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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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7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宣传工作
分类号: D261.5
页数: 73
页码: 266-338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共产党的宣传工作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理论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教育、对台对外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共产党 宣传工作

内容

福建党组织建立以来,始终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做法是:紧密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动员党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当前任务和长远目标而奋斗,为全省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由各级党委和党委宣传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种情况尚延续一段时期。1952年后,各级人民政权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业务部门相继建立,省委着重加强对这些部门的政治思想领导,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以及干部管理。党委宣传部成为各级党委在宣传思想战线、意识形态领域的综合工作部门,协助党委统管宣传教育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宣传事业在队伍、阵地、设施、工具等各方面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都有很大发展和提高,因而,加强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教育效果。
  第一节 理论工作
  一、理论学习
  (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福建党组织始终把组织干部学习马列主义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建党初期,由于条件限制,只能零星地学习中共中央发来的《向导》、《中央通讯》等刊物上登载的理论文章。1927年底,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收到中共中央发给的《列宁主义概论》、《俄国资产阶级革命与农民运动》等文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1928年12月,省委在福州、厦门举办的干部训练班上,贯彻“六大”决议精神,结合学习关于农民运动、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等理论问题,以后又在厦门、莆田继续举办4期,组织福州市委及各县委负责人学习。
  1930年5月,省委又分别组织开办工人干部和农民干部两个训练班,除学习政治问题、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军事问题以及土地、苏维埃政权等问题的一些基本理论外,还增加了地方暴动和游击战争等内容。1931年3月,省委被破坏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活动也随之停顿下来。后来,在苏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活动又在苏区党员领导干部中恢复起来,但受王明“左”的错误影响,教条主义学习方法甚为严重。在毛泽东的《调查研究》和《反对本本主义》文章中所提倡的正确学习方法的影响下,教条主义的学习方法得到一定的纠正。
  1938年11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决议指出:“必须加紧认真地提高全党理论的水平,自上而下一致地努力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学会灵活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国际经验应用到中国每一个实际斗争中来。”福建党组织认真贯彻决议精神,在党内掀起学习马列主义的运动。1939年1月,闽西南潮梅特委组织了有20名特委机关中、高级干部参加的研究会,同时举办4期有30名各地负责干部参加的训练班,学习基础理论,研究中国革命基本问题。9月后,福建省委在崇安举办了6期马列主义研究班,培训了大批干部和300多名青年学生。党的“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后,福建各级党组织内逐步转向学习毛泽东思想,一直持续到福建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省委针对干部队伍中新干部多,旧人员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了解得很少,政策水平低,思想修养水平不高等情况,于1949年12月发出《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指示》,强调搞好干部理论学习是提高干部素质和推动工作的迫切的政治任务。省委决定成立以省委书记张鼎丞为主任的“全省总学习委员会”,各地、市委也相继成立分学习委员会,领导全省干部理论学习工作。根据大部分干部的实际水平和工作需要,首先组织干部学习华东局的《会师指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区政策等文献文件,使干部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团结奋斗。省委还决定创办省委党校,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
  1950年5月,省委又作出《关于1950年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要求干部除学习形势政策外,必须结合实际有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主要是学习社会发展史、政治常识和中共党史,结合学习进行阶级教育。6月开始,干部理论学习分为高、中、初三组,地委级以上干部及理论水平较高的县主干参加高级组,以学哲学特别是毛泽东的《矛盾论》和《实践论》为主,并有重点地选读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的文献。县级干部及政治理论水平较高的区主干参加中级组,主要学习经济建设的基本知识。一般干部参加初级组,学习政治常识读本。年底后,高、中级组主要学习联共(布)党史、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初级组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1953年全省参加理论学习的干部有29190人,其中高级组244人,中级组2010人,初级组26936人。
  1956年起,为了使干部理论教育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需要,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央指示,制定和实施干部理论教育工作7年规划,分层次组织干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和党的建设等基本理论,每年都有不少干部到各级党校学习。1958年“大跃进”期间,提出破除学习理论神秘的观点,组织了群众性的学哲学、用哲学活动,对提高干部群众学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正常的干部理论学习却受到了干扰。
  1971年5月,“批陈整风”在全省逐步展开,省委根据毛泽东关于“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指示精神,组织全省县以上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至1973年,全省在职干部主要学习中央规定的《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反杜林论》、《哥达纲领批判》、《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帝国主义论》等6本马列著作。
  1979年3月,省委宣传部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经济理论”的要求,部署县以上领导干部选读马列著作。党政机关和经济部门的干部,主要学习政治经济学、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
  1984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的决定的通知》。9月,省委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实现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的几点意见》,决定根据各条战线干部的不同情况,分为甲、乙、丙三级,组织学习。甲级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干部,理论学习的学业程度要达到大学文科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的水平。乙级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理论学习的学业程度要达到大学理工科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的水平。丙级为文化程度低的干部,主要学习文化。全省共在61个县,9个地、市和89个省直单位开展正规化理论教育。至1989年底,共有19万人次参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中国革命史》4门马克思主义基础课的正规化培训,其中13万人通过考试取得结业证书。
  1989年12月,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著等。
  1990年6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在职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表彰了18个先进县(区),35个先进单位,25名先进工作者和61名优秀学员。
  (二)学习毛泽东思想
  从抗日战争开始,福建党组织就开始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的报告和文件,1938~1939年,闽西南潮梅特委翻印分发《论持久战》8000份,《论新阶段》7000份,《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策略问题》1000份,《中国青年运动新方向》1500份,供党内外干部学习。1940年3月,毛泽东在延安作了《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4月,福建省委在党内作了传达学习。1941年,中共中央发出加强党性和整顿党风的决定后,福建省委在整风中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反对主观主义的论述,并连续举办3期训练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对提高干部、党员的认识,克服错误思想,加强党性起了较好的作用。
  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建党组织在传达党的七大会议精神中,组织干部党员学习了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及关于中国的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讲话精神。1948年,福建党组织又组织干部学习了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以及《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毛泽东选集》1~4卷以及各种单行本的陆续出版发行,学习毛泽东著作在全省更加普及和广泛。1960年1月,省委常委林修德在全省地、市委书记和宣传部长会上专门作了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动员报告。1964年10月,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县以上干部中部署用1年多时间,相对集中地学习《矛盾论》、《实践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哲学著作。1966年3月,省委召开全省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集体、积极分子代表会议,表彰先进集体276个,积极分子37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活动被引入歧途,学习内容被限制在《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3篇著作,背诵《毛主席语录》成了时尚,甚至在派别组织互相攻击时,也大打“语录仗”。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学习毛泽东著作逐步走向正常。1976年12月,省委发出《关于掀起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新高潮的决定》。1977年4月18日,省委又发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决定的通知》,省、地、县委普遍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举办《毛泽东选集》第五卷读书班124期,轮训各级干部17000多人,公社、厂矿、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共培训基层干部和理论骨干20多万人,推动了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3月,省委宣传部提出“全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经济理论”的要求,部署党政机关经济部门的干部,学习政治经济学、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981~1982年,全省各地分别举办《陈云文稿选编》、《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理论》和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等经济论著读书班650期,参加学习的有47000多人。通过学习,总结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清理“左”的思想影响,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为了开创工作新局面,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1983~1984年,省委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全省共举办读书班529期,培训骨干48000人。1987年,全省干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党的十三大闭幕后,全省组织17.4万名干部学习十三大文件,特别是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12个观点。
  1988年7月,全省组织26.5万干部进一步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8月,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突出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再学习、再讨论,全省有23.7万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
  1989年12月,省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决定》中,强调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建党学说的同时,要重点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著。1990年,全省培训学习骨干1.1万人。1990年下半年,全省干部普遍学习了《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和《当代社会主义若干问题讲话》,参加学习的县级以上机关干部达96%以上。通过学习,广大干部普遍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有关重大问题的认识,提高了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二、理论宣传
  (一)传播马克思主义
  福建党组织历来重视对干部、党员和群众的理论宣传。早在建党之前,一些掌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知识分子,就开始组织各种团体,向福建人民传播马克思主义。1921年春,龙岩县白土桐冈小学教员邓子恢、陈少微等人在龙岩发起组织“奇山书社”,吸收进步教师和青年学生参加,宣传新文化、新思想,传播马克思主义。1922年,青年团员陈任民在福州组织“民社”,与方尔灏等人创办《冲决》周报、(尖兵》半月刊,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杨峻德等人在北京组织“建属六邑国内外留学同志会”,把进步刊物传入闽北家乡。1923年,邓子恢等人在龙岩创办《岩声》刊物,销售到广东、台湾等12个省及南洋各地,是全省影响最大的报刊之一。11月,李觉民联络罗善培(罗明)等人在厦门组织“星火社”,出版《星火周报》,宣传革命思想。1925年1月,陈聚奎等人在福州成立“福建青年社”,创办《福建青年》,仅出1期,即遭警厅干涉而停刊。7月,共青团员翁良毓创办福州书店,经售马列主义书籍及党、团中央刊物等,开业不久即被查封,经理翁良毓被捕遇害。1926年春,共产党员陈国柱在莆田哲理中学组织“新读书社”。12月,共产党员唐生在泉州创办泉州书店。
  建党后,福建党组织更重视理论宣传工作。1927年2月,共产党员陈少微在福州主编《福建评论》,成为省内宣传革命理论、反击国民党右派言行的重要理论阵地。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反动派实行白色恐怖,党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工作遭到严重困难。土地革命战争展开后,党在群众中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活动,在广大农村又开始活跃起来。宣传的重点,主要是结合开展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进行阶级斗争教育和共产主义前途教育。特别是在闽西、闽北等已经建立起苏维埃政权的地方,党除了向工农群众广泛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宣传外,还通过苏维埃政府组织群众性的扫盲运动,使干部群众能逐步看懂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斗争》、《红色中华》、《红色闽北》、《红色闽赣报》等报刊。闽西苏维埃政府创办的列宁书局,还先后出版了《共产主义》、《共产主义ABC》、(社会主义浅说》等书籍。苏维埃政府创办的列宁小学等,既传授文化知识,也进行阶级教育和共产主义前途教育,提高了苏区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
  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党的组织主要根据形势变化,着力在群众中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抗战后期,在永安进步文化活动中,一批共产党员利用和创办各种刊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抗战形势,揭露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反革命本质。提高了福建人民抗日救亡的积极性。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福建群众性的爱国民主运动空前高涨,福建各级党的组织通过组织秘密读书会、时事研究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特别是宣传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文章,进一步提高群众斗争的积极性。
  (二)宣传唯物主义与社会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党组织重视宣传唯物主义与社会主义。1951年6月,省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张鼎丞作总结报告。会议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把政策宣传当作马列主义宣传的片面看法,强调不能仅仅宣传时事政策、“共同纲领”和新民主主义理论,应该更有系统地宣传马列主义原理,包括宣传社会主义。会后,各地贯彻会议精神,注意扩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从思想上保证了顺利向社会主义过渡。
  1955年2月,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制订举办唯物主义演讲工作的计划,组织报告员演讲为什么要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学习唯物主义世界观等内容。1956年,演讲范围扩大到县机关、企业干部、学校教员,内容增加了经济问题通俗解释,社会主义的基本道路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问题等,约9万人听讲,广大干部初步确立唯物主义世界观。
  (三)宣传“反修防修”
  1963年,中共与苏联共产党的关系破裂后,全国上下掀起批判“修正主义”的高潮。7月,省委宣传部举办以批驳苏共中央7月14日公开信为主要内容的“反修”学习讨论会,宣传、新闻、出版和党校部门领导参加,省委书记叶飞在座谈会上强调要看清“修正主义”集团的反动本质及虚伪性。9月后,省委陆续组织省、地干部和宣传理论干部学习讨论《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评论公开信的9篇文章。1964年4月,省委批准成立“反修”写作小组,任务是撰写“反修”文章,为华东局办的《内部文稿)提供稿件。
  (四)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福建代理人煽动极“左”思想,党的思想理论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破坏。这一时期,着重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把“文化大革命”说成为同修正主义路线、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要打倒所谓“走资派”,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等,致使极“左”思潮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1974年宣传“儒法斗争史”,1975年开展对《水浒》的评论,1976年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理论批判,错误地把这些宣传作为“反修防修”的措施。并把许多正确的东西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的东西进行批判,造成思想上、理论上的严重混乱。
  (五)宣传真理标准理论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省思想理论战线在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进行拨乱反正的理论宣传,清除“左”的错误影响,为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正确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打好思想理论基础。1978年3月,省委组织专门力量,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上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政治纲领的实质。9月,省委召开关于真理标准的理论讨论会,为解放思想做好理论准备。1979年1月开始,省委宣传部分段召开全省理论工作务虚会,讨论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阶级和阶级斗争、对“文化大革命”评价等重大政治理论问题。这一时期,在报刊和广播电台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同年6月,省委召开全省思想理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重点讨论“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问题。9月,省委在福州召开理论讨论会,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关于真理标准的学习和讨论。同日,《福建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深入讨论真理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会后,各地通过传达贯彻和讨论,各级干部不同程度地消除了“左”的思想影响,促进思想解放,推动生产发展。
  (六)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理论
  1979年初,省委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针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①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在全省广泛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宣传。1981年省文艺界、理论界与全国一样,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影响。8月,省委召开座谈会,讨论全省思想战线问题。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市)贯彻省委座谈会精神,认真清理了文艺界、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发表或出版的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作品,加强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这些措施明显地改变了思想混乱和领导软弱涣散的状况。1983年,省委贯彻中央[1983]36号文件(①中共中央关于传达邓小平、陈云同志讲话的通知。),开展清除精神污染的斗争。在理论界、教育界、文艺界,开展了对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异化论”的批评,加强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学习和研究。1987年初,省委根据中共中央[1987]1号(②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传达《邓小平同志关于当前学生闹事问题讲话要点》的通知。)、2号(③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传达《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省委宣传部编写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一书,印发全省,从理论上阐述两个坚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省委宣传部召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组稿会,动员和组织全省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撰写了167篇论文和12本论著。全省社会科学有关期刊都积极组织撰稿,并发表、刊登、播出有关理论文章。
  (七)宣传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理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有些干部担心搞了特区,会造成物资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有人怕利用侨资、外资和同外国人做生意会犯方向错误等。针对这些情况,省委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于1980年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对外开放的宣传教育。1984年,邓小平视察厦门经济特区。省委宣传部针对部分人提出的特区姓“社”还是姓“资”、特区是不是搞租界等问题,编写了《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是放不是收》的宣传提纲,从理论上阐述特区姓“社”不姓“资”等问题。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开放政策的宣传,通过宣传,消除人们的疑虑,增强全省人民的开放意识。
  为了推动城市改革的深入发展,1984年3月,在福州参加福建省厂长(经理)研究会成立大会的55位厂长、经理联名向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松绑”、“放权”的呼吁。省委在《福建日报》组织“松绑放权”大讨论。这场讨论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9月1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宣传工作会议,强调经济改革理论宣传必须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各地贯彻会议精神,对改革的性质、所有制问题、企业经营自主权等理论问题进行宣传,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开展。1985年,《福建日报》抓住“落实简政放权,努力搞活企业”问题,自8月至12月连续发表17组新闻与评论。同时,各新闻宣传部门还组织了对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宣传。根据省委部署,1988年着重宣传了外向型经济理论,促进了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在企业大力宣传落实《企业法》。1989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后,着重宣传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进一步为深入改革作舆论准备。
  (八)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第一次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为帮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这一理论命题。省委宣传部组织编写《学习十二大报告问答》,省委党校编写《学习十二大报告辅导讲话》,《福建日报》、省人民广播电台等都刊登、播出理论文章,帮助干部、群众从理论上弄清:怎样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说农业生产责任制姓“社”不姓“资”,为什么搞四化建 设必须进行多方面改革等问题。1983年6月以后,省委宣传部根据省委的要求,部署在全省开展学习宣传《邓小平文选》活动,帮助干部、党员领会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思想。1987年12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党校合编了《党的十三大文件学习辅导》。省内报刊、广播电视开辟专门栏目或节目,辅导宣讲十三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上述理论宣传,广大干部群众逐步加深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三、理论研究
  (一)机构与队伍
  1950年厦门大学成立经济研究所,王亚南任所长,这是国内最早的经济理论研究机构之一。
  60年代初,福建省先后建立中国科学院福建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以及福建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及其所属中国语文学会、经济学会等6个学会,其他高等院校及省委党校也都加强马列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文化大革命”10年,福建省理论研究事业遭到严重摧残,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机构都被撤销,理论刊物停办,理论研究队伍被解散。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事业恢复生机。1978年,省委决定恢复、健全理论教学和研究机构,选拔党性强,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优秀干部充实专业理论队伍。2月,重新成立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2年4月改为福建社会科学院》。7月,恢复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和所属各学会的活动。1980年充实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台湾研究所,加强各大学、党校的社会科学研究室(所)的力量。1983年3月,省委书记项南强调指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等重要,要同步发展,理论研究工作要走在实际工作的前面。12月25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福建省社会科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走上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轨道。
  1988年12月后,省直各单位和各地、市、县根据省委的要求,普遍健全研究机构,充实研究人员。到1990年,全省建立社会科学和理论研究机构70多个,省直80多个单位、9个地市、近60个县(区)成立了政策研究室,省社科联所属学会达114个,有会员5.6万多人。初步建立了一个多层次,适应福建省各项建设事业需要,门类比较齐全的社会科学和理论研究体系。
  (二)研究工作
  50年代初,王亚南发表了研究《资本论》的系列文章,被学术界誉为独树一帜的“王派”理论。50年代中期,为适应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的需要,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理论进行研究。
  60年代,福建省主要研究基础理论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学科,如政治经济学、史学,以及东南亚、华侨问题等,取得一定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1978年7月,厦门大学经济系主办全省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研讨按劳分配理论。1979年3月,省委召开全省价值规律讨论会,会上有学者提出,应把市场经济作为计划经济的一个补充等观点。同年9月,省委召开理论讨论会,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促进解放思想,消除“左”的影响。1980年10月,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社科联联合召开“福建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经济理论讨论会”,为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会议综合报告受到省委书记项南的重视。1981年11月,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特区经济理论讨论会,提出促进厦门经济特区加快发展的意见。1984年5月,省委宣传部组织省高校、省社科院等部门研究人员到福州市改革试点厂调查,省社科联先后8次召开双周理论讨论会,探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利用侨资台资、建设开发区等有关理论问题。1985年8月,省委宣传部、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6个单位联合召开福建省首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提交论文200篇,探讨如何加强宏观调控、搞活企业、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等问题。1987年12月,省委宣传部、省体改委、省外经贸委等单位联合召开较大规模的“福建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理论研讨会”,对与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关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此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7条政策性建议。1988年,福建省出版了外向型经济专著4部,发表论文100多篇,发表(或提交)研究报告、会议论文200多篇。为配合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1988年5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主编《外向型经济知识手册》,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
