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政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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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59
颗粒名称: 一、建设政治民主
分类号: K275
页数: 2
页码: 212-2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福建省委重视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重视健全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推动全省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 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

内容

省委重视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重视健全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推动全省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发展。
  1977年下半年,省委开始筹备召开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28日,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福建得到恢复。1979年12月,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从此,全省各级人大制度逐步健全。县、镇和不设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进行差额选举,让公民充分履行权利和义务。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及司法部门的监督,1986年2月28日,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提出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各级人大组织、人民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到1991年,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共有9万多人,这些代表素质较高,参政、议政和履行自己职责的能力增强。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能够经常听取、审议各级政府、检察院、法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深入各地各部门和工厂、企业、农村进行视察,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和决定。
  1977年12月28日,在省委的指导下,省政协举行四届第一次会议,此后,全省各级政协工作步入了恢复和发展的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恢复和发展,加强了省委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团结合作,党外人士进一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事业。1987年,70个市县(区)政协换届,政协委员共9246人,其中党外人士占63.4%。1988年省政协换届,562名委员中党外人士占63.2%。各级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批评建议,进行民主监督,巩固和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也得到巩固和加强,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省委、省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福建省政社分开建乡工作领导小组,在1984年上半年至1985年1月基本完成全省建乡任务,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逐步走上正轨。城市基层政权街道办事处也普遍建立。在此基础上,农村、城市的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也全面建立起来。与此同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对企业的民主管理权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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