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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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3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宣传
分类号: D902
页数: 8
页码: 189-1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在“三五”普法期间,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全省各地通过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法律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同时,还加强对土地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法制建设 宣传

内容

一、普法宣传
  普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是依法管理土地的基础。从1986年开始,土地管理普法宣传纳入各个时期的普法工作。
  (—)“一五”普法
  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下半年,代表政府依法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和地政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相继成立。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这时正是“一五”普法时期,全省土地管理系统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法”)。
  1986年至1987年元旦、春节前后,福建省宣传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省共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单行本和布告1278071册(张);在省广播电台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辅导讲座10讲,在《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了2100篇有关文章。同时,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各乡(镇)、村,向干部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省各级参加宣讲的干部人数达54191人。
  1987年2月,《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颁布。随后,全省土地管理部门运用电影、幻灯、广播、宣传车、墙报、录像和地方报纸,以及报告会、回答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4~5月,全省共出墙报、专栏25876期(次);张贴布告、标语457940张;放映电影、幻灯22156场次;出动宣传车4707辆次;组织宣讲报告会10050场次;设咨询站424个。三明市的《三明日报》、莆田市的《莆田法制报》、福州市的《福州土地》等报刊,都出了宣传“两法”的专栏或专刊。8~9月份,各地(市)、县在进一步宣传“两法”的同时,特别注重在城乡宣传清查违法用地的自检与互检活动,并且还深入偏僻的小乡村或小岛,做到“两法”家喻户晓。另外,各地在宣传贯彻“两法”过程中,还根据实地情况,制定了乡规民约,相互制约,珍惜土地。
  全省大规模的“两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基本法律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全省的教育面达80%以上,其直接结果是80%以上的成年人都知道土地管理有了法,使用土地要依法,违法占地要受罚。1987年,违法占地案件比过去5年案件的平均数下降了97.83%,节约用地1万多亩。此后,“两法”宣传纳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经常性工作之中。
  (二)“二五”普法
  “二五”普法是“一五”普法的继续与深化,从1991年开始,到1995年总结验收。“二五”普法期间,省土地管理局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处(室)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法规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制定全省土地管理“二五”普法规划和工作方案。
  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实施“二五”普法,先确定福州市、永安市、连江县、晋江县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也都成立“二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建立起稳定的工作班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五”普法规划。同时,还取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与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如与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知等。
  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二五”普法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工作第一线的乡、镇干部,土地系统职工和中小学生。主要内容是宣传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土地使用制度从无偿、无限期、无市场,变为有偿、有限期、有市场的改革;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原则;从土地资源的单一管理转变为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的管理职能;严格依法用地、管地的原则等。重点解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共性的重要问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范布局和耕地保护的问题;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土地资产有效管理的问题;土地审批权下放后依法审批土地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土地执法监察中一般权属纠纷处理和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问题等等。宣传过程中要求抓住重点时期,即利用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的黄金时期,结合“土地日”宣传主题,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普法教育的效果。福建省土地管理系统以各级党校、各类干部训练班和中小学校,作为“二五”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同时,充分利用标语牌、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组织普法知识竞赛、大型文艺演出、征文、记者采访等活动,进行宣传。在“二五”普法宣传期间,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组织发行《土地管理系统“二五”普法教材》5000多册,组织编写、发行(福建省土地管理问题解答》15000册,《土地管理文件汇编》2万多册,《土地管理执法人员学习资料汇编》、《福建省外商投资用地指南》等普法学习材料1万多册。还组织拍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电视专题片两部。