  1990年2月,省委、省人民政府组织全省38个省直单位、9个地市、60多个县(区)共700多人参加改革重点调研课题,共撰写调研报告400多篇。“七五”期间,福建省入选国家社会科学项目达到109项,内容涉及经济学、财政学、教育学、人类学等学科以及一些新兴边缘学科,使原来社会科学比较薄弱的福建省成为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较多的省份之一。福建在组织科研活动中,还注意发挥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如对华侨问题研究的成果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六五”、“七五”期间发表的有关台湾问题专著和论文的数量均占同期全国的三分之二。
  省委、省人民政府还积极组织社会科学界与国外海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1978年后,接待了大批世界各地学者、专家来福建讲学访问,同时派出大批人员到国外留学、讲学、访问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建立学术交流关系,增进中外学者的相互了解,对提高学术水平,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祖国统一大业起了积极作用。
  (三)制订与实施社会科学发展规划
  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制订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通知的精神,省委宣传部发动各有关部门,反复酝酿讨论,拟订福建省1978~1985年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由省委审定。1984年初,对此规划进行修订,选定两个文明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问题和福建省有特色有优势的基础理论项目,以及带抢救性的课题,共有82个重点项目,并提出“七五”规划的设想。11月,省规划领导小组对“六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项目。
  1985年12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七五”规划工作座谈会,讨论编制省社科“七五”发展规划,后经审议有85个项目被批准列为重点项目。1988年,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要求,增补重点项目16项。1989年,为适应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的需要,又增补11个重点科研课题。
  到1990年底,全省共完成重点课题80项,占全部项目的71.47%。按原计划进度需要跨“七五”的有14项,占12.5%。共完成专著或论文集62本,1502万字。其中已经出版的52本,1354万字。完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584篇,520万字,其中发表的论文428篇,379万字。
  为了鼓励先进,繁荣社会科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1987年全省进行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优秀成果评奖,评出优秀成果19项,由省人民政府给获奖项目及作者颁发了证书和奖金。1988年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全省性评奖活动,评出优秀成果256项,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55项,三等奖188项。有的项目还获国家级奖励。
  四、队伍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战争环境的制约,福建各级党组织没有专业理论队伍,只有少数省级干校配有个别理论教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委开始着手进行专业理论队伍的建设。首先在省委党校开办政治常识教员班,中共党史辅导员班,培训专业理论干部。1953年,省、地(市)配备了专门从事干部理论教育的教员73人。省委宣传部设立学习室,组织和领导干部理论教育工作。1956年,中共中央分配给福建省理论教员编制233名,1957年实际配备了200名。此后,省委在省委党校举办中学政治教员班、政治理论教员班和中级理论班,培训宣传理论干部,充实中学和地、县理论队伍。各大学也相继建立马列主义基础研究室,配备专职理论教学干部,以适应学校教学及机关理论学习的需要。
  1961年,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讲师团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各地根据形势发展,每个县至少要配1名理论干部,地(市)委宣传部要有一位副部长兼地(市)委讲师团团长,并配备一名相当于县主干的讲师团副团长。
  “文化大革命”中,全省讲师团教员大部分被下放到农村、工厂劳动。党校、大学停办,理论教育队伍几乎被全部解散。
  1973年后,党校、大学重新开办,理论队伍才逐步恢复。但进展十分缓慢,至1978年,全省专兼职理论教育干部只有129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各级党组织更加重视干部理论教育。1979年4月,省委决定恢复讲师团,9个地(市)委和省直机关也于1980年前后相继恢复讲师团,成为全国恢复讲师团最早的省份之一。1981年初,省委宣传部恢复学习室。1982年2月5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讲师团的性质、任务、机构设置、编制、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等都作出明确规定。1983至1990年,省委在党校又连续举办8期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培训班,培养了872名具有本科或大专学历的专业理论干部,充实各级理论教学队伍。在全省各级党委的重视下,理论教育干部队伍有了较快的发展。
  1984年9月,省委讲师团在省委宣传部学习室的基础上扩建。从1985年到1990年,省委讲师团共摄制教学录像240课时,复制教学录像片800多课时;编写或参与编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实践》等13本教材及辅导丛书;编写《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等辅导读物10多种,共200多万字;举办全省理论教师和理论干部备课会13次,培训理论骨干1000多名;定期出版《福建理论学习》月刊,辅导干部学习理论,组织理论研究,至1990年共出版95期。
  1987年,专职理论教育干部和讲师团系统开始进行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至1990年底,全省专兼职理论教育干部有1.6万人,其中评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640多人。各级讲师团共有149名教师和专业人员,其中副教授9名,讲师43名,助教97名。
  第二节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一、宣传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
  (一)反帝反封建宣传
  福建党的地方组织建立后,即在群众中进行反帝反封建的宣传。1926年4月,根据中央2月份在北京召开的特别会议的精神,着重宣传不打倒帝国主义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幸福,打倒帝国主义必须打倒帝国主义的工具——军阀、买办阶级等革命道理,为广州国民政府的北伐制造革命舆论。7月,进一步加强支持北伐战争的宣传。福州地委组织宣传队在海军势力范围的连江、闽侯、长乐3县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并散发传单,写标语,鼓动农民群众和海军官兵响应北伐战争。8月初,厦门特支领导的“厦门工友联欢会”专门发表宣言,拥护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号召厦门工人阶级为迎接北伐军入闽而斗争。为北伐军开辟福建战场作了大量的思想准备。
  1927年4月,福建反革命事变发生后,福建党组织根据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在全省各地着重宣传党的土地革命主张。
  1928年1月,临时省委先后给龙岩、漳浦、惠安等地发出指示信,要求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揭露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及豪绅地主的罪恶,宣传中国共产党关于开展土地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方针。2月,临时省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提出福建党组织的工作方针——在工农群众日常斗争中宣传中共开展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主张,号召人民反对新旧军阀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通过宣传土地革命主张,逐步提高农民对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认识,为以后实行工农武装割据,深入土地革命奠定了群众基础。1929年3月,红四军入闽后,省委着重在闽西农民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主张,扩大红军影响,发动农民起来斗争,特别是通过对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的宣传贯彻,使得土地革命斗争在闽西及其他革命根据地内迅速开展起来。随着福建国民党军阀混战的加剧,1930年上半年,省委先后发出《中共福建省委通告第五十六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反对军阀战争的行动大纲》、《中共福建省委反对福建军阀混战宣言》、《中共福建省委纪念六二三惨案反对军阀战争宣传大纲》以及关于加强对士兵的宣传工作的第五号通告等文件,在广大工农士兵群众中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军阀战争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制造军阀战争的主要动力是帝国主义。把宣传反军阀战争与打倒帝国主义结合起来,鼓动工农群众起来进行反帝反封建军阀的斗争。
  (二)抗日救亡宣传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福建党组织在各界群众中广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9月21日,厦门中心市委发表《告闽南工农兵士贫民学生书》;10月17日,再次与团厦门市委联合发出告民众士兵书——《武装起来赶走日本帝国主义》,号召全省人民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1932年“一·二八”事件后,进一步加强抗日宣传工作。厦门中心市委先后发出《关于上海事变的紧急决议》、《为日本进攻热河占领山海关宣言》等文件。福州中心市委也于1933年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进占山海关宣言》,在人民群众中宣传《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1933年11月后,利用“福建市变”的有利时机,着重开展了反蒋抗日官传活动。
  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魔爪直接伸向福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发表《反对傀儡自治告闽西南民众书》,组建闽西南抗日战讯社,创办《抗日战讯》。闽粤边特委创办的《农报》和《前哨周刊》也把抗日反蒋作为主要的宣传内容。同时,全省各游击区党组织印发大量反日反蒋的宣言、传单,并利用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宣传队,深人工厂、码头、农村、学校、兵营做广泛的宣传鼓动工作。到1937年上半年,各游击区抗日救亡团体迅猛发展。仅在闽粤边的靖和浦地区,农民救国会和农会会员就达2万多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群众性抗日救亡运动向前发展。
  西安事变发生后,1937年2月7日,闽赣省委发出《关于开展抗日反帝斗争的决议》,号召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中国人,不论职业、团体、宗教信仰、政治派别,一致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抗日的民族革命战争。同时宣传中共联蒋抗日和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主张,使各游击区党组织的斗争策略顺利地由反蒋抗日转变为联蒋抗日,纠正党内存在的抵触情绪以及关门主义、报复思想和等待思想,并在社会各阶层民众中宣传关于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和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使团结御侮、共同抗日的呼声遍布全省各地,为全面抗战爆发后实现国共合作奠定基础。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广泛发动全省民众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0月,闽粤赣边省委指示各地党组织必须把救亡运动开展为各党派各阶级的运动,要加强党对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12月,省委宣传部长邓子恢在《前驱》刊物上连续发表《我对龙岩民众抗日救国的意见》、《怎样开展闽西南民众抗日救亡运动》等文章,号召共产党员以及各界热心救亡的先进分子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抗日救亡宣传。在各地党组织的指导和影响下,以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为骨干的抗日救亡团体遍及全省城乡各地,以戏剧、歌曲、墙报、漫画以及创办刊物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党的抗日政治主张深入人心,唤起民众奋起抗战。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党领导下的抗日救亡活动深入进行。1939年,在党组织的帮助下,以服务于抗日文化事业而著称的生活书店先后在南平和福州设立分店,销售救亡读物,宣传抗战。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朱德的《抗日游击战争》、周恩来和叶剑英的《怎样进行持久抗战》、宋庆龄的《中国不会亡》等一批很有影响的抗战论著,均通过该书店传遍八闽。新四军福州办事处领导下的“战友社”则坚持出版《战友》周刊,宣传长期抗战的思想,揭露批判汉奸鼓吹的亡国论调以及破坏国共合作抗战言论。特别是永安抗战文化运动在这时期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人民抗日救亡的斗争。在游击区,党组织在领导抗日救亡的同时,还领导了反对国民党顽固派反共投降的宣传。
  1939年9月,闽西南潮梅特委组织部长谢育才、龙岩县委书记魏金水联合发表对时局的书面谈话,以大量的5实,驳斥国民党顽固派散布的“共产党有阴谋”、“共产党破坏征兵”的谣言,并强调指出,必须揭露日本诱降政策和“和平运动”的阴谋,广泛开展反汪(精卫)、反汉奸斗争,巩固国共合作和内部团结,坚持抗战国策,维护闽西的和平团结,坚持抗战到底。与此同时,闽北、闽东、闽中等地区也在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反投降、反内战的宣传活动。面对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一系列反共事件,福建党组织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宣传和斗争。1941年1月25日,闽西特委就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和平合作抗战发动闽西事变,发表《为反对内战反对投降紧急宣言》,表示要和闽西全体人民一道,反对顽固分子的专横暴虐,争取政治自由,维持和平团结,坚持抗战到底。同年10月以后,省委在采取“隐蔽精干”、“实行武装退却”策略的同时,一方面针对国民党顽固派政治瓦解的阴谋,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和基本群众的阶级教育和革命气节教育,整顿巩固革命队伍;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这一系列宣传活动,为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反内战、夺取全国胜利宣传
  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委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和平建国的总方针,于1945年9月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我们的方针任务的指示》,及时地向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三大宣传口号。1946年1月10日,国共两党《停战协定》签订后,为落实中央和平建国的方针,1月20日,闽西南特委发表《为和平建国宣言》,提出只要国民党当局承认闽西南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及给人民以民主自由,即愿与国民党共同开展和平建国建乡工作,使战后灾难的闽西南成为民主、自由、安宁、康乐的闽西南。2月24日,闽粤边区临委特派员魏金水在临委机关庆祝和平民主大会上,发表题为《掀起闽西南和平民主的热烈运动》的讲话,提出必须通过各种会议、报刊、公函、标语、口号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知识分子等进行普遍深入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福建党组织在闽北、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的大专院校和部分中学,建立读书会、时事研究会等组织,通过阅读进步书刊,交流心得体会,出墙报等形式,宣传和平民主,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迫害进步人士等罪恶事实,激发青年学生爱祖国、爱和平民主的热情。
  1946年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后,省委着重进行反内战、反独裁、力争和平民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党组织在福州、福安创办的书店,公开出售进步书籍。其中“致知书店”一直坚持开办到福州解放。城工部各级组织先后创办了数十种秘密报刊,在各界群众中揭露蒋介石发动内战、搞独裁的反动本质。许多青年知识分子通过阅读革命书刊,提高了政治觉悟,最后加入共产党组织。1947年初,党在城市的组织领导广大爱国学生以剪报、贴标语、开大会、签名、罢课、上街宣传等形式,开展抗议美军暴行活动。1948年8月,闽粤赣边区党委强调在宣传内容上,要多宣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传播游击区的各方面成就和人民英雄的斗争经验,以鼓舞人心,提高党的威信,集中打击少数主要的反动分子,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力量。11月,又提出打倒蒋介石政权的10项主张,在群众中广为传播,着重宣传打倒蒋介石政权的坚定决心,向蒋介石政权的官兵和地主豪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出对蒋介石政权和军队中的反动分子和愿意放下武器、不率众反抗者实行区别对待;地主豪绅中不组织武装反抗的,也以中立人士对待。向各界人士宣传中共关于改善农民、工人生活,保护工商业及华侨家属,保护文教机关、宗教团体等主张。通过广泛宣传活动,在蒋介石政权内部及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争取和实现了闽西地方势力的起义投诚。
  1949年春,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为配合南下大军解放福建,福建党组织着重进行迎接解放的形势和党及人民解放军政策的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护城、护厂、护校斗争。解放军渡过长江以后,福州地区党组织先后出版许多小报刊,编印多种小册子和大量宣传材料,登载新华社电文稿,报道解放区情况和解放战争胜利消息,刊登中共中央领导入讲话摘要,介绍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与城市关系密切的工商业政策等,这些内容在社会上广为传阅,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福建解放前夕,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城市的党组织印刷了大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吿蒋军官兵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基本政策》以及《为反掠夺反破坏告厦门人民书》等宣传品,广泛散发、张贴于公共场所,并邮寄给省内国民党各级党、政、军要人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工商界人士,使不少人消除了对共产党、解放军的顾虑,一些国民党党、政、军、宪、警人员认清形势,加深对共产党、人民解放军政策的了解,强大的攻心战起到鼓舞斗志、安定民心和瓦解敌人的作用,对福建解放及保护国家资财起了重要作用。
  二、宣传解放初期的形势和任务
  (一)抗美援朝、土改和镇反宣传
  1949年7月20日,省委作出《关于福建省文教接管方案(草案)》,开始接管旧政权的宣传部门。1950年3月17日,省委召开第一次宣教工作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纪律性的决议》。会后,整顿宣传工作队伍,加强宣传工作纪律性,在城市开展提高人民群众政治觉悟,粉碎国民党势力经济封锁,克服困难,恢复生产的教育;在农村大力宣传剿匪、反霸、减租、生产救灾等政策,摧毁反动派在农村的思想统治,发动和组织群众建立基层人民政权。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省委在全省领导组织了570多万人的和平签名运动。11月初,为推动抗美援朝教育,省委召开第二次宣教工作会议,部署宣传教育工作。会后,在全省开展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清除一部分人头脑中存在的“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同时号召全省人民以实际行动参加抗美援朝。
  1951年6月,结合制定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军属等工作,在全省开展以要求缔结五大国和平公约签名运动和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投票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活动,全省人民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思想得到加强,60%以上的人口订立爱国公约。随后又通过开展“爱国检查日”活动,开展生产评比,促进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
  与此同时,省委于1950年初发出《关于土改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结合抗美援朝教育,进行普遍而深入的土地改革宣传,讲清进行土改的正义性、必要性和意义。全省报纸、广播纷纷发表各阶层人士拥护土改的讲话或文章,揭露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压迫和剥削的罪恶,反映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土改的呼声。1951年底,省人民政府通过《关于福建实施土地改革的具体意见》,为配合意见的实施,着重进行土改基本政策、步骤、方法教育,时事和反谣言教育以及诉苦教育,使土改运动变为广大农民自觉的行动,从而为全省全面进行土地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在抗美援朝及土改中,又结合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11月3日,省委作出《关于加强时事教育与镇压反革命活动宣传的指示》,要求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的必要性和意义的宣传教育,号召全省人民积极参加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接着,省委召开两次扩大会,传达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历次指示,并组织全省干部学习讨论,纠正宽大无边和太平麻痹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着重结合抗美援朝的时事教育,以报告会、座谈会、控诉会、展览会以及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等形式,揭露反革命分子罪行,宣传镇反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还利用电影、幻灯、戏剧、广播、报纸进行直观教育。从1950年11月至1952年2月,《福建日报》陆续刊登72篇各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报道和文章,形成浓烈的镇压反革命的舆论气氛。同时,对三大运动如何结合进行宣传,省委又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及加强镇压反革命活动宣传的指示》和《关于土地改革中结合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使三项运动的宣传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二)“三反”、“五反”运动宣传
  1951年底,全国开展“三反”运动。为使“三反”斗争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省委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和省委的有关文件,提高对“三反”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各级领导亲自作动员报告,带头在群众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干部中的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现象和右倾思想,鼓励群众敢于斗争。
  1952年1月中旬,福州市委为消除群众不敢向领导提意见,怕被打击报复的思想包袱,专门制定处理压制民主的3项办法,对洪山区委主要领导干部压制群众提意见的行为作出处理,并在《福建日报》上公布,促进“三反”斗争的健康发展。
  1952年1月下旬,“三反”运动转入反贪污斗争阶段,省委着重宣传中央关于“多数从宽,少数从严”的原则,对有中小贪污行为的人,以思想教育为主,并号召他们在运动中立功赎罪,从而孤立了大贪污分子。3月,省委根据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坚持“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着重宣传对彻底坦白、积极退赃、真诚悔改者从宽处理和对抗拒坦白、有赃不退、狡赖顽抗者给予严办等政策,推动追赃定案工作顺利进行。
  6月下旬,省委召开省政法会议,布置结束“三反”工作。一方面进行“三反”复查,纠正各地在定案与量刑中存在的偏差,解决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进行总结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和认识资产阶级两面性的教育,清算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批判本位主义、山头主义、闹无原则纠纷、盲目自大以及无组织无纪律等错误倾向,达到了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巩固“三反”成果的目的。
  在机关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全省主要城市也在工商界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省委强调加强对工人进行政治教育,号召工人阶级发扬大公无私的精神,积极参加“五反”运动。同时,对各界人民特别是青年和妇女也进行教育,使他们了解“五反”运动的意义,积极参与“五反”运动。
  三、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1月,省委召开第二次党代表会议进行传达,并对全省学习、宣传工作作了部署。会后,全省各地(市)县相继召开县委扩大会、县区乡三级干部会,具体布置宣传任务。12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并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向农民宣传总路线的指示》。根据中央指示,省委从1953年冬到1954年春,在全省城乡运用报纸、电台和其他宣传工具,着重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宣传国家“一化三改”的方针政策、基本要求及其伟大意义;宣传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通过宣传,坚定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的“一化三改”运动。
  1953年12月17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向农民宣传总路线的几点意见》。省级机关抽调700多名干部,各专区、县也抽调大批机关干部下乡,加强农村的宣传工作,协助农村干部宣传总路线。全省每个乡都有一个工作组,90%以上的农民受到教育。在宣传教育中,着重采取算帐、对比、回忆、诉苦和现身说法等办法,宣传国家工业化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以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对国家实现工业化的意义,帮助农民克服在粮食问题上只顾个人发家,储粮惜售等待高价等思想倾向。同时,向农民进行两条道路、两种前途的教育,总结办互助组和办初级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通过宣传教育,全省农民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向国家交售13亿多斤粮食;普遍组织互助组,并要求扩大办初级社的规模,激发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热情。
  在城市的宣传中,依靠宣传员、报告员,举行各种报告会、群众会,向居民宣传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的意义和政策,宣传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以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道理,帮助群众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或是召开小型座谈会,以漫谈、回忆、对比和算帐等方式,并配合图片展览、幻灯、说唱等形象化宣传,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总路线。对不能参加会议的老人、妇女还进行补课。80%以上的居民受到教育。全省各主要城市还专门举行工商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
  1954年后,结合农业合作化、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及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等任务,继续深入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1955年,在宣传总路线的基础上,突出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宣传活动,向农民宣传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有关农业合作化的指示,宣传农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华安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运用“四对比、五算帐”的方法(①四对比是比社与户哪个好,比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哪个好,比剥削制度和没有剥削制度哪个好,比个人发展和共同富裕哪个好。五算帐是算灾害帐,算搞副业增加收入帐,算发挥劳动积极性增加工分帐,算贫农中农合作互利增产帐,算克服生产、生活困难帐。),向农民宣传新制度的优越性和旧制度的落后性,这一经验在福建《农村工作通讯》上刊登后,得到毛泽东的充分肯定,把»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亲自写了按语,指出:“四对比、五算帐”就是_民说明两种制度谁好谁坏,使人一听就懂的一种很好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很强的说服力。通过宣传教育,农民要求办社的热情高涨,推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四、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一)八大宣传
  1956年9月13日,党的八大召开前夕,省委发出《关于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适时地组织群众读报或收听广播,在学习宣传中注意汇集党内外各种思想反映,向省委宣传部汇报。党的八大结束后,9月28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八大”文件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八大文件,掌握精神实质,指导今后工作。随后迅速在全省干部、党员、群众中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10月30日,为把学习引向深入,省委宣传部又发出《组织讨论关于政治报告决议的几点意见》,要求在讨论政治报告决议时,弄通当前国内的主要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党如何积极而又稳定、可靠地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如何随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右倾保守或“左”倾冒险的倾向,如何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以及如何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传统等问题。同时,还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负责人根据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和思想反映,及时向所属单位干部作辅导性的专题报告,藉以推动学习讨论的逐步深入。12月24日,省委宣传部再次发出《关于“八大”文件学习的通知》,要求将学习宣传工作转入联系实际检查工作阶段,确保党的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整风反右宣传
  1957年3月至4月,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和《人民日报》文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以改进作风,正确处理人民群众“闹事”问题,为紧接着要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作准备。4月27日,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省委根据中央指示,对全省开展开门整风作具体部署。随后,各级党组织在干部中进行关于“为人民服务”、“有事和群众商量”、“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则是,非则非”的教育。同时,省、地、县派出干部下乡、下厂、下学校,调查机构庞大、手续繁多、办事迟缓等问题,了解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给下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造成的困难和恶果,并和群众研究改正的办法,为县以上机关系统整风收集实际材料,结合改进工作,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6月,全国反右派斗争开始,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发出《关于当前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宣传作了具体的部署。此后,全省各地着重在干部群众中揭露少数右派分子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教育干部改正缺点,加强和群众的联系,积极搞好工作;教育群众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积极帮助干部加以改正,搞好生产,使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巩固起来。在运动初期,对运动的指导思想的宣传,是比较稳妥的。但到8、9月,全省地(市)委宣传文教部长会议对反右斗争形势的估计过于严重,以致决定在全省开展一个全民性的社会主义大辩论运动。9月21日,省委宣传部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印发会议的报告,对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的目的、要求、步骤、做法具体确定下来,此后,全省的反右派斗争在所谓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方针推动下,不断升级,最终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
