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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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205
颗粒名称: 第四篇 重要会议
分类号: D220
页数: 17
页码: 459-475
摘要: 本篇记述了福建省的重要会议,其中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等。
关键词: 重要会议 福建省

内容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各县负责人联席会议 1927年12月4日至5日,闽南临时特委书记陈明按照中央的决定,在漳州召集各县党组织负责人举行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1人。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央8月7日在湖北汉口秘密召开的紧急会议精神,纠正党在大革命后期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执行中央“八七”会议确定的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会议讨论了政治、党务、共青团、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军事运动、会匪问题、经济问题等8项报告,通过《福建各县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关于目前政治任务决议案》、(福建政治现状及目前工作大纲》等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福建临时省委。
  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紧急代表会议(即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会议) 1928年8月26日至27日,在厦门鼓浪屿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20余人。会上,传达中共中央致福建省委的指示信,听取临时省委作的成立九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和中央巡视员郑超麟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对临时省委报告决议案》、《对中央巡视员报告决议案》、《党的政治任务决议案》,以及农运、工运、共青团、城市工作、军事、组织问题、济难会工作等各项决议案,选举产生了中共福建省委。
  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29年7月,在上杭县蛟洋村文昌阁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共50余人。红四军前敌委员会代表毛泽东、蔡协民、谭震林、江华、曾志等参加会议。根据毛泽东提议,代表们先作社会调查,接着听取闽西特委书记邓子恢及各县代表分别报告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与经验教训。毛泽东也在会上作了报告,赞扬闽西革命斗争成就,分析革命形势,指出闽西具备了建立革命根据地的6个方面的有利条件。大会通过了《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苏维埃政权决议案》、《共青团问题决议案》、《妇女问题决议案》,选举产生新的闽西特委。
  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 1930年2月15日至20日,在厦门鼓浪屿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21人,中央派恽代英出席指导。大会传达中共“六大”精神和六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总结一年来斗争经验,分析和估量政治形势,制定福建党组织的政治路线和工作方针。大会讨论通过了政治、组织、宣传、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和军事、苏维埃、共青团、妇女、互济会工作等决议案,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
  中共闽粵赣边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0年秋,中央决定把闽西、粤东北、赣东南三块苏维埃区域合并组成闽粤赣特区。10月,中央派中央委员邓发到闽粤赣特区主持工作。邓发先到粤东北的东江苏区,接着于12月又到闽西苏区的龙岩分别召开党的代表会议,统称为中共闽粤赣边第一次代表大会 。
  在闽西苏区党代会上,邓发传达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成立闽粤赣边区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会议接受六届三中全会反对李立三“左”倾错误路线的决议;确定闽粤赣苏区党组织以闽西为阵地,巩固原有苏区并积极向外发展,打破国民党军队的第一次“围剿”,使之成为中央苏区巩固的后方。会上成立中共闽粤赣边区特别委员会、闽粤赣边军事委员会、闽粤赣边军区司令部,并将闽西红军学校改为闽粤赣边红军军事政治学校。
  中共福建省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1年12月28日,闽粤赣临时省委根据苏区中央局和中央领导周恩来的指示,在闽西汀州(今长汀)召开。大会讨论通过《福建省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党的建设问题决议草案》和《苏维埃工作决议草案》,选举产生中共闽粤赣临时省委。
  中共闽粤赣苏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1932年3月14日至17日,在闽西汀州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共100多人。苏区中央局代表任弼时参加会议并作了政治报告,大会传达中央局关于《目前政治形势的分析与苏区党的紧急任务》的决议;罗明代表省委作了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大会讨论通过《目前政治形势与闽粤赣苏区党的任务》的决议案和《党的建设问题决议》、《苏维埃工作决议》、《白区工作决议》。根据苏区中央局指示,大会决定将中共闽粤赣省委改为中共福建省委。
  中共闽粤赣苏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193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在闽西汀州召开。苏区中央局代表张闻天出席大会。省委书记陈潭秋代表省委作《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省委领导班子。
  中共闽东临时特委成立会议 1934年4月,福州中心市委遭受国民党破坏后,闽东地区党组织中断了与上级党的联系,为了加强联系,坚持斗争,6月,叶飞以市委特派员的身份,召集福安、连江中心县委负责人于福安柏柱洋召开联席会议,一致通过成立中共闽东临时特委。
  中共闽粤边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4年8月,中共闽粤边区临时特委在平和县邦寮山召开中共闽粤边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主要议程是:传达贯彻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决议,制定闽粤边区工作方针,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闽粤边区特委。中共闽赣省委、闽赣军区会议1934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国民党军队有侵占中心苏区、截断中央与地方联系之可能;闽赣党和军区应独立坚持领导斗争”的指示,通过《闽赣省委、军区接受中央、军委指示的决议》。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35年4月10日至12日,在永定县上溪南区赤寨村举行。出席会议的有17人。陈潭秋代表苏区中央分局传达中央关于坚持游击战争的电报指示。会议确定党在闽西南地区领导红军和人民坚持开展游击战争,粉碎国民党军队的“清剿”,保持党的旗帜,从保存有生力量到发展壮大革命力量、恢复发展革命根据地的方针与基本任务,会上根据中央电报指示精神,成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作为该地区党与政府的最高领导机关。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936年1月1日至5日,在上杭县双髻山举行。会议根据中央《关于抗日讨蒋统一战线策略》的指示精神,分析闽西南地区局势,总结反“清剿”斗争的经验教训,确定开展建立抗日讨蒋统一战线的新方针、新策略。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新的形势与新的任务决议》;改组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并决定把闽西南的红军游击队改称为“中国工农红军闽西南抗日讨蒋军”,把各县游击队改称为“人民抗日义勇军”。
  中共闽粤赣边区临时代表会议 1937年10月9日至15日,在龙岩县白沙乡南卓村举行。来自闽西、闽南(闽粤边)、东江等地区的中共组织和红军游击队代表26人,代表边区5000多名党员出席会议。会上,方方传达中共中央洛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毛泽东对闽西南党组织领导三年游击战争中各项工作的评价,以及争取和平、准备抗日的指示;张鼎丞作了“闽西南三年游击战争中党政军斗争情况”的报告;邓子恢作了“三个月来同国民党当局进行和平谈判、合作抗日”的情况报告。会议按照中共中央的决定,撤销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成立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 1939年7月22日至27日,在崇安县坑口乡村头村召开。出席会议的各地正式代表19人,代表闽浙赣边区6096名党员。中共中央东南局青年部长陈丕显到会指导,并就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及选举“七大”代表问题讲了话;省委书记曾镜冰作了《一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范式人作了《三年游击战争总结》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中共福建省委,并选出出席党的“七大”代表7人:范式人、聂显书、毛彪、陈振芳(即程序)、方子明、彭莲玉、郭伊克(彭、郭2人后因故未去,改由徐莲娇、许威参加)。
