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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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311
颗粒名称: 四、信访工作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页码: 209-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建立了信访制度,通过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宣传、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反映土地执法情况与土地管理动态,以及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信访工作涉及面广,主要问题包括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等。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导重视信访工作,并逐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法制建设 信访工作

内容

1986年,各级土地管理机构成立,随后建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开始土地管理的信访工作。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信访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宣传、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是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反映土地执法情况与土地管理动态的窗口,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且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其中,既有反映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出租或变相买卖、出租土地,以及强行征地、以地谋私的情况;也有涉及征地安置补偿费不落实、乱收费、耕地抛荒以及历史遗留的各种问题。80年代后期,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违法占用耕地建私房,其次是权属争议与历史遗留问题。据1989年统计,福建省群众反映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来信有700件,占信访总件数的50.9%;其中反映各级干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耕地盖私房的就有181件,占信访总件数的13%,涉及353名干部;反映非法买卖、出租土地的信件有135件,占信访总件数的9.8%;其他诸如拆迁征地安置与历史问题等占39.3%。90年代后,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违法占地与非法买卖土地上。
  福建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导重视信访工作。在省、地(市)、县(区)的土地管理局,均有一名局长或副局长分管信访工作;有的(市)、县(区)还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据统计,1988年至1991年的3年间,福建省土地信访工作部门共办理人民来信4415件,接待群众来访343批875人次。办理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议案、省政协委员提案19件;办理领导批办的重要信件225件,已结案210件,结案率为93.3%。1992年,福建省已形成省、地(市)、县(区)土地管理信访网络,共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216人,其中省、地(市)土地管理局有22人,县(区)土地管理局有194人,加上乡(镇)的土地管理信访工作人员1291人,福建省共有1507人在做这项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逐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福建省从省、地(市)、县(区)土地管理局,到乡(镇)土地管理所,都设立了“三簿、三函、三表”。“三簿”即办理人民来信登记簿,接待群众来访登记簿,反馈情况登记簿;“三函”即信访转办函,办理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函,办理信访情况答复函;“三表”即办理人民来信统计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查办反馈情况统计表。有的地(市)、县(区)土地管理局领导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尤溪县、古田县土地管理局规定每月15日为接待群众来访办公日;泉州市鲤城区实行土地管理局领导下基层与群众对话、约谈的回访制度。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1995年办理来信890件,接待群众来访125批422人次;1996年办理来信855件,接待群众来访91批297人次;1997年办理来信1044件,接待群众来访174批459人次。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是福州、泉州、莆田3个市。1997年,省土地管理局共处理人民群众来信913件,接待群众来访113批284人次。其中,反映的问题涉及违法占地的有380件,占总数的37%;非法买卖土地的有225件,占总数的22%;其他涉及强行征地、乱收费、征地补偿费不落实、耕地抛荒、以地谋私等等,占总数的41%。这些信访件均按规定办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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