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资源现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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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21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土地资源现状
分类号: F301
页数: 50
页码: 8-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土地资源具有林地多而耕地少、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单一、沿海地区土地利用程度低而内陆地区高、土地资源绝对量少且人均相对量少等特征。福建省土地利用还存在着耕地面积锐减、非农业建设用地扩展迅速和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等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土地资源现状

内容

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一切可供利用的自然资源中,土地是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自古以来,福建人民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因地制宜,不断地利用、改造大自然,使八闽大地旧貌换新颜。
  1985年7月,福建省农业厅按照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以县为单位,根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运用1:10000~1:25000的地形图和相应比例尺的航片或影像平面图,对福建省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调查。1986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成立后,承接了这项调查任务,前后历时10年,获得十分丰富而翔实的各类土地面积的数据(见附表1-1)。
  根据1997年10月汇总全省各类土地详查变更数据分析,福建省土地资源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林地多而耕地少。1997年,福建耕地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1.34%,而林地占67.36%;二是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林地则集中在内陆地区。沿海地区的土地面积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5%,而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8%,其耕地区位指数为131.35%。内陆地区土地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而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67%,林地区位指数高达119.1%;三是土地利用结构沿海多样而内陆单一。沿海地区土地多样化指数在0.55~0.80之间,内陆地区多样化指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仅为0.33~0.35之间;四是土地利用程度沿海地区低,内陆地区高。内陆地区的土地利用率为95.66%,沿海地区为88.08%,而利用效益则是沿海地区高,内陆地区低,沿海地区每亩土地的国民生产总值为0.266万元,内陆地区仅为0.052万元;五是土地资源绝对量少,人均相对量也少。福建省是全国土地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而人口密度又大,耕地少,人均占有土地和耕地均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一半,是全国人均占有土地和耕地面积最少的省份。福建省土地利用还存在着耕地面积锐减、非农业建设用地扩展迅速和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节 耕地
  一、类型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3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宽度小于1.0米的沟、渠、路、田埂。
  福建农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4000~5000多年以前,福建先民就开始种植水稻。西汉之前,福建人口稀少,生产力水平低下,耕地开发面积不大。晋代以后,北方汉人陆续南迁入闽,福建的土地开始得到大规模的开发,耕地面积迅速扩大。据记载,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福建的耕地面积达1109万多亩;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耕地面积1462.60万亩;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耕地面积1418.18万亩;民国38年(1949年),耕地面积2175.40万亩;1956年,耕地面积达2231.90万亩。1956年以后,福建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据统计,1994年全省耕地面积为1815.60万亩。80年代中期开始,运用新技术对福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1994年后,每年对土地进行变更调查,查得1997年全省耕地面积为21108939.0亩,占福建省土地总面积186020232.4亩的11.34%。
  福建省耕地按照利用方式的不同,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等5个二级地类。
  灌溉水田是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福建省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江河纵横,耕地二级地类中面积最大的是灌溉水田,1997年全省灌溉水田面积13481405.4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3.86%。
