴办。厂址设在市郊菜洲,安装1台60千瓦煤气发电机组。至民国6年竣工发电。民国19年因经营亏损而停业。民国21年归国华侨蔡子钦等向华侨集资创办泉州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有电灯公司。民国22年后,相继增装柴油发电机与煤气发电机各1台,至民国26年全公司计有3台发电机组,共计容量380千瓦,年发电40万千瓦时。抗日战争期间,泉州海运被封锁,柴油、煤炭供应断绝,公司把1台14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迁存永春县,剩下2台机组改烧木炭。抗日战争结束后,柴油供应恢复,民国35年公司将寄存永春的机组迁回原址重新安装发电。以后由于内战影响,公司营业长期处于困境。至1949年泉州解放时,全公司共有发电装机380千瓦,当年发电量49.2万千瓦时。
  50年代初期,泉州电力公司在人民政府扶持下,生产逐步恢复。1952年公司转为公私合营,1954年后随着泉州经济发展,相继在菜洲新装2台共3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955年公司改为公私合营泉州电厂。1956年后,泉州电厂新建北门发电所,安装3台共12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至1957年,全厂发电装机容量达1880千瓦,年发电量178万千瓦时。
  1958年,泉州电厂转为地方国营。从此,北门发电所连续进行三次扩建,安装3台汽轮发电机组(2炉3机),总容量6500千瓦,并建成为战备需要的总容量14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701”电站,菜洲发电所停役。至1966年,全厂发电装机达7900千瓦,年发电量3342万千瓦时。在此期间,为了适应燃烧省内无烟煤,北门发电所先后对2台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取得较好效果。1号炉改造后,完全燃烧漳平无烟煤,锅炉出力从初试验时10吨/时提高到20吨/时。1963年获全国电业系统同类型机组省煤标兵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发电量下降,1968年降到2236万千瓦时。
  1970年为缓解泉州用电紧张,该厂在清源山动工新建电厂,安装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此机组原系燃烧烟煤的链条炉,施工中改装成燃烧无烟煤的半沸腾炉。次年11月建成投产,称清源发电所。至此泉州电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9万千瓦,当年发电量4170万千瓦时。1972年清源发电所锅炉经连续两年技术改造,锅炉效率提高到74.42%,发电标准煤耗率降到717克/千瓦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978年,该项技术改造受到全国科学大会表彰。当年北门发电所2台锅炉也完成了技术改造,达到全部燃烧当地天湖山无烟煤的要求,其中2号炉改为半沸腾炉,出力从16吨/时提高到20吨/时。这一年,全厂年发电量达到5099万千瓦时,创该厂历史最高水平。
  1980年,在泉州电厂基础上成立泉州供电局,两个发电所机组相继转为调相运行。1982—1988年,清源发电所和北门发电所的发电机组先后停役,并撤销建制。
  四、邵武电厂
  邵武电厂前身是晒口煤矿附属电厂。1960年9月、1961年5月分别安装1台1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投入简易发电。1961年5月划归福建省水利电力厅领导,改称邵武电厂。因机组制造质量差,设备未配套,加上基建中又遗留大量问题。1962年5月,进行“填平补齐”改善后,才逐步正常运行。当年发电量661.79万千瓦时。
  1965年,决定在邵武药村新建一座火电厂,安装2台1.2万千瓦捷克造的汽轮发电机组。该工程由华东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设计,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分别由省建设厅第三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与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负责施工。1966年8月,主厂房破土动工。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1967年10月土建停工,次年12月复工。1号机组于1969年9月投产,向邵武、光泽2县供电。1971年9月1日2号机组投产,并与1号机组同时并入闽北电网运行。2台机组工程总投资1986.9万元,每千瓦造价827.89元。全厂总装机容量2.7万千瓦,为闽北电网主力厂之一,也是当时全省装机容量最大的火电厂,1971年发电量8267.4万千瓦时,1972年、1973年分别为1.93亿千瓦时、1.66亿千瓦时。
  邵武电厂药村两台机组投产初期,由于省外烟煤供应经常中断而掺烧30%左右的当地无烟煤,但时常出现超温或灭火,供电煤耗率每千瓦时达787克。为此,电厂成立了改炉攻关小组,从1972年至19:74年对1号炉进行改炉试验,使该炉掺烧当地无烟煤提高到66%,锅炉效率从改炉前的73.61%提高到82.52%,供电煤耗率每千瓦时降低35克。这项科技成果,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表彰。邵武电厂原配套的螺旋百叶窗式除尘器实际效率仅30%,以致锅炉每天排放粉煤灰约160—200吨,使附近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也导致本厂辅机设备加速磨损。1973年5月电厂成立了研制除尘器攻关小组,先着手改造1号除尘器。经过10个多月的努力,于1974年3月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卧式双室二电场40平方米截面的电除尘器与原有除尘器串联使用。经测定,除尘效率达到90%,比改造前提高60%以上。
  1975年后,邵武电厂生产进入稳定期,初步推行小指标竞赛与建立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活动。1976年晒口2台机组退役,次年该发电所撤销。1977年11月,对2号锅炉进行改造,使当地无烟煤与江西劣质烟煤掺挠比例从原来1比2提高到1比1,锅炉燃烧效率达到85.88%,比改造前提高了5.88%。至1978年底,2号机组实现连续安全运行500天,被省电业管理局评为1978年全省火电厂唯一的“红旗”设备。全厂主设备完好率达100%。