  1996年3月,省土地管理局普法宣传成绩优异,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三五”普法
  “三五”普法宣传的时间自1996年至2000年,是“二五”普法宣传的延伸。为了保证做好这项工作,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同时制定全省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规划,组织征订并下发6000多本“三五”法制宣传教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后,省土地管理局把中央文件精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的土地犯罪条款,做为全省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
  在“三五”法制宣传工作中,厦门、尤溪、闽清等市(县)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单位。厦门市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把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到党校、干校和大中小学校。尤溪县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宣传土地国策、国法。闽清县则立足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宣传教育。省土地管理局举办全省土地管理系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交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三明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层层订立目标责任制。三明市土地管理局主动与当地党校、干校、中小学校联系,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开设土地法制课。永安市土地管理局在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中,系统讲授土地法律法规和中央治本之策。
  二、全民国土宣传教育
  全民国土宣传教育,是在全省范围内对全民普遍地进行国情教育、国策教育、国法教育和国土整治教育。人口多,土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足,这是国情,也是福建的基本省情。福建省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省份,必须使全省人民充分了解土地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认清福建省人均土地资源严重贫乏的潜在危机,从而认真执行土地的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自觉性。全民国土宣传教育,把土地问题严重性告诉人民,把经过努力能够解决问题的道理讲清楚,使人民群众充满信心。
  从1988年开始的全民国土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村领导干部,然后带动广大群众;主要内容是国土教育和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重点地区是沿海城市、交通要道、公路沿线和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福建省要求各地(市)、县(区)从领导做起,把国土教育列入干部必读、学生必教、公民必学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整体覆盖率不低于90%。
  为了做好全民国土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由主要领导或分管局长亲自抓,地方政府的分管领导也参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成立专门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逐级培训一批土地管理宣传骨干。在司法、宣传、文教、新闻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全民国土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领导重视全民国土宣传教育,带头发表讲话或署名文章,进行宣讲。在《中华人艮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三周年时,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和省土地管理局联合召开纪念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秀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施性谋发表讲话。各级党政领导和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也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强调福建省土地问题的严重性,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全民树立珍惜土地、合理用地的良好风尚。全省各地的机关、团体、学校举办了专题报告会、宣讲会1000多场,掀起以国情、国策、国法和国土整治为中心内容的普及全民国土宣传教育热潮。
  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利用节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传统文娱活动,突出国土教育的主题,寓教于乐。1990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全省各地都举办不同规模的以国土教育为内容的踩街、花灯会、讲演、文艺表演、宣传一条街、书画展等活动。龙岩市土地管理局在春节期间组织一台以国土教育为内容的小品、山歌剧、相声、表演唱等文艺节目,深入全市15个乡镇巡回演出。龙海县在元宵节期间组织国土教育千人踩街活动,在24辆土地监察宣传车引导下,以县土地管理局、县直机关、各乡镇和中小学生组成的标语、彩车、彩圈、车鼓、花束、舞狮、大鼓凉伞、棚仔艺等16个序列的方队,声势浩大。
  同时,利用电视台覆盖面广、直观形象的宣传效果,各地拍摄并播放国土教育电视片。福州市土地管理局与省电视台联合摄制了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专题片《但存方寸地》,分别在省、福州市和各县电视台播放。南平地区土地管理局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反映土地开发利用的两集电视剧《根基》。该片作为省电视台向国庆献礼,被选送中央电视台并在中央二台播出。南平地区土地管理局还与邵武市电视制作中心联合拍摄反映闽北土地管理的电视片《春回武夷大地》。泉州市鲤城区土地管理局与区委电教室联合摄制《唤起民众,珍惜土地》电视片。福建省其他地区土地管理局也都有拍摄制作类似的国土教育电视片。据统计,1990年,全省各级土地管理局和电视台,在城乡巡回或定点播放的以国土教育为内容的电视片达11200场(次)。
  各地还利用文学艺术形式进行国土教育,提高宣传的文化层次。宁德地区土地管理局与地区作协联合举办以珍惜土地为内容的“珍土杯”有奖征文,参加者有工人、农民、军人、教师、学生、干部,征集到报告文学、小说、散文、诗歌等作品200余件。龙岩地区土地管理局也与地区文联联合举办“闽西红土地文学”系列的以国土教育为内容的“国土杯”征文活动,参加者甚众,征集的稿件都表达了“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强烈感情。南平地区、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多次组织土地管理干部、中小学生举办“土地——母亲”演讲比赛,声情并茂,感人至深。永安市、长汀县等地的土地管理局举办以国土教育为内容的书法比赛;大田县土地管理局与该县岩春诗社联合举办“爱我土地”诗歌联赛。