  (三)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宣传
  1958年2月初,在全国“左”的情绪高涨的影响下,省委在全省农、林、渔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上不切实际地提出“可能跃进、必须跃进、敢于跃进、跃进再跃进”的口号。2月下旬到3月初,省委先后召开紧急会议和工业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比多快好省”的双反双比运动,并于3月底举行全民大跃进广播动员大会,号召全省干部群众“大胆跃进、迅速跃进、坚决跃进、全面跃进”。5月29日,省委发出《开展总路线宣传运动的指示》,30日,发出(在全省范围内贯彻社会主义总路线宣传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等问题的指示》,进一步要求在党内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批判在大跃进过程中出现的“资产阶级思想”。6月5日,省委召开电话会议,具体布置了总路线的宣传工作,并宣布6月5日至7月初为总路线宣传月。6月7日,省委宣传部针对宣传中出现的问题,向各地(市)、县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注意针对群众的思想进行宣传,多用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事实宣传,并要求把原来涂写的已经过时的标语口号,换以宣传总路线的标语口号。下半年开始,全省报刊出现许多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和报道。《福建日报》提出“苦战两年为全省每人平均两千斤粮食而斗争!”、“一年实现文化省!”;《泉州日报》提出“没有万斤、十万斤的思想,就没有万斤、十万斤的收获!”;闽侯县提出“初步实行‘各取所需’!”、“一季收成等于40年收成!”等口号;报刊不断报道一个又一个所谓的“高产卫星”等等。同时,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农村合作社开展拔“白旗”、插“红旗”,批判“观潮派”、“秋后算帐派”等活动,进一步助长浮夸风、命令风和瞎指挥风。8月后,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的精神,把工作重点转向全民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9月,省委宣传部召集各地(市)、县委宣传部长座谈,提出具体意见。此后,全省各地大张旗鼓地进行大炼钢铁和大办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解放思想”,打破对炼钢铁的神秘观念,突破技术关,树立人人争上游的思想;宣传人民公社的性质和优越性、大办人民公社的成熟条件以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产主义精神。全省出现“以钢为纲,全面跃进”和办人民公社一哄而起的局面,造成群众性的盲目蛮干和“共产风”的严重泛滥。
  到了1959年上半年,全省各地根据省委部署,普遍在农村广泛宣传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开始纠正“共产风”,批判“浮夸风”,干部和群众思想开始逐步冷静、稳定下来。但在当年下半年,又开展“反右倾”斗争,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再度混乱。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跃进”和“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才逐步停止下来。
  (四)调整国民经济宣传
  1961年初,为贯彻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精神,省委在宣传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习毛泽东1930年写的《关于调查工作》(后来公开发表时改题为《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从思想上提高对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认识,恢复党的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作风。
  5、6月间,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省委在7月对中央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对如何在二三年内克服暂时困难进行研究,决定对全省干部进行一次深入的政策思想教育。会后,各地组织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以及省委工作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决定、意见等文件,统一全省干部的思想。9月,全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工业支援农业,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运动。各级宣传部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造成热烈的气氛。各级党报特别是县有线广播突出报道了工人、青年学生参加农业生产作出显著贡献或有重大教育意义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10月18日,为鼓励社员努力恢复生产,渡过生活难关,省委在实施“冬季自由种一季”政策的同时,下发《鼓足干劲,战胜暂时困难,争取新的胜利宣传提纲》。翌年3月,省委又下发《关于当前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备耕和春耕工作,在广大工农群众中进行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执行农业六十条政策以及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的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的形势逐渐好转。
  1962年5月,中共中央常委工作会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大幅度调整。为配合城镇人口的精减工作,省委下发《到农村去,加强农业战线,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宣传提纲》。这两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对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起了积极作用。
  五、宣传“阶级斗争为纲”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召开,要求全党进行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宣传教育。12月,省委召开地、市、县委宣传部长会议,讨论宣传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事宜。鉴于农村存在“单干思想”,着重研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内容、做法、步骤、注意事项等。10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宣传提纲。开始批判“单干风”,用阶级斗争观点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走人民公社集体化道路。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下达,部署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通称“四清”运动)。7月初,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10月,省委决定,在部分农村和城市基层单位围绕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这一中心,以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为依据,重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在非试点地区和单位,着重通过开展回忆、对比的群众性自我教育运动的方式,组织老工人、老贫农、老游击队员、老干部,大讲革命斗争史、土地改革史、集体化史、厂史、村史、家史等,对广大工农群众进行阶级教育。《福建日报》陆续报道各地进行阶级教育的典型情况。
  1965年初,中共中央下达《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通称“二十三条”)。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和全省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强调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会后,全省城乡社教试点单位广泛宣传“二十三条”。对于面上的阶级斗争教育,省委强调必须从阶级斗争教育入手,解决社队干部中存在的“右倾情绪”。接着,省委在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和农工部长会议上,提出在一切工作中突出政治。《福建日报》也陆续宣传、报道各地在一切工作中突出政治的典型及取得的“成效”。10月,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再次强调要反复进行阶级斗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就是搞阶级斗争,即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的地方,阶级斗争也继续存在,运动中的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政治,思想领先,兴无灭资,错误地把阶级斗争提到了不应有的高度。
  六、宣传“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省委立即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对“文化大革命”运动作了部署,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切党员干部和广大工农兵群众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7月4日,省委召开万人大会,进行全省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大动员。8月8日,组织全省党员、干部、广大师生收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通称十六条)。10月,省文革领导小组召开各大学党委书记、各条战线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组织全省人民学习“十六条”,要求边学习、边讨论,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把“文化大革命”推向新的高潮。8月26日,全省万人大会在省体育场召开,省委书记叶飞就“十六条”规定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目的、重点、形式等进行具体讲解。此后,“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在全省全面展开。
  1966年9月,省委在号召“炮打司令部”的同时,着重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下农村文化大革命的规定》和《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号召革命师生不到工厂、农村串联,把工厂、农村稳下来,使广大工人、公社社员坚守岗位,搞好生产,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同时要求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敢于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敢于领导生产、领导工作,克服任何消极畏难情绪。但不久,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因而陷于瘫痪状态。党的宣传部门停止工作,由后来成立的军管会宣传组和革委会宣教组所代替。
  1967年5月29日,省军管会宣传组发出通知,强调宣传工作要紧紧掌握斗争大方向,要宣传坚决制止武斗,正确处理各革命造反派组织之间关系;宣传贯彻党的政策,正确对待保守派组织,拥军爱民,回本单位闹革命以及宣传抓革命促生产等等。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出通令,省军管会宣传组再次号召坚决执行,坚决纠正和反对打、砸、抢、抄、抓的歪风。但当时社会混乱,武斗盛行,宣传达不到效果。
  1968年11月7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深入宣传坚决贯彻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公报的决定》,各级革委会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工厂、农村、机关、学校和街道,宣传公报,组织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语录活动,把学习毛泽东著作庸俗化。1969年3月下旬,省革委会在全省组织学习毛泽东论教育和《红旗》杂志社《关于总结经验》的社论,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969年4月,党的九大以后,全省各地开始系统地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同时,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开展“斗、批、改”。使“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里进一步具体化。1970年12月22日,省革委会政治部转发宣教组《关于当前宣传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典型和经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此后,全省掀起“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以及“全国学习人民解放军”的群众运动。
  1971年1月23日,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毛主席一月八日重要批示开展一场自我教育整风运动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揭批陈伯达同整顿思想作风结合起来。4月,省委作出加强思想和政治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肯定“文化大革命”的方向,运动继续朝着“左”的方向发展。
  1971年,林彪出逃摔死在蒙古(“九一三”事件)后,为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批林整风运动,全省共派出4.5万多人到基层单位帮助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文件,在群众中进行以批林整风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使群众认清林彪反革命面目。翌年1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揭批《“571”工程纪要》),全省各地培训近10万名宣讲队员,组织7万多名干部深入基层帮助搞好传达、引导揭批工作。
  1973年8月,党的十大再次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并提出“要特别重视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教育,11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结合“批林整风”,深入进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大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开展后,省委又把基本路线教育同“批林批孔”结合起来,并发出《继续搞好批林批孔,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迅速掀起农业学大寨的新高潮》的指示,全省各地的“批林批孔”运动,重点抓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
  1975年3月,省委再次作出在连江、长乐、晋江、泉州三县一市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决定,并组织3314名工作队员到三县一市机关开展运动。省委在抓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同时,也宣传抓革命促生产,宣传安定团结。
  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期间,省委根据中央抓各项工作整顿的指示,先后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工业学大庆会议和全省财贸系统学大庆学大寨经验交流会,号召全省人民讲大局,讲党性,讲团结,清除资产阶级派性,搞好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全省形势发生可喜变化。
  1975年底,以陈佳忠、李庆霖和庄志鹏等人为首的造反派与江青反革命集团勾结在一起,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把斗争矛头指向省委,鼓吹“越乱越好”,煽动胁迫领导干部“转弯子”,并指使一些地方成立“运动办”、“反击办”取代党委的领导,全省再度陷入混乱,生产和建设又一次受到严重破坏,宣传内容亦随之转向。这种大动乱的局面一直到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才告结束。
  七、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拨乱反正宣传
  1978年9月,省委召开关于真理标准理论研讨会,组织理论界和部分实际工作者开展真理标准的学习和讨论,并通过报刊的报道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打破禁锢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两个凡是”,推动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省的宣传工作开始清除“左”的指导思想,进行全局性的拨乱反正。全省把宣传工作重点从前几年重点宣传两条路线斗争,转到着重宣传经济建设和实现四个现代化方面上来。宣传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伟大意义,宣传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必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等等。通过宣传,教育干部群众向前看,朝远看,朝大处看,不要纠缠在“历史旧帐”和“个人恩怨”的小帐上;宣扬顾大局、识大体、讲团结的典型事例,把全省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上来。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7月5日,省委发出闽委[1981]37号文件(①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1]22号文件的具体安排意见。中共[1981]22号文件的内容为: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学习宣传《决议》的过程中,把统一认识、解放思想问题,同继续清理“左”的错误影响和克服社会上自由化倾向思潮结合起来,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干部群众弄清《决议》对毛主席、毛泽东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32年功过是非评价的基本要点,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加深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进一步促进全省的拨乱反正工作。
  1984年下半年,省委在整党中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继续清除“左”的影响,实行对外开放、经济改革的教育,列为整党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开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工作,省委宣传部先后召开全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以及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和各地、市、县委宣传部长会议,进行贯彻部署。除在省电台、《福建日报》及其他报刊宣传外,全省各地还普遍召开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汇报会等,肃清“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实现全省党员、干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胜利完成全省的拨乱反正工作。
  (二)对外开放宣传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省委立即组织全省进行对外开放的宣传教育活动。9月,省委工作会议确定把贯彻中央50号文件(①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作为全省工作的中心。12月,省第三次党代会和省五届二次人代会也把贯彻中央50号文件作为加快福建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年底,省委宣传部编发《关于我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宣传要点》下发全省学习。1980年1月,全省地、市、县委宣传部长会议后,省委宣传部又发出《关于我省1980年宣传工作安排意见》,对全省宣传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同年春节前后,全省上下大动员、大发动、大讨论,重点探讨如何充分利用福建省有利条件,加快经济建设步伐。随后,省委连续举办地、县委宣传部长、理论骨干经济理论短训班、读书班,提高宣传干部的经济理论水平,为搞好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的宣传工作打下基础。
  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四市对外开放。5月,召开全省开放城市宣传工作会议,决定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外开放宣传月”活动,并对全省宣传队伍进行整训,共培训宣传骨干4万多名。这些骨干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对外开放宣传教育。仅福州市就有7000多名宣传员、报告员活跃在基层,向群众宣讲931场,全市群众受教育达90%。
  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厦门经济特区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把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岛和进一步开放福州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的重要决定。为促进对外开放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省委突出抓“对外开放是放不是收”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邓小平关于实行开放政策不是收而是放的指导思想和“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题词。为配合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编写了宣传提纲,《福建日报》开辟了专栏,均以《对外开放是放不是收》为题配发文章。8月,省委三届九次全会决定把对外开放教育作为第一批整党的学习内容。10月,省委根据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发出《关于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要求以《决定》的精神指导改革,检验改革,促进改革,进一步从指导思想上明确: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企业;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是放不是收。11月,省委又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思想解放、内外开放、权力下放、政策放宽。强调用“放”字闯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加快全省的改革步伐,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对外开放是放不是收的宣传教育活动,搞得较为深入,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沿海开放较早的地区普遍感到开放不是“过头”而是不足,并采取措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和经济建设速度。内地山区则克服“不是开放地带不冒险”的思想,也积极邀请华侨回乡探亲、观光、旅游、洽谈贸易,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交流,促进外经外贸事业的发展。
  (三)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宣传
  1979年4月,针对社会上极少数人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右了和怀疑四项基本原则的两种思潮,省委在全省开展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及福建省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化的保证。教育群众认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提高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
  1982年,为清除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干部怕右,群众怕变的思想顾虑,结合农村开展“四、三、二”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反对走私和投机倒把,反对各种歪风邪气)活动,宣传中共中央[1982]1号文件(①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关于“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坚持集体化和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使农民提高认识,消除顾虑,促进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
  1987年4月26日,为深入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全面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省委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学习教育的意见》,各级党组织培训和组织大批宣传骨干深入基层宣讲。12月,省委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学习宣传十三大精神的基础上,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88年3月,省委下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意见》。省委宣传部组织编写一套《基本路线教育通俗讲话》,在《支部生活》杂志上刊登,为基层提供参考材料。全省各地普遍开展国情、省情教育,生产力标准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教育等5个方面的教育活动。
  1989年11月,为进一步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省委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2月13日,下发《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城乡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省委宣传部编发了《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宣传提纲》和《关于东欧局势问题》等材料,提出宣传要点。各地运用国情资料和历史事例,讲清坚持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通过回顾建国40年的伟大成就,讲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联系10年改革开放给国家、集体、家庭带来的巨大变化,引导入们认识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充实新的内容,进一步坚定全省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1990年4月后,省委决定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引向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信心和决心。
  八、宣传新时期总任务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闭幕后,开始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形势任务。省委决定在全省按人口每500人选配1名宣传员,开展党在新时期总任务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增强在本世纪末实现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信心。
  1983年上半年,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要坚决,经济要抓紧”的指示,在农村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讨论,推广龙海白水公社党员联系户、团员关心户、妇女团结户、科技示范户的“四户”经验,促进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逐步完善和‘两户一体’(土地承包户、专业户、经济联合体)的发展。7月,省委三届七次会议要求全省党组织结合学习《邓小平文选》,宣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让群众明白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是关系四化建设和国家前途的大事,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努力为国家多做贡献。年底,省人大常委会调整“六五”计划中经济特区建设、工业生产、乡镇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计划,提出争取实现工业“两位数、三同步”增长(即工业总产值年增长率要达10%以上,产值、利润、税收同步增长)的任务。全省对此进行了宣传。
  1984年2月17日,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以“开放、搞活、特殊、灵活”八字统一思想,发动群众动脑筋、想办法、提措施,克服各种阻力,念好“山海经”,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福建日报》专门开辟《把经济建设搞得更快些更好些》专栏,并发表《牢记战略目标,放手搞活经济》社论,配合会议宣传。3月,为了搞活城乡经济,55位厂长、经理发出“松绑”、“放权”的呼吁,省委积极支持,在全省开展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宣传。《福建日报》在发表《呼吁信》后,连续发表一系列支持改革、放权松绑、搞活企业的专题报道。5月,又发表《让“包”字进城》的社论。6月,省委书记项南在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55位厂长经理座谈会上,强调:“包”字下乡,农村很快变样;“包”字进城,城市也会变样。在舆论带动下,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在城市企业中广泛推行,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1985年底,省“六五”计划的各项主要指标超额完成,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1986年4月,结合学习宣传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文件精神,省委作出在全省开展以宣传“七五”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政策教育。4月16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在全省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的意见》。在农村着重宣传了中央〔1986〕11号文件(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在城市突出宣传“七五”计划头两年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把全省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为完成“七五”计划,实现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总目标做贡献上来。
  党的十三大召开后,省委根据十三大提出的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制定了适合省情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全省经济全面发展,提前5年实现国民经济产值翻两番。为使全省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1988年3月和5月,省委宣传部与省体改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改革开放舆论宣传的通知》和《加速我省改革开放步伐的宣传提纲》,广泛宣传福建省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今后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宣传半月刊》根据统计资料,编发了《十年成就功在改革》的长篇文章。各新闻单位也采取各种形式,系统地报道全省各条战线的成就,进一步增强全省人民的改革开放意识,提高实现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的信心。
  1989~1990年,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经济形势宣传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省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得到深化。各新闻单位为配合经济形势宣传开辟了专门的栏目、节目,形成一定声势,进一步把全省人民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上来。为福建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三节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纯洁和先进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福建党组织建立后,十分重视党员教育工作。
  一、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1928年10月,中共中央在致福建省委信中指出,要重视对党员进行教育。根据中央指示,省委在福州、厦门两地先后开办党员训练班,进行党的政治任务,本省政治现状及工作方针,职工、农民、城市民权运动,党员须知等方面的教育。1929年9月,闽西特委在上杭县举办党员训练班,培养从事群众工作的干部。同年10月下旬,毛泽东在上杭县苏加坡开办党员训练班,训练内容有政治、军事、农民运动等。
  1929年12月,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会议(即古田会议)在上杭县古田召开,大会专门讨论党内教育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议指出: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为了红军的健全与扩大,为了斗争任务之能够负荷,都要从党内教育做起。明确规定党员要学习关于世界的政治分析与上级指导机关的指示,研究马列主义,研究社会经济科学以及革命的目前阶段和它的前途问题等10项教育内容,还倡导采用理论联系实际,阅读党报,举办政治简报训练班,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各种会议以及适当分配党员参加实际工作锻炼等18项教育方法。会后省委及时要求各级党组织传达大会的决议及有关精神。1930年2月,闽西特委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依据古田会议精神,检查总结了过去的党建工作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通过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闽西和全省各地党组织的建设都得到加强。仅闽西党的支部在短短的一年内,就增加了80%,党员人数增加9倍,大大促进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和武装斗争的深入开展。