  望天田是指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的水旱轮作地。福建省的望天田面积仅次于灌溉水田,1997年,全省望天田面积3512504.7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6.63%。
  水浇地是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福建的水浇地面积不大,1997年,全省水浇地面积586002.8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77%。
  旱地是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福建的旱地面积与望天田面积相差无几,1997年,全省旱地面积3327818.1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5.76%。
  菜地是指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1997年,福建省菜地面积201208.0亩,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0.95%。
  二、分布
  福建耕地主要分布在闽东南沿海地区和溪谷沿岸,其次是在山间盆地和丘陵缓坡上。闽东南沿海地势相对平坦,福建四大平原集中在这里,耕地所占比重较大。1997年,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5市共有耕地10058624.9亩,占该地区土地总面积62944608.4亩的15.98%;闽东和闽西北多是山区丘陵,耕地所占比重较小,宁德、南平、三明、龙岩4地市共有耕地11050314.1亩,只占该地区土地总面积122534944.5亩的9.01%。1997年福建省耕地分布情况,
  (一)灌溉水田
  福建省耕地面积最大的是灌溉水田。1997年,闽东南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市和宁德地区的灌溉水田面积共7012314.3亩,占全省灌溉水田面积的52.01%。闽西北的龙岩、三明、南平市的灌溉水田面积共6469091.1亩,占全省灌溉水田面积的47.99%。
  福建省灌溉水田面积超过10万亩的有47个县(市、区),其中10~20万亩的有16个,20~30万亩的有16个,30~40万亩的有10个,40万亩以上的有5个。以上47个县(市、区)的灌溉水田总面积12194196.8亩,占全省灌溉水田面积的88.1%。1997年福建省灌溉水田重点县统计数据,
  (二)望天田
  福建省望天田集中在南平市、宁德地区和泉州市。1997年,3地、市该类土地面积占全省望天田面积的85.13%。其中,南平市达1515672.5亩,占全省望天田面积的43.15%。望天田面积最少的是厦门市,只有28102.9亩,仅占全省望天田面积的0.8%。
  福建省望天田面积超过10万亩的有15个县(市),面积共2604220.2亩,占全省望天田面积的74.14%。
  (三)水浇地
  福建省水浇地主要集中在泉州、莆田、厦门和福州4个市,1997年共573166.5亩,占全省水浇地的97.81%,其中泉州市的水浇地占全省水浇地的一半多。闽西北地区和闽东宁德地区极少,仅1533亩。
  (四)旱地
  福建省旱地以福州、泉州、漳州市为多,宁德地区和莆田、龙岩市其次,6个地、市的旱地面积1997年共2961296.4亩,占全省旱地的88.99%。福建省旱地面积超过5万亩的有16个县(市),共2010191.7亩,占全省旱地的60.41%。其中平潭县、惠安县、晋江市的旱地面积超过全县(市)耕地面积一半以上。
  (五)菜地
  福建省菜地生产的蔬菜主要是供应城市居民,因此菜地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城市周边地区,所占当地耕地面积的比例很大。到1997年,福州市鼓楼区的耕地中100%是菜地,台江区的菜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4.9%,仓山区的菜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2.9%,泉州鲤城区的菜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4.47%。
  三、坡度与质量
  (一)坡度
  耕地坡度与机械化水平、土地耕作、水土保持以及土壤肥力等密切相关,是区分耕地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福建耕地坡度分为0~2度、1~6度、6~15度、15~25度、25度以上等5个坡度级,全省便于机械化耕作的6度以下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60.74%。1993年,对全省耕地坡度进行调查统计。
  (二)质量
  耕地质量的高低受气候、水利、土壤等因素制约。福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热量、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和水利条件比较好,但对耕地质量起决定作用的土壤质量在不同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福建土壤在南、中亚热带气候的影响下,广泛发育着赤红壤和红壤。在人类长期生产活动影响下,发育形成了水稻土和旱作土等耕地土壤。从地形和土壤的分布状况看,冲积平原和河谷平原的乌泥田、泥土田占25%左右,坡地梯田、黄泥田约占35%,山垄冷浸田约占30%,滨海平地的咸土田和其它地貌类型的田地约占10%。福建坡地梯田、山垄田和旱地共占耕地的70%左右,山坡梯田和旱地的有机质含量低,表土层薄,土壤肥力低,灌溉条件差,单位面积产量较低。山垄田虽然有机质含量较高,但排水不畅,地下水位高,普遍存在冷、烂、酸、锈,土壤肥力低,产量也不高。分布在闽东南沿海的冲积平原和滨海平原以及内陆的河谷盆地上的水田,地势平坦,土体深厚肥沃,灌溉排水条件较好,多数耕地可一年二熟或三熟,为福建省主要高产田。
  耕地质量的高低最终是以产量作为主要标准,一般分为高产田和中低产田两个等级(或分为高、中、低产田三级)。据统计,福建省高产田占32%左右,中低产田约占68%(其中中产田约占29%,低产田约占39%)。
  第二节 园地
  一、类型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用地。
