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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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306
颗粒名称: 三、“土地日”宣传活动
分类号: D902
页数: 4
页码: 193-1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土地日”期间,根据不同的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国情、国策以及土地管理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土地日”前,省土地管理局会向各地(市)、县(市)土地管理局下发“土地日的宣传方案”,提出宣传活动的具体措施与要求。在“土地日”期间,全省制作固定土地宣传标语、墙报专栏、宣传材料,并开展书法绘画和土地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法制建设 土地日宣传

内容

1991年6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纪念日。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福建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每年在“土地日”期间,根据不同的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国情、国策以及土地管理法制宣传活动。每年的“土地日”前,省土地管理局事先向各地(市)、县(市)土地管理局下发“土地日的宣传方案”,提出宣传活动的具体措施与要求。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向各地(市)、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地(市)、县(市、区)司法局,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且印发省土地管理局编写的《“土地日”宣传提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土地管理局编辑《“土地日”活动专刊》,及时报道各地、市、县的宣传情况。
  1991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国情”。
  “土地日”前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省直30多个厅(局)领导参加庆祝“土地日”诞生座谈会。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秀山讲话。“土地日”期间,省政府副秘书长舒风代表省人民政府发表电视讲话,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叶文鉴在省电台发表广播讲话。据统计,全省召开了数百场座谈会、报告会,数十场演讲会。发言者围绕“土地与国情”这一主题,阐述“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是基本国情,也是基本省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第一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丰富多彩。福州市及所属市、县、区组织大规模的踩街宣传。台江区土地管理局、司法局及10个街道办事处的300多个干部,在闹市区进行“宣传一条街”活动。通过播放录像、讲评话、办图片展览、演奏民乐、踩高跷、跳大头娃娃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土地的国情、国策、国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省土地管理局组织了土地管理宣传演讲、播放电视片、展出图片、举办书法绘画和土地法律知识竞赛5项宣传活动。
  “土地日”前后,全省制作固定土地宣传标语16200多条,墙报专栏2600多期,赠发宣传标语、宣传材料200多万份。永安市土地管理局与邮政部门联合发“土地日”首日封,全省共设立咨询服务站(点)500多个,接待群众8万多人,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在第一个“土地日”期间,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还结合公开查处违法案件,利用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教育。晋江县各乡(镇)出动宣传车250辆次,公开处理违法占地案件11起。龙岩市、永定县土地管理局出动汽车60辆次,与法院、公路分局等部门配合,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占地建筑30余处,收回被侵占土地1925平方米。泉州市各县(区)公开查处重点违法占地案件98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4件。
  1992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二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改革”。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序、副主任温秀山、张明俊和有关厅(局)领导30多人参加。“土地日”期间,副省长施性谋发表电视讲话。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主要领导也都围绕“土地与改革”的主题,发表广播讲话、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要求以“土地日”的宣传活动,来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个“土地日”期间,省土地管理局在各新闻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了“土地与改革”记者团千里行采访活动,深入沿海开放城市,就土地改革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等问题,采访市长、县长、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用地单位和外商。省电视台播出48条新闻报道,省广播电台播发13篇广播稿。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发表28篇新华社通讯稿。《经济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报》等相继发表10多篇文章。《福建日报》连续发表40多篇报道文章,并在6月25日当天发表“土地日”大联版。各地、市主要报刊也辟出专版,刊登“土地日”宣传文章。
  在第二个“土地日”里,全省重新制作、刷新土地宣传标语17000余条,宣传墙报2800多期,发送宣传材料200万份。漳平市土地管理局与邮电部门联合发行“土地日”纪念封。宁德市土地管理局邀请全国数十名谜语专家,编成土地谜语专集,举办“珍土杯”灯谜竞猜活动,场面热烈,影响很大。
  在第二个“土地日”,厦门市、泉州市结合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公开查处一批违法占地的案件。
  1993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三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经济”。
  5月初,福建省土地管理局邀请《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福建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记者,围绕“土地与经济”的主题,深入沿海地区和内地进行采访,拉开第三个“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序幕。记者们在各大报刊上发表的专稿共150多篇,其中《中国日报》1篇,《人民日报》6篇,美国、菲律宾、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报刊登载30多篇。省电视台就福建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保护耕地、培育规范地产市场,作了“土地与经济”的电视系列专题报道。
