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台对外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对台对外宣传
分类号: D263
页数: 9
页码: 299-3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共产党对台对外的宣传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共产党 宣传工作 对台对外

内容

一、对台宣传
  (一)解放台湾宣传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关系密切,是全国对台工作的前哨基地。对台宣传在福建对境外宣传工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和相当重要的地位。
  1950年,为了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西藏、海南岛,完成统一全中国大业的军事行动,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与省委对台工作委员会于8月1日联合举办“对台湾广播”,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有关方针政策,介绍大陆解放后人民生活安定、生产恢复、经济发展等情况,同时揭露美国帝国主义武装侵占台湾的罪行等。1952年底停播。
  1954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8月,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广泛开展“解放台湾”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全省各地都组织报告会,对群众进行宣传,仅福州地区就有24万人听了报告。为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经省委批准,省委宣传部于当年成立对台宣传办公室。翌年4月,又设立对台调研室。7月1日,省委创办《渔盐民报》(后改为《渔民报》),加强对沿海渔、盐民的教育。
  1958年,台湾当局公开叫嚷“反攻大陆”,驻扎在金门、马祖等岛屿上的国民党部队对大陆进行挑衅。同时,美国公然支持台湾当局,派军舰为国民党部队护航。中国政府决定严惩台湾当局,命令福建前线部队从8月23日起炮击金门、马祖等岛屿。10月6日后停止炮击3周,半停半打局面一直持续到年底。为适应金门炮战期间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形势的需要,8月24日福建前线(后改为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开播,开展对台广播宣传。1959年6月,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恢复对台广播,宣传活动贯彻“集中力量打击美帝国主义,争取与分化国民党军政人员,提高各阶层人民的觉悟”的方针。从1959年起,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市、县,每逢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和“五二四”(1957年5月24日台北人民举行反美大示威)等纪念日都配合部队对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岛屿展开政治宣传攻势,宣传大陆建设的成就以及中国共产党的解放台湾的政策等。同时对蒋介石军队人员家属进行团结教育。这期间,省人民出版社出版108种专供对台宣传用的小册子。1962年,省委宣传部成立宣传二处,负责对台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这一年,沿海地区根据中央对台小组和省委对敌斗争委员会的指示,组织了几次比较集中的对台宣传攻势。除充分发挥前沿宣传站的作用外,还利用当地军民无线电台、有线广播和打宣传弹、放风筝、气球,漂竹筒等工具和办法开展宣传。1967年,省电台实行军管,停止对台广播。
  1972年,中国和美国发表“上海公报”,台湾海峡两岸的紧张关系开始缓和,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恢复对台广播。这时期的宣传内容不再提集中力量打击美帝国主义,而是强调团结广大台湾人民;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宣传“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一切爱国者都有出路”的政策。1974年1月,省委成立对台工作办公室,内设宣传组。1976年省委发文规定,由省委对台办组织协调全省对台宣传工作。
  (二)和平统一祖国宣传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尽快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和分裂局面,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福建对台宣传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当年1月起,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停止广播有关号召国民党空军、海军官兵驾机、艇起义的奖励规定和联络办法等内容,转而集中宣传大陆重大的建设成就、改革开放后的形势,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要求“三通”(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及两个“寄希望”(寄希望台湾当局、寄希望台湾人民)等内容。台湾当局为了抵制《告台湾同胞书》的影响,加紧对福建沿海军民进行“心战”活动。1980年1月,福州军区政治部和省委宣传部部署对沿海地区渔船民和群众进行反“心战”教育。