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325
颗粒名称: 一、人员
分类号: F301
页数: 4
页码: 230-2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从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地政部门和土地管理机构相继成立,人员数量和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1986年后,全省各级土地管理机构配备了一批土地管理人员,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专职土地管理人员2277人。经过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全省土地管理系统队伍更加稳定和专业化。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土地管理人员7643人,其中在编人员6768人、占88.55%,编外人员875人、占11.45%。
关键词: 福建省 队伍 人员

内容

民国时期,各级地政部门无明确定编,省地政局成立后,根据省地政局组织章程,局内设局长、秘书各1人,三科各设科长1人,科员2~6人,技正、技士2~6人,后增加会计主任、督导员、人事管理员、统计员等,再加各科临时任用的办事员,局内人员基本在40至50人之间。
  直属省地政局领导的各土地测量、陈报单位,则视工作情况确定人员,少的30人,多的200多人。编查、陈报工作结束后,即行解散或转他县工作。各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亦随土地陈报工作结束而成立,人员在6至8人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6年,没有专职的土地管理队伍,土地管理工作由各有关部门指定人员兼管。
  1986年后,各级土地管理机构相继成立,配备一批土地管理人员,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专职土地管理人员2277人,兼职土地管理人员(含村级)14608人;其中,县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人员989人。
  在各级土地管理机构中,县以上专职人员因有定编,人员数量变化不大,乡(镇)一级基层所(站),长期无定编,兼职较多,到1990年底,全省1002个乡(镇)中,有994个成立土地管理所(站),共有人员3078人,每个所站平均3人;其中专职1440人,占46.78%,兼职、临时聘请1638人,占53.22%,大专以上学历的有61人,占0.2%;平均年龄38岁。
  1991年到1994年,尽管人员流动大,但数量仍稳中有升。1991年底,全省计有各类土地管理人员5534人,其中在编人员3712人,占67.08%,编外人员1822人,占32.92%;在编人员中,行政编制人员1906人、占51.35%,事业编制人员1806人、占48.65%,省级机构人员95人,地(市)机构人员550人,县(市、区)级机构人员1507人,乡(镇)土管所人员879人;从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分布情况看,乡(镇)土地管理所编外人员所占比重最大,共有编外人员1490人,全省81.78%的编外人员集中在乡(镇)土地管理所。到1994年底,经过机构调整、教育培训等措施,人员构成发生变化,全省土地管理人员共计6338人,比1991年增加804人,上升14个百分点。全省在编人员4931人,占总人数的77.08%,‘上升10个百分点;编外人员1407人,占总人数22.92%,较1991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在编人员中,行政编制人员3191人、占64.71%,事业编制人员1740人、占35.29%;省级机构(含事业单位)人员101人,地(市)级机构(含事业单位)人员784人,县(市、区)级行政机构人员1106人,事业单位人员1220人,乡(镇)级行政机构人员1720人。在全省1407个编外人员中,行政单位的编外人员计1002人,占71.22%、县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586人,占41.65%;乡(镇)级编外人员692人,占49.18%。在全省土地管理人员中,大专学历以上人员1319人,占总数的20.81%;高中及中专学历人员3690人,占58.22%;其它1329人,占20.97%。
  从1995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在土地管理系统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县(市)土地管理局对乡(镇)土地管理所垂直领导,乡(镇)土地管理所为县(市)土地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人、财、物和业务均由县(市)土地管理局管理,正、副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土地管理局提名,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由县(市)土地管理局或人事局任免,人员选调由县(市)土地管理和人事局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经过改革,提高了土地管理人员质量,稳定了队伍。1997年5月,在省土地管理局人事教育处主持下,开展聘用干部培训工作,617名考试合格者,被聘为土地管理人员。
  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土地管理人员7643人,其中在编人员6768人、占88.55%,编外人员875人、占11.45%;在编人员中,行政单位人员2607人,事业单位人员4161人,其中县(市)级和乡(镇)基层土地管理人员5486人,占81.06%。全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989人,占26%;中专学历人员3516人,占46%;高中以下人员2138人,占28%。县(市)级和乡(镇)基层土地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1237人,占该类人员总数的19.72%,其中,乡(镇)一级164人,在乡(镇)土地行政管理机构888人中,占18.47%,较1990年有较大提高;中专或高中学历人员在乡(镇)土地管理机构中(含编外)比例最大,计有630人,占70.95%。按年龄分,全省土地管理系统35岁以上人员4417人,占57.79%;36~50岁人员2658人,占34.78%;51岁以上568人,占7.43%。在县(市)级和乡(镇)基层土地管理人员中,青年人数量较多,35岁以下3646人,占58.13%;51岁以上仅423人,占6.74%。
  全省土地管理系统中,拥有各种技术职务的863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00人,初级职称751人;各类技术职务人员主要集中在各级事业单位中,计有828人,行政机关单位仅35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