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雹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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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47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雹灾
分类号: P426.616
页数: 5
页码: 357-361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的雹灾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和成立后的雹灾。
关键词: 自然灾害 雹灾 福建省

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一)发生频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冰雹灾害有记录的始于宋绍兴二年(1132年),止于民国31年(1942年)。在这811年中,有163年发生冰雹,平均5年就有一个冰雹年。发生冰雹的时间和地点常不相同,如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的冰雹,一月十七日发生在宁化、清流;二月发生在连江、闽侯;五月发生在尤溪;六月发生在明溪;七月发生在莆田。
  冰雹发生季节以春季为主,计有91次,占历史时期各月冰雹发生总次数(175次)的52.00%,其中3~4月尤为集中,占76.92%;其次为夏季(48次),占27.43%;再次为冬季(25次),占14.28%;秋季最少,仅11次,占6.29%。冰雹发生次数的时间分配,符合冰雹发生规律。因为,冰雹多发生于移进速度很快的急行冷锋过境之时,当强大冷空气南下的速度比暖空气南撤的速度大得多时,暖空气被迫沿着冷锋面急剧上升,对流作用特别强盛,急行冷锋一到,顿时狂风骤起,乌云翻滚,大雨倾注,甚至雷电交加,冰雹猛落。这种天气以春季最易常见,特别是三、四两月。另外,福建内陆小型盆地多,春季地面回暖快,气层常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遇到势力强大的冷空气从西北翻山入侵,沿谷口急涌,引起剧烈的上升运动,往往形成冰雹。
  (二)灾情
  福建历史上曾发生十几次较严重的冰雹灾害,其发生年份是:宋绍兴二年(1132年)、绍熙二年(1191年),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泰昌元年(1620年)、崇祯五年(1632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道光十四年(1834年),民国3年(1914年)和民国8年。其中,尤以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顺治三年(1646年)、道光十四年(1834年)的冰雹最为严重。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冰雹发生在闽东南平和、长泰、晋江和同安等地。平和“二月,大雨雹,坚如圆石”;长泰“三月,特大雨雹,大者如拳似斗,县城房屋被毁甚多,死伤二百二十多人。七月,大风雹,恭顺里、彰顺里、人和里、方成里等地,合抱大树尽中断,民房屋瓦皆被打碎”;晋江和同安“三月庚辰,大雨雹,如斗如拳,击伤城郭、庐舍,压死者二百二十余人”。
  清顺治三年(1646年),冰雹灾害发生在南平、松溪、沙县和建宁等地。松溪"一月雨雹,重十余斤”;南平“正月十二月,雨雹,大者如拳,小者如弹”;建宁“正月,大雪雹,重者十余斤”。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雹灾发生在建阳、龙岩、屏南等地。志书载,建阳县“二月十八日,大雨雹,如万炮齐发,大皆如掌,尤大者如枕,称之,廿二斤,平地积厚五六寸”;龙岩“七月十六日,雨雹”;屏南县“九月,谢敖坑村雨雹,损民居庐舍”。
  志书中关于冰雹“伤庄稼、毁庐舍、伤人畜”的记载甚多。如同安县,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万历四十八年连年冰雹,“大如碗,击毙人畜甚多,松柏皆去皮而枯”。又如明溪县,民国3年(1914年)三月初二发生冰雹,“如盈如掌,屋瓦尽飞,沙溪、梓口坊一带,甚至有雹落灶旁,击破锅鼎者”。
  (三)区域分布
  福建历史上发生的冰雹遍及全省57个县,共有163个年,264次。全省冰雹发生最多的是沙县,共14次;其次为尤溪县,共11次;7~10次的有南平(10次)、明溪、长泰(以上两县均为9次)、建阳、邵武、连江(均为8次);建瓯、建宁、清流、宁化、龙岩、仙游、同安、长乐(均为7次)。其它较多的县份有长汀、上杭、古田、闽侯和晋江等。降雹时,雹云从山口进来,沿河谷移动,故群众常以“雹打一条线”、“雹走老路”的俗语比喻降雹过程。从上述各县冰雹发生的次数看,福建境内的降雹线大致是:沿汀江、沙溪到闽江干流河谷一线,建溪下游河谷则为降雹支线;沙县和尤溪正处于降雹主线与支线相交部位,故冰雹次数多。