  1933年2月,省委根据苏区中央局《关于闽粤赣省委的决定》,错误地开展“反罗明路线”斗争,从省级机关搞到基层支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党员教育。
  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失利后,红军被迫长征,在国民党白色恐怖下,福建各地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党员人数锐减,有些党员因此动摇了对党的信念。为此,各游击区党组织普遍对党员进行坚定斗争信念的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实际斗争联系起来,在实际斗争中检验每一个党员的思想,大部分党员坚定了革命意志和斗争信念。
  1935年6月,靖和浦县委第五次扩大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各基层组织举办党员流动训练班,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张鼎丞等利用手头仅有的一本《列宁主义》轮流、反复阅读,并联系中国实际,深入浅出地给党员讲解,增强党员的革命信念。闽粤边特委要求各级党委普遍建立政治讨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闽北分区委书记黄道利用战斗空隙给党员讲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历史和十月革命等,并辅导他们学习文化。由于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政治任务进行党员教育,使党组织和游击队员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定信念,团结一致,顽强战斗。
  1936年至1937年夏,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各地党组织了解到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抗日的指示精神后,立即在党内进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教育。针对有些党员对国共合作没有思想准备,对党的政策不理解,甚至困惑的情况,教育党员认清形势,为了全民族的利益,要克服党内存在的关门主义、报复思想和等待思想等错误看法,同时也强调不能放松阶级斗争的警惕性。1938年6月后,福建省委陆续从各特委和城市新发展的党员中挑选骨干,分批选送中共东南分局举办的党员训练班,学习党的抗日统一战线理论。同时也自办党员训练班,向党员分析国内外和省内抗日形势,学习党的抗日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加深了对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的认识,为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提供了思想保证。
  1940年,闽西南潮梅特委在所领导的地区内进行整党,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增强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1941年12月,闽西特委发出关于深入讨论中共中央增强党性决定的通知,指出:由于闽西所处环境已相对稳定,部分党员中出现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革命长远利益;保守苟安,缺乏斗争勇气,漠视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不听党的调动;不愿在斗争中去学习,缺乏政治责任心等违反党性的倾向,如不迅速扭转,革命事业就无法胜利前进。为此,通知要求闽西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坚定阶级立场和革命意志,加强党性锻炼。
  1942年7月,福建省委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针对所属党组织中个别党员存在的党性不纯的现象,作出《关于加强党性的决定》,强调对党员进行反对主观主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加强党纪的教育。1943年2月,省委再次作出加强党性的决定,同时在建阳太阳山基地开展以加强党性锻炼为中心内容的整风学习运动。10月,福建省委继续在党内开展整风运动,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毛泽东的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的报告,陈云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列宁《论党员修养》等23个文件。由于当时正处在激烈的反“清剿”斗争环境中,整风采取一面开展革命斗争,一面进行学习的形式。1944年6月,省委又作出《关于整顿学风的决定》,根据当时斗争环境的特点,主要反对主观主义。通过连续3年的整风,在党员中树立起顽强斗争,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斗争学习相结合的好作风,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打下思想基础。
  同年7月,闽粤边委在所领导的“经济工作队”中开展整风学习,强调党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在工作中要公私分明,反对贪污和自私行为,防止腐化堕落思想在党内滋长,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
  1945年5月,福建省委在国民党顽固派坚持反共的艰苦斗争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员中开展坚持抗战,反对投降;牢记阶级仇恨,不怕死、不怕苦;服从指挥,保持革命气节,提高阶级警觉性;加强斗争纪律,搞好群众工作,加强团结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发扬党内阶级友爱精神和爱下尊上,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并以此去影响群众,团结群众,共同为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
  进入解放战争后,由于长期处于分散的农村游击战争环境和新党员的增多,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难以适应战略转变的需要。福建省委决定抓住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有利时机,于9至10月间,集中省委机关的干部党员进行整训,主要学习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和省委书记曾镜冰所作的《论小资产阶级意识与无产阶级立场》的报告,采取学习和思想改造相结合的方法,联系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检查违反群众路线的各种表现。随后,各地党组织按照省委指示,相继开展整风和整训工作。通过整训,党员坚定了革命信念和无产阶级立场,增强了群众观念和党性,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方针任务打下思想基础。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为了配合解放战争,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的胜利,于1947年1月发出指示,号召全体党员发扬把新民主主义与实际相结合的创造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战争中学习运用毛泽东的军事思想,指导斗争实践。针对城市中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区党委强调要对党员进行一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党员认清革命前途,了解党的城市政策和工商政策。闽江工委还针对青年学生党员容易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和存在小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等弱点,秘密组织马列主义学习小组、读书会、联谊会,组织学生党员学习《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文章,并强调理论要联系实际,学习要服务于斗争,使这些党员的思想水平得到提高。
  1948年,为了迎接人民解放军南下解放福建,闽浙赣省委要求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及中共七大的有关文件。对文化水平低的党员举办流动训练班进行辅导。规定要定期考试,对成绩不好,不求进步的党员,要给予处分;多数党员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其上级党组织也要受处分。接着,省委先后在省委机关和各级党组织中进行整风和整编,主要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观念、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教育。学习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1949年1月,闽浙赣省委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号召,要求全体党员学习毛泽东关于整顿三风的报告以及中共中央、中共华东局的有关决定和指示,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联系实际进行自我反省。5月,闽粤赣边区党委也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克服党内存在的不认真执行中央和上级指示,甚至任意更改、乱发宣言,以及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本位主义,不顾全局等错误思想和做法,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迎接全国解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员教育条件显著改善,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各个时期形势任务要求和党员队伍状况经常提出教育要求,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加强教育管理。
  1949年底,由于忙于接管政权和开展各项中心工作,一度对党员教育工作有所放松,这一情况引起省委重视。1950年3月,省委强调今后一定要结合整顿农村、城市、机关党支部,建立党日和党课制度,从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学起。
  党组织开始从农村和城市的积极分子中吸收新党员后,省委提出:对新党员要加强党章、党员修养和党史等方面的教育;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党员,要采取学习文化和学习理论政策相结合的办法,尽快提高文化知识和理论政策水平。
  1951年,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较为系统的共产主义、共产党和党员8条标准的教育。并规定:在吸收新党员前,都要由党组织或派组织员对准备发展的积极分子进行认真教育。候补党员转正前,也要学习党员8条标准,进行自我对照检查,明确奋斗目标。
  1952年,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对建党后农村支部和党员进行教育的初步意见》,强调党员教育要与农村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联席会、个别教育、党课教育以及举办党员训练班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教育,支部如何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教育和领导方法问题的教育,以及如何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到1953年,全省共开办党员训练班187期,每期15~25天,受教育的党员共有40467人。在此期间,结合“三反”运动,全省普遍进行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着重对党员进行党员8项标准及增强党的团结的教育,批判骄傲自满和个人主义思想,树立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的思想认识。
  1955年,为巩固和发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在全省党员中进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和支部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任务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建社的意义,懂得建社的步骤和方法;纠正党员对合作社的错误认识。
  1956年上半年,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基本知识。9月,中共八大召开后,省委宣传部在《关于第四季度的支部教育内容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党组织结合传达贯彻八大文件及合作化方针政策,重点进行贯彻群众路线,实行民主作风的教育。要求党员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10月,全省农村支部有82.36%建立党课制度,配置兼职支部教员2800人,培养农村支部教员3800人。有48%的支部每月上党课1~2次,省委还加强对党员训练班的领导,提出“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改进思想和作风”的方针,要求讲课要少而精,短报告,勤讲座。当年,全省党员训练班共培训党员近5万人、非党积极分子1万多人。
  1957~1963年,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学习“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教育党员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吃苦在先得利在后、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弄清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在1960年的农村“三反”和1963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突出教育党员要关心群众疾苦,反对贪污浪费、强迫命令的错误作风。其间,还对党员普遍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和执政党地位作用的教育,强调党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在这段时间,由于反右派和“反右倾”斗争中都有扩大化的现象,严重损害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
  1964年至1966年5月,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重新登记党员,开展重新教育党员的工作。省委强调要加强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工作,巩固社教成果,推动党员教育工作向前发展。但由于这时期强调在党内搞阶级斗争,整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左”的错误思想在党内继续发展。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员教育工作中断。中共九大后,省委多次发出文件,要求党员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员教育机构逐步恢复和健全,教学队伍逐步壮大,重新开展党员教育。但是,由于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执行“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左”倾错误思想影响继续存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适应这一战略转变,1979年4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发出《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左”倾错误路线和错误思潮腐蚀党员思想,危害很深,在全省60万名党员中,“文化大革命”时期入党的约占45%,这些人缺乏党的基本知识,不懂得党的传统和党规党法,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文化大革命”前入党的党员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对自己也要求不严,不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性观念淡薄;党不管党的现象十分严重,全省13000多个农村党支部,有50%以上未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因此,加强党员教育是一项迫切和重要任务。根据该意见要求,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等方面的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材料。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和党训班逐步恢复和健全。
  1979年,全省共培训党员38万人,占全省党员总数的60%。其中农村党员30万人,占全省农村党员总数的85%。1980年后,又对59万党员进行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1982年至1987年9月,党员教育工作围绕着党的中心工作分三个阶段展开:一是学习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二是配合整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整党决定和有关整党文件,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是整党后,着重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对党员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教育。此外,还在全省农村党员中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即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事新办,反对买卖婚姻;提倡五湖四海,反对宗族斗殴;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主要内容的树正气、刹歪风的宣传教育活动。
  1987年10月后,党员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至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主要是深入地向党员进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同时结合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信念教育及民主法制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教育,学习十三大文件。第二阶段从1989年6月至1990年底,主要对党员进行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勤俭建国教育;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教育。尤其是1989年12月,省委发出《关于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意见后,进一步从多方面加强全省的党员教育工作,并把这些教育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统一起来。学习材料有: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江泽民在庆祝国庆40周年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宣传部编写的《农村党员理论学习通俗讲话》、《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教育通俗讲话》、《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讲话》等。
  二、方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和成立初期,由于条件限制,党员教育的方法比较简单,主要采取开会、个别谈心、办党训班等方法进行。因此,收效也受到一些限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经验的总结积累,党员教育的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形成以基层党校为龙头、各个教学点和党员活动室为基地的的基层党员教育网络,并且在工作中创造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方法,促进党员教育工作的发展。
  (一)创办《支部生话》
  1961年7月,《支部生活》在福州创刊,每月出版1期。它是以基层组织和党员为主要对象的党内刊物。由省委宣传部、组织部主办。通过多种栏目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发行对象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务工作者。
  1966年下半年,《支部生活》因“文化大革命”被迫停刊,截至“文化大革命”前,共出版62期。
  1978年10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发出《关于成立〈支部生活〉编委会的通知》,同月复刊。
  1979年1月起,该刊改为公开发行,同年9月,发行量为55769册,1985年为118474册,1990年增至476444册。
  《支部生活》创刊后,为党员教育提供不少优质的学习材料,指导和推动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
  (二)创办基层党校
  1983年4月,长汀县南山乡创办了福建省第一所乡镇党校。同年,光泽县、建瓯县也相继创办乡镇党校,成为省级第一批创办的基层党校。1986年乡镇办党校在全省逐步普及,1987年全省有86%的乡镇办起基层党校,到1989年底,全省1035个乡镇、街道全部创办了党校。
  与乡镇党校相比,部门党校起步较晚,但在场所、设施、经费、资料、师资等方面具有优势,较快地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到1990年全省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办了250多所党校。
  从1986到1990年,全省共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基层党校的建设。1990年5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发出《关于对全省乡镇党校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基层党校建设。全省基层党校基本上达到有领导机构,有师资队伍,有场所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教材资料,有办学经费等“六有”要求。同年,基层党校共配备了专兼职教师1.5万多名。
  各地基层党校在实践中摸索出各具特色的经验,在分类施教,纵向延伸,多样化办学;专、兼职结合多渠道选聘教师;广开门路,多途径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等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保证基层党校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党员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1990年上半年,全省54万农村党员全部在基层党校轮训一遍。基层党校发挥作为党员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许多党员通过学习、培训,在思想政治觉悟和科技文化知识上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三)建立党员活动室
  从农业合作化起,全省农村逐步建立以生产大队或行政村为单位的党员活动室,供农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以及开展文娱活动等使用。在城市中主要以企事业及街道为单位建立。至1990年,全省所有农村党支部及80%的街道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成为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
  (四)推行电化教育
  福建省从1984年起利用电视录像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1985年,先在建瓯县试点,电化教育具有受教育面广,声像并茂,时效快,教育效果好,又能同基层党校教学有机结合,保证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等优点,仅半年就播放400多场电视录像,受教育党员达3万多人次,参加党课的党员人数由原来占党员总数的65%提高到90%。
  1986年,党员电化教育逐步在全省普及。同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福建省召开党员电化教育座谈会,总结推广福建省经验。
  1987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搞好党员电化教育的意见》,提出要努力提高电教片的质量,建立健全电教机构。1989年12月,省委在《关于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意见》中,肯定了电化教育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必须进一步加强。1990年,省、地(市)和85%以上的县(市、区)都成立“电教中心”或“电教办”,并设有2000多个播放点,配备专职电教人员166人,兼职电教人员2000多人,初步形成省、地、县、乡、村各级联机操作的党课电化教育网络。同年,省委拨出300万元党建经费用于购置电教播放设备发给贫困乡(镇)。各级党委共投资1600多万元用于电教设施建设,9个地市均配备摄、制、录电教设备,共制作电教片1200多部,翻录4000多片,播放600多万场次,受教育党员12000多万人次,其中农村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电教片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有较大改进。既有马克思主义理论讲座、党性党风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形势政策、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法制建设等教育的内容;也有介绍改革开放政策、发展商品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方面内容。体裁上有典型片、系列片和专辑片三大类型。表现形式有讲演式、对话式、记录式、新闻报导式、采访问答式、自述式及党员信箱等。运用电化教育手段上党课,教育面广,效果好,形象直观,生动活泼,党员都能看得懂听得清,很适合在商品经济发展快、产业结构和经济组织复杂、党员分散的农村推广,保证党课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
  从1987年开始,省电视台开辟《党的生活》栏目,播放不少高质量的电教片。此后,大多数的地、市电视台也相继开辟这一栏目,有的县(市)还在电视台插播党员电教片。利用电视这个现代化传播媒介播放党员电教片,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起了很大作用。
  (五)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1958年,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有关规定,在各行各业特别是农村党组织中开展评比先进支部和党员的活动。对党员提出“五好”要求,即党性好、生产工作好、模范作用好、联系群众好、学习好,但在评比中,除评出先进单位和党员外,还评出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先进的插红旗,落后的拔白旗。评比竞赛活动产生了消极作用,助长了党内的浮夸风、形式主义和支部工作简单化,打击了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的积极性。此后,各级党组织总结吸取评比竞赛的积极因素,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使评比竞赛真正起了教育和促进作用。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联合部署开展评比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分别在1977年底、1981年建党60周年、1982年、1988年、1990年共5次进行评比活动,被评出的先进支部一般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团结广大群众在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党组织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奉公,富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党内活动正常,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绝大多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先进党员则是热爱党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党性和工作责任感,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改革开放中党的建设遇到的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六)开展新时期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讨论
  随着改革开放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发展,1987~1990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个单位的统一部署,全省多数党组织都组织党员参加新时期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讨论,讨论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展开以讲理想争行动,讲党性做贡献为中心进行。并围绕主题提问题找答案,用开辩论会、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上党课等形式,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统一认识,提高觉悟,推动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党争光彩”的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第四节 对台对外宣传
  一、对台宣传
  (一)解放台湾宣传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关系密切,是全国对台工作的前哨基地。对台宣传在福建对境外宣传工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和相当重要的地位。
  1950年,为了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西藏、海南岛,完成统一全中国大业的军事行动,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与省委对台工作委员会于8月1日联合举办“对台湾广播”,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有关方针政策,介绍大陆解放后人民生活安定、生产恢复、经济发展等情况,同时揭露美国帝国主义武装侵占台湾的罪行等。1952年底停播。
  1954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8月,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广泛开展“解放台湾”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全省各地都组织报告会,对群众进行宣传,仅福州地区就有24万人听了报告。为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经省委批准,省委宣传部于当年成立对台宣传办公室。翌年4月,又设立对台调研室。7月1日,省委创办《渔盐民报》(后改为《渔民报》),加强对沿海渔、盐民的教育。
  1958年,台湾当局公开叫嚷“反攻大陆”,驻扎在金门、马祖等岛屿上的国民党部队对大陆进行挑衅。同时,美国公然支持台湾当局,派军舰为国民党部队护航。中国政府决定严惩台湾当局,命令福建前线部队从8月23日起炮击金门、马祖等岛屿。10月6日后停止炮击3周,半停半打局面一直持续到年底。为适应金门炮战期间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形势的需要,8月24日福建前线(后改为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开播,开展对台广播宣传。1959年6月,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恢复对台广播,宣传活动贯彻“集中力量打击美帝国主义,争取与分化国民党军政人员,提高各阶层人民的觉悟”的方针。从1959年起,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市、县,每逢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和“五二四”(1957年5月24日台北人民举行反美大示威)等纪念日都配合部队对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岛屿展开政治宣传攻势,宣传大陆建设的成就以及中国共产党的解放台湾的政策等。同时对蒋介石军队人员家属进行团结教育。这期间,省人民出版社出版108种专供对台宣传用的小册子。1962年,省委宣传部成立宣传二处,负责对台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这一年,沿海地区根据中央对台小组和省委对敌斗争委员会的指示,组织了几次比较集中的对台宣传攻势。除充分发挥前沿宣传站的作用外,还利用当地军民无线电台、有线广播和打宣传弹、放风筝、气球,漂竹筒等工具和办法开展宣传。1967年,省电台实行军管,停止对台广播。
  1972年,中国和美国发表“上海公报”,台湾海峡两岸的紧张关系开始缓和,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恢复对台广播。这时期的宣传内容不再提集中力量打击美帝国主义,而是强调团结广大台湾人民;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宣传“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一切爱国者都有出路”的政策。1974年1月,省委成立对台工作办公室,内设宣传组。1976年省委发文规定,由省委对台办组织协调全省对台宣传工作。
  (二)和平统一祖国宣传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尽快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和分裂局面,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福建对台宣传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当年1月起,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停止广播有关号召国民党空军、海军官兵驾机、艇起义的奖励规定和联络办法等内容,转而集中宣传大陆重大的建设成就、改革开放后的形势,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要求“三通”(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及两个“寄希望”(寄希望台湾当局、寄希望台湾人民)等内容。台湾当局为了抵制《告台湾同胞书》的影响,加紧对福建沿海军民进行“心战”活动。1980年1月,福州军区政治部和省委宣传部部署对沿海地区渔船民和群众进行反“心战”教育。同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在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指导下,福建改进对台宣传工作,克服“左、窄、空”的缺点。1982年8月,全省对外、对台宣传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对台宣传工作作为福建对台工作最重要的迫切任务,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和加强全省对台宣传机构,配备专职宣传干部。8月23日,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对台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把台湾同胞接待站办成对台宣传站。自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后,福建对台工作机构和宣传部门通过广播、通信、空飘、海漂、新闻报刊和口头宣传等渠道,对去台人员和广大台湾同胞的影响不断扩大,特别是通过广播家信和寻人启事,努力沟通双方亲友的联系,取得很好效果。到1982年底,全省已有25200多户去台人员亲属和台湾亲友通信,占全省台属的三分之一多;来闽定居的台胞有88人;2000多名台胞从国外或港澳地区辗转回闽探亲、旅游;沿海各地接待台湾渔民7000多人次。