  “土地日”前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俊主持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福建省人民政府结合《福建省开发耕地管理办法》、《福建省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两个重要行政法规出台,举行大型新闻发布会。副省长刘明康在《福建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福建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以“土地与经济”为主题,在福建省主要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105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233人次。全省共散发宣传材料、宣传品334305份。700多个土地法律法规咨询站(点)遍布全省城乡。
  “土地日”期间,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泉州市土地管理局特邀俄罗斯音乐歌舞团,举办一场具有异国风格、别开生面的“土地日”文艺晚会。闽侯县土地管理局组织了有12支代表队参加的“土地杯”龙舟竞赛。
  在第三个“土地日”中,泉州市土地监察大队依法查处违法占地10起,收回被侵占土地5670平方米。龙岩市查处违法占地案件22起,并将违法占地户在电视上“曝光”。
  1994年6月25日是全国第四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市场”。
  其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循例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围绕主题并结合耕地保护的内容进行宣传。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土地与市场”、“耕地保护”专题采访活动。中央和省内的电台、电视台共播发新闻58条。(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福建日报》等国内报刊登载专稿150多篇。港、澳、台的《大公报》、(文汇报》、《明报》、《商报》、《澳门日报》、《星岛日报》、《中国时报》等登载文章40余篇。
  1995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五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法制”。
  “土地日”前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长陈明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发表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昌培、刘永业、张明俊、宋峻参加会议。其间,常务副省长王建双在《福建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福建省县以上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就“土地与法制”这个主题,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110多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83人次。同时,组织记者专题采访,发表许多宣传土地法制的专稿。各地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法制宣传。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与《福建日报》联合举办“土地与法制”征文活动,征集到各种文体的文章100多篇。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厦门警备区、厦门电视台联合举办专场文艺晚会。
  第五个“土地日”期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长乐市金峰镇领导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案件,并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公开曝光,对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起了震慑作用,树立土地执法的权威。
  1996年6月25日是全国第六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这个“土地日”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及全省土地管理部门组建10周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摄制反映10年土地管理成果的电视专题片《情系大地》,编辑《十年辉煌》图片专辑。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福州市土地管理局还与福建电视台联合举办“阳光•土地•生命”大型土地管理知识竞赛,并在6月24日晚向全省展播。
  “土地日”期间,各级报刊发表有关土地的新闻报道900多篇,电台、电视台播发新闻800余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长陈明义就“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这一主题,结合保护耕地问题接受了省电台、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福建省省长陈明义、福建省政协主席游德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苏昌培等领导人,分别为土地管理工作题词。副省长黄小晶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50多人(次),发表署名文章140多篇,召开座谈会980多场(次)。
  第六个“土地日”期间,全省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记者专题采访,发表许多专稿。各地共出动宣传车9000多辆(次),刷写宣传标语8万多条,发送宣传材料400多万份,放映电影、录像、幻灯3000多场(次),举办文艺晚会、踩街、咨询等活动1200多场(次)。参加宣传活动的社会各阶层人士达60多万人。漳州市、三明市、宁德地区在土地管理系统还组织“土地杯”篮球、乒乓球赛。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座谈会,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的书画笔会,闽清县中、小学生现场绘制,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日”宣传好项目。
  “土地日”期间,全省还公开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广泛宣传。福州市土地管理局与市法院、公安、城管部门配合,依法强制拆除市郊4处违法占耕地建筑。南平市土地管理局通过清查,收回土地欠款、税费和罚没款800多万元。龙岩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查处曹溪镇、适中镇领导和村干部违法乱占耕地案件。
  1997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七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国家——爱护我们的家园”。
  福建省在这个“土地日”的宣传纪念活动中,赋予新的内容,即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惩治土地犯罪的规定,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冻结、清地、修编规划,以及“土地与国家——爱护我们的家园”的主题和香港回归,全面展开“三五”法制宣传。“土地日”期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副省长黄小晶到会讲话。省长贺国强发表电视讲话,各级党政领导也都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者发表署名文章。同时,组织了记者专题采访。各地还召开座谈会、报告会1200多场(次)。
  在第七个“土地日”期间,全省设立土地法规咨询点(站)500多个,散发、张贴宣传材料1000万多份。各地都以放映电视、录像、幻灯,举办文艺晚会、踩街等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全省参加宣传活动的社会各阶层人士达百万人之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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