  福建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条件好,适宜于多种水果、茶叶等热带或亚热带作物生长。福建种植果、茶等作物的历史悠久,晋代南朝时,福建的龙眼、荔枝、橄榄、余干、梅、桃、桔、柚等水果就闻名遐迩。唐代,闽茶被列为贡品,驰誉中原。唐、宋时,福建的果、茶还远销海外。自古以来,福建人民就十分重视园地的开辟,果、茶等园地作物生产在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的园地面积迅速扩大,1978年,全省园地247.67万亩,到1997年全省园地面积发展到898.22万亩,平均每年增加34.24万亩。园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1.36%,上升到1997年的4.84%。
  福建省园地分为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和其它园地等5个二级地类,其中果园面积最大,分布最广。1949年,全省果园面积16.9万亩,1957年增加到37.8万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福建果树种植面积剧增,1978年,全省果园面积106.25万亩,1993年,全省果园面积猛增至592.45万亩。1993年以后,经详查统计,果园面积继续増加,1997年达643.46万亩。
  福建历史上就是中国重要的茶区之一。据县志记载,武夷山茶始于唐,盛于宋元,衰于明,而复兴于清。1965年,福建茶园面积54.6万亩,1978年,全省茶园141.15万亩。1978年以后,茶园面积迅速扩大,1990年,全省茶园面积达178.5万亩,1997年进而扩大到209.80万亩,约占园地面积的23.36%。
  福建种桑养蚕和种花栽药古已有之,而橡胶树的栽培历史却很短,不到半个世纪。1997年,桑园、橡胶园与其它园地的面积449666.10亩,只占全省园地总面积的5.01%。
  二、分布
  福建省园地主要分布在闽南地区,1997年,仅漳州市、泉州市的园地面积就占全省囷地面积的42.40%,其中漳州市园地面积占全省园地面积的28.04%,主要是果园。茶园则以宁德地区、南平市和泉州市较集中。
  (一)果园
  福建省果园90%分布在山地和丘陵的坡地上。素有“水果之乡”美誉的漳州市,1997年果园面积多达218.76万亩,约占全省果园总面积的34%;福州市、泉州市、南平市的果园面积也不小,均超过全省果园总面积的10%。
  福建省果园面积超过10万亩的有20个县(市、区),总面积4182868.4亩,占全省果园面积的65.01%。果园面积最大是漳浦县,多达53.28万亩,龙海市居第二位,达到31.30万亩。
  福建省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适合各种水果生长。据1993年调查,全省水果有40多种,占地592.45万亩,其中种植面积最大的是柑桔,其次是龙眼、李、荔枝、桃、香蕉等,种植面积均超过30万亩。
  (二)茶园
  福建历史上就是中国重要的茶区之一,全省绝大多数县、市都有茶园。1997年,福建省茶园面积2097956.4亩,占园地面积的23.36%。
  福建省有闽东茶区、闽南茶区和闽北茶区等3个茶叶主产区。闽东茶区主产绿茶,闽南茶区和闽北茶区主产乌龙茶。福建省茶叶主要产地是安溪、福安、福鼎、寿宁、建瓯、永春、周宁7个县(市),茶园面积共920016万亩,占全省茶园面积的43.85%。茶园面积在3万亩以上的县(市)还有政和、平和、宁德、霞浦、松溪、建阳、南安、诏安、武夷山、浦城、南靖等。以上18个县(市)共有茶园1436424.8亩,占全省茶园总面积的68.47%。
  (三)桑园、橡胶园与其它园地
  1997年,福建省桑园面积10654.0万亩,分布在全省9个地(市)中的30个县(市),其中面积稍大的有:大田县5798.3亩,闽侯县903.0亩,福清市504.3亩,邵武市1094.5亩,将乐县529.9亩。这些县(市)共有桑园8830亩,占全省桑园面积的82.88%。其它各县(市)只有零星种植。
  1997年,福建省橡胶园面积65739.2亩,分布在北纬18°~24°之间的漳州、厦门和泉州3市的16个县(市),其中,诏安县有31327.7亩、云霄县有12370.4亩、平和县有10337.6亩,3县共有橡胶园54035.7亩,占全省橡胶园面积的82.20%,其它县(市)只有少量种植。
  除橡胶园、桑园外,福建一些地方还有种植龙舌兰、咖啡、胡椒、花卉、芦笋以及用于制作香料、药材等作物的园地,1997年共373272.9亩,散落在10多个县(市)。超过万亩的县(市)有10个,共239447.5亩,占其它园地面积的64.15%。其中漳平市51425.0亩,顺昌县33993.6亩,东山县40915.2亩,德化县20573.8亩,漳浦县11524.0亩,闽侯县21420.4亩,龙岩市13635.5亩,寿宁县10499.4亩,屏南县12612.4亩,仙游县11772.5亩,建瓯市11075.7亩。
  第三节 林地
  一、类型
  林地是指生产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区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地。
  福建素有“东南山国”之称,是中国南方重点林区省份之一。晋代以前,福建森林茂密。此后,随着人口的增加,耕地的开垦,森林植被逐渐缩小。1950年,全省有林地面积5032.5万亩,林木蓄积量4.68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闽西北,闽东南较少,沿海地区更少。50年代末,由于大炼钢铁,森林遭受破坏。60年代前期,全省森林面积增加到6342万亩。“文化大革命”期间,森林又遭到破坏,林木的蓄积量下降为4.4亿立方米。改革开放以来,在封山育林的同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林地面积有了较快的增长,全省山地、丘陵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5%,除部分用于种植茶果外,绝大多数用于林业生产。1997年,福建省林地面积125309928.0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7.36%。
  林地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等6个二级类。
  有林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大于30%的天然、人工林。福建省有林地面积最大,1997年,全省有林地面积99943139.3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79.76%。
  灌木林地是指覆盖度大于40%的灌木林生长地。1997年,福建省灌木林地面积1713587.8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37%。
  疏林地是指树木的郁闭度为10%~30%的林地。1997年,福建省的疏林地面积5144613.2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11%。