同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在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指导下,福建改进对台宣传工作,克服“左、窄、空”的缺点。1982年8月,全省对外、对台宣传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对台宣传工作作为福建对台工作最重要的迫切任务,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和加强全省对台宣传机构,配备专职宣传干部。8月23日,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对台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把台湾同胞接待站办成对台宣传站。自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后,福建对台工作机构和宣传部门通过广播、通信、空飘、海漂、新闻报刊和口头宣传等渠道,对去台人员和广大台湾同胞的影响不断扩大,特别是通过广播家信和寻人启事,努力沟通双方亲友的联系,取得很好效果。到1982年底,全省已有25200多户去台人员亲属和台湾亲友通信,占全省台属的三分之一多;来闽定居的台胞有88人;2000多名台胞从国外或港澳地区辗转回闽探亲、旅游;沿海各地接待台湾渔民7000多人次。
  1982年,省委改革对台宣传形式,停止空飘、海漂和打宣传弹,着重运用形象化的影视录像。1983年起,开始组织来闽台胞观看录像节目。省电视台对外部与省委对台办联合拍摄《福建祖地行》等电视片,于1984年对台胞播放。1984年5月,省委、省政府领导到省电台、电视台现场办公,提出:福建的广播电视宣传,要面向本省,面向华侨,面向台湾,面向世界。1985年,省电台调整加强对台广播,增办《台胞祖地》、《听众服务台》等栏目,寓宣传于服务之中。7月,省电视台开辟对台专题节目《海峡同乐》,每周向台湾地区播出两次。1985年,省委批准成立福建长龙影视公司,专门负责对台、对外影视录像带的制作和发行工作,同各级对台宣传部门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岛内输送录像节目,到1989年底,共对台输出800多种、12000多盒。
  1984年底全国对台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委提出,进一步动员全党做对台宣传工作,树立“统一祖国,人人有责”的观念。1986年3月24日,省委书记陈光毅在全省对外宣传会议上强调,福建是对台工作的一个重要基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一国两制”的构想和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对台宣传工作,实现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1987年11月14日,台湾当局放宽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的限制,回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台胞人数激增。11月21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应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热情欢迎的态度,接待好每一位回大陆探亲旅游的同胞。在接待台胞中,政治上不强加于人,经济上不要钱物,接待工作不弄虚作假;要积极主动做好对台宣传工作,使两岸关系朝着有利于直接“三通”的方向发展,争取和平统一早日实现。随着两岸关系的变化,福建对台宣传得到大力加强,宣传内容、方式、方法、渠道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各宣传涉外单位在接待中,一方面热情为台胞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另一方面紧密围绕通”和“和平统一”问题,通过各种形式,理直气壮地宣传福建改革开放和建设的成就,揭“三露台湾当局拖延统一、对两岸交往设置人为障碍等行径。在对台宣传中还注意改变以往的单纯宣传大陆风光民俗的状况,突出经济宣传,积极宣传福建逐步改善的投资环境和对台优惠政策等内容。
  1989年6月北京政治风波平息后,省对台部门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对台宣传工作。随之,在全省广泛开展给台胞亲人写信、通电话的活动。1989年,全省共向台湾岛内发信35万封。各地对台经贸部门还普遍走访台资企业做稳定的工作,组织台胞观看并对台输出《北京暴乱真相》录像片。由于及时开展对台宣传,下半年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保持平稳发展。1989年12月,经中宣部和中央对台办同意,由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对台办牵头在厦门召开全国对台电视录像宣传协作会。会议认真研究对台宣传面临的新形势,探讨加强协作的办法,决定由福建牵头,依靠中央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争取在两三年内,完成《中国百大建设》(100集)和《中国民族风情》(60集)电视系列片的摄制任务,以取得对台宣传的更大效果。
  1990年4月,省委召开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王兆国先后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系统全面地宣传祖国大陆和福建的各项建设成就,帮助台胞更多地了解大陆真实情况,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和民族自豪感。对台宣传要为经济服务,为福建省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为吸引台资、发展闽台两地的经济交流服务。
  (三)对台文化交流
