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领导文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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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7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领导文艺工作
分类号: D25
页数: 8
页码: 315-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共产党的领导文艺宣传工作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开创革命文艺、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建设革命文艺队伍。
关键词: 共产党 宣传工作 领导文艺

内容

一、开创革命文艺
  福建党组织建立后,就开始创建革命文艺,使之成为教育群众、推动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有力武器。1927年,闽西地方党组织领导入阮山创作《农民泣》、《救苦方》等革命山歌,启发农民的阶级意识,使群众懂得要翻身必须跟着共产党走的道理。
  1929年12月,红四军前委通过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化装宣传是一种最具体、最有效的宣传方法”。在1930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作出《文化问题决议案》,要求“各区乡尽可能开办阅报社、俱乐部”、“各县应组织新剧团经常出发表演新剧”。
  入闽红军所属文艺宣传队每到一地,即表演节目,教歌教舞。根据地各剧团也编演了《少年先锋歌》、《妇女解放歌》、《送郎当红军》等歌舞;《粉碎敌人的乌龟壳》、《保卫苏区》、《无论如何要胜利》等剧目;以及《扩大红军》、《打土豪》、《不识字的痛苦》等木偶戏。毛泽东在闽西战斗期间,创作了《清平乐·蒋桂战争》、《采桑子·重阳》、《如梦令·元旦》和《渔家傲·反第二次“围剿”》等诗词,陈毅也写下五言诗(反攻下汀州·龙岩》等。瞿秋白组织和领导了苏区的文艺运动,他选编并作序的《号炮集》中收录有《牺牲》、《非人生活》等剧本,在闽西苏区各地广泛流传,推动苏区戏剧创作和演出的发展。
  根据地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激发了工农群众的创作热情,红色歌谣是其中一支熠熠生辉的奇葩,有《苦情歌》、《救穷歌》、《暴动歌》、《扩红歌》和《颂党歌》等,这些创作,生活气息浓厚,富有战斗力。
  抗日战争爆发前,革命文艺工作有较大发展。1936年,漳州工委领导“芗潮剧社”深入漳州、厦门、海澄、平和、南靖等地,演出《汉奸的子孙》、《小英雄》等20多个剧目。福州的文艺界也在党的领导下利用演出歌剧、话剧,举办漫画展览会等形式,进行抗日救亡的宣传。
  抗日战争爆发后,革命文艺进一步蓬勃发展。党领导的抗日救亡文艺团体走街串巷,采取公演戏剧,举办抗战艺术展览,张贴抗敌春联,巡回放映电影,举办抗敌灯谜晚会、游艺会,组织火炬游行、漫画歌咏游行、万人大合唱等多种多样形式,进行抗日救亡宣传。上演的抗日剧目有《卢沟桥之战》、《血祭“九一八”》、《放下你的鞭子》、《扬子江暴风雨》、《红心草》、《民族火焰》等。演唱、教唱的抗日歌曲有《义勇军进行曲》、(枪口对外》、《热血》、《游击队之歌》、《大刀进行曲》、《大路歌》、《流亡三部曲》、《松花江上》、《黄河大合唱》、《打回老家去》、《救亡进行曲》等。1937年10月,福安党组织领导的福安后援分会举办“双十节”抗日救亡宣传周活动,组织历时50余天的话剧巡回演出,共计演出30余场,观众达4万多人次。1938年4月16日,晋江县抗敌后援分会召集泉州58个单位6000多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抗日宣传大游行。
  1938~1945年,80余名共产党员参加永安抗战文化运动,团结一大批著名作家、木刻家、爱国民主人士、青年知识分子组成永安抗战文化队伍。1941年初,永安遭日机大轰炸,共产党员萨一佛在街头画了100多幅写生画,先后在建瓯、南平、永安、福州、沙县等地巡回展出,揭露日本帝国主义残杀中国平民的滔天罪行。1942年5月,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后,很快在永安文艺界传播,对永安和全省的文艺界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文艺工作者写出许多战斗性强、艺术品位高的作品。文学作品中有邵荃麟的《英雄》、王西彦的《死在担架上的担架兵》等。话剧有邵荃麟的《麒麟寨》、夏衍的《水乡岭》、陈启肃的《徘徊着女人》、林舒谦的《喷火口》等。
  1945年12月,国民党当局在昆明制造震惊全国的“一二·一惨案”。党组织发动进步学生利用文艺形式,揭露“一二·一惨案”真相,声讨蒋介石坚持独裁内战、镇压爱国学生的罪行。省农学院组织的歌咏队,演唱《茶馆小调》、《古怪歌》等进步歌曲,讽刺国民党的倒行逆施。1946年,福安县委组织“南野文艺社”,在《闽东日报》上开辟“南野文艺”副刊,宣传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闽粤赣边区党组织领导的文艺团体利用节日、墟日,到会堂、街头、墟场演出《血泪仇》、《聪明人和傻子及奴才》、《翻身》等剧目,跳农作舞、扭秧歌,教唱革命歌曲等。
  二、贯彻党的文艺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文艺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为当前各项政治任务服务的方针和毛泽东文艺思想,开始在福建全面贯彻。
  1950年3月,省委提出:文艺工作必须重视和当前任务相结合,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文艺活动应普及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生根。