  未成林造林地是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80年代后,福建省十分重视人工造林,1997年,拥有未成林造林地18002945.6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4.37%。
  迹地是指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1997年,福建省迹地面积471713.5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0.38%。
  苗圃是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1997年,福建省的苗圃面积33928.6亩,仅占全省林地面积的0.027%。
  二、分布
  福建林地主要分布在内陆山区的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3个地区1997年共有林地面积82359610.7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5.72%。其中林地面积最大的是南平市,约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5.10%;其次是三明,占22.40%;再次是龙岩,占18.22%。林地面积超过百万亩的县(市)有42个。
  福建内陆地区的林地所占比重较大,其中最高的三明市,占81.61%;龙岩市和南平市林地所占的比重相当,分别是80%和79.80%;宁德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和厦门市依次排列,分别占64.48%、55.08%、46.97%、44.48%、43.48%和30.10%。
  林地面积占辖区土地面积75%以上的县(市、区)有30个,其中,比重超过80%的有16个,均为全国林业重点县,是中国南方重要林区。
  (一)有林地
  福建省的有林地面积分布不平衡,闽西北地区的有林地面积较大,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的有林地面积超过全省有林地面积的70%,闽东南和宁德地区的有林地面积较小。
  福建省有林地面积超过100万亩的有38个县(市、区),总面积84515521.2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84.56%。
  (二)灌木林地
  福建省灌木林地主要分布在闽东南沿海的丘陵山地。1997年,面积超过20万亩的有福州市、漳州市和宁德地区。灌木林地面积占辖区林地面积比例最高的是莆田市,占5.84%,最少的是南平市,仅占0.5%。
  (三)疏林地
  福建省疏林地分布不平衡,东南沿海的莆田市、泉州市和漳州市的疏林地占本辖区林地的比重较大,内陆的南平市、三明市疏林地所占得比例较小。1997年,福建省疏林地面积最多的是龙岩市,达1367070.6亩。
  (四)未成林造林地
  福建省是全国造林先进省份,1997年,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仅次于有林地,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4.37%。面积超过100万亩以上的有南平市、宁德地区、龙岩市、三明市、福州市和漳州市。其中,宁德地区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占辖区林地面积的27.96%,为全省最高。
  全省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有51个县(市、区),其中超过50万亩的有8个县、市。
  (五)迹地
  1997年,福建省迹地面积仅占全省林地面积的0.37%,超过10万亩的有龙岩市和南平市。三明市、漳州市和福州市也超过5万亩。其中,龙岩市、南平市、三明市的迹地面积共278437.1亩,占全省迹地面积的59.03%。
  (六)苗圃
  1997年,福建省苗圃面积只有3万多亩,在全省林地面积中比重最小,仅占全省林地面积的0.027%,超过4000亩的有福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地区和龙岩市。
  第四节 牧草地
  一、类型
  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虽然福建的山地、丘陵面积较大,适宜草本植物生长,有利于草食型畜牧业的发展,但因福建的山地、丘陵绝大部分被开发为林地,部分开发为茶果园和耕地,专门用于放牧的草地极少。1997年,全省共有牧草地40031.2亩,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02%,是福建省八大地类中面积最小的地类。
  牧草地分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等3个二级类型。
  天然草地是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福建省天然草地29229.5亩,占草地总面积的73.02%。
  改良草地是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福建省改良草地只有17亩,属少量实验性质。
  人工草地是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福建省人工草地10784.7亩,占草地总面积的26.94%。
  二、分布
  福建省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漳州市、泉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和宁德地区,1997年,共有牧草地36209.7亩,占全省牧草地总面积的90.45%。福州市、厦门市没有牧草地。天然草地以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和宁德地区居多,人工草地主要在南平市、龙岩市和三明市。
  第五节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一、类型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是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业、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上古时期,福建境内的原始部落就散处在沿江、沿河两岸谷地和沿海小丘上。秦代在福建设闽中郡,西汉闽越族建立闽越国,形成许多居民点,还有小城池。汉代之后,随着北方汉人大规模南迁入闽,居民点由北向南拓展,唐宋时已形成许多集镇。1949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点的用地面积也随之扩大,城镇的规模和数量大大增加。1949年以前,福建工矿业落后,工矿用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很小。1949年后,随着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工矿用地的面积大幅度增加。1997年,福建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共6060755.4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分为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特殊用地等6个二级类型。