  按现在行政区划分,南平市历史时期曾发生冰雹51次,占全省历史时期冰雹总次数的19.32%;三明市67次,占25.38%;龙岩市27次,占10.23%;宁德地区21次,占7.95%;福州市28次,占10.61%;莆田市12次,占4_55%;泉州市17次,占6.43%;漳州市33次,占12.50%;厦门市8次,占3.03%。内陆南平、三明、龙岩3市合计为54.93%,高于沿海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和厦门6地市。如按气候带划分,中亚热带内发生冰雹187次,占70.83%;而南亚热带内只有77次,仅占29.17%。这说明,内陆山区和中亚热带产生冰雹的条件优于沿海地区和南亚热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福建省民政厅对冰雹灾害、波及县数和耕地受灾面积进行统计。
  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省几乎年年都有冰雹灾害发生,最多每年发生35次,最少有5次,平均为15.7次;波及县数,最多年份为69个县(1976年),最少年份为9个县(1970年),平均为23个县;农作物受灾面积,最大的是1967年共4.29万公顷,最小的是1975年共380公顷,平均为1.05万公顷。
  1950~1985年,36年间福建发生5次特大或大的冰雹灾害,发生年份为1967、1973、1976、1983和1984年。
  1967年,在3、5、6、7、8五个月内,先后在松溪、周宁、建阳、南靖、寿宁、福安、建瓯、顺昌、长汀、永安、柘荣、南安等29个县出现冰雹。按照历史规律,本省4月份为多雹日,而当年4月却无冰雹发生。3月27日,福安、南平两地区有15个县42个公社、500多个大队降雹,是本年19个雹日中范围最大的一次;且挟带狂风暴雨,造成严重灾害,仅春收作物被砸坏2000余公顷,秧田125公顷,损失种子6万公斤,紫云英留种田损坏1773公顷,油菜80公顷,马铃薯25公顷,茶叶80公顷;毁坏民房1.3万间;部分地区还引起洪涝灾害。
  1973年,全省出现大范围冰雹和罕见的飑线大风。降雹范围北起寿宁,南至漳州,西起崇安,东至厦门,波及38个县市。自3月28日至4月3日的7天中,有21个县、市天天都有降雹,尤其是4月1日,降雹范围达16个县。上杭县旧县公社出现的雹粒最大直径为15.8厘米,重1.85公斤。有36个县还挟带飑线大风,破坏性极大,不少民房屋顶被掀掉,大树连根拔起。三明化工厂龙门吊车(宽4.8米,高178米,重89吨)因来不及固定,被风刮倒;化机厂车间和10幢宿舍的屋顶全被掀走,变电站高压铁塔被刮歪;永泰县被刮倒树木共2.2万株,直径2米粗的古树也被刮倒;农作物受灾面积2.86万公顷。
  1976年2~4月,全省先后有69个县市发生冰雹灾害。雹灾波及范围之广为历史罕见,连极少降雹的平潭县也降了雹。是年严重的雹灾有两次。第一次出现于2月17日,雹灾重点在清流、沙县、永安、屏南、建瓯、顺昌、漳平、连城等8县。不少地方雹粒大,密度高。永安县5个公社76个大队灾后田野一片白茫茫,积雹厚达5~6寸;洪田公社有4783间房屋被砸坏,砸碎瓦片250万片,重灾民722户。第二次出现于4月17日下午和18日清晨,受灾范围很广,从邵武县沿闽江贯穿全省中部,直至平潭县,波及8个地(市)、33个县(市),受灾达18万户92万人,砸毁民房40多万间,许多单位的建筑物被砸碎屋瓦(共4亿多片),死16人,伤99人。福州是重灾区,北起宦溪、鼓岭,南至仓山,东起魁岐,西至洪山桥,降雹范围之广,密度之高,雹粒之大,为历史罕见。塔头街曾发现一块重6公斤的冰雹。房屋被砸坏11893间,受灾群众5000多户2万余人。有16条输电线被砸坏,省工交系统的厂房、仓库、楼房被砸塌1371座。宁德地区受灾也很严重,房屋被砸坏近2000座,果树被折断1.1万株,砸死水牛1头,死5人。
  1983年2月1日,龙岩地区发生冲雹。4月9日至14日,本省内陆山区普遍降雹,波及25个县。这次降雹特点是与暴雨、龙卷风并发,故危害严重。建阳县徐市公社三灾并发,瞬间大树被连根拔起,房屋倒塌,中心小学被风吹倒,当场压死学生22人,全社300多人受伤。
  1984年三四月间,先后发生16个雹日。大多数冰雹挟带着雷雨和飑线大风,全省有建阳、宁德、福州、晋江4个地市的39个县市受灾。其中危害最大的是3月19日、31日和4月5日三次降雹。3月19日和31日降雹的受灾地区,有宁德、建阳、福州三地市的20多个县市。4月1日至5日,闽清、上杭、罗源、永泰、大田、永安、寿宁、柘荣、厦门、漳浦等地先后出现冰雹,并伴以狂风暴雨,以厦门市损失最大。“瞬时风速45米/秒,东渡码头一座重19.5吨龙门吊车被风刮离轨道2.7米,吊臂和拉杆被折弯;重达200多斤的铁门被刮出200多米;火车站有两座龙门吊车被刮出轨道;有5棵桉树被刮倒在轨道上,造成列车被拦阻。
  近15年来,全省也曾出现多次冰雹灾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福建省志·地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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