  土改、镇反和抗美援朝三大运动开展后,文艺工作者创作了一批结合斗争形势,为群众所欢迎的作品。各级文艺队伍普遍演出戏剧,举行音乐晚会,举办美术展览等。仅福州地区就演出新戏500多场,观众70多万人次。全省观看新编戏曲的观众达200多万人。1952年,全省有153个文化组深入300多个区,1300多个乡镇巡回演出,观看群众达140万人。电影放映队在全省巡回演出2482场,40多种影片,观众总数达6281776人次。
  1950年,党又提出“推陈出新”的文艺工作方针,6月起,全省逐步开展戏曲改革工作。先后在福州、泉州等地举办戏曲研究班6期,参加学习的有闽剧、莆仙戏、芗剧等剧种的艺人2000多人。1952年8月,全国首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福建民间舞蹈《采茶扑蝶》获奖。10月,在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铗头凤》中的“赠钗、泣别”一折,获演出二等奖。演员分别获一等、二等演员奖,党和国家领导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观看演出。1952年10月,省第一届地方戏观摩演出大会在福州举行,有10个剧种、曲种,500多名演员参加会演,共演出66个剧目、曲目,演出101场,观众达11万人次。1953年1月,省戏曲改革委员会成立,在全省范围展开以“改戏、改人、改制”为主要内容的戏改工作,本省一些濒临消亡的地方剧种获得新生,许多传统剧目经过整理、改编,剔除封建糟粕,音乐唱腔和表演艺术也都放出新的光彩,全省共发掘出1.4万多个传统剧目。1954年9月至11月,在上海举行的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闽剧《炼印》、梨园戏《陈三五娘》获一等剧本奖;芗剧《三家福》、梨园戏《入窑》、高甲戏《桃花搭渡》获二等剧本奖;梨园戏《陈三五娘》、闽剧《炼印》获优秀演出奖;闽剧《荔枝换绛桃》、《渔船花烛》、《不能走那条路》、梨园戏《入窑》、高甲戏《桃花搭渡》获演出奖;梨园戏《陈三五娘》、闽剧《炼印》、《渔船花烛》、芗剧《三家福》获导演奖;33位演员分别获演员一、二、三等奖;《陈三五娘)还获音乐演出奖和舞台美术奖。1956年12月,文化部公布全国第一批获奖戏曲剧目,《陈三五娘》和《炼印》获奖。其后,“推陈出新”的方针,又和“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结合起来,使本省文艺领域出现持续繁荣的新局面。
  1956年5月,毛泽东在第七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福建文艺工作者把贯彻“双百”方针与“推陈出新”结合起来,文艺界进一步出现生动活泼的局面。但是,紧接着的反右派斗争和“大跃进”运动,使贯彻“双百”方针受到严重干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受到挫伤。
  1961~1962年,周恩来、陈毅根据毛泽东的文艺路线和方针,多次对文艺界发表重要讲话,批判文艺领域内“左”的倾向,阐述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发扬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对正确执行“双百”方针起了指导作用。此间,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文艺座谈会,纠正对“双百”方针和文艺为政治服务的片面理解。1963年,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即《文艺八条》草案)下达后,省委宣传部强调要正确执行党的文艺方针路线,坚持文艺为工农兵、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正确理解“二为”和“双百”的关系。要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干部都应认真学习毛泽东文艺思想,贯彻《文艺八条》。
  在文艺创作方面,省委宣传部提倡创作具有革命性、战斗性的作品,并使之占主导地位;允许有政治上无害,生活上有益的作品,反对对人民有害的作品,对不值得提倡的作品,不要去提倡。省委宣传部对有的专署文化局决定对全区各专业剧团的剧目进行审查,只有签发演出证书的剧目方准公演的做法提出批评,指出如果把领导力量过多地集中在审查专业剧团的剧目上,势必影响全局工作。要通过加强党对文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对文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依靠广大群众,组织文艺评论来保证文艺为政治服务,不要过分地依靠行政命令的方法。
  60年代初期,省戏曲研究所致力于挖掘抢救传统剧目表演艺术、戏曲音乐以及对剧本创作和整理进行辅导等项工作。这一时期整理和创作了许多优秀剧目,有莆仙戏《团圆之后》、《春草闯堂》、《三打王英》,高甲戏《连升三级》,木偶戏《雷万春打虎》、《大名府》等。这些作品在思想内容、艺术革新和表演诸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各地方剧种还努力创作演出反映现代生活的剧目,有芗剧《碧水赞》,京剧《红色少年》,闽剧《红桥》、《九命沉冤》,山歌戏《补箩记》,北路戏《张高谦》,高甲戏《惠女新传》,赣剧《满山春》等。1964年春节期间,进京汇报演出现代剧《龙江颂》。同年4月,《龙江颂》、《母子会》、《第一与第二》获文化部优秀话剧创作奖。此外,在舞蹈、音乐、美术、摄影、文学创作等方面也取得可喜的成就。