  城市用地不包括城市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1997年,福建省城市用地面积371575.8亩,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13%。
  建制镇用地不包括镇治所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1997年,福建省建制镇用地面积406742.8亩,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71%。
  农村居民点是指镇以下的居民点,其用地包括住房、居民点以内的晒场、道路、厕所、畜圈、空隙地、果树、零星分布的绿化地等。1997年,福建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784427.2亩,是居民点中用地面积最大的地类。
  独立工矿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附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基地。1997年,福建省独立工矿用地面积913182.9亩,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5.07%。
  盐田是以经营盐业为目的的土地,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设备。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曲折漫长,有着丰富的海水资源,盐田面积大,盐业生产发达。1997年福建省盐田面积245115.9亩,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4.04%。特殊用地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1997年,福建省特殊用地面积339709.8亩,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5.61%。
  二、分布
  福建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泉州市面积最大,1997年,该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占全省该类土地面积的23.48%。其次是福州市和漳州市,分别占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5.76%和13.11%。
  福州以南沿海地区各地、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各辖区土地面积的比重明显大于宁德和闽西北地区,其中厦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该辖区土地面积的14.65%,居首位。
  (一)城市
  福建省城市分布沿海多于内地,福州以南沿海城市用地面积大于宁德和内陆地区,其中福州市、厦门市1997年的城市用地面积占全省城市用地面积的52.06%。
  福建省城市用地面积在0.5~1万亩之间的市(区)有10个,1万亩以上的市(区)有12个,占全省城市用地面积的88.90%,
  (二)建制镇
  1997年,泉州市、福州市、漳州市的建制镇用地面积超过全省建制镇用地面积的一半,其中,泉州市建制镇用地面积最大,占全省建制镇用地面积的24.20%,福州市和漳州市分别占16.07%和15.09%。
  福建省建制镇用地面积在0.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有30个,其中,0.5~1万亩之间的县(市、区)25个,超过1万亩的县(市、区)有5个,其面积占全省建制镇用地总面积的65.98%。
  (三)农村居民点
  1997年,福建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2.44%。泉州市、漳州市和福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均超过50万亩,分别占全省的23.51%、13.63%和13.54%。
  据1993年统计分析,福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0.134亩,但不同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宁德地区人均用地面积最少,只有0.10亩左右。福州市和莆田市的农村居民点因为建筑密度较大,楼房较多,空间利用充分,人均用地面积约0.11亩。漳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用地面积为0.13亩,略低于平均数。厦门、三明、龙岩、泉州、南平等5个地市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超过平均数,分别为0.18亩、0.17亩、0.15亩、0.14亩和0.14亩。福建省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达到或超过0.20亩的有9个县(市),其中面积最大的是武夷山市和永安市,人均0.233亩;其它依次为:光泽县(0.228亩)、闽清县(0.223亩)、邵武市(0.209亩)、漳平市(0.205亩)、浦城县(0.203亩)、明溪县(0.201亩)、清流县(0.200亩);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不足0.10亩的有10个县(市),其中福鼎市最小,人均用地面积0.073亩。其它依次是:连江县(0.075亩)、诏安县(0.080亩)、周宁县(0.082亩)、寿宁县(0.083亩)、云霄县(0.085亩)、长乐市(0.090.亩)、柘荣县(0.090亩)、罗源县(0.091亩)、宁德市(0.095亩)。福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量,最大和最小比,相差2.19倍。