  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第六次执委扩大会 1939年11月上旬,在广东梅县松源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0多人。会议由特委青委委员曾应之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统治区党的工作必须隐蔽精干,树立长期斗争思想,等待时机到来,并要提高警惕,防止突然事变等指示。方方作政治形势与工作报告,谢育才作关于整顿巩固党组织的报告,苏惠作妇女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叶剑英、边章伍、方方、苏惠、伍洪祥、王维、谢南石等7人为闽粤赣边区党出席中共“七大”代表,方向明、林胡鳅为候补代表。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 1940年11月,在崇安县坑口乡村头村召开。会上,省委书记曾镜冰传达中共中央、东南局关于在国统区实行隐蔽精干方针的指示,要求福建省委背靠山头,面向群众,开展反顽自卫斗争;尽快撤退城市红干部,开展审干工作,建立政治交通站和省委电台,与东南局保持电讯联系。
  中共福建省委干部会议 1941年10月,在建阳县界首乡牛栏前村召开,主要是传达中共华中局转来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要求坚决执行中央隐蔽精干的政策,迅速撤退红干部,着重派遣干部到沦陷区军队与基本地区去工作;党要改变组织形式,可实行特派员、联络员制度。会议总结反“清剿”斗争的经验教训,决定:福建的斗争形式应有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转变到以秘密工作为主,武装部队转移地区,分散隐蔽,掩护秘密工作,需要自卫时再投入战斗。会议还决定:省委书记曾镜冰兼任闽江地区特派员,负责领导城市秘密工作;省委下设闽浙赣基本地区委员会,负责开辟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和进行自卫斗争;将闽北、建松政、闽东三支游击队合并成立“福建省委第一纵队”,下辖3个支队,共170多人。
  中共福建省委紧急干部会议 1945年6月上旬,在长乐县南阳召开。主要是贯彻中共华中局寒日(即5月14日)电示精神,该电报肯定省委对春季工作的政治分析、工作检查等基本上是正确的,并指出目前应建立战略基地,配合将来盟军登陆;工作上仍应采取隐蔽发展的方针,到敌后与顽军薄弱地区去发展力量。会上,省委书记曾镜冰作《论“自力更生与赤手成家”口号》的报告,通过《为分散掩蔽发展民主游击战,扩大民主掩蔽根据地,建立地下军,粉碎国顽五次进攻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掩蔽精干政策》等文件。
  中共闽粤边临委扩大会议 1946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在永定召开。临委特派员魏金水主持会议,副特派员朱曼平在会上传达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指示:当前以内战为时局特点,将经过一个长期的和平民主斗争过程。闽粤边战略地位重要,党必须继续坚持斗争,策略方针是长期隐蔽,蓄力待机。会议讨论制定关于党的建设、群众工作、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内教育、干部团结及审干、肃反、交通、秘密工作、经济、生产、生活等条例和制度。会议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中共闽粤边工作委员会,原中共闽粤边区临委随即撤销。
  中共福建省委代表会议 省委书记曾镜冰赴延安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返回后,于1946年11月25日至1947年1月15日,在南平、古田、建瓯县交界的8个村庄流动举行。曾镜冰在会上传达中共七大精神和刘少奇、朱德、陈毅等中央领导入的指示。会议总结了省委革命斗争实践的经验教训,由曾镜冰、王一平执笔写成《福建党九年斗争总结(草案)》,交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闽浙赣区党委修改批准后正式公布。会议按照中央指示,决定把斗争区域扩大到浙江、江西两省边区,为统一领导闽浙赣3省边区的革命斗争,决定将中共福建省委改为中共闽浙赣区党委,选出了区党委领导入。并决定将下辖特委改为地委,设军分区。决定改闽江工委为城市工作部,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会议期间,收到了中共华中分局转发的中共中央《对福建行动游击战争方针的指示》。又研究部署了开展游击战争问题,并讨论通过《关于经验总结》、《关于反特务斗争的指示》和《关于发动爱国游击战争决定》、《游击队行动几个原则》等重要文件。会后,闽浙赣区党委发表了《告闽浙赣全体党员书》。
  中共闽粤赣边第一次代表会议 1948年8月5日至22日,在广东大埔县挑源乡樟溪村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边工委和各地委主要领导入14人。会议根据香港分局《半年工作总结和今后方针任务》的有关指示精神,讨论边区党委今后的基本任务和领导军事斗争、群众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宣传、财经工作等问题,通过了《中共闽粤赣边第一次党代表会议决议案》。会议根据香港分局决定,选举成立中共闽粤赣边区委员会,原中共闽粤赣边工委撤销。同时,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
  中共闽浙赣省委干部会议 1948年12月上旬,在南平召开。主要讨论闽浙赣边区党组织如何配合全国解放战争,坚持正确的武装斗争方针与确定边区党的中心任务。省委作出《为配合解放军解放全闽浙赣,展开武装斗争紧急任务的决定》。会上,省委书记曾镜冰作报告,阐述“武装斗争需要与可能”、“关于打不打的问题”、“如何发动群众自觉自动起来打”等七个问题。
  中共闽粤赣边区党委扩大会议 1949年1月下旬,在广东大埔召开。会上,传达香港分局指示,由魏金水传达闽粤赣边纵队司令部讨论提出的边区军事问题的意见,会议讨论了军事、组织领导、农村政策与群众运动、财政经济、统一战线等问题,决定成立闽粤赣边纵队。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正式成立。
  中共闽粤赣边区委员会政权工作会议 1949年4月上旬,在广东大埔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边区党委和各地委的代表。魏金水代表区党委在会上致词,提出了关于建立人民政权的3点意见。会议确定闽粤赣边党委的施政方针,讨论了政权性质与构成、政权机构的组织、政权机构中的干部等问题、布置开展群众运动与支援前线工作等,制定了政权机构的组织方案和政府工作意见。通过了《中共闽粤赣边区政权会议决议》。
  中共闽浙赣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1948年6月18日,在建瓯县召开。主要是对已获解放的闽北10县接管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大军供应和城乡工作等问题。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委员,地、县领导干部和十兵团先遣队负责人及其军事、政工、后勤组组长等。会上,曾镜冰代表闽浙赣省委作了半月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同日,闽浙赣省委发出《关于建瓯接管工作半月总结及今后任务指示(草案)》。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 1949年12月11日至23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委负责人。省委书记张鼎丞作《关于福建目前形势与1950年任务的报告》;叶飞作军事问题的报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剿匪、地方武装建设、公安、财经、工会和发动群众等问题作专题发言。会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目前福建形势和党的任务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 1950年11月26日至30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委负责人。会议遵照毛泽东关于“消灭土匪、实行土改,这样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我们的胜利,发展我们的胜利”的指示和华东局关于“限期6个月内消灭福建全境内一切股匪,同时广泛迅速开展土改,两个任务同时并进,结合进行”的指示精神,结合张鼎丞的报告,经过认真讨论,通过《关于加紧剿匪及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会议 1950年12月1日至1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85人,列席代表51人,代表全省14301名党员。张鼎丞代表省委作《两年来福建党的工作的基本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叶飞、方毅、陈辛仁、江一真、梁国斌分别作了《福建两年来军事工作与今后军事任务》、《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报告》、《两年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报告》、《福建省土地改革工作初步总结》、《两年来镇压反革命工作总结》,以及全省组织工作总结和任务等专题报告。会议提出了福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新的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1952年2月1日,在福州召开。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委负责人。会上,叶飞传达中共中央、华东局有关开展“三反”运动的意义、步骤等指示;具体部署福建省开展“三反”运动工作。