  1982年,省委改革对台宣传形式,停止空飘、海漂和打宣传弹,着重运用形象化的影视录像。1983年起,开始组织来闽台胞观看录像节目。省电视台对外部与省委对台办联合拍摄《福建祖地行》等电视片,于1984年对台胞播放。1984年5月,省委、省政府领导到省电台、电视台现场办公,提出:福建的广播电视宣传,要面向本省,面向华侨,面向台湾,面向世界。1985年,省电台调整加强对台广播,增办《台胞祖地》、《听众服务台》等栏目,寓宣传于服务之中。7月,省电视台开辟对台专题节目《海峡同乐》,每周向台湾地区播出两次。1985年,省委批准成立福建长龙影视公司,专门负责对台、对外影视录像带的制作和发行工作,同各级对台宣传部门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岛内输送录像节目,到1989年底,共对台输出800多种、12000多盒。
  1984年底全国对台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委提出,进一步动员全党做对台宣传工作,树立“统一祖国,人人有责”的观念。1986年3月24日,省委书记陈光毅在全省对外宣传会议上强调,福建是对台工作的一个重要基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一国两制”的构想和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对台宣传工作,实现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1987年11月14日,台湾当局放宽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的限制,回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台胞人数激增。11月21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应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热情欢迎的态度,接待好每一位回大陆探亲旅游的同胞。在接待台胞中,政治上不强加于人,经济上不要钱物,接待工作不弄虚作假;要积极主动做好对台宣传工作,使两岸关系朝着有利于直接“三通”的方向发展,争取和平统一早日实现。随着两岸关系的变化,福建对台宣传得到大力加强,宣传内容、方式、方法、渠道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各宣传涉外单位在接待中,一方面热情为台胞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另一方面紧密围绕通”和“和平统一”问题,通过各种形式,理直气壮地宣传福建改革开放和建设的成就,揭“三露台湾当局拖延统一、对两岸交往设置人为障碍等行径。在对台宣传中还注意改变以往的单纯宣传大陆风光民俗的状况,突出经济宣传,积极宣传福建逐步改善的投资环境和对台优惠政策等内容。
  1989年6月北京政治风波平息后,省对台部门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对台宣传工作。随之,在全省广泛开展给台胞亲人写信、通电话的活动。1989年,全省共向台湾岛内发信35万封。各地对台经贸部门还普遍走访台资企业做稳定的工作,组织台胞观看并对台输出《北京暴乱真相》录像片。由于及时开展对台宣传,下半年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保持平稳发展。1989年12月,经中宣部和中央对台办同意,由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对台办牵头在厦门召开全国对台电视录像宣传协作会。会议认真研究对台宣传面临的新形势,探讨加强协作的办法,决定由福建牵头,依靠中央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争取在两三年内,完成《中国百大建设》(100集)和《中国民族风情》(60集)电视系列片的摄制任务,以取得对台宣传的更大效果。
  1990年4月,省委召开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王兆国先后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系统全面地宣传祖国大陆和福建的各项建设成就,帮助台胞更多地了解大陆真实情况,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和民族自豪感。对台宣传要为经济服务,为福建省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为吸引台资、发展闽台两地的经济交流服务。
  (三)对台文化交流
  1987年11月14日,台湾当局放宽台胞赴大陆探亲的限制。11月21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台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采取积极态度,打开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的渠道。1988年5月间,省文化厅召开闽台文化交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展闽台文化交流,沟通繁荣海峡两岸文化。沿海各地积极行动。1988年,共有500多位台湾文化界人士来闽进行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其中文化艺术团组11批,举办影展画展12次,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报告会、讲座20多场。1990年6月25日,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王耀华、省群众艺术馆副研究员刘春曙应台湾音乐界知名人士许常惠之邀,以大陆“杰出人士”名义公开赴台访问交流,首开闽台学术界双向交流先例。1989年10月,在福建省首届艺术节上,台北汉唐乐府一行20多人,来榕作专场演出。随后,厦门市举办闽台地方戏曲艺术研讨会,泉州市举办南戏展演和研讨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探索闽台文化源流,弘扬民族文化,促进两岸交往与合作。
  二、对外宣传
  (一)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福建对外宣传工作比较薄弱,仅在抓对台宣传的同时,做了一些华侨、华人的宣传工作。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福建的对外宣传全面建立与发展起来。1979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福建和广东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福建外事活动显著增多,1979年来闽的海外人士达5万人次。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省委宣传部于12月设立宣传一处,负责对外宣传的日常工作。12月21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都要把对外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经常性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
  1981年5月,福建省委成立对外宣传小组,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仲莘任组长,成员由省委对台办、省外事办等13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省对外宣传工作,并在省委宣传部设对外宣传处。从1983年8月起,对外宣传处以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名义负责处理对外宣传的日常工作,省委对台办负责对台宣传,省侨办负责对华侨华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1985年,省委调整对外宣传小组,1987年5月再次调整充实,由省委副书记贾庆林任组长,小组成员也增加到25人。1988年初,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撤销,根据福建的具体情况,省委决定保留对外宣传小组。7月后改由袁启彤任组长。
  1987年10月成立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由省委副书记贾庆林任会长。
  (二)方针任务
  1981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次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强调福建对外宣传的任务,就是帮助外国人了解中国,了解福建。根据福建对外开放早,海外华侨多,面对台湾的特点,提出要把华侨工作、对台工作和特区建设作为福建对外宣传的重点。1982年初,省委书记项南提出:要使世界了解福建,也要使福建了解世界。8月,省委宣传部、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和省委对台办联合召开全省对外对台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狠抓落实。由于省委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各地认真贯彻省委指示精神,全省很快打开了对外宣传工作的局面。1982年,全省配备专职对外对台宣传干部143人。省委对台办、省外事办、省侨办、省旅游局、省外经贸委等单位设立宣传处或调研室;福州、厦门、晋江、龙岩等地党委先后成立对外宣传小组,福州、厦门市委宣传部还设立对外宣传科。全省对外宣传干部有三分之一得到培训。1982年,全省出版发行各种旅游宣传品44种,200多万份(册)。同时抓涉外服务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接待宣传工作。1983年8月15日,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83〕15号文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贯彻宣传工作“内外并举”的方针,确定一名主要领导入抓外宣工作;要在继续做好“送上门”宣传对象的同时,把对外宣传工作做到海外去。
  1984年2月,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视察厦门,明确提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导思想“不是收而是放”。接着,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把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和进一步开放福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决定。全省各级党政领导从对外交往和对外经济活动中,亲身感受到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地都想方设法开展对外宣传,努力把当地投资环境、旅游资源、各种优势及优惠政策等向海外宣传。在对外开放的大气候下,对外宣传逐步发展成为全党的工作。1984年、1985年全省各地对外宣传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不少地方印制了介绍本地情况的画册、投资指南、导游手册,很多市、县都拍摄了录像片,有的还输送到海外。1985年初,省委宣传部在安排当年全省对外宣传工作要点时提出,宣传工作不仅要面向福建省,而且要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华侨,面向世界各国,实行“内外并举、以外促内、内外结合”的方针。到1985年底,全省各地(市)委,沿海市、县委先后建立对外宣传小组,省直一些宣传文化单位,省直涉外部门分别成立了对外宣传机构,全省初步组建一支包括新闻、广播、翻译、导游、音像制作宣传品、对外出版以及对外书刊陈列点等人员组成的对外宣传队伍。
  1986年3月,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和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地方对外宣传必须和地方对外开放相结合,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涉外部门要坚持对外业务和对外宣传并举的原则;要努力把对外宣传工作从沿海普及到内地。10月,华东六省一市第三次对外宣传工作协作会在福建举行,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组长朱穆之等到会讲话。会议进一步明确地方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加强华东六省一市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与此同时,省委提出“了解侨情,理解侨心,保护侨益,发挥侨力”16字方针,注意把对外经济宣传、对台宣传和侨务宣传放在突出位置。1987年,根据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福建现实情况的宣传,系统宣传福建改革开放、搞好经济建设的情况及其成就。有关部门先后举办对外编辑出版、外事接待宣传、对外书刊征订、台胞接待宣传、香港和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导游、讲解和侨刊乡讯等各种短期培训班。从1984年到1987年,省委宣传部还委托厦门大学举办4期(学制2年)对外宣传干部专修班,共培训200名有大专文凭的外宣干部,充实各级对外宣传机构。
  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和省委提出的战略设想,1988年2月召开全省宣传部长会议,提出对外宣传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地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会后,全省各地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宣传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发挥外向型企业的作用,开始注意依靠企业、调动企业积极性来做外宣工作。1989年5月,省委宣传部与省外经贸委联合召开全省对外宣传理论研讨会,收到论文50篇,探讨外宣工作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的新路子。6月,北京平息政治风波后,省委对外宣传小组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对外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宣传、涉外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北京政治风波的真相及全国和福建稳定局势的措施,强调对外政策长期不变。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时向海外传递正确的信息;动员社会力量做海外各界人士的工作;全省还广泛开展向海外亲友和经贸客户写一封信的活动,3个月发出十几万封。经过努力,取得成效。1989年,来闽海外人士达50万人次,比1988年55.8万人次略少些,旅游创汇达3.1亿人民币外汇券,比1988年增长9.16%。1990年4月,省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全省对外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福建对外宣传的局面还需要进一步打开,对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副部长王仲莘在会上强调,要把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中国和福建的形象放在对外宣传工作的首位,要一手抓宣传介绍中国和福建,一手抓反对西方的政治思想渗透,积极开展反对“和平演变”的斗争。对外宣传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方面。1990年,福建对外宣传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全年共接待来闽港澳台胞、华侨和外国人70多万人次,旅游创汇达4_84亿人民币兑换券。对外经贸工作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宣传形式
  1.接待宣传
  1979年福建对外开放后,来闽的海外人士增多,面对面地做好“送上门”对象的接待宣传工作被摆上议事日程。12月,省委宣传部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必须加强接待、陪同、导游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政策、业务水平。1980年3月,省委宣传部编写《接待外宾应注意的事项和常识》,下发到各地。6、7月间,结合福、厦、漳、泉4市对外开放,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文明礼节、外事纪律的教育,使得围观、尾随外宾,向海外侨胞乞讨等现象大为减少。据统计,从1980年至1981年底,全省共接待外宾及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共31万多人。1984年,接待以上人员26.7万人次。1990年1~5月,接待以上人员32.24万人次。
  福建省还十分注意加强对外窗口和宣传阵地建设。80年代初,着重抓了涉外接待服务单位的宣传阵地建设。1984年,省委宣传部要求全省要有50个重点服务单位建设成为“接待服务好,环境卫生好,道德风尚好,社会治安好,对外宣传好”的“五好”单位。1986年3月,全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我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外窗口和阵地建设,不允许那些不健康、格调低下的东西出现在对外宣传阵地。1987年,全省拥有各方面对外参观点近500个。1990年,全省参观、游览点和涉外接待服务单位的建设初具规模,设施日臻完善,环境日益净化、美化。
  2.文字宣传
  1979年12月,省委宣传部要求各级出版部门要抓好旅游宣传品和其他对外宣传品的出版工作。1980年,省出版部门和各地区共出版各种对外开放参观及旅游点的简介、导游图、交通图、明信片、画册等18种,90万份。经省委批准对外发行的《福建画报》每期2000本,《福建日报》100份。1981年元旦,省侨办主办的《福建侨乡报》复刊。1982年全省出版发行各种旅游宣传品44种,200多万份(册),和台湾亲友通信联系的达25200多户。为搞好来闽海外人士的图书宣传和供应工作,到1987年,全省共设立对外书刊陈列点106个,配备陈列员450名。1985年,《福建画报》对外发行量每期达5000本;《福建侨乡报》每期对外发行量达6000份,侨刊乡讯迅速发展到22家,每年向海外赠送近20万份,其中8家进入台湾。侨刊乡讯乡土气息浓郁,海外乡亲称之为“集体的家书”,是福建对外对台宣传的拳头产品。1987年9~10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在福州举办以“让世界了解福建”为主题的福建对外宣传品展览。共展出包括印刷品、音像制品、纪念品在内的4000多种1万余件对外宣传品,参观人数近2万人次。1988年11月,由《福建日报》主办,香港华闽集团协办的《港台信息报》创刊,及时传递港台及世界各地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对外经济宣传。1990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省外宣部门利用第十一届亚运会购物中心这一窗口来宣传介绍福建,选送北京的对外宣传品达75个品种、5万多册。
  3.声像宣传
  从1983到1985年,全省共制作对外对台电视录像节目126个,其中有11个节目被中央电视台译配外语后,送往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节目形象生动地反映了福建改革开放的新貌、奇丽山川、历史名胜、侨乡风情等。1985年,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组建“长龙影视公司”,解决电视片的录制和制式转换问题,基本保证了对外对台录像输出的需要。1986年6月,根据中央关于当前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声像等现代化宣传手段的精神,福建进一步加强形象化宣传。当年,对台输出录像节目带1304盒,传播到台湾的21个县、市,其中一部分还送到国民党党政要员手中。1987年,对台输出录像节目2604盒,有287盒送进马祖列岛。长龙公司还与台、港商人合作,将节目母带送进台湾岛内公开复制发行,实现对台录像宣传工作新的突破。同时,初步开拓了香港与东南亚的电视录像的销售市场。1988年,通过台湾渔民和回乡探亲、旅游、经商贸易的台胞及境外会亲等渠道,共向台湾输送介绍大陆及福建风光名胜、建设新貌、投资环境、地方戏剧、历史、文艺、体育等内容的录像带4210盒,其中销售3506盒,赠送704盒。台湾3800多家录像带出租、销售店,绝大部分都有福建输出的录像节目。1989年,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组织拍摄电视系列片、《福建四十年》,外宣部门录制《北京暴乱真相》录像片500多盒。全省对外对台输出各种录像片2000套。这些录像片帮助“三胞”和外国人了解福建和了解平暴真相,收到争取人心的效果。同年,省侨办摄制了《当代中国侨乡》电视系列片的福建集,取名《悠悠桑梓情》。此片被国务院侨办评为全国侨乡系列片第一名,向国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复制发行5万多盒。
  4.借助外力宣传
  借用海外报刊开展对外宣传是福建对外宣传的一大优势。1980年,福建省邀请4批港、澳记者来闽参观访问,记者返港澳后,在港澳报刊、电视台对福建报道了63篇通讯。1981年10月,根据省委书记项南的意见,邀请港澳16家新闻单位32名记者访闽,他们返港澳后,在10天内连续发表了介绍福建的报道近100篇,计15万字。1987年台湾放宽政策后,3年内福建接待台湾记者23批,70人次。从1989到1990年,福建接待港澳记者15批,50人次,接待外国记者20多批,50人次,这些记者对福建作了较为客观的宣传报道。
  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以及省内新闻单位都把对外宣传列为重要课题。1984年,中新社福建分社发往总社及直发海外的文字稿件1740篇,120多万字,新闻照片和风光图片1231幅,8740多张。海外接收该社供稿的华文报刊多达160多家,这些稿件在海外采用率高达98%。新华社分社每年对外发稿也在三四百篇以上。除专业撰稿队伍外,福建还活跃着一支有组织的为数几百人的民间业余对外撰稿队伍,仅泉州市就有100多名。此外,《福建侨报》、《厦门采风报》及20多家乡讯发表的文章、通讯也经常被一些华文报纸和华侨社团的会刊采用。
  1985年,香港《明报》和《南华日报》开辟两个介绍福建的固定专栏。随后又在香港《文汇报》辟有“八闽风情”专栏(每周1期),菲律宾《世界日报》辟有“侨乡新闻”专栏(每天1期)。1990年9月,福建对外经贸部门在台湾《自立晚报》组织福建专版,4个版面,主要刊登介绍福建改革开放情况、投资政策和福建的商业广告等。
  (四)文化交流
  1.侨乡文化交流
  福建的侨乡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在台港澳和海外华人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改革开放后,福建发挥侨乡文化优势,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取得突出的成效。1982年2月,泉州市举办第一届南音大会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弦友纷纷组团参加。泉州和厦门两市从1982年至1990年先后举办4次南音大会唱,每次都吸引许多港澳台和东南亚各国的弦友,规模越办越大,影响越来越广。侨乡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还注意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1988年南音大会唱期间,举办了侨乡商品交易会,4天成交额达1亿多元人民币。1984年,福清市举办60年一次的甲子灯会,吸引1000多名海外“三胞”返乡赏灯。灯会后,福清籍的华侨、华人纷纷回乡探亲,为家乡的公益事业捐赠达数亿元人民币;还投巨资兴办融侨开发区。1986年和1990年中秋佳节,在泉州先后举办两届中国泉州国际木偶节,英国、罗马尼亚、奥地利、日本、意大利、香港、台湾等地的艺术团体和300多位木偶艺术家以及数百名海外“三胞”汇聚泉州。1987年10月,莆田市隆重纪念妈祖羽化1000周年,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附近群众数万人齐集湄洲岛。此间,举办商品展销会,与外商签订协议13项,投资额7889万元。1980~1990年,福建省还举办了水仙花节、山茶花节、荔枝节、武夷岩茶节、龙舟竞渡等具有乡土特色的节庆活动,举办朱熹、郑成功、林则徐、陈嘉庚等历史名人国际学术讨论会和纪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增进福建与世界人民的了解,提高福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2.文化艺术团组互访
  “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中,福建只有3次派出木偶艺术家参加中央组团出访欧洲及派闽剧大师郑奕奏到印尼传授技艺。只接待过朝鲜人民军协奏团的一次访闽演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大为增加。
  1980~1990年,福建派出的文化团组共有128批2004人,足迹遍及五大洲的37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也接待了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的106批共1974人次文化使者。福建已与世界上71个国家和地区有了文化交流。
  3.友好城市文化交流
  从1980年10月16日福州市与日本长崎市结为第一个友好城市起,到1990年,福建省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与外国有关省、市结成16对友好省、市。从1987年至1990年,福建共派出7批157人,作为友城文化使者出访友城,同时接待了众多的友城文化代表。
  1988年5月,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首次组团对香港进行访问考察。1989年4月,考察访问日本最大的广播电视机构——NHK电视台。1988年初,协会接待原香港福建同乡会理事长、《文汇报》顾问张问强先生;5月,接待美国福建同乡会的郑忠高先生等。从1988到1990年,协会接待海外知名人士89人次。此后,协会还参与主办福建国际龙舟邀请赛、“福建友城电视周”,组织、制作电视系列片《福建四十年》,牵头组织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协会编印“福建开放城市丛书”,与中新社福建分社合作,制作展览图片,给海外社团和知名人士寄送《福建画报》等,推动全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发展。
  第五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福建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各级党组织主要采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典型单位、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来推动人们改造旧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道德,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较长时间里,保持着比较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50年代后期,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同时,也缺乏长期系统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过曲折和偏差。“文化大革命”造成全社会道德水准和社会风尚严重倒退,党的优良传统也被严重破坏。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过拨乱反正,情况有很大好转。从1979年10月1日开始,福建各报刊、电台、电视台重新开始宣传“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后,全省党组织在农村开展“四三二”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反对走私和投机倒把,反对各种歪风邪气),在城市开展“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及“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在决定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时,强调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4年8月5日,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在全省城乡进一步推广三明经验,组织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基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竞赛活动,为后来在全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打下好的基础。1986年9月,中共中央发表《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省委四届四次会议制定《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福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点由整治环境转入培育新人。虽然这一阶段由于中共中央个别领导入严重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教育工作,福建省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在工作中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但从总体看,由于省委的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还是得到了贯彻。1989年初,省委制定加强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保证了福建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开始进入系统建设阶段。同年年底,省委在认真吸取制止动乱斗争的经验教训后,提出在福建军民中开展共学雷锋、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同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的建议。1990年1月,省委和驻闽部队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军民中广泛开展“共学、共建、共发扬的活动”的通知,活动迅速在全省各地展开。1990年5月,省委在三明市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提出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即初步建成“社会安定团结、经济稳定增长、领导机关清廉、道德风尚良好、文教科技进步、环境整洁优美”的开放省份,逐步形成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学三明、推全省,抓石狮、促沿海,上福厦、连一线”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根据这一总目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先进面更加扩大,为全省加快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较适宜的社会环境。
  一、树立正确精神支柱
  (一)“四三二”教育活动
  1981年11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普遍进行一次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反对走私和投机倒把、反对各种歪风邪气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简称“四三二”教育活动)。1982年1月,省委发出文件,要求通过这一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促进农村改革健康发展。之后,全省农村17500多个生产大队分3批开展“四三二”教育活动。各地在省委统一部署下,分2批抽调500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别深入农村开展活动。至1983年初,这次教育活动基本结束。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思想觉悟,稳定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歪风邪气大大收敛,改善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涣散软弱状况。活动中,省委还及时总结推广龙海县白水公社开展在“四户”(党员联系户、团员关心户、妇女团结户、老农科技户)中,以党员联系户为重点,抓“一户”带“三户”活动的经验,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
  (二)改革开放中专题教育
  改革开放之后,全省党组织针对开放中出现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蚀的现象,把反腐蚀、防污染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系列专题思想教育活动。1981年,针对长乐等地的走私贩私歪风,开展“爱祖国、守法纪、反走私”教育活动,开展向拒腐蚀、永不沾、反走私的梅林、东升、海星、石码等海上“四颗明珠”学习的活动。1985年前后,一些侨乡出现向“三胞”乞讨的现象,有损国格、人格。省委在侨乡组织开展以“两抓一提高”(抓社会风气、抓环境建设,提高侨乡干群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侨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989年11月,为进一步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抵制台湾当局对大陆的“心战”与渗透,省委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以坚持在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活动,通过“看身上衣、谈盘中餐、数手中钱、讲身边事”等形式,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在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三)提倡地区精神、行业精神
  1989年初,省委提出:抓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把“精神”立起来。要把树立精神支柱、坚定奋斗目标摆到首要位置,扭转思想战线上出现某些混乱的形势。各地根据这一要求普遍把社会主义信念与“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共同理想,同本地区、本行业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福州市重视培育“团结奋进、诚实热情、开明守信、开拓进取”的福州市民精神,倡导“在外国人面前我是中国,在外地人面前我是福州”的爱国爱乡的省城意识;厦门市通过开展“改革精神在特区”活动,树立“开明、守信、竞争、开拓、奉献”的特区意识。同时,三明市倡导“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三明精神,南平地区倡导“团结奋进、求实创新、廉洁奉献、振兴闽北”的地区精神,龙岩地区倡导“红旗不倒、开拓不懈”的闽西精神等等,都起到团结人民、振奋人心的作用。
  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81年3月,省委转发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支持各群众团体开展文明礼貌活动,以此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分别于1982年、1983年、1984年的3月份,连续组织“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其中1982年突出治理“脏、乱、差”;1983年以“三优一学”(即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学雷锋和先进入物)和“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语言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基本内容;1984年以创建文明单位为重点。这期间,省委发现和扶植了三明市这个典型,肯定三明市党政领导甘当全市人民生产、生活总后勤的指导思想,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虚功实做、以实论虚”的经验。1982年底,全省召开第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表彰大会,在全省推广三明经验。1983年5月,省委决定成立福建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负责部署协调全省的“五四三”活动。1984年6月11日至18日,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三明市等地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经验是:一是按照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制定城市发展的总规划,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抓到党委的手里;二是既务虚又务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五四三”活动的全过程;三是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路子,把广泛发动群众同有计划地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四是加强党和政府对活动的领导,切实转变党风和干部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会议认为,三明经验比较系统、实在,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号召“全国学三明,三明学全国”。