  1978年4月,国家水利电力部在该厂召开新型电除尘器研制座谈会,肯定该厂设计制造1号电除尘器的经验,并审定2号新型电除尘器的设计方案。1979年8月,在水利电力部西安热工研究所和省电力中心试验所的协助下,完成了2号宽间距、横向槽型、集尘板混合式静电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任务。这一新型电除尘器于当年12月投入运行。经测定:正常燃用煤种稳定集尘效率达99.6%,持久稳定除尘效率达98%以上。1980年获水利电力部科技成果二等奖(198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980年8月,根据2号电除尘器研制方法,对1号电除尘器作进一步的改造,使其除尘效率从90%提高到98%。从此邵武电厂的环境污染得到根治,1980年被中国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企业管理优秀单位。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邵武电厂在电网中的主力厂作用逐步下降,次年4月2号机组改为调相运行。1980、1983年,该厂又针对2台锅炉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改造,投入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的1号炉空气预热器,1983年供电煤耗率降至552克/千瓦时,创本厂历史最好水平,被水利电力部评为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邵武电厂1986年3月7日连续安全运行1003天,创全省火电厂的最高安全记录。从1960年9月至1990年12月累计发电24.3亿千瓦时。
  第二节 中型火电厂
  福建省中型火电厂,是在燃用省内无烟煤发电技术逐步成熟的条件下,在小型厂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1966年8月,邵武电厂在药村扩建2台1.2万千瓦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动工,至1969年9月、1971年9月分别建成投产,该厂装机容量达到2.7万千瓦,为闽北电网主力厂之一,系全省首次出现的中型火电厂。1972年发电量1.93亿千瓦时,1973年至1975年平均年发电量1.17亿千瓦时,对缓解闽北电网枯水季节缺电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1976年该厂2台1500千瓦机组退役后,又成为小型电厂。
  1975年,龙岩电厂铁石洋2台1.2万千瓦和永安火电厂一期扩建2台2.5万千瓦中温中压发电机组先后全面建成,2座电厂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3万千瓦和5万千瓦,为福建最早的2个燃用省内无烟煤的中型坑口火电厂,并分别成为闽西南电网、闽北电网的主力火电厂。1977年两厂发电量3.7亿千瓦时,1978年达到4.89亿千瓦时,分别占当年全省火电发电量的35.85%和37.64%。2座电厂的建成,福建燃用省内无烟煤的技术取得了新的进展。龙岩电厂2台75吨/时固态排渣粉炉,第一台安装的锅炉原设计燃用挥发份为9%的山西晋城无烟煤,而实际燃用的当地陆家地无烟煤挥发份仅2.98%,投产初期,每千瓦时耗油131克,平均每天耗用助燃油28吨,经过不断地进行改造,日平均耗油量降到8吨,并首创连续8小时不用助燃油的记录。第二台锅炉按第一台改造的实践,改进了炉体结构,投产后的工况良好。1978、1979年2年全厂共节约煤炭1.08万吨、燃油510吨。1980年8月起,该厂实现不掺油全烧当地无烟煤的目标。永安火电厂安装的2台130吨/时液态排渣锅炉,设计燃用当地挥发份3%的无烟煤。投产初期,每千瓦时耗煤714克、耗油183克,而且运行很不稳定。通过改造,运行状况稳定,但耗煤耗油指标仍然居高不下。
  70年代中后期,燃用省内无烟煤为主的永安火电厂二期扩建2台5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厦门电厂三期扩建2台2.5万千瓦中温中压机组于1976年、1977年相继动工,并分别在1979年、1980年先后全面投产,两厂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5万千瓦和6.2万千瓦。至1980年全省中型火电厂共有3座,装机容量计24.5万千瓦,成为福建电网火电主力厂,其装机容量占当年福建电网火电装机容量66.13%,占当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0.1%。1981年至1984年3座电厂共发电44.89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省火电发电量的67.65%。在此期间,永安火电厂、厦门电厂各1台130吨/时锅炉作为“福建省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试验研究”的试验炉,列入“六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试验两厂的锅炉效率分别提高7.5%、5.8%,助燃油分别下降50.8%、54%,制粉单耗分别下降12%、26%,使福建无烟煤燃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85年9月,作为厦门经济特区应急电源的漳平电厂破土动工,安装2台10万千瓦发电机组。这一中型坑口电厂,原是国家“四五”计划的建设项目,由于当时对用电迅速增长的趋势估计不足及地方财力有限等原因,耽误了建设时机。1985年动工后,通过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等有力措施,仅用29个月15天就建成,做到工期短、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创国内同类型机组建设工期短的“漳平速度”。1987年全面投产后,从第二年起到1990年,每年发电量都在10亿千瓦时以上,对缓解福建电网电源紧缺起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企业自备电源——三明化工厂热电厂通过增装1台1.2万千瓦机组,1985年5月投产后,该厂总装机容量达到3.6万千瓦。厦门市政府兴办的自备电源——厦门燃气发电厂3台2.48万千瓦的燃气轮发电机组也于1986年1月投产。永安火电厂在三期扩建工程完成后,从中型火电厂跨人大型火电厂行列。
  到1990年,全省中型火电厂有5座,总装机容量40.04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容量23.41%,年发电量16.52亿千瓦时(未含厦门燃气发电厂),占全省火电发电量28.15%。随着大型火电厂相继建成,中型火电厂在全省火力发电中逐步退居次要地位。
  至1990年底,全省中型火电厂有:
  一、龙岩电厂
  龙岩电厂位于龙岩市铁山镇上洋村,装机容量3万千瓦。
  为适应龙岩地区兴建煤矿、铁矿、水泥厂和纺织厂等生产用电需要,1958年10月13日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龙岩中粉乡建设火电厂。第一期安装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省水利电力厅设计院负责设计,省第七建筑公司等承担土建工程施工,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负责设备安装,同年12月12日破土动工,1962年11月12日竣工投产,定名为福建省龙岩电厂。第二期工程为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设计室负责设计,省第六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负责设备安装,1966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1970年7月11日竣工投产,总投资569.27万元,每千瓦造价632.52元。
