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30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执法监察 |
分类号: | D916.4 |
页数: | 16 |
页码: | 196-21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土地执法监察经历了乱与治的过程。1986年以前,由于土地管理政出多门,土地执法监察很难有效进行,因此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相当严重。1986年,全省范围开展非农业用地清查工作,并成立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对全省土地进行归口管理。此后,通过建立土地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及制度,全省土地违法案件锐减。然而,1993年全省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中发现越权批地、滥用土地及其他土地违法现象增加,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收回原先下放的土地审批权,并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土地违法案件总量又逐渐减少。 |
关键词: |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法制建设 执法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