  (四)独立工矿用地
  福建省独立工矿用地分布不均,.泉州市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最大,1997年,该市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占全省该类土地面积的30.38%;福州市、漳州市、南平市的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均超过全省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10%。
  1978年后,随着福建省工矿企业的迅猛发展,独立工矿用地的面积也迅速增长。1993年,全省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只有10个,1997年增加到29个,占全省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72.88%。
  (五)盐田
  福建沿海地区均有盐田,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的盐田面积较大,1997年4市盐田面积占全省该类土地面积的89.55%。厦门市和宁德地区的盐田面积较小。
  1997年福建省盐田1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有9个,分别是:晋江市11431.3亩,南安市15200.0亩,惠安县16467.3亩,肖厝管委会17501.1亩,同安区21087.8亩,漳浦县25603.6亩,东山县27357.2亩,福清市35281.8亩,莆田县52919.8亩,共222849.9亩,占全省盐田的90.92%。
  (六)特殊用地
  1997年,福建省特殊用地以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和南平市较多,仅福州市就有8万多亩,占全省特殊用地面积的24.08%。
  福建省特殊用地面积在0.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有26个,其中0.5~1万亩的县(市、区)有15个,1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有11个,共占全省特殊用地面积的81.07%。
  第六节 交通用地
  一、类型
  交通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包括护路林。
  福建省为多丘陵多山省份。自古以来,省内、省际交通以水运为主,对外贸易也以海运为主,内陆交通相对闭塞。1949年以后,福建开始大力修建铁路和公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加快交通基础建设,初步形成由铁路、港口、航空港和公路组成的四通八达的水陆空运输网。1997年,福建省交通用地面积1416645.7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76%。
  交通用地分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和港口、码头用地等5个二级类型。
  铁路用地是指铁路线路及站场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取土坑及护路林。福建省最早的铁路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但真正得到迅速发展却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97年,全省铁路用地面积47836.3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3.38%。
  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福建省第一条公路修筑于民国8年(1919年)。民国26年,福建省公路里程4218公里,可通汽车的县有41个。抗日战争时期,福建公路遭到严重破坏,民国34年全省公路里程减少为3384公里。1950年以后,福建省公路建设加快,1958年实现县县通公路,通车里程9100公里。1958年至1978年间,全省新修公路2万公里,实现乡乡通公路。改革开放以来,公路里程剧增,公路等级大大提高,成为福建省最重要的交通设施。1997年,福建省公路用地面积710880.8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50.18%。
  农村道路用地指宽度大于或等于1米的道路,福建省农村道路用地面积仅次于公路用地。1997年,福建农村道路面积625809.1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44.18%。
  福建省民用航空事业创办较早。20世纪20年代,华侨吴纪霍先生在厦门建机场供教练之用。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州、厦门相继建造面积不大的民用机场。1949年至1974年,由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紧张,福建民航事业停办。1981年后,随着福建民航事业的发展,民用机场用地迅速增加。1997年,福建民用机场用地面积25196.6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1.78%。
  港口码头用地指专供客、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包括海运、河运码头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1997年,福建港口码头用地面积7002.9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0.49%。
  二、分布
  1997年,福建省南平市的交通用地面积最大,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23.05%;其次是三明市,占14.83%;泉州市居第三位,占13.67%;福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均占10%左右;莆田市和厦门市占4%左右。
  福建省各地、市交通用地面积占各辖区土地面积的比重,以厦门市为最大,占该市土地面积的2.25%;泉州市、莆田市居二、三名,分别占1.15%和1.05%。龙岩市交通用地面积占辖区土地面积的比重最小,仅占0.50%。
  (一)铁路
  1997年,福建省除莆田市无铁路外,其它地区均有铁路。南平市铁路用地面积最多,占全省铁路用地面积的39.14%。泉州市的铁路用地占18.26%,居第二位。
  (二)公路