  1969年冬,龙岩列为“小三线”重点建设地区,1970年9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在龙岩铁石洋兴建火电厂。第一期安装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按燃用山西晋城无烟煤种设计锅炉。由省电力工程二团负责设计和设备安装,省第七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同年11月10日由龙岩地区革命委员去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次年1月召开设计审查会议,同意主厂房采用拱式结构,锅炉燃煤采用本地生产的无烟煤。1971年1月土建工程动工,次年3月开始安装设备,12月25日进行72小时试运行。由于施工中遗留问题较多,延至1973年5月31日投产,并入闽西南电网。投产初期煤耗率高达829克/千瓦时,为了降低煤耗,技术人员与工人共同探索降低煤耗的办法,不断改进操作技术,改造油枪喷嘴、煤粉管道、燃烧带等,使煤耗、油耗不断下降,并创造过两个多小时无掺油运行的记录。第二期工程安装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铁石洋电厂自行筹建。为使第二台锅炉适应燃烧本地无烟煤,武汉锅炉厂根据第一台锅炉在生产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进行设计制造。省机电安装公司负责安装,省第三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1974年12月开始安装,1975年7月15日整套设备试运行。因处理遗留项目,至11月17日正式投产并网,厂部设在铁石洋。两期工程总投资1770万元,每千瓦造价737.5元。至此,龙岩电厂装机容量达3.3万千瓦,为70年代闽西南电网主力厂。由于锅炉设计吸取了第一台锅炉燃用无烟煤的经验,燃烧工况稳定。当年全厂发电量7270万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率为713克/千瓦时。
  1976年,龙岩电厂进入稳定生产阶段。当年12月,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联合在该厂召开锅炉燃烧技术座谈会,探讨与推广龙岩电厂燃烧无烟煤的先进经验。1977年该厂针对2号、3号、4号机组在建设中遗留缺陷多的情况,连续组织了3次设备检修会战,处理了4号汽轮机和3号炉的重大隐患;并结合大修,把2号炉改造为燃用本地无烟煤;对3号、4号机组的制粉装置、除尘系统设备进行了改造,从而提高了设备功能和节能成效。1977年发电量突破1亿千瓦时,达到1.44亿千瓦时,1978年增长到1.77亿千瓦时。1978、1979年两年,共节煤1.08万吨、节油510吨、节约厂用电97.66万千瓦时。1978年4月获得全国科学大会授予燃烧无烟煤及节油技术措施奖。1979年9月,获得水利电力部授予省煤节电成绩显著奖。
  1980年福建电网形成后,龙岩电厂的各项管理和节能工作仍然继续稳步前进。从1980年8月起实现了不掺烧助燃油、全烧低挥发份无烟煤。1981年试行锅炉运行分班考核和节油奖励办法,使小指标竞赛与经济利益挂钩。1985年,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到615—630克之间。这一年1号3000千瓦机组停役。1986年由于陆家地煤炭供应不上,龙岩电厂掺烧灰份高达33%以上的小煤窑煤炭,燃烧难以稳定。而且不少生产技术骨干调走,电厂组织开展降低飞灰可燃物和排烟温度等为主要指标的竞赛,加强进厂煤质把关,同时组织燃烧调试小组,进行各煤种不同搭配掺烧试验,寻找最佳操作配风方案。1988年又在3号、4号炉炉膛增加燃烧带面积,使炉膛温度提高100摄氏度,减少灭火次数,改进运行方式,节能成果得到巩固提高。从1974年至1990年,共节约标准煤1.51万吨、助燃油5458吨,厂用电317.97万千瓦时,并实现了连续10年不掺助燃油,全烧低挥发份无烟煤,成为全省历年燃料成本最低的火电厂。经省电力工业局组织评比,1989、1990年连续2年评为省属火电厂一类节能企业。1988至1990年连续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进位称号。
  二、三明化工厂热电厂
  三明化工厂热电厂原为三明热电厂,位于三明市的黄硅石山下,装机容量3.6万千瓦,是福建省最大的企业自备电厂。
  1958年新兴的山区工业城市——三明市将兴建全省最大的化肥厂,同时钢铁、机械等工厂也相继投入建设。为了解决工业用电需要,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设三明热电厂,建设规模为2.4万千瓦,第一、二期各安装1台6000千瓦机组,第三期安装1台1.2万千瓦机组。省工业厅设计安装公司负责设计。负责土建施工的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于当年8月1日破土动工。11月,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工程处开始安装第一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1959年6月,一期工程基本完工,9月竣工投产,与第27列车电站并列运行。同时成立福建省三明热电厂,为发供电合一企业,隶属省水利电力厅。第二期工程于1959年5月动工,10月第二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投入安装,11月简易发电成功,先使用1号锅炉供汽发电。1960年3月,35千伏升压站建成,联入闽北电网,该厂成为闽北电网的主力厂。当年发电量1878.6万千瓦时。1963年针对简易发电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填平补齐”。同年12月,2号锅炉建成投产。1964年发电量增至5785万千瓦时,设备利用4817小时,每千瓦时发电煤耗由初投产的1034克降至620克。
  1965年,因闽北电网电力严重不足,促使该厂第三期1.2万千瓦发电机组投入建设。该工程由省水利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土建和安装分别由省第一建筑公司和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公司承担。当年9月动工建设。1966年3月1.2万千瓦发电机组安装完工,3月19日正式并网发电。1967年5月3号锅炉建成投产,向三明化工厂供热,成为以发电为主,供热为辅的企业。至此,热电厂总容量达2.4万千瓦。一、二、三期工程总投资1883.47万元,每千瓦造价784.58元。当年发电量上升至1.15亿千瓦时。
  1970年,热电厂对3号锅炉超温缺陷进行了改造,解决了锅炉出力不足的问题。1971年5月,在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的帮助下,该厂成功地改建了输煤栈桥,为安全经济生产提供了保障。随后又进行1号锅炉改造,使改造后的锅炉出力由25—30吨/小时提高到65—70吨/小时。
  1978年3月,为了保证三明化工厂尿素工程投产供热的需要,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三明热电厂发电部分划归三明化工厂管辖,成立三明化工厂热电分厂(1983年改名热电厂)。热电分厂转为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1978、1979年发电量保持在1.1一1.2忆千瓦时,供热1000—1100太焦。
