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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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304
颗粒名称: 一、普法宣传
分类号: D902
页数: 3
页码: 189-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普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是依法管理土地的基础。从1986年开始,土地管理普法宣传纳入各个时期的普法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法制建设 普法宣传

内容

普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是依法管理土地的基础。从1986年开始,土地管理普法宣传纳入各个时期的普法工作。
  (—)“一五”普法
  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下半年,代表政府依法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和地政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相继成立。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这时正是“一五”普法时期,全省土地管理系统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法”)。
  1986年至1987年元旦、春节前后,福建省宣传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省共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单行本和布告1278071册(张);在省广播电台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辅导讲座10讲,在《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了2100篇有关文章。同时,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各乡(镇)、村,向干部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省各级参加宣讲的干部人数达54191人。
  1987年2月,《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颁布。随后,全省土地管理部门运用电影、幻灯、广播、宣传车、墙报、录像和地方报纸,以及报告会、回答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4~5月,全省共出墙报、专栏25876期(次);张贴布告、标语457940张;放映电影、幻灯22156场次;出动宣传车4707辆次;组织宣讲报告会10050场次;设咨询站424个。三明市的《三明日报》、莆田市的《莆田法制报》、福州市的《福州土地》等报刊,都出了宣传“两法”的专栏或专刊。8~9月份,各地(市)、县在进一步宣传“两法”的同时,特别注重在城乡宣传清查违法用地的自检与互检活动,并且还深入偏僻的小乡村或小岛,做到“两法”家喻户晓。另外,各地在宣传贯彻“两法”过程中,还根据实地情况,制定了乡规民约,相互制约,珍惜土地。
  全省大规模的“两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基本法律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全省的教育面达80%以上,其直接结果是80%以上的成年人都知道土地管理有了法,使用土地要依法,违法占地要受罚。1987年,违法占地案件比过去5年案件的平均数下降了97.83%,节约用地1万多亩。此后,“两法”宣传纳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经常性工作之中。
  (二)“二五”普法
  “二五”普法是“一五”普法的继续与深化,从1991年开始,到1995年总结验收。“二五”普法期间,省土地管理局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处(室)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法规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制定全省土地管理“二五”普法规划和工作方案。
  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实施“二五”普法,先确定福州市、永安市、连江县、晋江县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也都成立“二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建立起稳定的工作班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五”普法规划。同时,还取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与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如与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知等。
  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二五”普法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工作第一线的乡、镇干部,土地系统职工和中小学生。主要内容是宣传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土地使用制度从无偿、无限期、无市场,变为有偿、有限期、有市场的改革;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原则;从土地资源的单一管理转变为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的管理职能;严格依法用地、管地的原则等。重点解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共性的重要问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范布局和耕地保护的问题;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土地资产有效管理的问题;土地审批权下放后依法审批土地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土地执法监察中一般权属纠纷处理和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问题等等。宣传过程中要求抓住重点时期,即利用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的黄金时期,结合“土地日”宣传主题,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普法教育的效果。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以各级党校、各类干部训练班和中小学校,作为“二五”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同时,充分利用标语牌、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组织普法知识竞赛、大型文艺演出、征文、记者采访等活动,进行宣传。在“二五”普法宣传期间,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组织发行《土地管理系统“二五”普法教材》5000多册,组织编写、发行(福建省土地管理问题解答》15000册,《土地管理文件汇编》2万多册,《土地管理执法人员学习资料汇编》、《福建省外商投资用地指南》等普法学习材料1万多册。还组织拍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电视专题片两部。
  1996年3月,省土地管理局普法宣传成绩优异,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三五”普法
  “三五”普法宣传的时间自1996年至2000年,是“二五”普法宣传的延伸。为了保证做好这项工作,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同时制定全省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规划,组织征订并下发6000多本“三五”法制宣传教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后,省土地管理局把中央文件精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的土地犯罪条款,做为全省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
  在“三五”法制宣传工作中,厦门、尤溪、闽清等市(县)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单位。厦门市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把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到党校、干校和大中小学校。尤溪县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宣传土地国策、国法。闽清县则立足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宣传教育。省土地管理局举办全省土地管理系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交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三明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层层订立目标责任制。三明市土地管理局主动与当地党校、干校、中小学校联系,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开设土地法制课。永安市土地管理局在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中,系统讲授土地法律法规和中央治本之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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