  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会议 1953年11月2日至11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00多人,列席会议的有地(市)委委员,县委书记,县长,省直机关正科长以上、军队正团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共约1000人。会议集中讨论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安排今冬和明年的工作。邓子恢在会上作《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张鼎丞、叶飞、曾镜冰在会上讲话。会议通过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第三次代表会议 1955年6月6日至22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83人,列席代表16人,代表全省130541名党员。会上,叶飞代表省委作《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江一真作《关于发展我省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伍洪祥作《关于城工部案件的审查经过情况和曾镜冰错误的报告》。这次会议和随后召开的省委全委会议,通过了7个文件,即:上述3个报告,《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关于福建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开展全面节约运动的决议》、《关于曾镜冰同志的错误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委全委会议 1955年8月11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听取林一心传达毛泽东及其他中央负责人关于“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迎接合作化高潮的到来”等指示。27日,叶飞作总结报告。会议研究全省农业合作化的规划问题,批判了“小手小脚”、限制过多以及阶级政策不明确等“右倾错误”思想。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 1955年12月21日至1956年1月4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各地(市)、县、区、镇委书记,各地(市)县统战、财贸、宣传、妇联、青年团负责人及省直机关处级、军区师级以上党员干部,共1387人。会议学习领会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讨论巩固农业合作化、推动农业生产高潮问题,并讨论贯彻党的七届七中全会《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党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草案)》。
  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6年6月27日至7月13日,在福州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00人,列席代表79人。代表全省197813名党员。会上,江一真代表省委作《工作报告》,魏金水作《党的监察工作报告》、侯振亚作《关于原闽浙赣省委错误处理城工部事件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以上报告及《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选举17人为福建省出席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人为候补代表;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一届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紧急扩大会议1957年5月7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在福州的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属各单位党组第一书记,省委正副秘书长、办公厅正副主任。会上,叶飞作开展整风运动的动员报告,部署开展整风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 1957年8月15日至19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地(市)、县委书记等,共300余人。会上,叶飞传达毛泽东关于《1957年夏季的形势》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决定在全省农村中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研究和部署秋前农业生产、整社、继续深入反右派斗争等工作。
  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57年12月4日至1958年1月30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522人,候补代表37人,列席代表700多人。会议总结1957年的工作,检查和批判在农业生产方面不敢“大跃进”的“右倾保守”思想,批判所谓“地方主义的反党活动”,研究讨论加强党的领导、改变领导作风、精简下放干部等工作,提出提前5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使福建省成为“千斤省”、“四无省”(无老鼠、无麻雀、无苍蝇、无蚊子),地方工业产值在5年内超农业产值等工作目标。叶飞在会上作了《为争取整风运动的全胜,为1958年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
  中共福建省委汕头紧急会议 1958年3月6日至26日,叶飞率领省委参观团赴广东和海南参观,25日至26日,省委在汕头召开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地(市)委第一书记。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中央成都会议精神,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的“全民大跃进”运动。并根据在广东各地参观的收获,决定立即掀起全民积肥、造林、办厂、讲卫生、除“四害”的高潮。大搞平整土地,坚决贯彻“以粮食为主,全面发展生产”的方针,全省粮食种植面积要达到1800万亩,要求基本上做到全省军民粮食够吃有余。会议还决定:省委成立技术改革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1958年6月10日至20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市)、县第一书记,县长,大型厂矿企业和农、林场党委书记,大专学校党委书记,完全中学的党员校长,军队团以上干部。会议主要传达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强调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研究农业、工业“大跃进”问题。
  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59年1月5日至10日,在福州召开。与会代表480人,候补代表23人,全省公社和重点厂矿的党委书记及省直各部门党员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了人民公社问题和1959年福建省的工农业生产规划。叶飞代表省委作《为争取1959年福建省社会主义建设更大更好更全面跃进而奋斗》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向全省人民提出的建议。
  中共福建省委六级干部会议 1959年3月10日至2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市)、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和城市的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煤矿、铁厂的领导入,以及省直机关科长以上党员干部和驻福州地区部队营以上干部,共14000多人。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在郑州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讨论了农村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收益、劳力分配、征购任务等问题,并结合福建的具体情况,制定《关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修正稿)》。
  中共福建省委六级干部会议 1960年3月25日至4月5日,在福州召开。到会的有工业、农业、财贸、城市、农村、部队干部共12000多人。叶飞在会上作了《新形势,新现象,新问题》、《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化和公共食堂普遍化问题》等报告,强调指出,必须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的互相结合的方针。会议布置农村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县以上机关开展“三反”运动工作。并对办好农村公共食堂、动员农村盲流入口回乡生产、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化,以及关于农村干部、党员带头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