  1987年11月14日,台湾当局放宽台胞赴大陆探亲的限制。11月21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采取积极态度,打开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的渠道。1988年5月间,省文化厅召开闽台文化交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展闽台文化交流,沟通繁荣海峡两岸文化。沿海各地积极行动。1988年,共有500多位台湾文化界人士来闽进行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其中文化艺术团组11批,举办影展画展12次,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报告会、讲座20多场。1990年6月25日,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王耀华、省群众艺术馆副研究员刘春曙应台湾音乐界知名人士许常惠之邀,以大陆“杰出人士”名义公开赴台访问交流,首开闽台学术界双向交流先例。1989年10月,在福建省首届艺术节上,台北汉唐乐府一行20多人,来榕作专场演出。随后,厦门市举办闽台地方戏曲艺术研讨会,泉州市举办南戏展演和研讨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探索闽台文化源流,弘扬民族文化,促进两岸交往与合作。
  二、对外宣传
  (一)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福建对外宣传工作比较薄弱,仅在抓对台宣传的同时,做了一些华侨、华人的宣传工作。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福建的对外宣传全面建立与发展起来。1979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福建和广东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福建外事活动显著增多,1979年来闽的海外人士达5万人次。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省委宣传部于12月设立宣传一处,负责对外宣传的日常工作。12月21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都要把对外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经常性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
  1981年5月,福建省委成立对外宣传小组,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仲莘任组长,成员由省委对台办、省外事办等13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省对外宣传工作,并在省委宣传部设对外宣传处。从1983年8月起,对外宣传处以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名义负责处理对外宣传的日常工作,省委对台办负责对台宣传,省侨办负责对华侨华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1985年,省委调整对外宣传小组,1987年5月再次调整充实,由省委副书记贾庆林任组长,小组成员也增加到25人。1988年初,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撤销,根据福建的具体情况,省委决定保留对外宣传小组。7月后改由袁启彤任组长。
  1987年10月成立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由省委副书记贾庆林任会长。
  (二)方针任务
  1981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次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强调福建对外宣传的任务,就是帮助外国人了解中国,了解福建。根据福建对外开放早,海外华侨多,面对台湾的特点,提出要把华侨工作、对台工作和特区建设作为福建对外宣传的重点。1982年初,省委书记项南提出:要使世界了解福建,也要使福建了解世界。8月,省委宣传部、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和省委对台办联合召开全省对外对台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狠抓落实。由于省委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各地认真贯彻省委指示精神,全省很快打开了对外宣传工作的局面。1982年,全省配备专职对外对台宣传干部143人。省委对台办、省外事办、省侨办、省旅游局、省外经贸委等单位设立宣传处或调研室;福州、厦门、晋江、龙岩等地党委先后成立对外宣传小组,福州、厦门市委宣传部还设立对外宣传科。全省对外宣传干部有三分之一得到培训。1982年,全省出版发行各种旅游宣传品44种,200多万份(册)。同时抓涉外服务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接待宣传工作。1983年8月15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83〕15号文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贯彻宣传工作“内外并举”的方针,确定一名主要领导入抓外宣工作;要在继续做好“送上门”宣传对象的同时,把对外宣传工作做到海外去。