  此间,省委强调要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特别是农村文化工作,要根据农村文艺队伍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特点,贯彻为政治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党领导下的群众性文艺活动。文艺团体要上山下乡,深入厂矿、工地、农村、林区和海防前线,为工农兵服务。省委宣传部在《对农村文化艺术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农村文艺活动,要以教育为第一目的,娱乐为第二目的,要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内容上要以传播社会主义思想、集体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思想为主;形式上要注重民族化、大众化创作,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省委宣传部在建瓯县小桥和徐墩两个公社试点,以推动全省农村文化工作的发展。省文化局多次召开全省社会文化会议和专业剧团会议,贯彻省委的有关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的精神。1963年,全省剧团上山下乡演出的场次,占总演出场次的54.1%。1964年,全省有300多个电影队深入农村,观众达6000万人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的亲信炮制“文艺黑线专政论”的谬论,全盘否定17年文化工作成就,大搞法西斯文化专制。他们诬蔑地方剧种“在福建没有代表性”、“只适合演封资修的节目”,“不要虾油味”(即不要地方文化特色),“文艺队伍必须重建”等,致使全省文艺界蒙受一场浩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遭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抵制和唾弃。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福建文艺工作者运用各种文艺形式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有话剧《江海风涛》、高甲小戏《迅雷催春》、梨园小戏《寒梅曲》、莆仙戏《森严壁垒》、潮剧小戏《花溪浪》、小话剧《赶猪牵羊》、摄影作品《铁证如山》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省委在文艺领域坚决执行中央决策,进行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省委常委讨论了省文化局和省文联关于为部分剧本、作者落实政策的请示报告,批示:“对过去批判错了的剧目,恢复上演的同时,应推翻不实之词,采取不同的、适当的形式,给予恢复名誉。由此遭到迫害的文艺工作者,有关单位应认真地、实事求是地给予平反昭雪。”同时,省委和省政府下拨补助经费100万元,对5000多名生活困难的艺人,以及因冤、假、错案受害至深和经济损失严重的戏剧工作者,实行一次性补助。莆仙戏《团圆之后》、高甲戏《连升三级》、闽剧(红桥》等一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毒草”的作品,均在相应范围的会议和刊物上得到平反,恢复名誉,并在全省各地陆续公演,受到观众的欢迎。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省委重申要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努力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激励人民。对文艺界中出现的错误倾向,省委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引导作者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负有重要责任的组织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处理。省委还及时肯定文艺队伍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引导大家对文艺作品的评价作具体的分析,鼓励文艺工作者大胆创作,消除顾虑,振奋精神。
  这一时期,戏剧成就引入注目,共创作剧目393个,其中现代戏200个,新编历史剧42个,传统戏15个。一批优秀剧目在全国性会演、调演和评选中获奖。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国庆30周年献礼演出的话剧《泪血樱花》、莆仙戏《春草闯堂》、歌仔戏《双剑春》、木偶戏《千桃岩》分别获得创作和演出奖9项。莆仙戏《状元与乞丐》、京剧现代戏《东邻女》参加文化部调演获奖。话剧《初春》、莆仙戏《新亭泪》、《状元与乞丐》等获全国1979~1981年优秀剧本奖。《小花马戏团》、《长胡子的青蛙》等也在全国儿童剧团调演中获奖。文学创作方面,《祖国,我亲爱的祖国》获1979~1980年全国中、青年诗人优秀诗歌奖,《永远吃香的人》获1981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短篇小说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获1980年全国新长征优秀科普作品一等奖。电影创作方面,《泉水叮咚》获1982年文化部优秀儿童故事片奖、第三届全国“金鸡特别奖”、第三届印度国际新青年电影节“金像奖”等。舞蹈方面,1980年全国单、双、三人舞蹈比赛中,《猎归》、《战友》获三等奖,《命运》获鼓励奖。音乐方面,在全国各种音乐会演中,有《创业者之歌》等17支歌曲获奖。此外,美术、曲艺、书法等艺术门类,也都取得新成就。
  此间,省委宣传部先后发出《认真贯彻《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几点意见》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贯彻“加强领导,积极发展,因地制宜,稳步前进”的农村文化工作方针,把建设农村社镇文化中心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1981年,全省放映电影96万场,观众达8亿人次。其中农村放映65.7万多场。全省95个专业剧团上山下乡演出达1.6万场。
