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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统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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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271
颗粒名称:
二、统计制度
分类号:
P273
页数:
1
页码:
10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土地管理部门建立的五级统计制度,包括乡(镇)土地管理所的基层统计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统计汇总和检查工作要求,以及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统计汇总的情况。关键词:土地统计制度,五级统计,基层统计制度,统计汇总,电子计算机。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统计
统计制度
内容
1987年颁发《关于建立和执行土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后,福建省建立由土地管理部门组成的五级统计制度,其五级为:国家土地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地(市)土地管理局、县土地管理局、乡(镇)土地管理所。乡(镇)作为土地统计的基层单位,建立土地台账,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建立土地统计簿,并负责按年度逐级汇总上报。省土地管理局的土地统计部门要汇总各地上报的情况,制作报表上报国家土地管理局。
乡(镇)土地管理所的基层统计制度要求统计员做好土地初始统计、土地变更统计和年度土地统计等表。要求统计报表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由县汇总逐级上报。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要按期完成国家统一制订的统计报表的汇总和检查工作,逐级按时上报;省土地管理局应在每年2月底前将报表呈送国家土地管理局。县以上统计工作基本上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统计汇总,提高统计的质量和速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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