  1984年2月,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视察厦门,明确提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导思想“不是收而是放”。接着,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把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和进一步开放福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决定。全省各级党政领导从对外交往和对外经济活动中,亲身感受到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地都想方设法开展对外宣传,努力把当地投资环境、旅游资源、各种优势及优惠政策等向海外宣传。在对外开放的大气候下,对外宣传逐步发展成为全党的工作。1984年、1985年全省各地对外宣传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不少地方印制了介绍本地情况的画册、投资指南、导游手册,很多市、县都拍摄了录像片,有的还输送到海外。1985年初,省委宣传部在安排当年全省对外宣传工作要点时提出,宣传工作不仅要面向福建省,而且要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华侨,面向世界各国,实行“内外并举、以外促内、内外结合”的方针。到1985年底,全省各地(市)委,沿海市、县委先后建立对外宣传小组,省直一些宣传文化单位,省直涉外部门分别成立了对外宣传机构,全省初步组建一支包括新闻、广播、翻译、导游、音像制作宣传品、对外出版以及对外书刊陈列点等人员组成的对外宣传队伍。
  1986年3月,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和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地方对外宣传必须和地方对外开放相结合,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涉外部门要坚持对外业务和对外宣传并举的原则;要努力把对外宣传工作从沿海普及到内地。10月,华东六省一市第三次对外宣传工作协作会在福建举行,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组长朱穆之等到会讲话。会议进一步明确地方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加强华东六省一市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与此同时,省委提出“了解侨情,理解侨心,保护侨益,发挥侨力”16字方针,注意把对外经济宣传、对台宣传和侨务宣传放在突出位置。1987年,根据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福建现实情况的宣传,系统宣传福建改革开放、搞好经济建设的情况及其成就。有关部门先后举办对外编辑出版、外事接待宣传、对外书刊征订、台胞接待宣传、香港和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导游、讲解和侨刊乡讯等各种短期培训班。从1984年到1987年,省委宣传部还委托厦门大学举办4期(学制2年)对外宣传干部专修班,共培训200名有大专文凭的外宣干部,充实各级对外宣传机构。
  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和省委提出的战略设想,1988年2月召开全省宣传部长会议,提出对外宣传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地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会后,全省各地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宣传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发挥外向型企业的作用,开始注意依靠企业、调动企业积极性来做外宣工作。1989年5月,省委宣传部与省外经贸委联合召开全省对外宣传理论研讨会,收到论文50篇,探讨外宣工作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的新路子。6月,北京平息政治风波后,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对外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宣传、涉外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北京政治风波的真相及全国和福建稳定局势的措施,强调对外政策长期不变。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时向海外传递正确的信息;动员社会力量做海外各界人士的工作;全省还广泛开展向海外亲友和经贸客户写一封信的活动,3个月发出十几万封。经过努力,取得成效。1989年,来闽海外人士达50万人次,比1988年55.8万人次略少些,旅游创汇达3.1亿人民币外汇券,比1988年增长9.16%。1990年4月,省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全省对外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福建对外宣传的局面还需要进一步打开,对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副部长王仲莘在会上强调,要把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中国和福建的形象放在对外宣传工作的首位,要一手抓宣传介绍中国和福建,一手抓反对西方的政治思想渗透,积极开展反对“和平演变”的斗争。对外宣传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方面。1990年,福建对外宣传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全年共接待来闽港澳台胞、华侨和外国人70多万人次,旅游创汇达4_84亿人民币兑换券。对外经贸工作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宣传形式
  1.接待宣传