  此外,全省各地还注意通过发行、订阅报刊,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国土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国土宣传教育,提高了福建省干部群众的国土观念和土地法制意识。三、“土地日”宣传活动
  1991年6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纪念日。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福建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每年在“土地日”期间,根据不同的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国情、国策以及土地管理法制宣传活动。每年的“土地日”前,省土地管理局事先向各地(市)、县(市)土地管理局下发“土地日的宣传方案”,提出宣传活动的具体措施与要求。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向各地(市)、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地(市)、县(市、区)司法局,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且印发省土地管理局编写的《“土地日”宣传提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土地管理局编辑《“土地日”活动专刊》,及时报道各地、市、县的宣传情况。
  1991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国情”。
  “土地日”前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省直30多个厅(局)领导参加庆祝“土地日”诞生座谈会。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秀山讲话。“土地日”期间,省政府副秘书长舒风代表省人民政府发表电视讲话,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叶文鉴在省电台发表广播讲话。据统计,全省召开了数百场座谈会、报告会,数十场演讲会。发言者围绕“土地与国情”这一主题,阐述“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是基本国情,也是基本省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第一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丰富多彩。福州市及所属市、县、区组织大规模的踩街宣传。台江区土地管理局、司法局及10个街道办事处的300多个干部,在闹市区进行“宣传一条街”活动。通过播放录像、讲评话、办图片展览、演奏民乐、踩高跷、跳大头娃娃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土地的国情、国策、国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省土地管理局组织了土地管理宣传演讲、播放电视片、展出图片、举办书法绘画和土地法律知识竞赛5项宣传活动。
  “土地日”前后,全省制作固定土地宣传标语16200多条,墙报专栏2600多期,赠发宣传标语、宣传材料200多万份。永安市土地管理局与邮政部门联合发“土地日”首日封,全省共设立咨询服务站(点)500多个,接待群众8万多人,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在第一个“土地日”期间,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还结合公开查处违法案件,利用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教育。晋江县各乡(镇)出动宣传车250辆次,公开处理违法占地案件11起。龙岩市、永定县土地管理局出动汽车60辆次,与法院、公路分局等部门配合,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占地建筑30余处,收回被侵占土地1925平方米。泉州市各县(区)公开查处重点违法占地案件98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4件。
  1992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二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改革”。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序、副主任温秀山、张明俊和有关厅(局)领导30多人参加。“土地日”期间,副省长施性谋发表电视讲话。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主要领导也都围绕“土地与改革”的主题,发表广播讲话、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要求以“土地日”的宣传活动,来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个“土地日”期间,省土地管理局在各新闻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了“土地与改革”记者团千里行采访活动,深入沿海开放城市,就土地改革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等问题,采访市长、县长、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用地单位和外商。省电视台播出48条新闻报道,省广播电台播发13篇广播稿。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发表28篇新华社通讯稿。《经济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报》等相继发表10多篇文章。《福建日报》连续发表40多篇报道文章,并在6月25日当天发表“土地日”大联版。各地、市主要报刊也辟出专版,刊登“土地日”宣传文章。
  在第二个“土地日”里,全省重新制作、刷新土地宣传标语17000余条,宣传墙报2800多期,发送宣传材料200万份。漳平市土地管理局与邮电部门联合发行“土地日”纪念封。宁德市土地管理局邀请全国数十名谜语专家,编成土地谜语专集,举办“珍土杯”灯谜竞猜活动,场面热烈,影响很大。
  在第二个“土地日”,厦门市、泉州市结合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公开查处一批违法占地的案件。
  1993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三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经济”。
  5月初,福建省土地管理局邀请《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福建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记者,围绕“土地与经济”的主题,深入沿海地区和内地进行采访,拉开第三个“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序幕。记者们在各大报刊上发表的专稿共150多篇,其中《中国日报》1篇,《人民日报》6篇,美国、菲律宾、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报刊登载30多篇。省电视台就福建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保护耕地、培育规范地产市场,作了“土地与经济”的电视系列专题报道。
  “土地日”前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俊主持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福建省人民政府结合《福建省开发耕地管理办法》、《福建省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两个重要行政法规出台,举行大型新闻发布会。副省长刘明康在《福建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福建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以“土地与经济”为主题,在福建省主要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105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233人次。全省共散发宣传材料、宣传品334305份。700多个土地法律法规咨询站(点)遍布全省城乡。