  1982年3月,中宣部发出《关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40周年学习和研究活动的通知》,省委宣传部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广泛组织文艺工作者重新学习《讲话》。
  党的十二大后,省委提出开展健康的、正常的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文艺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1983年2月,省委书记项南在全省专业剧团工作会议上对全省的文艺工作提出“放异彩,出人才”的要求。10月,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在文艺界部署清除精神污染的工作。1985年1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全省文化局长会上提出,文化工作要继续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坚持反对“左”的偏向,进一步解放思想,立志改革,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四化,为福建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1986年6月,省委肯定了省文化厅提出的“系统清‘左’,锐意改革,团结鼓励,繁荣创作,加强群众,讲‘特’搞活,服务人民,服务四化”这一业务指导思想。7月,省委领导看望出席省文联举办的文艺界座谈会人员,省委书记陈光毅发表讲话,强调文艺工作的开展要围绕着改革、开放、搞活这一中心,进一步创造一个宽松、和谐、融洽、信任的环境。在这一时期,省委对文艺界个别人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影响发表某些错误言论,既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又实事求是地区分性质,妥善处理,保证全省文艺事业健康发展。1988年8月,省委常委两次讨论文艺工作问题,要求各地通过贯彻全国文艺工作会议精神来统一认识,充分发挥文艺对于鼓舞人民斗志,推动改革,建设四化,维护安定团结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是长期稳定地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根本保证。坚持“二为”方向,在现阶段,就是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1989年3月,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全面领会文件的精神,努力开拓文艺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促进了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从1979年至1990年,文学方面,省内作者创作、出版长篇小说200多部,出版诗集50多部,散文、报告文学集60多部,文学论文集20多部。戏剧方面,高甲戏《凤冠梦》,闽剧《魂断燕山》,莆仙戏《秋风辞》、《鸭子丑小传》,梨园戏《节妇吟》在全国性剧本评奖中获奖。电影创作方面,发表电影剧本40多部,共拍摄故事片18部、纪录片32部、科技片4部、艺术片2部。拍摄电视剧56部共134集,各种专题片560多辑(集)。其中,获全国性及国际性奖的故事片有《路》、《木棉袈裟》、《屠城血证》等,电视剧有《何日彩云归》、《大树底下》等。美术、摄影方面,入选全国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共300幅,其中59幅作品获奖。音乐、舞蹈方面,有43首(部)作品在全国性专题音乐会或全国性刊物征歌评奖中获奖;独舞(春蚕》、双人舞(命运》、群舞《宝缸》等28个作品在全国各类舞蹈评奖中获奖。曲艺方面有评话《千金买骨》、南音说唱《桐江魂》、锦歌《台湾阿婆看女排》等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杂技方面有《女子对手顶碗》、《顶技》、《单拐倒立》等节目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在全国性民间文学作品评奖中,有《台湾高山族传说与风情》、《闽西革命歌谣》、《武夷山民间传说》等作品获奖。这些作品,不论在反映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上,在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上,在塑造多种艺术形象,表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理想、愿望和追求上都取得了新的成就。社会文艺活动也更加活跃,1983~1990年,共举办8届学校音乐周,5届元宵南音大会唱,以及第5届武夷音乐舞蹈节和第18届全省地方戏会演。
  三、建设革命文艺队伍