  中共福建省委三级干部会议 1960年11月27日,在漳州召开。12月1日至17日改在福州进行。出席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和县委第一书记、财贸书记及其他书记、常委各一人,省直各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高等院校党委书记,返乡访问的部队负责干部和一部分整风整社试点工作组长,共270人。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检查省委的领导工作,揭露批判在公社化运动中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贯彻意见。叶飞先后两次在会上作报告。会议要求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允许生产小队和社员利用“十边”地和自留地种植油料等作物,会议安排了当年粮食生产等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1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直各单位负责人及党组书记,省属厂矿企业和各大专院校党委书记,共578人。叶飞在会上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省委就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作了系统的检查报告。会议研究粮食统销、压缩城镇人口、农村整风整社等问题。要求各地在农业战线上开展一个超包产和多种扩种粮食的运动。拟定了《关于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的几点通知》(修正稿)、《关于工业企业、工人归队、原料材料供应、产品销售问题的决定》(草稿)、《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粮食销量的方案》(草稿)、《关于举办“抗大”式政治学校的方案》和《关于1961年退赔计划安排的意见》(草稿)等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2年10月15日至11月12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县委书记,省直各单位负责人,各大学、厂矿党委书记,部队军、师、团党委负责人等,共634人。省直机关处长以上和驻福州部队少校以上党员干部1544人,也到会听取叶飞传达毛泽东《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的讲话、中央其他负责人的讲话以及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研究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关于商业工作的决定》,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等措施。会议期间,还分别召开了民兵工作、华侨工作会议和农业书记座谈会。
  中共福建省一届十八次全委会议 1962年11月14日至15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28人,候补委员6人,列席会议的有各地(市)委第一书记,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和大学党委书记等72人。会议分析福建经济形势,提出政治、经济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的决议》、《撤销《关于以江一真同志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的决议》、撤销中共福建省委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关于开除地方主义分子黄国璋、林汝楠、许集美、王一平党籍的决定》,并建议中共中央、华东局取消原处分决定,恢复他们的党籍、职务和名誉。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3年3月13日至1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县的党委书记、专员、市长、县长,大学党委书记,省委各部委和省直属各单位党组负责人,共250余人。会上,叶飞传达2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检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决议的贯彻情况,并着重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抗旱保种问题和准备开展“五反”(反贪污、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运动等问题作了两次报告。范式人作关于部署当前工作的发言。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3年7月1日至3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县三级干部。会上,叶飞传达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扩大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学习毛泽东关于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分析与论断,会议检查了福建省半年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情况,研究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方针、政策和方法,部署下一阶段社教运动。会议期间,省委还作出《关于动员群众、集中力量、争取晚季农业生产丰收的指示》。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4年2月23日至3月14日,在福州召开。与全省农业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结合进行,实为全省五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县委书记,部分地区和县的专员、县长,大专学校党委书记,省委各部委处长以上负责人,共500余人。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相互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和有关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油田经验等有关文件。魏金水向大会作了《大比大学,为争取1964年农业生产更大更全面的丰收而奋斗》的报告。会议讨论了形势、任务、政策和工作方法以及如何领导新的生产高潮等问题,讨论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城市“五反”运动、沿海对敌斗争、文艺报刊工作,以及培养接班人等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整风会议 1965年12月6日至1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福州军区领导干部等23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脘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中共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魏文伯也参加会议并作指示。会议主要解决省委主要领导的作风问题,叶飞在会上对自己几年来的领导作风等问题作了两次检查。会议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教育叶飞和与会人员改进作风。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66年1月4日至3月6日(其中春节休会10天),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各地(市)、县委书记,省委各部委负责人,省直各单位党组书记,福州军区、福建省军区负责人,共400多人。会议主要传达贯彻1965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工作。会议围绕毛泽东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周恩来的形势报告及陈毅在中共中央书记处招待会上的讲话进行讨论,总结省第一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会议讨论制定“三五”规划的总方针,研究部署1966年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中共福建省一届二十次全委扩大会议 1966年6月16日至25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33人,列席会议的有各地、市、县委书记,省直各单位党组书记137人,听取传达报告时扩大到省直机关党员副厅级干部、军队团以上干部,共750人。会议由叶飞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关于全国“文化大革命”的部署,讨论省委的贯彻意见;学习讨论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毛泽东给林彪的信、中央工作小组关于罗瑞卿的材料等3个文件,讨论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部署的报告》。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1966年8月21日至26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委文化革命小组成员,省委各部委负责人和各地、市委书记,省直各单位党组书记等。会议主要听取叶飞传达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关于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指示精神,讨论和安排开展“文化大革命”、城乡“四清”运动及生产等工作。
  全省三级干部会议 1967年3月11日,在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基本瘫痪的情况下于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军分区和县、市人武部负责人,各专区、县负责人,地方领导干部魏金水,前线部队负责人邓克明、廖海光、朱耀华、刘健挺和群众组织的代表等。会议研究贯彻毛泽东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学习《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大力支援地方抓好春耕生产的指示》,以及《红旗》杂志1967年第4期社论。会上,成立省军区负责人、革命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等10人组成的全省“三结合”生产领导班子。