  1981年,三明化工厂根据尿素生产发展的需要,动工建设热电厂第四期扩建工程,增装1台1.2万千瓦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这一工程由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土建和安装分别由省第一建筑公司、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担。1985年5月发电机组竣工并网发电,次年4月抽汽部分投产。1987年1月第四期扩建工程的2台锅炉竣工投产。至此,全厂总装机容量3.6万千瓦。1987年发电量增至1.78亿千瓦时,创历史最好水平,年供热2055太焦,设备完好率达96.7%。1990年发电1.39亿千瓦时,供热2277太焦。该厂至1990年底,累计发电29.45亿千瓦时,供热2.62万太焦。在省电网中担负着平衡三明地区供电的重任。
  三、厦门电厂
  厦门电厂原名杏林电厂,位于厦门岛外西北隅的杏林区,始建于1959年,经过两期扩建,装机容量6.2万千瓦,为福建电网的中型骨干企业。
  50年代末,厦门市开始发展轻化工业,建设杏林工业区。为此,1958年9月初,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设杏林发电厂。1959年3月,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同意,按2台6000千瓦机组规模设计,采取海水冷却开式循环(施工中改为喷水冷却池)。同年8月,省水利电力厅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工程设计。土建施工由厦门市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设备安装由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工程公司负责。8月21日主厂房动工,12月22日竣工,27日1号机组简易发电。1960年2月7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正式成立厦门杏林电厂。投产开始时,由于1号机组单机运行,加上建设中遗留问题较多,运行技术力量薄弱,当年共发生事故12起,其中6起造成全厂全区停电,而且供电煤耗率高达1221克/千瓦时。为此,全厂围绕安全经济发电,开展了8次安全大检查,使安全生产明显好转。同时为了降低能耗,推广低风量、薄煤层、长火床的燃烧操作经验,开展班组竞赛,1961年发电量1873.76万千瓦时,供电煤耗率下降到715克/千瓦时。
  1960年9月,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第二期1台6000千瓦机组的工程建设任务。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仍由一期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同年10月14日主厂房续建工程开工,年底基本完成。设备安装于10月底开始,因发电机转子拖至1962年10月到货,由电厂按自营方式进行安装,1963年7月12日带负荷试运行结束,并入厦杏电网移交生产。该工程总造价761.1万元,每千瓦造价634.2元。2号机组投产后,厦门地区电力负荷全部由杏林电厂供给。第二期工程投产后,由于燃烧煤种不符合机播炉设计要求,煤耗率高,安全性差。1964年在上海锅炉厂指导下进行改炉,1965年改炉后出力稳定,煤耗率下降。这年同时修建输煤栈桥,并对除灰系统、水工工程、辅助设备进行挖潜革新改造,改善了安全经济生产条件。1965年发电量3466.69万千瓦时,创连续安全生产249天记录。
  1974年4月,水利电力部下达了扩建杏林电厂的勘察设计任务。12月省计委决定扩建规模为2台2.5万千瓦机组。1976年5月成立了扩建工程指挥部。1977年,省机电安装公司设计队完成扩建工程设计。当年10月,由省第四建筑公司施工的主厂房破土动工。为使工程早日竣工,扩建指挥部采用定额包工、超额奖励、推迟有罚的办法,加速了工程进度,百米高的烟囱和7万平方米的喷水冷却池,分别比计划提前56天、20天完工。1978年7月,由省电力建设公司安装工程队负责的设备安装开工。10月,建筑安装工程进入全面施工高潮,1979年3月31日,第一台2.5万千瓦的3号机组竣工,4月3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经验收机电安装和土建工程达到质量优良。7月1日并入闽西南电网,当年发电量1.47亿千瓦时。4号机组于1980年7月26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经过验收,土建和机电安装质量优良。8月19日投产发电,并入福建电网。该工程总投资3794万元,每千瓦造价758.8元。10月20日厦门杏林电厂改名为福建省厦门电厂。该厂成为福建电网的主力厂之一,对缓解闽西南和厦门地区的用电紧张状况,建设厦门经济特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1983年,厦门电厂4号炉(130吨/时固态排渣炉)作为攻关试验炉参加国家“六五”科技攻关《福建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改进的试验研究》,1985年全面完成攻关的指标,锅炉效率提高5.8%,助燃油耗降低54%,制粉系统单位电耗降低26%。本项目获得水利电力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科技攻关奖。
  厦门电厂根据杏林区纺织、化纤工业发展的需要,从1984年11月起,在完成发电任务的前提下,用来煤加工的方式,开始经营对外供热。至1990年底,该厂供热646.6太焦。对于保护杏林区的生态环境,为外商和台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该厂从1960年至1990年累计发电44.31亿千瓦时。1990年创连续安全生产646天的最高记录。
  四、厦门市燃气发电厂
  厦门市燃气发电厂位于厦门市区莲岳路,1986年建成,装机容量7.44万千瓦,为厦门市人民政府自备电厂。
  厦门市辟为经济特区后,市政府为了建设应急电源以提高岛内供电可靠性,1984年3月成立厦门市燃气发电厂筹备处。8月,由水利电力部无偿调拨青岛娄山电厂退役的1台英国造2.29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1985年4月机组安装完毕,经72小时试运行,8月移交备用。11月,因设备缺陷严重,市政府决定解除备用。
  1985年初,福建省人民政府将引进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3台2.48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拨给厦门市,在原厂址建厂,工程总概算7800万元。当年8月正式成立厦门燃气发电厂,为厦门市政府自备电厂,由厦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原筹备处同时撤销。11月建成厂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3台发电机组在法国专家指导下由江苏省驻厦门工程处负责安装,12月全部竣工,通过72小时试运行,于1986年1月17日投产,由厦门供电局调度。该厂燃气轮发电机系燃用0号轻柴油,投产后运行稳定,平均油耗为365—370克/千瓦时。根据当地供电紧缺情况,一般启动1至2台机组以补充福建电网供电不足部分或顶峰发电。1986年发电4368万千瓦对,年设备利用2184小时,厂用电率0.5%,年发电单位成本500元/千千瓦时。至1990年,3台机组运行5000小时,安全生产良好,累计发电1.55亿千瓦时。这一电厂的建成,为厦门岛内提供应急电源,对吸引和稳定外商投资起了一定作用。