  “土地日”期间,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泉州市土地管理局特邀俄罗斯音乐歌舞团,举办一场具有异国风格、别开生面的“土地日”文艺晚会。闽侯县土地管理局组织了有12支代表队参加的“土地杯”龙舟竞赛。
  在第三个“土地日”中,泉州市土地监察大队依法查处违法占地10起,收回被侵占土地5670平方米。龙岩市查处违法占地案件22起,并将违法占地户在电视上“曝光”。
  1994年6月25日是全国第四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市场”。
  其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循例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围绕主题并结合耕地保护的内容进行宣传。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土地与市场”、“耕地保护”专题采访活动。中央和省内的电台、电视台共播发新闻58条。(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福建日报》等国内报刊登载专稿150多篇。港、澳、台的《大公报》、(文汇报》、《明报》、《商报》、《澳门日报》、《星岛日报》、《中国时报》等登载文章40余篇。
  1995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五个“土地日”,主题是“土地与法制”。
  “土地日”前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长陈明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发表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昌培、刘永业、张明俊、宋峻参加会议。其间,常务副省长王建双在《福建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福建省县以上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就“土地与法制”这个主题,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110多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83人次。同时,组织记者专题采访,发表许多宣传土地法制的专稿。各地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法制宣传。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与《福建日报》联合举办“土地与法制”征文活动,征集到各种文体的文章100多篇。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厦门警备区、厦门电视台联合举办专场文艺晚会。
  第五个“土地日”期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长乐市金峰镇领导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案件,并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公开曝光,对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起了震慑作用,树立土地执法的权威。
  1996年6月25日是全国第六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这个“土地日”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及全省土地管理部门组建10周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摄制反映10年土地管理成果的电视专题片《情系大地》,编辑《十年辉煌》图片专辑。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福州市土地管理局还与福建电视台联合举办“阳光•土地•生命”大型土地管理知识竞赛,并在6月24日晚向全省展播。
  “土地日”期间,各级报刊发表有关土地的新闻报道900多篇,电台、电视台播发新闻800余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纪念“土地日”座谈会。省长陈明义就“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这一主题,结合保护耕地问题接受了省电台、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福建省省长陈明义、福建省政协主席游德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苏昌培等领导人,分别为土地管理工作题词。副省长黄小晶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50多人(次),发表署名文章140多篇,召开座谈会980多场(次)。
  第六个“土地日”期间,全省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福建省土地管理局组织记者专题采访,发表许多专稿。各地共出动宣传车9000多辆(次),刷写宣传标语8万多条,发送宣传材料400多万份,放映电影、录像、幻灯3000多场(次),举办文艺晚会、踩街、咨询等活动1200多场(次)。参加宣传活动的社会各阶层人士达60多万人。漳州市、三明市、宁德地区在土地管理系统还组织“土地杯”篮球、乒乓球赛。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座谈会,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的书画笔会,闽清县中、小学生现场绘制,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日”宣传好项目。
  “土地日”期间,全省还公开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广泛宣传。福州市土地管理局与市法院、公安、城管部门配合,依法强制拆除市郊4处违法占耕地建筑。南平市土地管理局通过清查,收回土地欠款、税费和罚没款800多万元。龙岩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查处曹溪镇、适中镇领导和村干部违法乱占耕地案件。
  1997年6月25日是全国第七个“土地日”,主题为“土地与国家——爱护我们的家园”。
  福建省在这个“土地日”的宣传纪念活动中,赋予新的内容,即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惩治土地犯罪的规定,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冻结、清地、修编规划,以及“土地与国家——爱护我们的家园”的主题和香港回归,全面展开“三五”法制宣传。“土地日”期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副省长黄小晶到会讲话。省长贺国强发表电视讲话,各级党政领导也都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者发表署名文章。同时,组织了记者专题采访。各地还召开座谈会、报告会1200多场(次)。
  在第七个“土地日”期间,全省设立土地法规咨询点(站)500多个,散发、张贴宣传材料1000万多份。各地都以放映电视、录像、幻灯,举办文艺晚会、踩街等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全省参加宣传活动的社会各阶层人士达百万人之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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