  福建省公路用地最多的是南平市,该市公路用地面积占全省公路用地面积的22.93%;其次是三明市,占16.88%,超过.10%的还有泉州市、福州市和龙岩市。厦门市、莆田市较少,分别不到全省公路用地面积的4%。
  福建省公路用地面积在0.5~1万亩的县(市、区)有24个,超过1万亩的有31个,其中超过2万亩的有7个,它们共占全省公路用地面积的89.49%。
  (三)农村道路
  福建省农村道路用地面积南平市较多,1997年为14万多亩。其他地、市均不超过10万亩。
  (四)民用机场
  70年代以前,福建主要是军用机场。改革开放后,一些军用机场转为民用,同时,国家又新建了一些大型民用机场。1997年,福建省纯民用机场有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和晋江机场;还有若干军、民两用机场,如武夷山机场等。全省民用机场共占地25196.6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1.78%。其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占地12508.5亩,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占地7788.0亩,晋江机场占地695.2亩。
  (五)港口码头
  福建省港口、码头主要分布在福州市和厦门市,其它地区占地不多。内陆山区河运码头更少,三明市和南平市1997年河运码头用地面积,两市合计不到100亩。与宁德地区差不多。
  第七节 水域
  一、类型
  水域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水域分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8个二级类型。
  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福建省江河纵横,1997年,全省河流水面为2354085.6亩,面积仅次于滩涂,占全省水域面积的27.12%。
  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福建省湖泊水面不大,1997年,全省共36203.5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0.42%。
  水库水面指人工修建总库容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1997年,福建水库水面660433.8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7.61%。
  坑塘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常水位岸线以下的蓄水面积。1997年,福建省坑塘水面839538.2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9.67%。
  苇地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1997年,福建省苇地面积35784.0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0.41%,是福建水域中面积最小的一个地类。
  滩涂包括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之间的面积。1997年,福建省滩涂面积3491894.9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40.22%,是水域中面积最大的地类。
  沟渠指人工修建、用于排灌、宽度大于或等于1米的灌渠和排水沟,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1997年,福建省沟渠面积1195546.2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13.77%。
  水工建筑物指人工修建、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1997年,福建省水工建筑物面积68331.3亩,占全省水域面积的0.79%0
  二、分布
  福建省水域广泛,1997年全省水域面积8681817.5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6%。在各地、市中,福州市的水域面积最大,占全省水域面积的21.50%;其次是宁德地区,占14_77%;第三是漳州市,占14.67%;南平市和泉州市分别占11.46%和10.68%;其它市的水域面积均少于全省的10%。
  (一)河流水面
  福州市地处闽江中下游,河流面积最大,1997年占全省河流水面的20.20%。南平市位于闽江三大支流沙溪、建溪、富屯溪的交汇处,河流水面居全省第二位,占19.17%。漳州市、三明市、泉州市亦是省内重要水系或溪河流经地,河流水面均超过全省河流面积的10%。厦门市最少,只占全省的0.75%。
  (二)湖泊水面
  福建湖泊水面分布极不平均,1997年,漳州市湖泊水面面积为2.3万多亩,占全省湖泊水面面积的63.80%。内陆山区湖泊水面极少,三明市没有湖泊水面,南平市和龙岩市也极少,分别只占全省湖泊水面面积的0.10%和0.30%。
  (三)水库水面
  福建境内水库水面面积最大的是宁德地区,占全省水库水面面积的21.29%;厦门市水库水面面积最小,仅占全省水面面积的4.87%。按水库占辖区面积比例计算,南平市最少,龙岩市次之。
  福建省较大的水库有古田水库、山美水库、东圳水库、池潭水库、东张水库、安砂水库等。水库水面面积在0.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有38个,其中超过1万亩的县(市、区)有17个,总面积达569025.5亩,占全省水库水面的86.16%,
  (四)坑塘水面
  坑塘水面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和养鱼。福建省各地均有坑塘分布,但沿海地区坑塘水面较大,漳州市、福州市和厦门市的坑塘水面面积占全省坑塘水面面积的65.15%。
  (五)苇地
  福建省苇地主要集中在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福州市等4个市,占全省苇地面积的96.02%。三明市没有苇地,莆田市和厦门市也极少,分别只占全省苇地面积的0.08%和0.06%。
  (六)滩涂
  福建滩涂主要集中在福州、宁德、泉州、莆田、漳州等地(市),5个地(市)1997年的滩涂面积占全省滩涂面积的82.77%。其中,福州市和宁德地区分别占全省的27.69%和20.82%,莆田市、漳州市和泉州市也分别超过10%。
  福建省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的县(市、区)有35个,总面积达2895722.2亩,占全省滩涂面积的82.93%。