  (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
  从1987年年初起,省委决定在全省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把社会风气、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文化市场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带动起来,实行综合治理。1987年8月,省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汇报交流会,对这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和推动。实际工作中,全省职业道德建设重点抓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行业,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提出不同职业责任和工作规范,并采取与经营承包制相结合的办法抓落实。各地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努力营造鼓励先进、学习先进和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社会公德建设则重点抓教育、抓规范,着力于提高人们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文明素质。特别通过抓公共场所的整顿和管理,教育引导入们做文明顾客、文明乘客、文明观众、文明游客。各地在进行“两德”建设中,创造性地采取了开展群众性系列活动这一形式,把普及常识、思想教育、建章立制、实践活动融为一体,使“两德”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如福州开展“温暖的榕城”系列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以抓好干部的职业道德带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三明市开展“满意在三明”系列活动,塑造满意的文明城市形象;厦门市开展“百家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文明特区建设;漳州市开展“做文明市民”活动,综合整顿社会不良风气;泉州市开展“为发展外向型经济优质服务”活动,抓提高办事效率、优质服务;莆田市开展“五优的兴化”活动,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人才、优惠条件;龙岩市开展“亲切在龙岩”活动,提高全民道德水准。各地、市、县在开展系列活动中,都抓了“示范街”的建设,通过示范辐射,把全社会各行各业的优质服务工作带动起来。1988年12月,省委文明办编写出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200问》,全省共发行21万册;1989年又在全省层层举办由各地(市)和有关部门、系统参加的“两德”基本常识电视竞赛,促进入们对“两德”的理解。截至1990年底,全省共涌现出地市级“两德”建设的先进单位678个,最佳营业员1332人,优质服务员1059人,还建设了48条“两德”示范街,在社会上产生很好的影响。
  (三)“五提倡、五反对”活动
  1985年初,省委提出开展“五提倡、五反对”活动,即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1991年后又加上“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超生早育”,成为“六提倡六反对”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破除恶习陋俗。1989年3月12日,省委在长乐县营前镇召开全省城乡移风易俗群众自治组织经验交流会,推广营前镇等地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青年新风促进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的经验,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乔迁省办、神事不办,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广大农村,特别是大多数侨乡集中狠刹“封建迷信、聚众赌博、铺张浪费、重殓厚葬”这4股歪风:对封建迷信,由科学家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揭穿各种装神弄鬼骗局,打击神婆巫棍和迎神赛会的组织者;对聚众赌博,则发挥妇女的特殊作用,发动母亲管儿子、妻子管丈夫、姑娘管男朋友;对铺张浪费,重在改变错误的消费观念,遏止互相攀比;对重殓厚葬,主要是推行文明葬礼、实行火化。闽南侨乡厦、漳、泉3市采取统一行动,遏止“普渡”(又称“鬼节”)陋习,避免“普渡”期间出现的社会问题,节约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群众称赞这是“共产党的一大政绩”。
  三、创建文明单位
  1982年,福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步由治理型的单一临时活动,发展为实体建设型的创文明村活动。继而又由乡而城,由点而面地推开创建各种文明单位,包括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基层文明单位的活动。1984年,省委、省人民政府总结各地特别是三明市的经验,制定了《关于各种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管理的试行意见》;1985年6月,首次命名三明市为1984年度文明城市,将乐、龙海为文明县城,厦门鼓浪屿为文明市区,并命名151个单位为首批省级文明单位。1990年3月24日,正式颁发《福建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经县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省、地(市)、县(区)三级文明单位,是分别标志当地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并提出衡量文明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的6条标准和评选、命名、奖励等一系列办法。5月,省委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各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形式,是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点”和“载体”。11月,又制定《福建省“八五”期间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并以三明市为文明城市的示范点,以石狮市为军民共建文明侨乡的试验点,以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促进沿海地区创建活动为线,向全省辐射。要求福州市努力创建文明省城,厦门市努力创建文明特区,在全省起带头作用。同时,要求抓好机场、车站、港口、宾馆和其他公共场所的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和影响全社会的各行各业。
  在面上部署的同时,省委、省人民政府还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几个重点部位和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组织共建福厦文明路、文明口岸、文明集镇、文明片区和抓好文明公民教育、青少年德育、优生优育和军民共建这8项重点工程。由于福厦公路是福建建设的大动脉,省委重点组织了“共建福厦文明路”活动,发挥多方面的合力和优势,取得了成效。由于民航、港口、铁路、海关、商检、边防等口岸单位是改革开放的敏感部位,又是互相关联、互相牵制的“结合部”,1985年以来,围绕“职业道德好,团结协作好,把关服务好,遵纪守法好,环境卫生好,安全保障好,质量效益好”的要求,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教育整顿,进一步严格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了口岸的整体文明素质,受到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从1984年到1990年,省委、省人民政府经常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初评,每两年进行一次总评,奖优促劣。竞赛活动采取领导干部签定协议书的形式,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环境建设以及开展群众性科普、文体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综合考察两个文明建设的情况。在城市竞赛活动的带动下,各地(市)抓创建文明县城(区)竞赛活动,县(区)抓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形成省抓地(市),地(市)抓县(区),县(区)抓乡镇的精神文明建设竞赛网络,调动各级领导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列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至1990年底,全省共涌现出1个文明城市(三明)、3个文明县区(龙海、将乐、鼓浪屿)、10个先进县城(闽侯、南靖、晋江、仙游、大田、尤溪、永定、浦城、福鼎、福安)、520个省级文明单位(含村镇)、1018个地县级文明单位(含村镇)。
  四、宣传典型人物
  宣传典型人物,树立先进榜样,历来是我们党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党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福建解放后,省委在各项工作中,都十分重视宣传典型的作用。
  在减租反霸、土地改革运动中,《福建日报》广泛宣传福州鼓山乡农民郑依姆事迹,以提高广大农民阶级觉悟,消除各种顾虑,鼓励他们积极参加斗争。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省委大力宣传邱少云、黄继光及罗盛教等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敌视、蔑视、仇视美帝国主义的爱国热情,用搞好生产的实际行动来支援抗美援朝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
  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后,少年英雄张高谦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坏人英勇搏斗,不幸牺牲,成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在省委领导下,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单位大力宣传,组织张高谦先进事迹巡回展览,省委第一书记叶飞为此题词:“张高谦是雷锋式少先队员,是少先队的一面旗帜,少先队员应当向他学习,青年人和老年人也应当向他学习。”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魏金水题词:“张高谦是毛主席的好孩子,是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光辉榜样。”国家副主席宋庆龄题词:“学习张高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福建日报》专门发表题为《培养坚强的革命后代》的社论,号召全省青少年学习张高谦,全省社会、家庭、教师要广泛开展培养张高谦式的好少年的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下一代成长的社会风气。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举办“学习张高谦烈士”专题广播节目,省民间歌舞团等单位演出歌颂张高谦的联唱、儿童歌剧以及闽剧《红色少年》等,教育部门也将《少年英雄张高谦》一文作为教材编入小学课本。学习张高谦活动的深入开展,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情操,学校和家长更加关心儿童,爱护儿童,培养坚强的革命后代。
  1963年3月,《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入关于学习雷锋的题词后,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开展了学习雷锋的活动。雷锋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的高尚品德成为全社会的学习榜样。在学习活动中,全省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一批典型。1966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县委书记的榜样一焦裕禄》的报道和《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的社论,省委又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向焦裕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省内涌现出焦裕禄式的领导干部——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他长期身居海岛,矢志制服千百年来危害东山人民的严重风沙灾害,在海岸线上建起绿色长城,终使荒滩变良田,缺衣少食的沙区人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文化大革命”中,地方先进人物的宣传基本停止。1989年,省委吸取制止动乱的经验教训,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在年底召开纪念古田会议60周年大会,提出在福建军民中重新倡导开展“共学雷锋、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同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的活动,并征得驻闽部队领导同意,以省委和驻闽部队的名义联合发出在全省军民中广泛开展“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的通知。1990年2月,强调军民“三共”活动要以岗位学雷锋为重点,同时采取许多配套措施,开展一个面广量大的群众性活动。
  在抓岗位学雷锋的活动中,省委先后树立一批省内军地学雷锋的先进典型和各行各业的模范人物,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把学雷锋和学习本省的英雄模范人物结合起来,增强岗位学雷锋的感染力和时代感。1990年3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驻闽部队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军民中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式先进人物的通知,宣传全国三八红旗手冯依淼、公安战线一级英模陈善珉、优秀志愿兵黄纪检、焦裕禄式的好干部谷文昌、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张思荣、农村基层干部的榜样雷玉先以及爱国精武邵华龙等先进典型的事迹,为岗位学雷锋增加新的内容,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促进干部群众端正作风,搞好治理整顿,开展反腐倡廉活动。
  五、军民共建
  福建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老区,军民之间互相支持,团结奋斗,结下深厚的鱼水情谊。改革开放后,省委重视发挥这一优势,集军地双方之长,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1983年3月,福州军区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在连江县丹阳镇联合召开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现场会,推广丹阳、梅山的军民共建经验。自此,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从共建点开始,发展为共建文明路、文明城。1984年10月,福州军区再次与省委、省政府在泉州召开闽赣两省军民共建经验交流会,推广泉州市开展军民共建侨乡文明新市区的经验。1984年6月,全军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会议在福州市召开,会议提出要从6个方面开创军民共建的新局面。1986年,全国武警总队在龙岩市召开警民共建法制文明城现场会,推广龙岩市警民“以法治城、以德育人”,努力共建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的经验。
  1990年1月6日,省委、省军区、解放军驻闽部队、武警福建总队联合发文倡导开展“军民共学雷锋、共建精神文明、共同继承发扬古田会议精神”的“三共”活动。各地各部队领导带头学雷锋,在全国最早提出“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口号,并作为“三共”活动的重点。地方开展学雷锋、做好事、送温暖、树新风的系列活动,共建立17万个青年学雷锋小组,2万多个综合包户小组,3万多个帮耕助插小组,常年开展活动。部队官兵普遍开展“立足本职、贡献国防”活动。军民联手宣传和推广雷锋式的先进典型和各行各业的模范人物;出版《雷锋精神在福建》丛书;开展向新时期的雷锋集体“鼓浪屿好八连”学习的全省性活动。“三共”活动还巩固和扩大了原有的军民共建点,驻闽部队所有师(旅)以上单位,都同省直机关单位、地(市)行政机关挂钩,有50家企业与部队结成对子;290多家地方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团体,与驻守在高山、海岛的部队挂钩;1000多所中小学与驻军建立共育点,军民携手办起6个青少年德育基地,在福州、厦门开辟“国防教育园”。截至1990年底,全省军民共建点发展到4000多个,42%的共建点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十佳乡镇”洪山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台江农贸市场以及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福日公司等一批双拥先进单位和238个军民共建示范点。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推动了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双拥”工作,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每年约投入10万多个劳动日,参加驻地急、难、险、重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部队派出官兵施行人工降雨,参加地方灭火救灾。地方也全力支持部队的建设,帮助培训军地两用人才,扶持发展副食品生产,帮助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问题。1990年,省、地(市)、县(市、区)共拨出专项资金500万元,制定10条专门的优惠政策,帮助全省百万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同时妥善安置退伍士兵、转业志愿兵和转业干部,较好地解决和落实了军队干部家属的工作安排及子女上学、转学、落户等问题。全省还建立拥军优属服务组织2986个,农村帮工队1625个,参加服务活动的人数达10万人以上,涌现出拥军优属先进集体和个人200多个,其中9个受到国务院民政部和中央军委总政治部表彰。厦门、福州被国家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省里还命名东山、连江等11个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乡(镇)。
  第六节 领导文艺工作
  一、开创革命文艺
  福建党组织建立后,就开始创建革命文艺,使之成为教育群众、推动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有力武器。1927年,闽西地方党组织领导入阮山创作《农民泣》、《救苦方》等革命山歌,启发农民的阶级意识,使群众懂得要翻身必须跟着共产党走的道理。
  1929年12月,红四军前委通过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化装宣传是一种最具体、最有效的宣传方法”。在1930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作出《文化问题决议案》,要求“各区乡尽可能开办阅报社、俱乐部”、“各县应组织新剧团经常出发表演新剧”。
  入闽红军所属文艺宣传队每到一地,即表演节目,教歌教舞。根据地各剧团也编演了《少年先锋歌》、《妇女解放歌》、《送郎当红军》等歌舞;《粉碎敌人的乌龟壳》、《保卫苏区》、《无论如何要胜利》等剧目;以及《扩大红军》、《打土豪》、《不识字的痛苦》等木偶戏。毛泽东在闽西战斗期间,创作了《清平乐·蒋桂战争》、《采桑子·重阳》、《如梦令·元旦》和《渔家傲·反第二次“围剿”》等诗词,陈毅也写下五言诗(反攻下汀州·龙岩》等。瞿秋白组织和领导了苏区的文艺运动,他选编并作序的《号炮集》中收录有《牺牲》、《非人生活》等剧本,在闽西苏区各地广泛流传,推动苏区戏剧创作和演出的发展。
  根据地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激发了工农群众的创作热情,红色歌谣是其中一支熠熠生辉的奇葩,有《苦情歌》、《救穷歌》、《暴动歌》、《扩红歌》和《颂党歌》等,这些创作,生活气息浓厚,富有战斗力。
  抗日战争爆发前,革命文艺工作有较大发展。1936年,漳州工委领导“芗潮剧社”深入漳州、厦门、海澄、平和、南靖等地,演出《汉奸的子孙》、《小英雄》等20多个剧目。福州的文艺界也在党的领导下利用演出歌剧、话剧,举办漫画展览会等形式,进行抗日救亡的宣传。
  抗日战争爆发后,革命文艺进一步蓬勃发展。党领导的抗日救亡文艺团体走街串巷,采取公演戏剧,举办抗战艺术展览,张贴抗敌春联,巡回放映电影,举办抗敌灯谜晚会、游艺会,组织火炬游行、漫画歌咏游行、万人大合唱等多种多样形式,进行抗日救亡宣传。上演的抗日剧目有《卢沟桥之战》、《血祭“九一八”》、《放下你的鞭子》、《扬子江暴风雨》、《红心草》、《民族火焰》等。演唱、教唱的抗日歌曲有《义勇军进行曲》、(枪口对外》、《热血》、《游击队之歌》、《大刀进行曲》、《大路歌》、《流亡三部曲》、《松花江上》、《黄河大合唱》、《打回老家去》、《救亡进行曲》等。1937年10月,福安党组织领导的福安后援分会举办“双十节”抗日救亡宣传周活动,组织历时50余天的话剧巡回演出,共计演出30余场,观众达4万多人次。1938年4月16日,晋江县抗敌后援分会召集泉州58个单位6000多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抗日宣传大游行。
  1938~1945年,80余名共产党员参加永安抗战文化运动,团结一大批著名作家、木刻家、爱国民主人士、青年知识分子组成永安抗战文化队伍。1941年初,永安遭日机大轰炸,共产党员萨一佛在街头画了100多幅写生画,先后在建瓯、南平、永安、福州、沙县等地巡回展出,揭露日本帝国主义残杀中国平民的滔天罪行。1942年5月,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后,很快在永安文艺界传播,对永安和全省的文艺界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文艺工作者写出许多战斗性强、艺术品位高的作品。文学作品中有邵荃麟的《英雄》、王西彦的《死在担架上的担架兵》等。话剧有邵荃麟的《麒麟寨》、夏衍的《水乡岭》、陈启肃的《徘徊着女人》、林舒谦的《喷火口》等。
  1945年12月,国民党当局在昆明制造震惊全国的“一二·一惨案”。党组织发动进步学生利用文艺形式,揭露“一二·一惨案”真相,声讨蒋介石坚持独裁内战、镇压爱国学生的罪行。省农学院组织的歌咏队,演唱《茶馆小调》、《古怪歌》等进步歌曲,讽刺国民党的倒行逆施。1946年,福安县委组织“南野文艺社”,在《闽东日报》上开辟“南野文艺”副刊,宣传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闽粤赣边区党组织领导的文艺团体利用节日、墟日,到会堂、街头、墟场演出《血泪仇》、《聪明人和傻子及奴才》、《翻身》等剧目,跳农作舞、扭秧歌,教唱革命歌曲等。
  二、贯彻党的文艺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文艺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为当前各项政治任务服务的方针和毛泽东文艺思想,开始在福建全面贯彻。
  1950年3月,省委提出:文艺工作必须重视和当前任务相结合,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文艺活动应普及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生根。
  土改、镇反和抗美援朝三大运动开展后,文艺工作者创作了一批结合斗争形势,为群众所欢迎的作品。各级文艺队伍普遍演出戏剧,举行音乐晚会,举办美术展览等。仅福州地区就演出新戏500多场,观众70多万人次。全省观看新编戏曲的观众达200多万人。1952年,全省有153个文化组深入300多个区,1300多个乡镇巡回演出,观看群众达140万人。电影放映队在全省巡回演出2482场,40多种影片,观众总数达6281776人次。
  1950年,党又提出“推陈出新”的文艺工作方针,6月起,全省逐步开展戏曲改革工作。先后在福州、泉州等地举办戏曲研究班6期,参加学习的有闽剧、莆仙戏、芗剧等剧种的艺人2000多人。1952年8月,全国首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福建民间舞蹈《采茶扑蝶》获奖。10月,在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铗头凤》中的“赠钗、泣别”一折,获演出二等奖。演员分别获一等、二等演员奖,党和国家领导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观看演出。1952年10月,省第一届地方戏观摩演出大会在福州举行,有10个剧种、曲种,500多名演员参加会演,共演出66个剧目、曲目,演出101场,观众达11万人次。1953年1月,省戏曲改革委员会成立,在全省范围展开以“改戏、改人、改制”为主要内容的戏改工作,本省一些濒临消亡的地方剧种获得新生,许多传统剧目经过整理、改编,剔除封建糟粕,音乐唱腔和表演艺术也都放出新的光彩,全省共发掘出1.4万多个传统剧目。1954年9月至11月,在上海举行的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闽剧《炼印》、梨园戏《陈三五娘》获一等剧本奖;芗剧《三家福》、梨园戏《入窑》、高甲戏《桃花搭渡》获二等剧本奖;梨园戏《陈三五娘》、闽剧《炼印》获优秀演出奖;闽剧《荔枝换绛桃》、《渔船花烛》、《不能走那条路》、梨园戏《入窑》、高甲戏《桃花搭渡》获演出奖;梨园戏《陈三五娘》、闽剧《炼印》、《渔船花烛》、芗剧《三家福》获导演奖;33位演员分别获演员一、二、三等奖;《陈三五娘)还获音乐演出奖和舞台美术奖。1956年12月,文化部公布全国第一批获奖戏曲剧目,《陈三五娘》和《炼印》获奖。其后,“推陈出新”的方针,又和“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结合起来,使本省文艺领域出现持续繁荣的新局面。
  1956年5月,毛泽东在第七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福建文艺工作者把贯彻“双百”方针与“推陈出新”结合起来,文艺界进一步出现生动活泼的局面。但是,紧接着的反右派斗争和“大跃进”运动,使贯彻“双百”方针受到严重干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受到挫伤。
  1961~1962年,周恩来、陈毅根据毛泽东的文艺路线和方针,多次对文艺界发表重要讲话,批判文艺领域内“左”的倾向,阐述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发扬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对正确执行“双百”方针起了指导作用。此间,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文艺座谈会,纠正对“双百”方针和文艺为政治服务的片面理解。1963年,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即《文艺八条》草案)下达后,省委宣传部强调要正确执行党的文艺方针路线,坚持文艺为工农兵、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正确理解“二为”和“双百”的关系。要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干部都应认真学习毛泽东文艺思想,贯彻《文艺八条》。
  在文艺创作方面,省委宣传部提倡创作具有革命性、战斗性的作品,并使之占主导地位;允许有政治上无害,生活上有益的作品,反对对人民有害的作品,对不值得提倡的作品,不要去提倡。省委宣传部对有的专署文化局决定对全区各专业剧团的剧目进行审查,只有签发演出证书的剧目方准公演的做法提出批评,指出如果把领导力量过多地集中在审查专业剧团的剧目上,势必影响全局工作。要通过加强党对文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对文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依靠广大群众,组织文艺评论来保证文艺为政治服务,不要过分地依靠行政命令的方法。
  60年代初期,省戏曲研究所致力于挖掘抢救传统剧目表演艺术、戏曲音乐以及对剧本创作和整理进行辅导等项工作。这一时期整理和创作了许多优秀剧目,有莆仙戏《团圆之后》、《春草闯堂》、《三打王英》,高甲戏《连升三级》,木偶戏《雷万春打虎》、《大名府》等。这些作品在思想内容、艺术革新和表演诸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各地方剧种还努力创作演出反映现代生活的剧目,有芗剧《碧水赞》,京剧《红色少年》,闽剧《红桥》、《九命沉冤》,山歌戏《补箩记》,北路戏《张高谦》,高甲戏《惠女新传》,赣剧《满山春》等。1964年春节期间,进京汇报演出现代剧《龙江颂》。同年4月,《龙江颂》、《母子会》、《第一与第二》获文化部优秀话剧创作奖。此外,在舞蹈、音乐、美术、摄影、文学创作等方面也取得可喜的成就。
  此间,省委强调要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特别是农村文化工作,要根据农村文艺队伍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特点,贯彻为政治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党领导下的群众性文艺活动。文艺团体要上山下乡,深入厂矿、工地、农村、林区和海防前线,为工农兵服务。省委宣传部在《对农村文化艺术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农村文艺活动,要以教育为第一目的,娱乐为第二目的,要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内容上要以传播社会主义思想、集体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思想为主;形式上要注重民族化、大众化创作,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省委宣传部在建瓯县小桥和徐墩两个公社试点,以推动全省农村文化工作的发展。省文化局多次召开全省社会文化会议和专业剧团会议,贯彻省委的有关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的精神。1963年,全省剧团上山下乡演出的场次,占总演出场次的54.1%。1964年,全省有300多个电影队深入农村,观众达6000万人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的亲信炮制“文艺黑线专政论”的谬论,全盘否定17年文化工作成就,大搞法西斯文化专制。他们诬蔑地方剧种“在福建没有代表性”、“只适合演封资修的节目”,“不要虾油味”(即不要地方文化特色),“文艺队伍必须重建”等,致使全省文艺界蒙受一场浩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遭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抵制和唾弃。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福建文艺工作者运用各种文艺形式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有话剧《江海风涛》、高甲小戏《迅雷催春》、梨园小戏《寒梅曲》、莆仙戏《森严壁垒》、潮剧小戏《花溪浪》、小话剧《赶猪牵羊》、摄影作品《铁证如山》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省委在文艺领域坚决执行中央决策,进行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省委常委讨论了省文化局和省文联关于为部分剧本、作者落实政策的请示报告,批示:“对过去批判错了的剧目,恢复上演的同时,应推翻不实之词,采取不同的、适当的形式,给予恢复名誉。由此遭到迫害的文艺工作者,有关单位应认真地、实事求是地给予平反昭雪。”同时,省委和省政府下拨补助经费100万元,对5000多名生活困难的艺人,以及因冤、假、错案受害至深和经济损失严重的戏剧工作者,实行一次性补助。莆仙戏《团圆之后》、高甲戏《连升三级》、闽剧(红桥》等一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毒草”的作品,均在相应范围的会议和刊物上得到平反,恢复名誉,并在全省各地陆续公演,受到观众的欢迎。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省委重申要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努力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激励人民。对文艺界中出现的错误倾向,省委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引导作者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负有重要责任的组织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处理。省委还及时肯定文艺队伍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引导大家对文艺作品的评价作具体的分析,鼓励文艺工作者大胆创作,消除顾虑,振奋精神。
  这一时期,戏剧成就引入注目,共创作剧目393个,其中现代戏200个,新编历史剧42个,传统戏15个。一批优秀剧目在全国性会演、调演和评选中获奖。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国庆30周年献礼演出的话剧《泪血樱花》、莆仙戏《春草闯堂》、歌仔戏《双剑春》、木偶戏《千桃岩》分别获得创作和演出奖9项。莆仙戏《状元与乞丐》、京剧现代戏《东邻女》参加文化部调演获奖。话剧《初春》、莆仙戏《新亭泪》、《状元与乞丐》等获全国1979~1981年优秀剧本奖。《小花马戏团》、《长胡子的青蛙》等也在全国儿童剧团调演中获奖。文学创作方面,《祖国,我亲爱的祖国》获1979~1980年全国中、青年诗人优秀诗歌奖,《永远吃香的人》获1981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短篇小说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获1980年全国新长征优秀科普作品一等奖。电影创作方面,《泉水叮咚》获1982年文化部优秀儿童故事片奖、第三届全国“金鸡特别奖”、第三届印度国际新青年电影节“金像奖”等。舞蹈方面,1980年全国单、双、三人舞蹈比赛中,《猎归》、《战友》获三等奖,《命运》获鼓励奖。音乐方面,在全国各种音乐会演中,有《创业者之歌》等17支歌曲获奖。此外,美术、曲艺、书法等艺术门类,也都取得新成就。
  此间,省委宣传部先后发出《认真贯彻《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几点意见》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贯彻“加强领导,积极发展,因地制宜,稳步前进”的农村文化工作方针,把建设农村社镇文化中心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1981年,全省放映电影96万场,观众达8亿人次。其中农村放映65.7万多场。全省95个专业剧团上山下乡演出达1.6万场。
  1982年3月,中宣部发出《关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40周年学习和研究活动的通知》,省委宣传部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广泛组织文艺工作者重新学习《讲话》。
  党的十二大后,省委提出开展健康的、正常的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文艺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1983年2月,省委书记项南在全省专业剧团工作会议上对全省的文艺工作提出“放异彩,出人才”的要求。10月,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在文艺界部署清除精神污染的工作。1985年1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在全省文化局长会上提出,文化工作要继续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坚持反对“左”的偏向,进一步解放思想,立志改革,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四化,为福建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1986年6月,省委肯定了省文化厅提出的“系统清‘左’,锐意改革,团结鼓励,繁荣创作,加强群众,讲‘特’搞活,服务人民,服务四化”这一业务指导思想。7月,省委领导看望出席省文联举办的文艺界座谈会人员,省委书记陈光毅发表讲话,强调文艺工作的开展要围绕着改革、开放、搞活这一中心,进一步创造一个宽松、和谐、融洽、信任的环境。在这一时期,省委对文艺界个别人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影响发表某些错误言论,既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又实事求是地区分性质,妥善处理,保证全省文艺事业健康发展。1988年8月,省委常委两次讨论文艺工作问题,要求各地通过贯彻全国文艺工作会议精神来统一认识,充分发挥文艺对于鼓舞人民斗志,推动改革,建设四化,维护安定团结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是长期稳定地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根本保证。坚持“二为”方向,在现阶段,就是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1989年3月,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全面领会文件的精神,努力开拓文艺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促进了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从1979年至1990年,文学方面,省内作者创作、出版长篇小说200多部,出版诗集50多部,散文、报告文学集60多部,文学论文集20多部。戏剧方面,高甲戏《凤冠梦》,闽剧《魂断燕山》,莆仙戏《秋风辞》、《鸭子丑小传》,梨园戏《节妇吟》在全国性剧本评奖中获奖。电影创作方面,发表电影剧本40多部,共拍摄故事片18部、纪录片32部、科技片4部、艺术片2部。拍摄电视剧56部共134集,各种专题片560多辑(集)。其中,获全国性及国际性奖的故事片有《路》、《木棉袈裟》、《屠城血证》等,电视剧有《何日彩云归》、《大树底下》等。美术、摄影方面,入选全国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共300幅,其中59幅作品获奖。音乐、舞蹈方面,有43首(部)作品在全国性专题音乐会或全国性刊物征歌评奖中获奖;独舞(春蚕》、双人舞(命运》、群舞《宝缸》等28个作品在全国各类舞蹈评奖中获奖。曲艺方面有评话《千金买骨》、南音说唱《桐江魂》、锦歌《台湾阿婆看女排》等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杂技方面有《女子对手顶碗》、《顶技》、《单拐倒立》等节目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在全国性民间文学作品评奖中,有《台湾高山族传说与风情》、《闽西革命歌谣》、《武夷山民间传说》等作品获奖。这些作品,不论在反映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上,在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上,在塑造多种艺术形象,表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理想、愿望和追求上都取得了新的成就。社会文艺活动也更加活跃,1983~1990年,共举办8届学校音乐周,5届元宵南音大会唱,以及第5届武夷音乐舞蹈节和第18届全省地方戏会演。