  全省整党建党工作会议1970年5月18日至6月4日,由福建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在福州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专、市、县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300多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整党建党座谈会精神。卓雄就抓好思想整顿和思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如何抓落实等问题讲话。韩先楚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福建省党员干部会议 1971年2月24日至3月21日,福建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党员干部会议和福州军区党委扩大会。地、县以上党委常委(核心小组成员)和福州军区党委成员、团以上单位领导干部420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中心任务是批陈(陈伯达)整风。主要传达学习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揭发批判陈伯达在福建策划反党乱军事件的罪行。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福建发生的一些重大动乱事件进行检查。韩先楚在会上讲话。
  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 1971年3月30日至4月3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963人。会议通过了韩先楚代表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作的题为《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继续革命、乘胜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提出全党今后要认真执行毛泽东关于在全党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的指示,动员全省人民进一步落实中共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二届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 1972年7月15日至8月5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地、市、县委负责人,军分区、人武部、生产建设兵团、大学和省直机关各组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军区机关团以上干部共498人。会议主要传达中共中央批林(林彪)整风会议精神,学习毛泽东致江青的信、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指示及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并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韩先楚在会上讲话。
  中共福建省委、福州军区党委、福建省革委会、福建省军区党委联席会议(简称“四联会”) 1974年3月10日至9月28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共200多人。主要是传达并贯彻中共中央[1974]9号文件。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1974年3月6日复电福州军区党委、中共福建省委,批评福州地区有些领导入长期捂盖子,要求召开“四联会”讨论批林批孔问题,对自己的错误作出检查;在批林批孔斗争中,把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盖子彻底揭开。“四联会”上,李志民、朱绍清分别代表福州军区党委、中共福建省委对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犯了方向路线错误”作了初步检查,并揭发原省委主要负责人“十个方面的问题”。1982年8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行文撤销中发[1974]9号文件,省委和福州军区党委也行文撤销闽委[1974]9号文件,以纠正召开“四联会”进行批林批孔斗争的错误。
  中共福建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1976年6月13日至8月25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委、各大专院校党委、工宣队、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或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等共290人。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国务院代总理华国锋2月25日在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军区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进行“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揭发批判省委领导入“大刮右倾翻案风”,帮助省委“转好弯子”。会上,廖志高、马兴元、林一心作了检查。江礼银代表省委就如何继续学习中央指示,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引向深入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77年4月11日至24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省革委会、省军区领导,各地(市)、县委主要负责人,省直各机关单位和大专院校的负责人,以及各军分区、人武部的领导,共248人。会议传达学习华国锋、叶剑英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叶剑英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总结交流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经验;商定1977年全省国民经济计划,部署下半年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的意见》。
  中共福建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 1977年6月13日至2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委负责人,省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共133人。会议主要传达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全国“三夏”(夏收、夏种、夏征)会议精神;讨论选举出席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会上,梁灵光作了《进一步贯彻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精神,为普及大庆式企业而奋斗》的报告。与会人员讨论了省委即将下发的《关于建立工交战线政治工作机构的决定》、《关于“五小”(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小煤窑、小水泥工业产品分成办法(试行草案)》、《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若干制度、政策问题的意见(草稿)》,许亚作了《加快我省农业发展速度刻不容缓》的发言。会议选出福建省出席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27名代表。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1977年9月8日至21日,在福州召开。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县委负责人,省军区、人武部和省直各单位负责人,共360人参加会议。会上,李志民、马兴元、江礼银传达中共十一大精神;4个地(市)、县委代表介绍搞好清查、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大搞农业基本建设等经验。会议讨论修改省委提出的《关于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关人的处理意见》、《对攻击毛主席、周总理和党中央的反革命言论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处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若干政策界限的意见》和《学大寨赶昔阳,为建设180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而奋斗》(规划草案)等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三级干部会议 1977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市)、县委及省直各部门和各大学党委负责人,共245人。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精神。会上,马兴元传达中央领导入的讲话,作了《坚决贯彻落实华国锋、党中央指示,为普及大寨县、高速度发展我省农业而奋斗》的报告。廖志高就清查工作,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斗争、高速度发展农业等问题讲了话。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79年1月3日至23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市)、县委负责人,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和重点厂矿企业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共421人。会上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着重讨论如何把全省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具体措施,研究解决福建省“文化大革命”以来的遗留问题。会上,廖志高作《关于我省过去有关路线是非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讲话。会议还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向中央请示的几个政策性问题。