  五、漳平电厂
  漳平电厂位于漳平县城关西南1.5公里处的顶郊村,东靠鹰厦铁路,南临九龙江,1987年建成,装机容量20万千瓦,是福建电网的骨干电厂。
  漳平电厂原是国家“四五”计划的建设项目,是建设坑口电站的较好厂址。因对当时电力建设缺乏预见,被耽误了建设时间。为了适应福建省“七五”期间电力增长的需要,以缓解厦门经济特区、闽南经济开发区的用电供需矛盾,保证鹰厦铁路电气化的用电需求,1984年1月,国家计委批准筹建漳平电厂作为应急电源。同年9月华东电力设计院完成了初步设计。该工程安装2台1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16亿千瓦时,工程投资概算为2.06亿元。
  漳平电厂工程是福建省政府与水利电力部合资兴建的项目。工程建设由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总承包。1984年10月该公司在工地成立漳平电厂建设指挥部,组织全面施工。土建工程由省第一建筑公司和中国建筑公司第七工程局第三分公司负责;水工系统和灰坝由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承担;机电安装工程由省电力建设公司承担;专用铁路和公路分别由福州铁路分局和龙岩地区交通局负责设计和施工。1985年4月7日主体工程破土动工。主厂房于4月8日开工,12月30日封顶;以61天时间建成高180米、直径5米的烟囱。1号机组工程列为1986年全国电力建设务期必成的重点项目之一。1986年8月,在原电厂筹建处的基础上成立福建漳平电厂。在施工过程中,机组安装取得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大盖、厂用电系统受电、主要附属设备高压试转,锅炉与汽机整组启动和并网发电等6个关键项目一次成功。11月30日,机组通过72小时整套试运行,并入福建电网。12月9日,经启动委员会检查,认为该机组主设备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良好,同意移交漳平电厂投入生产。1号机组从开工到投产历时20个月,比国家指令性工期提前31天投产,其建设速度创本省火电建设的新记录,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建设的先进水平。1号机组提前投产之时,正值枯水季节,全省电力供应短缺严重,该机组当月发电5900万千瓦时,对缓和电力紧张状况起了重要作用。
  1987年,漳平电厂2号机组安装列为当年全国电力的必保项目。当时在主要设备比计划拖延两个月交货的情况下,电力建设者开展了为重点工程建功立业和合理化建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推动了工程建设。从3月13日主钢架吊装开始到9月8日锅炉第一次点火只用177天,比1号锅炉安装缩短了36天。汽机安装工期比1号机组汽机安装减少76天。2号机组6项主要工序试运转均获得一次成功。机、炉、电的安装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93%、92%和95%。当年10月9日,2号机组并网发电。经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组织有关单位验收签证,同意即日移交电厂正式生产,比计划提前2个月时间完工。整个漳平电厂工程仅用29个月15天建成,实现工期短、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的目标,获得水利电力部表彰,是继1985年山西省同类型机组的漳泽电厂施工先进记录之后,再次创造了同类型机组建设工期短的“漳平速度”。由于工程总承包中加强了宏观管理和落实分包责任制,努力降低造价,工程实际投资19931.3万元,比投资概算节约668.7万元,每千瓦造价1003.34元,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95%。1987年水利电力部授省电力建设公司、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为全国电力建设功臣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漳平电厂“重点项目建设优胜奖”,分别授予省第一建筑公司永安分公司和省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安装分公司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漳平电厂在1号机试生产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集中力量处理运行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使机组的健康状况有较大的改善。当年超额完成发电量指标,并创造安全生产2个100天,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和可调小时都超过同类新机组的考核标准。供电煤耗率从投产初期635克/千瓦时下降到494克/千瓦时。
  1988年6月,在1号机组进行第一次大修中,层层加强质量管理,经过56天精心检修,共消除设备缺陷108项,处理了管道堵塞和严重泄漏等重大缺陷,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全厂主设备完好率达100%,其中一类设备占62.5%,二类设备占37.5%。这一年实现双机满发,提前22天完成10.8亿千瓦时发电任务。供电煤耗率464.1克/千瓦时,发电油耗率21.76克/千瓦时,分别比计划降低36克/千瓦时、13克/千瓦时。
  1989年,该电厂进入稳定生产阶段,各生产科室开展小指标竞赛,运行岗位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的竞赛活动,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当年发电量突破12亿千瓦时,提前65天完成年度发电计划,创安全生产2个100天;每千瓦时煤、油耗比上年度又分别降低1.3克和1.66克,被省电力工业局评为1989年度全省电力系统先进单位=
  1990年,该厂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工作,供电煤耗率比上年度降低6.24克/千瓦时,全年节约标准煤5786吨。7月8日首创连续安全生产200天。至当年底,累计发电量达41.4亿千瓦时,未发生重大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创10个安全生产100天,机组年发电能力达到设计水平。
  第三节 大型火电厂
  福建大型火电厂建设,是在80年代初起步的。1981年7月,为适应改革开放用电增长的需要,改善福建电网水火电比例,永安火电厂三期扩建2台燃用当地无烟煤的10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工程正式动工。1984年8月、1985年9月2台机组相继竣工投产,全厂总装机容量达35万千瓦,成为福建第一座大型坑口火电厂。永安火电厂三期扩建全面投产后,装机容量占福建电网火电装机总容量39.39%,成为省电网火电电源中心。1986年至1988年,该厂共发电66.62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省火电总发电量51.75%,其中1987年全厂发电量24.15亿千瓦时,占当年的福建电网火电总发电量62.3%。