  三、建设革命文艺队伍
  福建党组织在发展革命文艺工作时,十分注意建设革命文艺队伍,通过培训、考察和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提高文艺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从中培养党的文艺工作的领导骨干,适应革命文艺工作发展的需要,并进一步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闽西、闽北、闽东、闽南等苏维埃区域,涌现出一批文艺工作积极分子和创作人员,他们创作和演出了许多适应革命斗争和工农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作品,推动苏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抗日战争开始后,福建党组织及时组织一批党员骨干,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发动群众组成各种抗宣队、救亡团、歌咏团、剧团、演讲团等,成为全省抗日救亡运动的核心力量。由中共漳州工委直接领导的“芗潮剧社”,在柯联魁、蔡大燮、许钦(彭冲)、陈松年等党员骨干的带领下,迅速发展成为“龙溪民众救国服务团”和30多个分团、几十个突击队,团员达3000多人。1937年9月中共厦门工委派出的共产党员洪凌、陈轻絮、林云涛、张兆汉等组织领导的红色儿童抗日宣传队——“厦门儿童救亡剧团’,活跃在厦门市区和郊区,演唱抗日话剧和歌曲,深受群众欢迎。该团共39人,年龄最小的7岁,最大的17岁。厦门地区党组织还先后创立“戏剧研究会”和“南国剧社”,组织“闽南文艺协会”、“天竹文艺社”、“文艺界抗日救亡协会”等进步文艺社团。福州的党组织汇合郁达夫、杨胳、董秋芳等进步文化人士组成“福州文化界抗敌后援会”,后又扩大组成“福州文化界救亡协会”,设有外勤记者分会、美术家分会等分支机构,直属这一组织的有“乡村工作团”、“救亡剧团”、“救亡歌咏团”、“宣传工作团”、“战地妇女宣传队”、“抗敌剧团”、“战地工作团”等。泉州党组织组建抗敌宣传工作团,下设13个剧团和晋江抗敌歌咏研究社。莆田中心县委组织了农民剧团。闽东党组织建立了“长征宣传队”、“抗敌演剧队”。在建瓯、南平、顺昌、建阳等地,党组织也建立了“七七剧团”、“抗敌剧团”、“救亡歌咏队”等文艺团体。
  福建解放后,党更加重视文艺队伍的建设,在改造旧文艺团体的同时,积极组建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专业文艺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培养和组织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队伍。至1952年底,全省共有剧团62个,演职员2232人;剧场32个,职工224人;公共图书馆2个,职工35人;文管会1个,职工10人;博物馆1个,职工20人;电影院18个,职工225人;电影队22个,职工91人;文化馆72个,职工436人;文化站152个,职工286人。此外,还有农村俱乐部264个,农村图书室2100个,农村剧团2000多个,城镇文工队145个,幻灯放映组812个,广播站5472个,收音组4000个,读报组1000个。
  到1965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15个,职工5706人;剧场81个,职工310人;文化馆73个,职工339人;文化站562个,职工561人;公共图书馆12个,职工116人;文管会3个,职工16人;博物馆10个,职工52人;电影院98个,职工726人;电影队403个,职工116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文联及作协、剧协、美协、音协、书协福建分会和摄影学会分会,舞协小组,省、地、县三级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省戏曲研究所、《热风》编辑部等机构都被撤销。各地(市)县的文化馆、图书馆绝大多数被封闭。全省34所各种艺术学校全部停办;115个专业剧团被解散,6200多名演职员中被解职的占90%;—支350人的专业文艺创作队伍也被解散。大批优秀剧目被打成“坏戏”、“毒草”遭受批判、禁锢。代之以革命样板戏和“与走资派斗争”的种种节目。大多数文艺工作者抵制和反对这种文化专制统治。
  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党组织拨乱反正,为受迫害蒙冤的文艺工作者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恢复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领导骨干和业务干部,重建文艺队伍。到1980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07个,职工59995人;剧场24个,职工272人;文化站921个,职工921人;文化馆76个,职工746人;公共图书馆26个,职工259人;文管会6个,职工27人;博物馆15个,职工232人;电影院39个,职工533人;影剧院125个,职工1316人;电影队1796个,职工4015人。
  中共十二大后,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积极扶持下,各种文化阵地和专业文艺队伍又有了发展和提高。1985年,先后成立中国杂技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福建分会,至此,全省文艺家协会分会发展到12个。从1980至1989年,各分会会员总数由2044名发展到5465名,增加1.67倍;其中,全国性各文艺作家协会的会员也由187名发展到797名,增加3.2倍。各级党组织还对文艺专业队伍,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进一步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在这一时期,群众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至1983年底,全省有各类工人文化宫、俱乐部601个,工会图书馆4292个,电影放映单位约400个,职工体育活动场所4518个;各种业余文艺团体424个,文艺创作组织166个。至1985年底,全省共有农村文化中心501个,公办文化站656个,农村剧团及其他艺术团队2187个,村文化室、倶乐部3万多个。全省农村有影剧院840个,图书站点1842个,曲艺队537个,电视厅1359个,游艺厅347个,村电影放映队966个,还有7000多家文化户。
  第七节 领导新闻出版工作
  一、建立和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一)报刊
  福建党组织建立后,即开始创办报刊,进行革命宣传。1927年春,上杭县党组织以“汀属八县政治监察使公署”的名义办起《汀潮日报》,永春县党组织创办党刊《春桃》。年底,福建临时省委成立,创办机关报《红旗》。福建省委正式建立后,又创办了《烈火》、《布尔什维克生活》、《党员生活》、《政治通讯》、《福建红旗》等报刊。闽赣省委于1933年创办(红色闽赣》机关报。福建苏区省委在主力红军长征后办起机关报《红色福建》。三年游击战争时期,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办起机关报刊《捷报》和《红旗》。闽西南潮梅特委、闽粤赣边省委创办《抗日战讯》和《前驱》等报刊。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闽粤赣边委先后创办《新民主报》和《大众报》;闽浙赣省委也先后创办《新民主报》和《工农报》。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省县以上党组织办的报刊有近百种。此外,还有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政府、革命武装、共青团组织、群众团体、党的外围组织、进步民主人士创办的一大批报刊。大多数报刊,是油印或石印,少数铅印,还有一些是手抄的。印数少的,只印几十份、几份。印数多的,每期达数千份。这些报刊,积极宣传马列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及其方针政策,报道革命根据地、游击区人民的革命斗争,揭露国民党反动统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党组织的报刊及其领导下的出版事业有了迅速发展。
  1949年8月25日,福州解放后的第8天,省委即创办机关报《福建日报》。8个地、市委也相继创办地、市委机关报。1956年,闽侯、建阳、永安3个地委机关报随地委撤销而停刊,长乐、闽侯、莆田、福鼎、建瓯等13个县委也办起机关报。“大跃进”中,提倡“全党办报”,所有县委都办起机关报,省、地(市)、县三级办报总数达到80家。同时,省委创办《红与专》理论刊物。由于县县办报,编辑力量不足,报纸质量普遍不高,造成纸张严重紧张和人力、财力极大浪费。经济困难时期,根据中央精简节约的要求和中宣部《关于城市压缩和控制报刊书籍用纸方案的建议》精神,停办县委机关报,集中力量办好省委和地(市)委机关报。
  “文化大革命”中,除省委机关报《福建日报》继续出版发行外,其他所有党报党刊均遭停刊。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9个地(市)委陆续恢复或新办机关报。《福建支部生活》杂志也于1978年复刊,并于1987年改为省委主办的机关刊物。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正式登记出版的党报10家、党刊1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除党报党刊外,仅有《星闽日报》、《江声报》、《福建农民》、《福建青年》等少数几个报刊。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各类报刊不断增加,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类部门报刊、行业报刊和侨区乡刊乡讯,大量涌现。截至1990年底,全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各类报纸有21种、期刊128种,侨区乡刊乡讯20多种。另外,还有各类内部报刊600多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新闻工作者不足百人,办报办刊条件简陋,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报刊总印数仅3万多份。1990年,全省报刊采编人员发展到2000多人,报刊基本上采用现代化的排版和印刷新技术,报刊总印数达44612万份,是建国初期的14870.7倍。
  (二)广播电视
  1.广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福建省委在建瓯正式组建省人民广播电台,负责接管国民党政府的福建广播电台。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广播电台(对外挂牌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正式开始播音。随后,厦门党组织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配合下接管国民党政府的厦门广播电台,组建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并于12月15日正式开始播音(厦门台1953年12月撤销,1958年12月恢复)。福建省的广播电台在建台初期发射功率小,加上各地收音机数量很少,因此全省在50年代初期,广播事业重点是发展收音网。至1952年,全省各专区、县普遍建起专区级收音总站和县级收音站,还有270多个区也建起收音站。1953年初,顺昌县建立全省第一座县级农村有线广播站,有线广播站逐渐代替收音站。至1956年底,全省66个县、市建立了67个有线广播站,广播喇叭发展到19700只。到“大跃进”时期,有线广播网得到更快发展,全省有230个人民公社(占全省公社数的32%)建立了广播站,城乡广播喇叭发展到84914只,基本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普及广播网的任务。1958年7月1日和8月24日,福州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广播电台(后改名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先后建台并开播。
  “文化大革命”中,要求“宣传最高指示不过夜”,全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有线广播网,人民公社广播放大站猛增至816个(占全省人民公社总数的95%以上),城乡广播喇叭多达百万只以上。由于宣传网建设缺乏实事求是态度,盲目推行广播网、通讯网,搞“两网合一”,发展载波化,全省25000多公里的广播专线被砍,有线广播出现大上大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广播事业着重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贯彻以宣传工作为中心,整顿、巩固、提高技术质量,适当发展事业的方针,广播事业稳步发展。至80年代中期,全省有无线广播电台4座,9个地(市)、59个县都建立有线广播网,广播覆盖人口率达55%,有97.8%的人民公社建立广播放大站,76%的生产队通了广播,广播喇叭达200万只。80年代中期后,县以上广播事业仍继续发展。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无线广播电台9座,拥有12套节目,有75个市、县(区)建立有线广播台(站),全省还建立中短波发射台、转播台、调频台40多座,全省无线广播和有线广播相结合的现代化广播网初具规模。此后,由于电视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广播受到冲击,基层有线广播网出现萎缩,喇叭总数减到164万只,喇叭入户率降到29%。
  2.电视
  1960年10月1日,福建省第一座电视台——福州电视试验台(福建电视台前身)诞生。第二年即下马,1970年12月该电视台复办。每周播出两次只有黑白图像的节目共两个半小时,主要是新闻片和故事影片。1976年,北京至福州的微波线路开通,福建电视台开始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并自办彩色电视节目。1982、1984年厦门电视台、福州电视台相继建立。随后,三明、泉州、莆田、漳州、龙岩等5个地(市)级电视台和南平、漳平2个县级电视台也先后建立,省有线电视台于1990年11月开办。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电视台10座,开办11套节目、30几个专栏,每周播出368个小时。全省各地建起数百座差转台和卫星地面接收站,电视覆盖全省82%的地区,电视节目内容也由初期单一的新闻节目向多样化、专栏化发展。
  (三)图书出版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福建党组织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开创图书出版事业。福建省委成立后,专门设立印刷处和编辑委员会,负责报刊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省委组织部还设有发行科,负责发行书刊文件。省委不仅翻印中共中央的报刊、书籍、文件,还印刷出版自己的报刊、文件、书籍。据1929年统计,省委这一年印刷出版的报刊、文件、小册子、图书等有233种(类)、179724份(册)。在闽西苏区,闽西苏维埃政府在首府汀州成立闽西列宁书局,出版物除识字课本外,还有各类政治、军事、文艺等图书,1931年、1932年两年共出版近30种图书。除列宁书局外,县苏维埃政府也翻印一些马列主义通俗读物,如《列宁主义概论》、《共产主义ABC》、《社会主义浅说》等。
  解放战争时期,闽浙赣、闽粤赣两大边区的党组织都抓了出版工作。闽粤赣边区除了翻印中共中央的文件、宣言、小册子外,还编印初级、高级两种识字课本,出版《解放区工作经验》、《战士修养读物》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只有新华书店福建分店出版科兼顾出版工作。1951年7月1日,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成立。至1956年,全省印刷出版的图书共1671种、1248万册。1958年,厦门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教育出版社相继成立,闽版图书品种和数量增加,出版事业进一步发展。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央精简节约的精神,撤销厦门人民出版社。
  “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著作印制办公室代替了出版社,出版机构名存实亡,大批出版工作者被下放,图书出版部门只印制领袖语录、著作和个别适合当时政治需要的小册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出版事业开始走上恢复和发展的道路。1979年,福建人民教育出版社恢复,福建科技出版社成立。1984年后,海峡文艺出版社、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福建美术出版社、鹭江出版社、福建画报社、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福建地图出版社和厦门大学出版社等专业出版社相继成立,全省出版社总数达到10家,直属印刷厂4家,形成学科门类基本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的出版体系。1990年,全省年出版图书1518种、10942万册、39024.3万印张,分别是1951年的116.8倍、198.9倍和484.8倍。闽版图书的质量也有较大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全省有近600种图书在全国和跨省区优秀图书评选中获奖,其中获全国性优秀图书奖的有140多种。到1990年底,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发展到468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共73人。
  二、贯彻党的方针
  (一)坚持“二为”方向
  福建党组织开始创办新闻出版事业时,主要是为了出版宣传品,以服务当时的革命斗争。1931年4月,闽粤赣苏区特委明确规定该特委党报——《红旗》的办报方向和任务,是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领导斗争,为工农群众服务。闽浙赣省第二次全省工农兵代表大会要求省苏维埃机关报《工农报》成为苏维埃与工农群众政治的、斗争的、工作的,尤其是反帝国主义民族革命战争与国内阶级革命战争的鼓动者与指导者,进一步明确新闻工作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群众服务的方向。福建苏区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在创办(红色福建》时提出,要把联合主办的机关报《红色福建》办成“全福建红色战士与工农群众唯一爱读的刊物”。确立新闻出版工作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为了使缺少文化的工农兵能看懂,闽粤赣苏区强调:省委的《红旗》应对实际斗争多批评指示,多刊载党的策略在闽西运用的经验和党的建设工作问题的文章,文字要通俗。1947年6月,闽粤赣边工委执委扩大会议批评了新闻出版工作中那种不曾把总的形势与具体形势相结合,不曾了解宣传对象最大多数是工农兵,因而不注意文章通俗化、大众化、短小精悍的错误倾向,强调报刊宣传文章篇幅不宜过长,文字不宜过深,每篇在3000字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闻出版工作继续坚持“二为”方向。1951年,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和华东局关于省以下的新闻出版工作主要应面向工人农民的指示精神,对机关报《福建日报》进行改革,把各专区报均改为面向农民的八开四版通俗小报,出版工作重心也放在出版供给工人农民的读物与宣传员通俗宣传材料上。1958年10月,省委宣传部在《关于加强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图书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中指示:图书出版、发行必须为政治、为生产、为工农兵、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1961年5月,省委宣传部在《对改进地方报纸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强调:一切报纸刊物,都是为党的政治服务的。1965年3月,省委宣传部在《关于诏安县广播站依靠群众建设和维护广播网的经验的通报》中,要求各地党和政府要教育编播人员牢牢地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90年3月,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重新强调,新闻出版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新闻出版阵地。
  (二)正面宣传为主方针
  民主革命时期,宣传工作以揭露国民党黑暗统治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转到以正面报道、正面宣传为主。福建解放初期,省委为新闻工作制定的宣传方针是:宣传胜利形势,解释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项方针政策,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人民军队的疑虑。为此,《福建日报》社和省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我党我军政策”、“人民军队及人民民主专政本质”、“将解放战争进行到底”、“中苏亲密合作”等专题。
  1958年“大跃进”以后,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1959年上半年,根据中央指示,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报刊、广播宣传贯彻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要求新闻单位在今后半年内对国家经济生活的报道,只着重宣传工作中的成就和积极的方面,不作消极面的报道。省委宣传部还组织10个调查组,到全省10个著名人民公社调查,写出10篇反映人民公社“优越性”的通讯报道,这时期的不少宣传报道内容不实,片面性、绝对化严重。
  1963年,省委宣传部在《关于当前国内宣传报道的几点意见)中,要求新闻出版部门以好人好事的典型报道为主,通过模范单位、先进人物和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物,着重宣传先进的思想、高尚的品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方法。新闻出版部门根据这个意见,突出宣传“榜山风格”、沿山粮站、音西大队、红色尖刀连以及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事迹,用榜样教育全省人民。
  “文化大革命”中,主要宣传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解放军,宣传样板戏,而地方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宣传基本上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全省各新闻出版单位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着重宣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宣传农村改革、城市改革及取得的成绩。
  1983年,省委宣传部在《批转福建日报社党组《关于会议报道等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指出:报纸减少了一般会议报道后,可以更好地加强典型宣传,把全省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在四化建设中开创新局面的新人物、新事迹、新思想、新成就、新经验,及时、充分地报道出来,鼓舞人们为“四化”建设做出贡献。1989年,省委宣传部再一次强调:报刊、广播、电视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主旋律”。根据省委宣传部的意见,《福建日报》开辟“奉献者小传”、“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先锋篇”等专栏。省出版总社也专门安排《雷锋精神在福建》等图书的出版发行。这时期,全省新闻出版部门宣传了全省各条战线改革和建设的成就,突出宣传优秀企业家冯依淼、人民卫士陈善珉、焦裕禄式好干部谷文昌、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张思荣、农村基层干部的榜样雷玉先,乡镇企业一枝花陈埭镇、文明城市三明市等一批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典型。在有关治理整顿、反腐倡廉、端正干部作风等“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上,根据“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较好地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做好工作、稳定大局上来,全省的宣传导向没有发生大的偏差。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针
  福建党组织创办报刊以后,即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报刊的一项基本方针。创办于1929年2月16日的福建省委内部刊物《布尔什维克生活》,宣布办刊的目的在于“发展党内讨论,实行‘自我批评’以提高同志的政治水平”,推动“布尔什维克化”。闽粤赣特委号召各级党组织对特委机关报《红旗》“经常以批评和实际的帮助”。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也要求报刊“批评整个与个人不良倾向”。因此,在福建党组织办的各种报刊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文章占了相当的份量,内容涉及党的各项工作,以及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闽赣省委领导入黄道在《党的建设》第二期上撰写《应该纠正目前党内几种严重错误》一文,分析闽北党内因王明“左”倾路线影响而存在不团结现象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所造成的危害,要求“各级党各个同志,都应拿出布尔什维克的精神纠正这些错误,转变到党的正确路线上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入张鼎丞在《红旗》上发表《必须粉碎机会主义与游击主义,才能顺利执行新策略开展财政经济战线上的斗争》,批评部分人“由于游击主义部落观念与无政府无组织的观念”,在筹款工作中产生的贪污浪费行为。闽粤赣边工委领导入魏金水在党内刊物《学习》上发表《闽西党究竟存在着什么极坏的工作作风》,严厉批评闽西党内5种极坏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这些批评文章,推动了党组织建设和各根据地的思想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省委于1950年6月20日作出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5条决定。之后,省委又强调报纸应当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抵评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政府、青年团等工作中的错误、缺点和干部的不良思想作风;规定报刊批评要坚持三原则,即批评必须开展,批评必须正确,批评必须在党委领导下进行。根据省委的指示,各报刊社组织大量批评性稿件,仅福建日报社1950年就收到批评稿件7000多篇。对批评稿件,除一部分典型的在报刊上刊登,大部分转给有关方面处理。
  1959年初,省委要求各报刊在半年内不刊登批评性文章,只从正面进行宣传报道。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意见,适当恢复批评性报道。
  “文化大革命”中,“大批判”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走资派”,批“三家村”,批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批知识分子“臭老九”,等等,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针被引向歧途。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新闻报道,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的指示精神,省委于1983年12月发出《关于加强在报刊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正确对待,坚决纠正错误认识,积极支持、协助报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指示宣传部和新闻单位必须加强在报刊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的任务来抓。根据省委的指示,省委宣传部要求新闻出版部门以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问题和不良作风、不良社会风气等,也要选择有典型意义的,通过新闻报道,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保证党和人民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此后,新闻单位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在报刊广播上公开报道,揭露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干部违章占地建私房、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公开批评企业自主权不落实,压制打击搞改革的厂长,不尊重人才造成“南雁北飞”等现象,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由于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资产阶级新闻观点的影响,个别新闻单位在实行舆论监督中出现忽视党的领导的倾向。1989年4月24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少川专门召集省级新闻单位负责人开会,专题研究加强舆论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强调新闻舆论不是哪个个人或小集体的工具,省级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必须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中,省内个别新闻单位出现舆论导向错误,6月30日,省委宣传部决定暂停省电视台《新闻半小时》、《新闻广场》栏目的播出,全部改为《福建新闻》。
  三、管理
  (一)报刊
  1.审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委开始建立报刊的申办、审核、批准制度,加强对报刊的领导和管理。50年代初期,申请创办报刊,由省委宣传部审核,报省委批准。1956年以后,在“全党办报”的高潮中,县委都争着创办县报,有的未办理必要的申报手续就办起报纸,有的“先斩后奏”,报纸办起来了再补办审批手续。为健全报刊审批制度,1959年5月,省委宣传部规定:一切报刊的创办、停刊、改刊要遵照中央有关部门规定,经省委批准,并向省新闻出版事业管理局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的报刊不准发行。
  1978年以后,许多“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办的报刊陆续恢复,同时,出现一批新办的报刊。为加强对报刊的管理,1980年8月2日,省委宣传部规定:凡需要新办报刊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省委宣传部提出申请,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才能开办。但是,未经批准,滥编滥出报刊的现象仍较严重。为消除报刊领导管理上的混乱现象,省委宣传部于1985年5月15日发出《关于健全社会科学类报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凡申请创办哲学、社会科学(含文艺)报刊的单位,均须经主管部、委、厅、局及相当这一级的部门党组审核同意,各地须经当地地(市)委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呈报我部审批。”该《通知》规定,申报报刊必须具备7个基本条件:要有明确的办刊宗旨和具体的编辑方针;要有专职的主编、健全的编辑机构和保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要有党的支部或党的小组(属民主党派的例外);要有办报、办刊所需的经济来源;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要有印刷、发行的条件和纸张来源;要有主管部门党组专人分工领导。对个人、集体要求办报办刊一律不开口子。省委宣传部决定改报刊的分散审批、随时审批为集中审批、相对固定审批,即每年分4次,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集中研究、审批一次,克服报刊审批中的轻率和混乱现象,报刊审批工作逐渐走上正轨。
  1988年,省新闻出版局成立,省委宣传部与省新闻出版局建立报刊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审批新办报刊。省委宣传部主要掌握报刊审批政策,省新闻出版局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负责申办报刊的登记、审核和办理具体手续。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简化了报刊审批手续,规范了报刊审批程序。
  2.审读
  1951年起,省委宣传部把审读报刊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审读的范围是省内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重点是各级中共报刊。审读内容主要是:检查报刊的政治方向有无问题,报刊的宣传内容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实事求是;报刊的宣传效果等。每年都要写出对报刊的审读检查意见,并经常在省委机关报《福建日报》上发表评介文章。1956年,发表在《福建日报》上的评介文章有13篇。1959年1月,省委宣传部检查1958年下半年全省各地(市)委报纸和部分县报,肯定这些报纸宣传的质量有明显提高,成绩大,主流好,同时也指出这些报纸在宣传上仍存在的问题。对于审读、检查报纸中发现的问题,不宜在报上公开的,省委宣传部采取内部信函、通知、通报、开会或发内刊等形式,予以批评、指导与纠正。
  1961年4月,省委宣传部综合研究省级各报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后,在内部刊物《宣教动态》1961年第11期上,刊载文章提出了批评。
  “文化大革命”中,全省正式出版的报刊只剩下《福建日报》。省委宣传部瘫痪,对报纸的审读、监督中断。
  1975年底,省委宣传部恢复后,逐渐恢复对报刊的审读。此后,省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报刊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失误,全省报刊工作沿着健康方向发展。1989年6月,省委宣传部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聘请一批有经验的新闻出版界的老报人担任报刊审读员,协助做好报刊审读工作。
  3.指导
  (1)宣传方针政策指导
  福建党组织创办报刊后,把阐明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作为报刊宣传的一项首要任务。创办于1928年底的省委机关刊物《烈火》在其《发刊词》里就明确宣布其宣传方针是:“阐明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资产阶级性民权革命的阶段中党的政策、战术和战略”。
  大革命失败后,由于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的影响,福建党组织内部在宣传方针上出现混乱,不敢公开宣传打倒国民党等口号。福建临时省委成立后,根据中共“八七”会议精神,批判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对福建的影响,确立进行土地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打倒国民党、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宣传方针。这一方针,在这个时期临时省委的机关报《红旗》和其后的省委机关刊物《烈火》、《省委政治通信》、《省委通讯》里都有充分的体现。