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79年5月6日至17日,在福州召开。省委、省革委会、各地(市)委、省直各部门和部队师以上负责人共131人参加会议。会上,廖志高传达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的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报告,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在闭幕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的讲话。马兴元作题为《按照中央采取的特殊政策,加快发展我省的地方经济》的报告。会议着重讨论调整福建省国民经济计划、加强外贸进出口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工作和揭、批、查运动的定案处理等问题。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79年9月9日至19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省革委会、省军区负责人,地(市)、县委主要负责人,省直各部门党组书记及主管计划、财贸和分管对外经济工作的负责人,各大学和新闻单位的党委书记,共389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9]50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讨论关于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落实农业政策和加强法制等问题。毕际昌在会上作《关于我省1979~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七年规划的初步设想》的报告。廖志高在会议结束时作总结讲话。
  中共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9年12月8日至12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965人。会上,廖志高代表省委作了《同心同德,鼓足干劲,为加快福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制定全省1980~1985年经济建设的奋斗目标和措施;通过《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省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三届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0年3月22日至2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县委负责人,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和部分厂矿主要负责人,共377人。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共中央领导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讨论选拔培养接班人和教育训练党员的问题,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选拔培养各级领导组织的接班人的意见》。廖志高在会上讲话;省直有关部门在会上分别就福建省财政、工农业生产和对外经济工作作了书面发言。
  全省地(市)委书记座谈会 1980年10月3日至6日,由省委主持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地(市)委书记和省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50人。会议由马兴元传达中共中央召开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联系福建实际,回顾总结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讨论贯彻意见。
  中共福建省代表会议 1981年1月16日至22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13人。会上,马兴元代表省委就福建如何贯彻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讲了话。会议总结福建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项南作《谈解放思想》的总结报告。会议选出27人为福建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出3名候补代表。
  中共福建省委对台工作会议 1981年4月23日至29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县委分管对台工作的负责人,地、市海防部长或对台办主任,省直各有关部、委、办、厅、局负责人;福州军区和省军区作战、情报、联络部门负责人,共140多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金昭典作关于对台工作形势和任务的报告;项南发表《福建应当成为统一祖国的基地》的讲话。会议讨论、修改、审定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对台工作的决定》。
  中共福建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1981年7月14日至22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部分厂矿企业、军分区、人武部和各地、市、县委的主要负责人,共495人。会议主要传达和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马兴元作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传达报告;项南作《团结起来,发展大好形势)的总结发言;许亚作《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会议增选了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全省落实政策工作会议 1981年8月28日至9月3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地、市、县委分管落实政策工作的书记、组织部长和落实办主任,省委各部,省直各委、办、厅、局的分管领导以及落实办负责人。会议要求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政策步伐,会上讨论了有关措施。李正亭代表省委作《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政策工作步伐》的报告;项南、程序到会讲话。
  全省地(市)、县委书记会议 1982年2月21日至24日,在福州召开。出席的有: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省政协党员副主席,各地、市、县委第一书记,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书记,各大学和三钢党委书记,以及沿海7个县“打击办”主任,共259人。会议传达中央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马兴元作传达报告;项南就端正对外经济活动的指导思想,更好地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进一步发展福建经济的问题,代表省委发表《做一个坚定的、清醒的、有作为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讲话。
  全省地(市)委书记会议 1982年4月22日至29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省政协党员副主席,各地、市委书记,省军区、省直各机关单位负责人,共86人。会议主要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会上,项南代表省委作(要长期坚持反腐蚀的斗争》的总结报告。
  中共福建三届五次全委会议 1982年7月24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的有部分地委书记、行署专员、省直部、委、办负责人和部分大、中、小学领导入,共167人。会议集中讨论加强教育工作问题,一致通过《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议》。张格心在会上作题为《全党动手,办好教育》的报告,项南、程序、胡平分别到会讲话。
  中共福建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2年9月18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地、市、县委书记,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和部分大中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共819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部分党外知名人士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着重传达、学习中共十二大精神,研究打开福建经济建设新局面的措施,并部署今冬明春的农村工作。会上,项南代表福建省委传达和宣讲中共十二大精神。胡宏代表省委作会议总结。全会讨论并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指示》。
  中共福建省三届七次全委会议 1983年7月6日至10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49人、候补委员17人,各地(市)委书记、专员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57人列席会议,共123人。会议主要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问题,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上,胡平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项南作《重点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总结讲话。