  1979年福建对外开放后,来闽的海外人士增多,面对面地做好“送上门”对象的接待宣传工作被摆上议事日程。12月,省委宣传部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必须加强接待、陪同、导游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政策、业务水平。1980年3月,省委宣传部编写《接待外宾应注意的事项和常识》,下发到各地。6、7月间,结合福、厦、漳、泉4市对外开放,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文明礼节、外事纪律的教育,使得围观、尾随外宾,向海外侨胞乞讨等现象大为减少。据统计,从1980年至1981年底,全省共接待外宾及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共31万多人。1984年,接待以上人员26.7万人次。1990年1~5月,接待以上人员32.24万人次。
  福建省还十分注意加强对外窗口和宣传阵地建设。80年代初,着重抓了涉外接待服务单位的宣传阵地建设。1984年,省委宣传部要求全省要有50个重点服务单位建设成为“接待服务好,环境卫生好,道德风尚好,社会治安好,对外宣传好”的“五好”单位。1986年3月,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我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外窗口和阵地建设,不允许那些不健康、格调低下的东西出现在对外宣传阵地。1987年,全省拥有各方面对外参观点近500个。1990年,全省参观、游览点和涉外接待服务单位的建设初具规模,设施日臻完善,环境日益净化、美化。
  2.文字宣传
  1979年12月,省委宣传部要求各级出版部门要抓好旅游宣传品和其他对外宣传品的出版工作。1980年,省出版部门和各地区共出版各种对外开放参观及旅游点的简介、导游图、交通图、明信片、画册等18种,90万份。经省委批准对外发行的《福建画报》每期2000本,《福建日报》100份。1981年元旦,省侨办主办的《福建侨乡报》复刊。1982年全省出版发行各种旅游宣传品44种,200多万份(册),和台湾亲友通信联系的达25200多户。为搞好来闽海外人士的图书宣传和供应工作,到1987年,全省共设立对外书刊陈列点106个,配备陈列员450名。1985年,《福建画报》对外发行量每期达5000本;《福建侨乡报》每期对外发行量达6000份,侨刊乡讯迅速发展到22家,每年向海外赠送近20万份,其中8家进入台湾。侨刊乡讯乡土气息浓郁,海外乡亲称之为“集体的家书”,是福建对外对台宣传的拳头产品。1987年9~10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在福州举办以“让世界了解福建”为主题的福建对外宣传品展览。共展出包括印刷品、音像制品、纪念品在内的4000多种1万余件对外宣传品,参观人数近2万人次。1988年11月,由《福建日报》主办,香港华闽集团协办的《港台信息报》创刊,及时传递港台及世界各地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对外经济宣传。1990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省外宣部门利用第十一届亚运会购物中心这一窗口来宣传介绍福建,选送北京的对外宣传品达75个品种、5万多册。
  3.声像宣传
  从1983到1985年,全省共制作对外对台电视录像节目126个,其中有11个节目被中央电视台译配外语后,送往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节目形象生动地反映了福建改革开放的新貌、奇丽山川、历史名胜、侨乡风情等。1985年,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组建“长龙影视公司”,解决电视片的录制和制式转换问题,基本保证了对外对台录像输出的需要。1986年6月,根据中央关于当前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声像等现代化宣传手段的精神,福建进一步加强形象化宣传。当年,对台输出录像节目带1304盒,传播到台湾的21个县、市,其中一部分还送到国民党党政要员手中。1987年,对台输出录像节目2604盒,有287盒送进马祖列岛。长龙公司还与台、港商人合作,将节目母带送进台湾岛内公开复制发行,实现对台录像宣传工作新的突破。同时,初步开拓了香港与东南亚的电视录像的销售市场。1988年,通过台湾渔民和回乡探亲、旅游、经商贸易的台胞及境外会亲等渠道,共向台湾输送介绍大陆及福建风光名胜、建设新貌、投资环境、地方戏剧、历史、文艺、体育等内容的录像带4210盒,其中销售3506盒,赠送704盒。台湾3800多家录像带出租、销售店,绝大部分都有福建输出的录像节目。1989年,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组织拍摄电视系列片、《福建四十年》,外宣部门录制《北京暴乱真相》录像片500多盒。全省对外对台输出各种录像片2000套。这些录像片帮助“三胞”和外国人了解福建和了解平暴真相,收到争取人心的效果。同年,省侨办摄制了《当代中国侨乡》电视系列片的福建集,取名《悠悠桑梓情》。此片被国务院侨办评为全国侨乡系列片第一名,向国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复制发行5万多盒。
  4.借助外力宣传
  借用海外报刊开展对外宣传是福建对外宣传的一大优势。1980年,福建省邀请4批港、澳记者来闽参观访问,记者返港澳后,在港澳报刊、电视台对福建报道了63篇通讯。1981年10月,根据省委书记项南的意见,邀请港澳16家新闻单位32名记者访闽,他们返港澳后,在10天内连续发表了介绍福建的报道近100篇,计15万字。1987年台湾放宽政策后,3年内福建接待台湾记者23批,70人次。从1989到1990年,福建接待港澳记者15批,50人次,接待外国记者20多批,50人次,这些记者对福建作了较为客观的宣传报道。
  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以及省内新闻单位都把对外宣传列为重要课题。1984年,中新社福建分社发往总社及直发海外的文字稿件1740篇,120多万字,新闻照片和风光图片1231幅,8740多张。海外接收该社供稿的华文报刊多达160多家,这些稿件在海外采用率高达98%。新华社分社每年对外发稿也在三四百篇以上。除专业撰稿队伍外,福建还活跃着一支有组织的为数几百人的民间业余对外撰稿队伍,仅泉州市就有100多名。此外,《福建侨报》、《厦门采风报》及20多家乡讯发表的文章、通讯也经常被一些华文报纸和华侨社团的会刊采用。