  华北危机以后,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方针政策,把原先的“反蒋抗日”改为“逼蒋抗日”,到1937年2月10日,又进一步提出国共合作抗日的“联蒋抗日”方针。福建党组织从各种渠道获悉中央的方针政策后,及时调整报刊的宣传方针,集中宣传中共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机关报《红旗》第18期上,刊登军政委员会领导入张鼎丞《对国民党的新认识与新态度》一文,分析国民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阐述国共合作抗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中共闽西南组织为此而采取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由于党报的及时指导和大力宣传,消除了中共组织内和群众中对建立抗日统一战线政策的疑虑情绪和模糊认识,为后来国共两党和谈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奠定思想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向各游击区发动“清剿”,福建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指示,采取“隐蔽待机”的方针。相应调整报刊的宣传方针,强调各地要广泛宣传新华社消息,对本地区注重报道群众行动,少报道武装斗争,特别是主力作战的动向,以免过早外露实力和对策,引起国民党注意,待各地基础巩固后,再有计划地进行宣传。1948年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大反攻。随着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新成立的闽粤赣边区委员会对报刊宣传方针作了重大调整,确定报刊宣传要配合全国解放战争迅速发展的形势,要“全面出击”。在这一宣传方针指导下,这一时期的中共福建地方组织报刊适当放宽内外宣传的区别,从重点宣传党的政治主张转向大张旗鼓地公开宣传党和人民军队的活动和各项对策,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军队,了解急剧变化的形势,看到光明的前景。
  解放初期,省委确定报刊的宣传方针是宣传胜利形势,解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策,减少人民的疑虑,逐步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
  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发表,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当前报纸宣传工作的提示》,强调各地应集中报道、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57年,省委宣传部在给各新闻单位有关《报刊广播工作上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信里,再次强调地委报纸的宣传方针应“以报道农村工作、农业生产为主要任务”。1957~1959年,报刊也加强了反右斗争宣传和“反右倾”斗争的宣传,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造成损害。
  1962年,台湾国民党军队在美国政府支持下妄图窜犯大陆,省委宣传部指示各报刊加强形势宣传和备战宣传,揭露美蒋阴谋,教育人民提高警惕,增强团结,做好战备工作。中国共产党与苏联共产党的论战公开后,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规定各地方报刊凡刊登有关“反修”文章的,必须采用中央通过新华社发给地方报刊的文章,各地方报刊不得自行发表有关“反修”的言论或宣传材料。
  “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宣传方针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做阶级斗争的工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省委对报刊的宣传方针作了根本性调整。省委在批准省委宣传部1980年宣传文教工作的意见中强调: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必须把经济宣传放到整个宣传工作的首位。中共中央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的主张以后,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也适时调整报刊的对台宣传方针,指示各新闻单位不要再使用“解放台湾”的口号,并要逐步从“台湾回归祖国”的宣传过渡到“两岸和平统一”的宣传。
  1983年2月,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央领导对改革的宣传的意见,发出《报纸对当前改革的宣传要注意的问题》,就改革的宣传方针、策略提出5条意见:在宣传有关衡量各项改革对或不对的标志时,要加强宣传是否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标志;既要重视宣传改革的紧迫感,也要重视宣传改革要有步骤地进行,要经过典型试验,逐步推开的观点;宣传改革要留有余地;尽量避免浮夸;对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不同性质及知识分子问题的宣传要慎重,不要乱提口号。
  1986年底,社会上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省委及时明确报刊宣传方针,指示宣传战线各单位要旗帜鲜明地批评资产阶级自由化错误观点,各报刊要精心制定这方面的宣传报道计划,对各种错误观点和言论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批驳。
  1989年春,省委宣传部强调:报刊宣传要引导大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业务指导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福建苏区省委对机关报《福建红旗》的内容、形式、消息来源及通讯网络建设作了具体指示:以国际与中国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实际斗争与理论以及福建党组织的斗争消息、党内生活等为主要内容;文章力求简洁明了,阐明斗争经验与工作方式;设立通信员制,在中心区与斗争剧烈区域,设《红旗》专访,每区及中心支部设通信员,以便经常报道实际斗争的消息。
  解放战争时期,闽粤赣边工委根据报刊业务上存在的问题,指出宣传的内容,对内应重于对外,地方应重于全国,全国应重于国际。要求各地建立起负责的通讯发行网,把各地群众斗争、敌人的残暴、土豪劣绅的罪恶、群众的痛苦等消息提供给《新民主》报编委会,以弥补“地方化”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委对报刊的业务指导,主要由省委宣传部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不定期地提供报道意见、报道要点;编印公开或内部指导性刊物,刊发中共中央、省委领导有关新闻出版的指导性文章、讲话,宣传口径、宣传策略以及宣传经验;不定期召开报刊总编会议和报刊座谈会,专题研究报刊有关问题,交流报刊宣传经验;深入各报刊社调查了解情况,进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报刊宣传中好的典型,批评、纠正违反报刊宣传政策、宣传纪律的现象;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业务学习材料。1956年,省委宣传部编辑《新闻工作文选》(内部发行),供新闻工作者学习。同时,又编印《怎样办县报》的小册子,选辑各地办报的经验,供县报干部参考。提高地、县委农民报编辑与记者的水平。省委宣传部还不定期出版《时事参考资料》小册子,供新闻单位学习、使用。
  4.整顿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福建党组织贯彻中共“六大”《宣传工作决议案》精神,号召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大办报刊,推动苏区的革命斗争和经济建设。由于各级政府普遍办报刊,造成报刊编辑力量不足,纸张紧张,苏区财力不堪负担。因此,1931年5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决定对报刊进行整顿,停办县、区苏维埃政府的《红报》,集中力量办好闽西苏维埃政府的《红报》。经过整顿,闽西《红报》加强了编辑力量,扩大了通讯员队伍和发行网络。
  中央红军长征后,条件十分恶劣。1934年10月,福建苏区省委决定,将原省委机关报《战斗报》与福建军区《战线报》合并,创办一份适应斗争新形势需要的报纸——《红色福建》,宣传游击战争、揭露国民党军队在苏区的暴行。
  福建解放以后,各地委在接管国民党报纸的基础上创办地委机关报。由于解放初期新闻干部少,经费困难,纸张缺乏,而且影响省委机关报《福建日报)的发行,因此,省委在第一次全省宣教会议上决定,对党报进行整顿,停办《漳州日报》、《泉州日报》、《福安日报》、《闽北人民报》、《新闽西报》等5家地委机关报,集中力量办好《福建日报》。
  1958年“大跃进”时期,所有县委、不少部门单位都办起报刊,造成纸张的紧张和财力的浪费。1959~1961年,省委再次整顿全省报刊:《福建日报》和厦门等8个地(市)委机关报继续出版,地(市)报减少刊期;全省县报除保留莆田、建阳、云霄3家作试验继续办外,其余全部停办;省级6家专业报纸、《福州日报》及专区级其他报纸也停止出版;《红与专》等12种期刊继续出版,调整部分刊物刊期,有的由月刊改为双月刊,有的由半月刊改为月刊;《福建画报》等6种期刊停止出版,各地(市)、县、人民公社已办的刊物一律停刊。省委还同时整顿内部刊物,省级机关73种内刊除保留《福建通讯》等13种外,其余60种一律停刊;各地(市)委除可出一种反映情况的内刊外,其余一律停刊;县级以下内刊全部停办。经过这次整顿,扭转了全省报刊盲目发展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后,省委先后又对报刊进行6次整顿。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检查和整顿刊物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刊物,重点是公开发行的社会科学方面的刊物进行检查。内容是:有无发表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有无发表过违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有无发表过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文章;有无转载过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的文章。检查结果,没有发现省内的刊物发表过上述内容的文章。但个别刊物发表过一些思想倾向不好、内容不很健康的作品和文章。检查后:省委宣传部对个别刊物进行通报批评,对未经省一级出版领导机关批准的100多种刊物责令停刊或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次整顿于1984年初开始。根据中宣部1983年11月5日《关于清理和整顿文艺刊物的通知》精神,重点整顿文艺刊物,清除精神污染。经过整顿,县级文艺刊物全部停办;地(市)级文艺刊物停办3家,保留7家;省级文艺刊物停办1家,保留8家。通过整顿,改变了文艺刊物过多过滥的状况,编辑队伍素质和刊物质量都有了提高。
  第三次整顿在1985年上半年。根据中宣部《关于加强对报刊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精神,重点清理整顿小报。保留5家,停办4家,暂缓出版1家,自行停办2家。对外省流入的小报,内容健康的放行,问题严重的没收,有“黄色”内容的销毁。经过整顿,遏制了不健康小报泛滥的势头。
  第四次整顿开始于1985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侧重于刊物的整顿。经过整顿,停办8家报刊,撤销2家早已批准但长期未办的报纸。在此基础上,对全省所有经正式批准的报刊进行重新登记、编号,换发新证。
  第五次整顿从1987年3月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纸刊物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整顿6种报刊:受资产阶级自由化影响,刊登严重错误的文章,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刊;热衷于摘编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及其他错误言论的文摘报刊;背离原定办报办刊宗旨,内容污浊、格调低下的报刊;领导不力,编辑力量不强,办报办刊条件不具备或不足的报刊;内容交叉重复,必要性不大的报刊;未经批准私自创办的报刊。经过整顿,93种报刊(不包括自然科学类报刊)重新登记,取得正式报刊证号;6种报刊发给临时证号;2种报刊暂缓重新登记;19种报刊不予重新登记,撤销原登记证号。
  第六次整顿在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政治风波之后。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精神,针对省内报刊在政治风波中舆论导向没有发生大的偏差,但少数期刊有“搭上了末班车”的情况,又一次进行思想整顿和组织整顿,压缩调整12家报刊,压缩30%的内部报刊。
  (二)广播电视
  1.广播审批审查
  福建解放初期,省人民广播电台和厦门市人民广播电台建立,省委宣传部即开始对广播节目进行监听,审查广播计划。1953年,省委宣传部批准顺昌建立全省第一个农村有线广播站。此后,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是否具备,纷纷把收音站改成广播站。1954年9月13日,省委宣传部在批转《省人民广播电台关于专区收音员会议情况的报告》中指示:有线广播站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并经县委讨论决定,送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得建立。纠正了未经批准乱建广播台站的现象后,广播台站建设开始走上有序轨道。
  1955年9月,国务院、中宣部先后发出《关于地方人民广播电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各级党委宣传部应加强对广播宣传的领导和监督的通知》,就有关地方广播电台领导体制、管理范围、宣传业务和干部教育管理等问题作出规定。根据国务院和中宣部文件精神,省委要求各地党委应加强对广播站日常宣传业务的领导,及时下达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的指示,审查广播站宣传计划和播出的稿件,并要求宣传部门把广播工作作为一项日常的宣传业务抓起来。
  1963年和1965年,省委宣传部组织力量重点检查省、市广播电台的文艺节目。
  1972年,省委批准省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对金门马祖广播》节目,恢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的对台湾广播。
  1981年4月,省委宣传部批转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有线广播宣传工作的文件,明确指出,县、市广播站是县、市一级的新闻机关,其中心任务是搞好广播宣传工作。1985年12月,省委宣传部批准省人民广播电台对福州地区开播调频立体声文艺节目。1988年,为适应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需要,省委宣传部原则同意省人民广播电台有选择地、不定期地播发有关台湾地区经济建设、文化体育动态及社会新闻,并规定有关政治、军事的新闻一律采用新华社稿。
  对于广播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委宣传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加强管理。并要求各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防止政治性差错。
  2.电视审批审查
  省电视台建立后一段时间,节目的审查审批工作由省委直接负责。1985年,省委把审查审批权限下放给省委宣传部。
  1985年3月,省委宣传部同意莆田市电视台在不影响播出中央电视台和福建电视台节目的前提下插播本市新闻和文艺节目。
  1989年1月,省委宣传部原则同意省电视台关于调整和增设专栏节目的报告,认为《今日台湾新闻》专栏尚缺乏必要技术条件,应待条件具备后再开办;《新闻广场》专栏应正面报道省内外重大的新鲜的消息,不播或少播批评的报道,以免与以批评性报道为主的《新闻半小时》栏目雷同。1989年6月,鉴于《新闻半小时》、《新闻广场》专栏在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中有错误舆论导向,省委宣传部暂停《新闻半小时》和《新闻广场)节目播出。
  1989年10月,省委宣传部同意漳州电视台在确保转播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节目和办好本台新闻节目的前提下,自办文艺节目。1990年9月,省委宣传部同意省电视台一套在确保转播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节目的前提下开办10分钟午间新闻和5分钟广告节目;二套在保证福州地区收看中央台二套节目的前提下,由原来每周播出3晚改为每周播7晚,并覆盖全省。
  1990年10月,批准福州市开设有线电视节目。
  3.音像整顿
  (1)出版整顿
  福建的音像出版事业起步于1984年,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4家录音录像出版单位和4家录音录像复制单位。共出版录像带150多种、录音带450多种。
  1989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清理报刊及音像市场电话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在重点对报刊和音像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对全省音像出版工作也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肯定成绩:出版了《李白醉酒》、《聊斋》、《杨乃武与小白菜》、《死水微澜》、《谷文昌》等一批较为优秀、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音像制品。也发现了问题:有的音像制品政治倾向不好,宣扬宿命观点;有的音像制品虽无政治问题,但思想内容格调不高、情趣庸俗、制作粗糙、艺术质量低。为此,省委提出要求:加强音像出版的选题规划和管理,努力创作、出版一批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音像节目。
  (2)市场整顿
  1980年后,海外录音、录像带开始流入福建,其中有不少是反动、“黄色”下流的音像制品。为清除“精神毒品”、“文化垃圾”,1982年后,省委对音像市场进行了3次整顿。
  第一次整顿开始于1982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进口、复制、销售、播放反动、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以拥有录音录像设备和制品的涉外单位、政法、广播电视、教育文化等部门等为重点,首先解决省直机关和福州市的突出问题,然后进行全面查禁。通过整顿,全省收缴“黄色”、淫秽录像170种、“黄色”录音带46009盒;取缔一批利用“黄色”音像进行非法营业的音像摊点;改组非法播放“黄色”淫秽录像营利的长乐县屿头大队党支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严惩利用播放淫秽录像进行犯罪活动的团伙。
  第二次整顿开始于1985年3月。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内录像营业放映点过多过滥且无证经营多、私人承包多、放映内容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3月23日联合发出《关于整顿录像营业放映点的紧急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作了部署。这次整顿,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公安、文化、广播电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协同,取缔未经批准的录像放映点,吊销所有私人录像放映营业执照,取消个体录像放映点,并对国营宣传文化单位主办的录像放映点进行清理,重新审查批准,换发新证。
  第三次整顿开始于1989年8月。当时的福建同全国一样,音像市场充斥非法出版物,“黄色”淫秽音像制品屡禁不止,石狮市一度被认为是音像制品的“黄源”。根据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省委、省政府直接抓清理整顿工作,确定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违反宪法和其他内容反动的、有严重错误的;淫秽、色情的;夹杂淫秽、色情内容的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的;宣扬封建迷信、凶杀暴力以及非法的音像出版物、音像制品。重点是取缔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的音像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查清‘黄源’、查处‘黄案’、建章立制”的整顿方针。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带领政法、宣传、纪检、新闻出版、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组进驻石狮市,开展了几次决定性的清查“战役”,在石狮市铲除“黄货”窝点。接着全省统一行动,分别于1989年国庆前后、1990年初、6月中旬和年底集中进行4次大规模的查禁行动,共收缴非法、淫秽、“黄色”录像带131979盒、录音带115000多盒,取缔或捣毁制“黄”、贩“黄”、传“黄”窝点212个,收审制“黄”、贩“黄”、传“黄”违法犯罪人员886人,其中石狮市就查获制售非法、淫秽“黄色”音像带案件206起、405人,捣毁制作窝点27处,收缴非法、淫秽“黄色”录像带64503盒,取缔非法、淫秽、“黄色”音像制品贩卖点126个,查封播放点8个,贩运点13个。整顿期间省人民政府制定《整顿、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音像市场的管理。经过整顿,扭转了“黄色”淫秽音像屡禁不止的局面,音像市场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出版
  1.选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出版工作由新华书店兼顾。省委在1950年3月召开的全省第一次宣教会议上作出《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纪律性的决议》,要求加强出版管理,统一书店出版计划,规定各地新华书店支店未经新华书店福建省分店委托,不得翻印书籍;编印书籍,须呈报省委审查转请中共华东局批准。省人民出版社成立后,每年的出版计划都要上报省委宣传部审查并转呈华东局审批。但后一段时间,省委宣传部对选题管理有所松懈。1959年,重新加强对出版选题的管理。省委宣传部多次对出版选题问题作出要求:出版物的重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的书籍为重点,要“百花齐放”,要多样化,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并要求控制图书出版数量,提高质量。
  “文化大革命”中,对图书选题的管理中断。
  省委宣传部恢复后,逐步恢复对图书出版选题的管理。1980年8月2日,为贯彻《国务院转发国家出版局等单位关于制止滥编滥印书刊和加强出版管理工作的报告》,省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书刊出版认真进行一次调查,对违反国务院文件规定,滥编滥印书刊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1987年4月,省委宣传部对海峡文艺出版社把未列入选题计划,未经审批同意即私自出版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的《当前文学主体性问题论争》一书的错误做法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省委宣传部注意从宏观上加强对选题的管理。1987年,省委宣传部在对省教育出版社1987年选题计划的批复中指出:“选题中有关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较弱,应予加强。”在对省出版总社图书选题计划的批复中,指出省出版总社所属6家专业出版社1987年选题存在三多一少一无问题,即爱情婚恋题材的书偏多,海外(含港台)方面的书偏多,历史题材的书偏多,反映现实生活的书偏少,为少年儿童服务的连环画一本也没有。要求各出版社认真研究,对选题再作适当调整,注意改进。在对厦门大学出版社选题计划的批复中,要求该社适当压缩出书数量,把主要精力放在编辑重点书稿上。1988年,在对省出版总社所属6家专业出版社选题计划的批复中,既肯定各社注意出版一批为改革开放服务和具有福建特色的图书,也指出选题存在3方面缺点:一是各社出版教学辅导材料比例过大;二是有的社出版外国小说数量偏多,反映国内现实题材作品较弱;三是有的社农村题材选题较少,省委宣传部要求各出版社对选题作出适当调整。
  2.困书审读
  1951年福建省人民出版社成立后,省委宣传部开始对闽版图书进行审读,并在报上组织图书评介。但有一段时间,对图书的审读有所松懈。1959年,重新加强图书的审读工作,主要是经常地重点地审读一些书稿,组织对闽版图书进行评论介绍。1959年,厦门市为迎接国庆十周年,拟出《前线英雄儿女》和《海防前线一日》两本“献礼”书。省委宣传部在审读这两本书稿后指出:《海防前线一日》文章精选不够,提炼加工也不够,有几篇文章问题较多,应予删除,整部书稿应经认真修改加工后再出版;《前线英雄儿女》一书多数稿件写得不够细致,有些内容有政治性错误,并有暴露军事机密的问题,应予删除和改正后方能出版,发行量也不宜过多,应控制在2万册以内。
  1960年底和1963年初,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对1958~1960年和1962年的闽版图书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检查、审读。通过检查、审读,发现1958~1960年出版的闽版图书存在着宣传“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瞎指挥风)和贪多贪大、粗制滥造、不通俗、不生动的问题。1962年出版的闽版图书真正能适应农村读者需要的较少,另有少数图书存在一些政治性缺点和错误。审读检查后,省委宣传部要求省人民出版社和省人民教育出版社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出版工作。
  “文化大革命”后,省委宣传部主要从宏观上对各出版社的选题计划进行审查、管理,图书审读工作基本上由各出版社和出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3.图书整顿
  (1)图书出版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委多次组织出版界对图书出版工作进行整顿。1959年,省内一些机关、团体违反出版工作有关规定,擅自编印或翻印图书出售,省委于11月1日批转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关于加强对地方出版物的管理的报告》,规定:各机关团体均不得将中央文件编辑成书,如因学习需要,须经省委宣传部批准,交由省人民出版社出版;各机关、团体需要的图书,应向新华书店联系购买,不得私自翻印,如图书脱销又确实需要翻印,须经原出版单位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原出版单位的版权报酬;各机关、团体编写的书稿,可公开发行的,一律交由正式出版社出版,不宜公开发行而自行印出的,只能赠发,不准销售。文件下达贯彻后,纠正了某些机关、团体乱出书的现象。
  1961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压缩和控制报刊书籍用纸方案的建议》精神,省委宣传部提出调整、压缩图书出版的意见,把图书出版品种由上年的310种(不包括课本)减为130种。
  1984年5月,省委宣传部发出文件,对《闽西文丛》期刊自行出版《闽西丛书》并计划出版党史、影剧和民间文学增刊,以及有些部门私自出版、销售未经批准的图书、月历、挂历,有些教育单位、学校私自编印出售各种升学参考资料和习题解答等,违反中央有关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重申必须遵守出版纪律。
  1987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开展一次查禁非法出版活动,收缴了一批非法出版物。
  1989年,全国范围出版物过多过滥,问题突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精神,省委结合开展“扫黄”专项斗争,对全省出版社和图书出版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整顿的重点是:长期或突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影响恶劣的出版社;出版淫秽色情图书、情节严重的出版社;出版宣扬封建迷信、格调低劣、内容污浊、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图书,情节严重的出版社;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尤其是有买卖书号行为的出版社。通过出版社严格的自查和省委宣传部组织出版管理部门对出版社的复审检查,共查出内容有政治性错误,夹杂有淫秽、凶杀暴力情节,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图书3种。经过整顿,所有出版社重新进行审核登记,换发新证。由于10家出版社总体情况较好,全部重新登记。
  (2)书刊市场整顿
  对外开放以来,书刊市场日益繁荣,同时,非法书刊和宣扬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凶杀、封建迷信内容的书刊也充斥于市场。从1982年至1990年,省委领导对书刊市场进行4次较大的整顿。
  第一次整顿开始于1982年10月。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对进口反动、淫秽书画检查、取缔工作的意见》,清理整顿进口的书刊画册,重点是取缔反动、淫秽的书刊画册。这次整顿,以党委宣传部门为主,全省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出版、共青团以及涉外单位等共同配合,经过清理,共查获反动、淫秽书刊和手抄本34835本,淫秽画册(片)和裸体扑克牌31951册(副)。
  第二次整顿于1985年。省委专门成立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收缴外省和海外流入的非法出版书刊和反动、淫秽书刊,仅福州一地就收缴417种9330册。
  第三次整顿开始于1989年年初。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对全省书刊市场进行整顿,取缔了一批违法经营的书刊摊点,并破获了石狮市祥芝镇供销社地下印刷厂印刷淫秽书画及录像带彩封大案,全省共查获各类非法、反动、淫秽书刊近400种、121394册。
  第四次整顿于1989年8月。根据全国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在全省开展以清理整顿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为主要内容的“扫黄”专项斗争。并派出工作组,重点清理整顿石狮市和连江县黄岐镇。经过1989年国庆前后、1990年年初、年中和年底4次统一行动,全省共查缴违禁书刊52万多册。同时,对全省书刊经营户、书刊二级批发店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证,取缔无证经营书刊批发和零售业务。经重新登记,全省批准设立28个书刊二级批发集体书店和1772个书刊零售户。
  四、队伍建设
  (一)领导调配
  福建党组织一开始创办新闻出版事业,就把它当作党的喉舌与工具,十分注意选派优秀干部领导新闻出版工作。临时省委设有专门的编辑委员会,负责编辑党报党刊和图书,编委会直属省临委常委会领导。1940年组建的福建省委电台也由省委秘书长直接领导。福建党组织不少领导既是党组织的领导入,又是党报党刊的领导入。省委早期领导入罗明主编过《红旗》、《烈火》、王海萍主编过《红旗》、《群众周报》、《战斗》等报刊。
  福建解放前夕,中共华东局、福建省委即开始筹建福建日报社,为解决报社领导骨干的不足,华东局特从山东《胶东日报)和老解放区调配何若人等一批骨干组成福建日报社领导班子。
  1949年底和1951年,省委又从华东和老解放区调配30多名党的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到福建日报社、厦门日报社、省人民广播电台、省人民出版社、新华社福建分社等单位,充实领导力量和专业力量。省委任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西光兼任福建日报社社长和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对于其他民营或群团办的报刊,也选派有办报经验和领导水平的中共党员或进步人士去加强领导。1956年9月10日,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问题向省委的报告》,批文强调:“党委必须加强对新闻出版部门的领导,定期研究党报和整个新闻出版工作,在方针政策上给以及时地指导,并由书记之一领导这一工作。”1959年10月,省委在《关于改进各地报纸工作的指示》中,进一步规定:各地党委应由书记之一直接领导报纸,以党委委员之一担任各地(市)、县委农民报总编辑的实际职务。省里由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林修德领导宣传口,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何若人兼任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局长和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副部长孙泽夫兼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各地(市)、县委基本上也由党委宣传部领导兼任地(市)、县委农民报的总编辑。
  “文化大革命”中,新闻出版事业遭受摧残,多数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被打倒或靠边站,“造反派”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福建的代理人掌握新闻出版界的领导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宣传部根据党的干部政策,把新闻出版界紧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清除出新闻出版单位的领导班子,安排一批“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或靠边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工作的老干部担任各新闻出版单位的主要领导。1984年到1990年,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先后两次较集中地对新闻出版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提拔、安排一批中青年知识分子到新闻单位领导岗位,在厅局级干部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3.3%,其中大专以上占86.6%。
  (二)干部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党组织已经有了一支新闻出版队伍,由于处在战争环境,新闻出版队伍分散,经常流动,除闽粤赣根据地曾对个别编辑人员、无线电报务人员进行过短期培训外,无法进行定期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新闻出版干部队伍中除福建日报社有少数人曾在老解放区从事过新闻出版工作以外,其余绝大多数是解放初新吸收的知识青年和从其他部门调配来的人员,没干过新闻出版工作,缺乏新闻出版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中困难较大。1955年8月到10月,省委宣传部对省级新闻单位、各地(市)委机关报及各单位抽调拟从事新闻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培训班以“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改造思想”为教学方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党与党报;报纸的理论宣传;报纸的经常性宣传内容;报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报纸的群众工作;地方报纸的地方化与通俗化;新闻工作者的作风建设等。
  1956年和1957年,省委宣传部相继举办两期新闻干部培训班,继续轮训全省新闻干部。
  1961年,全省56家县委机关报及8个专业报刊停刊,根据省委宣传部建议,将全省停办报刊编辑人员及部分省直新闻出版单位人员集中到省委党校进行为期1年的训练学习。学习期间,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停办报刊的新闻干部和福建日报社、新华社福建分社、省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福建记者站、省人民出版社、省人民教育出版社、几家省级新闻出版单位的新闻出版业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清理。训练班结束后,部分停办报刊的新闻干部被分配、充实到省、地两级新闻出版单位,部分被认为不适宜从事新闻出版工作的人员被清理或调离。全省的新闻出版队伍相对精干。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过分注重阶级成分,清理面过大,被清理人员分别占学习总人数的36.5%和省级新闻出版单位总人数的22.6%。伤害了一些新闻出版工作者,也造成各新闻出版单位业务人员不足。
  1984年后,面对改革开放,新闻出版界思想活跃,为适应新形势对新闻出版的要求,省委宣传部分别于1984年、1988年、1990年举办3期新闻出版干部培训班,组织全省地(市)、县报,专业报和部分刊物总编、副总编,地(市)广播局长、副局长,地(市)广播电台台长、副台长及省级新闻出版单位处级领导或业务骨干学习党的新闻出版方针,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新闻出版业务。通过培训,清除精神污染,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保证全省新闻出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此外,省委宣传部还通过联办、委托培训等形式,组织700多名未达到规定学历的干部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其中有417人通过全国和华东地区统一测试,获得相当大专文凭的合格证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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