  1986年,为了进一步提高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永安火电厂三期扩建的1台410吨/时高温高压固态排渣炉作为试验炉,列入“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攻关,使锅炉效率提高3.27%,助燃油耗率下降7.6克/千瓦时。从1986年1月至1989年5月,共节约助燃油1.22万吨,标准煤7.72万吨,年均经济效益530万元,使无烟煤燃烧技术达到的经济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1986年8月,福建第一座大型港口电厂——华能福州电厂首期2台亚临界压力35万千瓦机组主体工程开工。该电厂引进日本三菱集团成套发电设备和技术设计,采用计算机分布式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可在集中控制室对设备进行监视、控制、切换、参数调整以及机组启停和事故处理,自动化程度达到80年代初期国际水平。这个电厂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投产,仅用28个月零10天时间,创国内同类电站建设的先进记录,主体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100%,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华能福州电厂全面投产后,1989年、19卯年两年共发电45.72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省火电发电量38.14%;该厂两年供电煤耗率分别为356克/千瓦时,340克/千瓦时,比全省当年平均供电煤耗率少83克/千瓦时和82克/千瓦时。这个电厂的投产,明显地提高了福建电力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使全省供电煤耗率迅速从1988年的495克/千瓦时降到1990年的422克/千瓦时;同时改善了福建电网水火电比例结构和电源布局,使闽东南沿海主要负荷中心得到有力的电源支撑,缓解了多年缺电的矛盾。但是,这个电厂的投产,也给福建电网带来“大机组、小电网”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新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基本保证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国内同类地区加快电力发展摸索出一条可行的途径。
  到1990年,福建大型火电厂有2座,总装机容量105万千瓦,占当时福建电网火电装机容量的61.4%;当年2个厂共发电40.01亿千瓦时,占福建电网火电总发电量的68.52%。
  至1990年底,全省大型火电厂有:
  一、永安火电厂
  永安火电厂位于永安市北郊4.5公里外的兴坪村,东濒燕江,西靠鹰厦铁路。在1960年建设2台1500千瓦机组的基础上经过一、二、三期工程扩建,全厂装机容量达到35万千瓦,是福建电网的大型骨干电厂。
  70年代初,由于闽北地区工业迅速兴起,当地无烟煤资源着手开采,为本省建设较大容量的火电厂创造了条件。1971年8月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选址和设计,认为在原厂址进行扩建,具有取水、燃料供应和交通方便以及靠近负荷中心等有利条件,是建设坑口电站的较好厂址。当年9月水利电力部批准永安火电厂扩建规模15万千瓦,第一期工程安装2台2.5万千瓦的中温中压凝汽式发电机组,采用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制造的汽轮发电机组和武汉锅炉厂制造的液态排渣锅炉。设计燃用距电厂40多公里的加福煤矿无烟煤,掺烧重油30%—35%。同年12月11日电厂扩建指挥部成立。福建省生产建设兵团四师承担土建施工任务。该师18团(后改名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于1973年3月13日动工兴建主厂房。在100米高烟囱施工中采用单孔井架的施工新技术,提前完成了施工任务。该师19团3营(后改名福建省交通工程大队四中队)担负的供水系统和燃油系统土建施工,于1974年1月赶在汛期前建成。负责机组安装的省机电安装公司二队(后改名省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工程安装分公司)在1973年12月开始安装。2台机组于1975年2月4日和12月16日投产,均取得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一次成功。当年发电量5781万千瓦时。但由于锅炉燃烧的无烟煤,其挥发份平均值为3%左右。同时煤质差,造成锅炉四角堆灰严重,炉龄只能运行7天至30多天就被迫停炉。因此,职工经常冒着60摄氏度高温进入炉膛清渣。当年每千瓦时供电煤耗达714克,助燃油耗183克。为稳定生产和降低燃料消耗,该厂对锅炉反复进行近百次热态调整和冷态空气动力场试验,共完成喷燃器改造等70多项革新改造项目,提高了机组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性。这年,原有2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停役报废。
  1975年,一期工程尚未完工时,因电网负荷急剧增长,水利电力部又批准第二期扩建工程安装2台5万千瓦高温高压发电机组。第一台5万千瓦机组(3号机)列为1976年全国电力建设重点项目之一。承担土建施工和机组安装的单位均与一期工程相同。1976年2月7日,二期扩建的主厂房开工,1977年6月开始安装武汉汽轮发电机厂生产的5万千瓦机组,12月30日3号机组安装完毕。但由于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质量差,汽机振动大,真空降至350毫米汞柱,高压加热器无法投入等原因,机组运行仅1小时10分就被迫停机处理。从1978年1月13日至5月24日机组经过13次启动,均无法达到连续72小时试运行。后来经过生产、建设等单位共同处理了178项缺陷,解决了汽机振动、真空低等问题,当年9月3号机正式形成生产能力。同月,第二台武汉汽轮发电机厂生产的5万千瓦机组(4号机)开始安装。省电力建设公司承担锅炉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任务。为保证4号机早日投产,永安火电厂组织本厂技术人员和工人成立安装组,承担汽轮机、发电机、凝结器的安装任务。1979年12月5日各项安装任务相继完成,17日1时顺利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迅速形成生产能力。2台5万千瓦机组投产后,由于3号机的高压加热器不能长时间连续运行,使机组持续半年只能限在4.5万千瓦负荷运行。经过反复处理改进,机组达到满发稳发。1980年4台机组共发电8.42亿千瓦时,占全网同期火电总发电量的49.9%,供电煤耗率和助燃油耗率继续下降至500克/千瓦时、38克/千瓦时。同时,永安火电厂与扩建工程指挥部还选派技术人员自行设计制造150平方米双室三电场电除尘器。经3个月运行测试,除尘效率达96%,比1至3号锅炉配置的旋风筒除尘效率提高16%。