  (七)沟渠
  福建省沟渠以闽北分布面积较大,1997年南平市沟渠面积达33万多亩,占全省沟渠面积的27.67%。漳州市、龙岩市、泉州市也都分别超过10%。
  第八节 未利用土地
  一、类型
  未利用土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未利用土地分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和石砾地、田坎、其它等8个二级类型。1997年,福建省未利用土地面积14286100.7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68%。
  荒草地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福建省荒草地面积8175992.9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57.23%,其中30%~40%分布在对果、茶生产有利的坡度为25度以下的山坡上,少数荒草地还可以开发为耕地。
  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福建省虽然处于沿海地区,但盐碱地面积很小,全省共6205.8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04%。
  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溃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福建省沼泽地面积很小,全省共2700.8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02%。
  沙地指表层被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但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福建省沙地面积64359.5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45%。
  裸土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福建省裸土地面积164173.2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1.15%。裸岩、石砾地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大于50%的土地。福建省有裸岩、石砾地1567628.5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10.97%。
  田坎指耕地中宽度大于或等于1米的田埂或田坎。福建省田坎面积4176303.2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9.23%。
  在福建省未利用土地中,还有不能归入上述7个地类的土地128736.8亩,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90%。
  二、分布
  福建境内,漳州市的未利用土地面积最大,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1.15%;其次是泉州市,占18.06%;再次是宁德地区,占14.39%;龙岩市居第四位,占11.30%;福州市的未利用土地占10.04%,为第五位。南平市和三明市的未利用土地相差无几,分别占9.86%和9.85%。莆田市和厦门市的未利用土地最少,分别占4.68%和0.66%。
  闽东南沿海未利用土地占各辖区土地面积的比重明显高于闽西北地区。漳州市和泉州市所占比重最高,均超过15%;南平市最小,仅占3.57%。
  (一)荒草地
  福建省荒草地以漳州市和泉州市为最多,其面积1997年分别占全省荒草地面积的22.12%和19.95%。超过10%的还有宁德地区和龙岩市
  以县(市、区)为统计单位,福建省荒草地面积超过1万亩的县(市、区)有30个,合计6389481.3亩,占全省荒草地面积的78.15%。
  (二)盐碱地
  1997年,福建省盐碱地6205.8亩,主要分布在莆田市,有4483.0亩,占全省盐碱地72.24%;宁德地区有900.9亩,漳州市有534.4亩,泉州市有255.0亩,以上3个地市的盐碱地总面积占全省盐碱地面积的27.24%。厦门、三明、龙岩等地市的盐碱地极少。
  (三)沼泽地
  1997年,福建省沼泽地面积2700.8亩,其中宁德地区有810.2亩,南平市有681.5亩,莆田市有492.5亩,龙岩市有448.6亩,泉州市有255.0亩,以上5地(市)沼泽地面积共2687.8亩,占全省沼泽地面积的99.52%。
  (四)沙地
  1997年,福建省沙地面积64359.5亩,主要分布在漳州、福州和泉州等滨海地带,漳州市有23469.8亩,福州市有16889.7亩,泉州市有10871.6亩,以上3市共有沙地51231.1亩,占全省沙地面积的79.60%。其它地市的沙地面积均不上万亩。沙地面积超过1000亩的县(市、区)有:南靖县1041.0亩,长汀县1194.6亩,宁德市1202.8亩,晋江市1788.4亩,永定县1802.1亩,东山县1803.4亩,清流县1843.0亩,莆田县1994.4亩,南安市2868.5亩,惠安县4751.0亩,长乐市5375.1亩,平潭县9941.4亩,漳浦县19350.0亩。
  (五)裸土地
  福建省裸土地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其中泉州市面积最大,1997年该市裸土地面积占全省裸土地的40.34%。厦门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的裸土地面积较少,不超过1万亩。
  (六)裸岩、石砾地
  福建省裸岩、石砾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市)。1997年,沿海6地市的裸岩、石砾地面积占全省裸岩、石砾地面积的93.81%;内陆的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裸岩、石砾地极少。
  (七)田坎
  1997年,福建省田坎面积除厦门市、莆田市较少外,其他各地市的面积均在40万亩以上,其中三明市最多,有70万多亩,占全省该地类面积的16.92%。厦门市最少,只占全省该地类面积的0.69%。
  (八)其它
  福建省其他未利用土地主要集中在龙岩市和泉州市,其中龙岩市其他未利用土地面积1997年为8万多亩,占全省该地类面积的63.07%。泉州市占23.48%,两市合计占全省该地类面积的86.5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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