  1985年,香港《明报》和《南华日报》开辟两个介绍福建的固定专栏。随后又在香港《文汇报》辟有“八闽风情”专栏(每周1期),菲律宾《世界日报》辟有“侨乡新闻”专栏(每天1期)。1990年9月,福建对外经贸部门在台湾《自立晚报》组织福建专版,4个版面,主要刊登介绍福建改革开放情况、投资政策和福建的商业广告等。
  (四)文化交流
  1.侨乡文化交流
  福建的侨乡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在台港澳和海外华人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改革开放后,福建发挥侨乡文化优势,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取得突出的成效。1982年2月,泉州市举办第一届南音大会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弦友纷纷组团参加。泉州和厦门两市从1982年至1990年先后举办4次南音大会唱,每次都吸引许多港澳台和东南亚各国的弦友,规模越办越大,影响越来越广。侨乡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还注意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1988年南音大会唱期间,举办了侨乡商品交易会,4天成交额达1亿多元人民币。1984年,福清市举办60年一次的甲子灯会,吸引1000多名海外“三胞”返乡赏灯。灯会后,福清籍的华侨、华人纷纷回乡探亲,为家乡的公益事业捐赠达数亿元人民币;还投巨资兴办融侨开发区。1986年和1990年中秋佳节,在泉州先后举办两届中国泉州国际木偶节,英国、罗马尼亚、奥地利、日本、意大利、香港、台湾等地的艺术团体和300多位木偶艺术家以及数百名海外“三胞”汇聚泉州。1987年10月,莆田市隆重纪念妈祖羽化1000周年,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附近群众数万人齐集湄洲岛。此间,举办商品展销会,与外商签订协议13项,投资额7889万元。1980~1990年,福建省还举办了水仙花节、山茶花节、荔枝节、武夷岩茶节、龙舟竞渡等具有乡土特色的节庆活动,举办朱熹、郑成功、林则徐、陈嘉庚等历史名人国际学术讨论会和纪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增进福建与世界人民的了解,提高福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2.文化艺术团组互访
  “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中,福建只有3次派出木偶艺术家参加中央组团出访欧洲及派闽剧大师郑奕奏到印尼传授技艺。只接待过朝鲜人民军协奏团的一次访闽演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大为增加。
  1980~1990年,福建派出的文化团组共有128批2004人,足迹遍及五大洲的37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也接待了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的106批共1974人次文化使者。福建已与世界上71个国家和地区有了文化交流。
  3.友好城市文化交流
  从1980年10月16日福州市与日本长崎市结为第一个友好城市起,到1990年,福建省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与外国有关省、市结成16对友好省、市。从1987年至1990年,福建共派出7批157人,作为友城文化使者出访友城,同时接待了众多的友城文化代表。
  1988年5月,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首次组团对香港进行访问考察。1989年4月,考察访问日本最大的广播电视机构——NHK电视台。1988年初,协会接待原香港福建同乡会理事长、《文汇报》顾问张问强先生;5月,接待美国福建同乡会的郑忠高先生等。从1988到1990年,协会接待海外知名人士89人次。此后,协会还参与主办福建国际龙舟邀请赛、“福建友城电视周”,组织、制作电视系列片《福建四十年》,牵头组织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协会编印“福建开放城市丛书”,与中新社福建分社合作,制作展览图片,给海外社团和知名人士寄送《福建画报》等,推动全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蒋介石
相关人物
陈光毅
相关人物
王兆国
相关人物
何少川
相关人物
王耀华
相关人物
刘春曙
相关人物
许常惠
相关人物
王仲莘
相关人物
贾庆林
相关人物
袁启彤
相关人物
项南
相关人物
邓小平
相关人物
朱穆之
相关人物
朱熹
相关人物
郑成功
相关人物
林则徐
相关人物
陈嘉庚
相关人物
郑奕奏
相关人物
张问强
相关人物
郑忠高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台湾省
相关地名
西藏自治区
相关地名
金门县
相关地名
马祖乡
相关地名
台北市
相关地名
澎湖县
相关地名
上海市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广东省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
龙岩市
相关地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关地名
澳门特别行政区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福清市
相关地名
莆田市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
莆田市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
河北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