  中共福建省三届八次全委会议 198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福州召开。省委委员、候补委员70人出席会议。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省纪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各地、市委书记,省委各部委及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织和高等院校负责人,共190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福建省的整党工作。省委第一书记项南代表省委常委会作题为《一定要保证整党不走过场》的讲话。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整党决定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84年5月5日至6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委书记和侨办主任、侨联负责人,主要侨乡的县(市)委书记、县侨办主任,以及大专院校、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共100多人。会议传达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和华东落实政策会议精神,研究福建省侨务工作及落实统战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项南在会上作《落实统战政策,抓好侨务工作》的讲话。
  中共福建省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4年8月1日至5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73人;省顾委筹备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的党组成员,省纪委党委,省委各部、委和省直各委、办、厅、局、公司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大学负责人,各地、市、县委书记,各地(市)科委主任、科协主席,以及特邀的部分科技工作者等274人,总共347人。会上,项南作《以整党促改革开放》的报告,并代表省委常委会作整党对照检查;胡平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开创我省科技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全委会通过了省委《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同意19名省委候补委员递补为省委委员。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84年11月6日至12日,在福州召开。省委、省顾委筹备组、省纪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各地(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综合部门和部分厅局以及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福建省近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研究如何进一步搞活对外经贸工作的措施和安排今冬明春的工作。项南、胡平、马兴元、胡宏等分别在会上讲话。
  中共福建省委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会议 1984年12月3日至7日,在泉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长、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00多人。会议传达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关于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精神,并作部署。胡宏代表省委在会上讲话。省委第一书记项南、中顾委委员江一真也到会讲话。仙游县委等在会上介绍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
  中共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5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463人,候补代表43人。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和各地、市、县委134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项南代表中共福建省第三届委员会作《福建应当走在四化建设的前头》的报告。大会通过《关于中共福建省第三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中共福建省顾问委员会和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推选出席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代表9名。
  中共福建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5年10月14日至1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直各单位、各大学和各地、市、县党组织负责人,共341人。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和中共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重讨论省委常委会提出的福建省“七五”计划前两年的安排,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对整党的领导和端正党风的意见。项南、胡平、贾庆林等在会上讲话。
  地(市)委书记会议 1986年3月22日至23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顾委正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各地、市委书记,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共40多人,会议传达全国政法会议、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对经济、整党、纪检、职工思想教育等项工作的指示,部署福建省贯彻措施。陈光毅在会上作《团结奋斗、发展大好形势》的报告。项南、胡平、贾庆林、张渝民、高胡等分别在会上讲话。
  中共福建省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6年5月9日至1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的负责人,各地、市、县(区)委书记,省直各单位负责人,省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扶贫工作队和讲师团成员,共324人。会议主要讨论老、少、边、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通过了《关于加强老、少、边、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的决定》。会上,陈光毅作了《在改革开放中加快老、少、边、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的报告,胡宏、程序在会上讲话,胡平作会议总结。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1986年7月25日至26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省顾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的领导入,各地、市委书记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62人。会上,陈光毅传达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讨论福建省《关于加快福建经济建设步伐,为和平统一祖国多作贡献的汇报》的情况和指示精神。
  中共福建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6年12月24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和各地、市、县委负责人,共340多人。会议讨论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央对福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审议通过省委《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和省委《关于加快开放、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在会前的预备会上,胡平、贾庆林分别作《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和《今年工作的回顾和明年工作的要点》的讲话,会上,陈光毅对1987年工作提出总的要求。
  中共福建省代表会议 1987年6月15日至17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和省、地、县及各部门、各条战线的代表共420人。陈光毅受省委委托作《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开拓前进》的报告。会议选举福建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贾庆林、胡宏分别在会上讲话。