  福建党组织在发展革命文艺工作时,十分注意建设革命文艺队伍,通过培训、考察和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提高文艺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从中培养党的文艺工作的领导骨干,适应革命文艺工作发展的需要,并进一步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闽西、闽北、闽东、闽南等苏维埃区域,涌现出一批文艺工作积极分子和创作人员,他们创作和演出了许多适应革命斗争和工农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作品,推动苏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抗日战争开始后,福建党组织及时组织一批党员骨干,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发动群众组成各种抗宣队、救亡团、歌咏团、剧团、演讲团等,成为全省抗日救亡运动的核心力量。由中共漳州工委直接领导的“芗潮剧社”,在柯联魁、蔡大燮、许钦(彭冲)、陈松年等党员骨干的带领下,迅速发展成为“龙溪民众救国服务团”和30多个分团、几十个突击队,团员达3000多人。1937年9月中共厦门工委派出的共产党员洪凌、陈轻絮、林云涛、张兆汉等组织领导的红色儿童抗日宣传队——“厦门儿童救亡剧团’,活跃在厦门市区和郊区,演唱抗日话剧和歌曲,深受群众欢迎。该团共39人,年龄最小的7岁,最大的17岁。厦门地区党组织还先后创立“戏剧研究会”和“南国剧社”,组织“闽南文艺协会”、“天竹文艺社”、“文艺界抗日救亡协会”等进步文艺社团。福州的党组织汇合郁达夫、杨胳、董秋芳等进步文化人士组成“福州文化界抗敌后援会”,后又扩大组成“福州文化界救亡协会”,设有外勤记者分会、美术家分会等分支机构,直属这一组织的有“乡村工作团”、“救亡剧团”、“救亡歌咏团”、“宣传工作团”、“战地妇女宣传队”、“抗敌剧团”、“战地工作团”等。泉州党组织组建抗敌宣传工作团,下设13个剧团和晋江抗敌歌咏研究社。莆田中心县委组织了农民剧团。闽东党组织建立了“长征宣传队”、“抗敌演剧队”。在建瓯、南平、顺昌、建阳等地,党组织也建立了“七七剧团”、“抗敌剧团”、“救亡歌咏队”等文艺团体。
  福建解放后,党更加重视文艺队伍的建设,在改造旧文艺团体的同时,积极组建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专业文艺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培养和组织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队伍。至1952年底,全省共有剧团62个,演职员2232人;剧场32个,职工224人;公共图书馆2个,职工35人;文管会1个,职工10人;博物馆1个,职工20人;电影院18个,职工225人;电影队22个,职工91人;文化馆72个,职工436人;文化站152个,职工286人。此外,还有农村俱乐部264个,农村图书室2100个,农村剧团2000多个,城镇文工队145个,幻灯放映组812个,广播站5472个,收音组4000个,读报组1000个。
  到1965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15个,职工5706人;剧场81个,职工310人;文化馆73个,职工339人;文化站562个,职工561人;公共图书馆12个,职工116人;文管会3个,职工16人;博物馆10个,职工52人;电影院98个,职工726人;电影队403个,职工116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文联及作协、剧协、美协、音协、书协福建分会和摄影学会分会,舞协小组,省、地、县三级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省戏曲研究所、《热风》编辑部等机构都被撤销。各地(市)县的文化馆、图书馆绝大多数被封闭。全省34所各种艺术学校全部停办;115个专业剧团被解散,6200多名演职员中被解职的占90%;—支350人的专业文艺创作队伍也被解散。大批优秀剧目被打成“坏戏”、“毒草”遭受批判、禁锢。代之以革命样板戏和“与走资派斗争”的种种节目。大多数文艺工作者抵制和反对这种文化专制统治。
  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党组织拨乱反正,为受迫害蒙冤的文艺工作者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恢复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领导骨干和业务干部,重建文艺队伍。到1980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07个,职工59995人;剧场24个,职工272人;文化站921个,职工921人;文化馆76个,职工746人;公共图书馆26个,职工259人;文管会6个,职工27人;博物馆15个,职工232人;电影院39个,职工533人;影剧院125个,职工1316人;电影队1796个,职工4015人。
  中共十二大后,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积极扶持下,各种文化阵地和专业文艺队伍又有了发展和提高。1985年,先后成立中国杂技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福建分会,至此,全省文艺家协会分会发展到12个。从1980至1989年,各分会会员总数由2044名发展到5465名,增加1.67倍;其中,全国性各文艺作家协会的会员也由187名发展到797名,增加3.2倍。各级党组织还对文艺专业队伍,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进一步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在这一时期,群众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至1983年底,全省有各类工人文化宫、俱乐部601个,工会图书馆4292个,电影放映单位约400个,职工体育活动场所4518个;各种业余文艺团体424个,文艺创作组织166个。至1985年底,全省共有农村文化中心501个,公办文化站656个,农村剧团及其他艺术团队2187个,村文化室、倶乐部3万多个。全省农村有影剧院840个,图书站点1842个,曲艺队537个,电视厅1359个,游艺厅347个,村电影放映队966个,还有7000多家文化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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