  1981年5月23日至25日,省建设委员会在永安召开一、二期扩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认为:工程设计、建筑、制造、安装质量良好,虽然3号机有较多缺陷,经过处理基本消除。两期工程实际总投资7939.27万元,比概算节省194.66万元。平均每千瓦造价529.28元。
  为适应80年代福建经济发展的用电需要,在二期扩建工程尚未完成时,国家计委批准第三期工程扩建2台10万千瓦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即5、6号机),要求在1985年内全部建成,设计仍由华东电力设计院承担,锅炉和汽轮发电机设备分别由武汉锅炉厂、北京重型机器厂提供。除尘设备采用175平方米双宝三电场电除尘器,仍由电厂和扩建工程指挥部自行研究设计。1981年7月1日,三期主厂房扩建动工。施工单位推行承包责任制和全面质量管理,把任务、工日、材料和工具消耗等定额分包到班组。省第一建筑公司永安工程处在180米高烟囱施工中采用滑动钢模板新技术,提前一个月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优良。省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安装分公司在安装5号机中采用网络技术,加快了安装进度。1984年8月4日安装结束。在投入试运行中,由于设备制造、设计、安装的质量有问题,加以电厂生产运行配合不当,造成磨煤机多次烧瓦、锅炉排污管爆裂,油隔离泵不能正常投运,汽机高压缸结合面漏汽等缺陷。到9月20日,经过多次锅炉点火启动和汽机冲转,多次并网没有成功。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火电安装分公司和电厂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修补救,至10月25日2时30分完成带满负荷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并网发电。经验收,5号机的土建施工质量评为优良,安装质量分别评定汽机、电气、燃料系统为优良,热工、化学、锅炉为良,除灰系统为合格。
  1984年5月。为改革电力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6号机安装中实行承包责任制。由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在原永安火电厂扩建工程指挥部基础上成立)与省电力工业局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奖罚合同协议书,并对关键项目实行质量奖、工期奖,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1985年1月开始安装。火电安装分公司吸取5号机安装的经验教训,加强对6号机安装质量的管理。省电力工业局多次组织检査组到工地抽查安装质量。9月16日一次完成并网72小时试运行,29日完成24小时带满负荷运行后,移交生产,提前93天竣工投产,安装质量评为优良,全面完成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指标。第三期扩建工程投资概算为1.3亿元,实际投资1.24亿元,节约投资600多万元,每千瓦造价620.25元。三期扩建工程全部竣工后,全厂总装机容量达35万千瓦。
  在此期间,福建低挥发份无烟煤改进燃烧技术的试验研究被列为国家“六五”期间重点科技攻关课题。永安火电厂1号130吨/时的液态排渣炉作为攻关试验炉。在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西安热工研究所等单位协作配合下,总结以往燃烧无烟煤的经验,采取改进燃烧器,增设卫燃带等综合治理措施,到1985年,锅炉燃烧效率比攻关前提高7.5%,助燃油耗、制粉系统单位电耗分别降低50.8%和12%,全面超额完成了攻关指标,获国家“六五”科技攻关奖、水利电力部科技进步二等奖。该厂1号炉到1985年10月累计,节约助燃油3162吨、标准煤4958吨、厂用电73万千瓦时。电厂在1号炉取得经验后,分别在2、3、4号锅炉上推广应用,使燃烧效率分别提高3.36%、4.98%、3.96%。
  1985年,该厂扩建工程全部建成投产后,成为福建电网最大的火电厂,占省电网火电装机总容量39.39%,1986—1988年年发电量达21.19—24.16亿千瓦时。
  为进一步提高低挥发份无烟煤燃烧技术水平,国家经委将改进燃烧试验研究列入“七五”国家节能重点科技项目。永安火电厂以5号410吨/小时固态排渣炉作为攻关试验炉。该厂与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密切合作,通过推广应用“六五”攻关成果,进行大速差直流预燃筒,新型预燃筒试验应用,大口径、小流量新型油枪的研制,采用热管空气预热器等措施,使5号炉的燃烧效率从攻关前83.7%提高到86.97%,助燃油耗率从22.2克/千瓦时下降到14.6克/千瓦时。经1986年1月至1989年5月试验,实际节约助燃油1.22万吨,标准煤7.72万吨,年平均攻关经济效益530万元。1989年11月30日,由能源部组织的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攻关成果进行鉴定,认为攻关项目全面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在燃用低挥发份无烟煤的四角燃烧锅炉上,进行了创造性的劳动,其燃烧技术达到的经济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1990年获能源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0年该厂加强设备管理,改善燃煤质量,全厂主设备完好率100%,其中一类设备占75%;辅助设备完好率98.8%,其中一类设备占92.7%,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75天的最高记录。每千瓦时供电煤耗率、发电油耗率分别为469克和26克,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至1990年底,该厂累计发电165.22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4.38万吨,助燃油6.6万吨。
  二、华能福州电厂
  华能福州电厂位于闽江下游南岸的长乐县筹岐村,与马尾港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隔江相望,北距福州市区35公里,东离闽江口34公里。电厂规划装机容量140万千瓦,1989年一期工程2台35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为福建电网大型骨干电厂。