  全省整党工作总结会议 1987年6月22日至24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分管整党工作的副书记、整党办主任、核查办主任,部分县分管整党工作的负责人,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的负责人,共250多人。会议传达全国整党工作总结会议和全国核查工作座谈会精神,评估了福建省的整党工作,讨论研究今后加强党的经常性建设的意见,宣布全省整党工作基本结束。会上,贾庆林作《关于全省整党工作总结和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的报告,陈光毅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中共福建省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7年11月12日至15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地(市)委书记,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和人民团体、大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福州的中共十三大代表,共258人。陈光毅在会上传达中共十三大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全会通过《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 1987年12月11日至17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和各地、市、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部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人士列席会议。共380多人。省直机关处长以上干部1500多人听取报告。会议主要是讨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大精神,研究加快福建改革、开放的措施。王兆国在会上作动员报告,蔡宁林就福建省国民经济中期发展战略问题讲了话。会议期间,贾庆林就脱贫致富工作,张渝民、张克辉、苏昌培就沿海岛屿与突出部分开发和对台工作等方面作部署发言。陈光毅作会议总结。
  中共福建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8年5月9日至14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地市纪委书记,各县县委书记,共360多人。会议传达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精神,讨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福建省进行综合改革试验的11条意见,总结、检查省委四届七次全委以来的工作,研究今后3年加快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问题。会上,陈光毅代表省委作工作报告;王兆国就福建省进行综合改革试验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中共福建省四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8年10月17日至2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各地、市、县的党委书记、专员、市长、县长,省直各部门、各大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共440多人。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福建省情,研究部署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陈光毅主持大会并作工作报告;王兆国在会上讲话;贾庆林作会议总结。
  福建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1989年3月6日至1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县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人;省直各部门的党组书记,各大学和部分企业的党委书记,共600多人。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会议和指示精神,交流各地抓党的建设的典型经验,商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大计。陈光毅到会讲话,贾庆林作会议总结。会议研究、修改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和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等文件;纪检、组织、宣传和政治体制改革4个部门,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主题,分别部署1989年的工作。
  中共福建省四届+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9年6月27日至28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公司)、大学主要负责人,各地(市)的党委书记、专员、市长,各县(区)委书记,共350多人。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措施。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一致拥护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四中全会对赵紫阳在动乱中的所犯错误的组织处理,一致拥护四中全会选举形成以江泽民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陈光毅在会上阐述福建省制止动乱的情况,提出贯彻意见。
  中共福建省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9年11月17日至2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的党员领导入,各地、市、县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省直机关各部、委、办、厅、局、总公司和各人民团体、各大学的党员主要负责人,省重点企业的党委书记或党员厂长,共506人。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福建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陈光毅、王兆国在会上讲话。
  中共福建省四届十二次全委会议 1990年1月8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的有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党员负责人,各地(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会议主要是传达、领会江泽民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讲话精神,陈光毅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意见。王兆国、贾庆林、袁启彤分别传达江泽民在龙岩、漳州、厦门、福州等地调查研究、视察工作时的讲话。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共福建省四届十三次全委会议 1990年3月15日至16日,在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的有省顾委委员,省纪委委员,地(市)委书记,省直各部门和高等院校党委、党组书记,共268人。全会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中共中央领导江泽民、李鹏的讲话,讨论了贯彻意见。陈光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省清查清理工作会议 1990年5月21日至22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顾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员正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党员副主席;各地(市)委书记,各大学党委书记,清查、清理办公室负责人,省直各单位党组书记,共234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清查清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组织处理和内部清理工作。会上,陈光毅讲话;林开钦作清查清理工作报告;袁启彤作会议总结。
  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1990年5月26日至28日,在三明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县、区党委书记和文明办主任,各地、市委宣传部长,省直和福建省军区、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283人。会议总结推广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后的任务。陈光毅在会上作《努力把福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报告。周厚稳在会上介绍三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和经验体会。会议表彰一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先进县城、文明单位和积极分子。
  中共福建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1990年10月27日至31日,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486人。陈光毅代表中共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福建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搞得更快更好》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五届委员会、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福建省顾问委员会;并通过关于中共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共福建省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关于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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