  1980年4月,为了适应福建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华东电力设计院进行建设一座大型港口电厂的规划选厂工作。1983年4月,福建省电力工业局主持召开规划选厂审査会议。1984年1月,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布置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在长乐县的筹岐和英屿两点进行厂址可行性研究。1985年2月,省电力工业局向水利电力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上报福州火电厂(后定名华能福州电厂)项目建议书,建议列入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下简称华能公司)第一批引进项目。1985年3月省计划委员会主持召开了福州火电厂可行性研究审查会议。会议认为筹岐村位于闽江的凹岸,处于淡水区,水深14米,河段相对稳定,可建2万吨级煤码头;厂区地质条件较好,主设备位置不需作地基处理,距厂4公里的山谷可建贮灰20年的灰场,建厂条件比较优越,推荐作为厂址。
  1985年4月,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负责福州火电厂的筹建工作。5月,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提出了福州火电厂初步设计报告。6月,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院在福州市审查了福州火电厂初步设计(按2台35万千瓦机组设计)。5月22日,国务院批准福州火电厂为华能公司第一批建设的四个项目之一。7月,华能公司福州分公司(下简称分公司)成立,负责福州火电厂的筹建工作。同年8月至次年2月,华能公司及分公司在北京进行3次国际招商谈判。经过评标,确定由0本三菱集团供货。根据合同,电厂引进的日本三菱集团成套发电设备和技术设计,每套机组包括1台1150吨/时亚临界压力强制循环汽包锅炉,1台单轴双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台带旋转半导体无刷励磁系统的双氢内冷发电机组以及相应的辅助设备。电厂采用计算机分布式控制的自动化系统,机、炉、电单元集中控制室内对设备进行监视、控制、切换及参数调整,同时可实现对机组的启停和事故处理。其自动化程度达到80年代初期国际水平。
  1986年4月华能福州电厂工程指挥部成立。8月15日,华能福州电厂主体工程正式开工。主厂房为装配式钢架,长148米、宽84.5米、高45米;钢筋混凝土烟囱高210米,底径21米、出口直径7米;工程土石方开挖量190万立方米,总混凝土量10.35万立方米,总砖石方量2.69万立方米,钢结构总重8957吨。在电厂建设中,广大工人和技术人员苦干巧干,努力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省建一公司青年突出队担负建设烟囱工程,在全国“三八”红旗手、总工程师韩益群(女)指挥下,采用液压滑模工艺施工,仅用75天就完工,而且筒身表面光滑,变坡段顺直,扭曲度、中心偏距等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优质工程标准,获得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青年功臣”的称号。省公路工程二公司预制成功两节各重1650吨的当时全国最大的钢筋混凝土取水头,并从马尾浮运过江,准确下沉就位在水下基岩上。1987年土建工程陆续完成,交付安装。承担机组安装任务的西北电力建设局第一工程公司职工于当年2月开始吊装锅炉钢架。至此,安装工程进入高峰。同年11月29日,1号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全部11129个焊口无一泄漏。1988年3月,1号机组开始分部试运转,9月30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和100%负荷洗硅,11月17日通过24小时满负荷试运转后正式移交生产。2号机组于1988年10月安装完毕,经分部试运转后12月26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1989年1月17日通过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生产。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工程经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认为该工程不仅施工速度快,而且工程质量好。从主体工程开工到2台机组竣工投产,共用了28个月零10天时间,创造了国内同等规模电站建设的先进记录。1、2号机组都实现了水压、带电、点火、冲转、并网、满负荷运行72小时等6项一次成功,主体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100%,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能源部授予火电优质工程奖,华能公司授予进度金牌奖和质量金牌奖。
  该工程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降低工程造价。整个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期利息)为15.45亿元,其中发电工程13.12亿元,每千瓦造价1875元。
  1989年华能福州电厂进入生产考核期。该厂针对机组运行中发生3次设备事故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坚持每天召开生产碰头会,每晚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维护人员负责巡视,每周由厂领导、日方顾问、部主任进行2次特别巡回检査。同时开展设备的维修管理,消除设计、安装中遗留的缺陷。还组织热工人员对日方设计的各种逻辑、报警、定值、联锁的正确性进行普查、修正了53项,使控制系统更加合理可靠,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从而顺利地渡过了事故多发期。4月19日至25日对1号机组进行性能考核试验。这是引进机组最后验收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考核结果,主机系统主要的性能指标均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值;辅机系统除输煤系统外都达到设计要求;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效果表明,机组可控性好,适应性也较好,自动装置投入率达95%以上。当年9月8日至12日对2号机组进行性能考核试验,试验结果均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值。
  华能福州电厂在抓好安全、经济运行中,开展了“无泄漏”和整洁环境、设备的活动,做到了厂房窗明机净,系统设备井然有序,设备、阀门标志明显,管道色环流向醒目,实现“七不漏”(不漏汽、漏水、漏油、漏煤、漏灰、漏粉、漏氢)。1990年底该厂发电23亿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率340克/千瓦时,全年无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华能福州电厂投产后,明显地提高了福建电力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改善福建电网的电源布局和结构,改变了福建长期电力供应短缺制约经济发展的状况,对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