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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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拨乱反正
分类号: E297.5
页数: 6
页码: 184-18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揭批和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整顿国民经济和平反冤假错案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工作。通过揭发和审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和帮派势力,以及对案件的整顿和清查,福建省稳定了局势。在国民经济方面,福建省恢复和发展了农业、工业和科学教育等领域的发展。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复查和平反,还进行了地下党问题的调查和解决。
关键词: 揭批和清查 整顿国民经济 平反冤假错案

内容

一、揭批和清查
  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揭批“四人帮”(①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福建帮派势力的斗争。
  1976年10月14~17日,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会议,与会人员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对江青反革命集团采取的果断措施,拥护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11月2日,省委又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研究深入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问题。全省各地、各级声讨、揭批大会达4.5万多场,2000多万人次参加。省委和各级党委都建立了材料组,以专门班子调查和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办法,陆续查出江青反革命集团插手福建的罪恶事实,揭发他们在福建的各级代表人物的罪行。省委对窃据福建领导职务的江青反革命集团帮派骨干陈佳忠、李庆霖、庄志鹏(②陈佳忠原是省直机关一般干部,“文化大革命”中成为一个群众组织的头头,中共十大时被点名当上中央候补委员,后窃据省委常委等要职。1979年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李庆霖原是莆田县小学教师,1973年李上书毛泽东,毛复信,并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将复信印发全国。李凭此成了“反潮流”战士,窃据福建省知青领导小组、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主要领导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要职。1979年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庄志鹏原是福州市一建筑队的临时工,因“造反”、拉帮结派和指挥打、砸、抢卖力,当上福建省总工会主席和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等人进行审查。此后,根据大量核实的罪证,将这3人依法逮捕。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佳忠和李庆霖无期徒刑,庄志鹏18年徒刑。福州军区派出1363个宣传队(组)、1.2万多人、300多辆宣传车,到甫田、仙游、惠安、晋江、泉州、南安、长乐、古田、连江等一些受干扰破坏严重的地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收回被抢夺的武器,撤除武斗工事、关卡、据点,解散非法设立的“民兵指挥部”,各地撤销取代党委领导的“运动办”、“反击办”,迅速改变混乱局面,加强了党委领导。
  1977年夏收前,省委对县以上单位采取“四集中”(集中领导力量、集中重点清查对象、集中主要问题、集中时间)的办法,举办学习班,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下半年起,省委开始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当时,全省大约有25个县、236个人民公社和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夺权或半夺权,问题比较严重,经过整顿,对这些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必要的调整。县(市、区)委常委调整变动的占61%。还调整了省、地(市)和省直各单位及大专院校、省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原有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以上领导(不含军队干部)18人中调整变动了8人,占44.4%;地(市)委常委调整变动的占59.2%;省直(矿)部、委、办、厅、局党组(核心组)和大专院校党委成员以上调整变动的占40.6%;省属厂(矿)原有副书记、副厂(矿)长以上调整变动的占18%。与此同时,在班子配备上,安排一批长期“靠边站”的领导干部,注意吸收一定数量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还配备了一些科技专业干部。
  经过揭批和清查,全省以篡党夺权骨干分子、反革命分子、打砸抢分子罪判刑的有613人,因其他刑事犯罪判刑的315人,定为严重政治错误的211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854人,稳定了局势。1981年,省委根据中央精神,部署和开展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两案)的复查和定性处理。纠正清查面过大、处分太重的问题。在2月召开的省党代会上,省委明确提出要按照“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的方针,搞好复查和定性处理。5月中旬,在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调查组的帮助下,省委召开全省第五次“两案”审理座谈会。会议认为,过去对揭批和清查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制造的特殊的历史案件,没有严格地同一般刑事案件和违纪案件区别开来,因而出现处理面偏宽,处分偏重和解脱得晚的情况,责任在省委。会议决定:定为敌我矛盾的面要小,判刑的面更要小;对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不要过分追究个人责任。至年底,“两案”复查、定性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原以篡党夺权定为反革命罪判刑的51人,除7人维持判刑外,其他都降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原以“恶毒攻击”罪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刑的179人,都无罪释放;原以打、砸、抢罪判刑的383人,除70人维持判刑外,其余都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原定严重政治错误的2111人,90%以上降格处理。
  二、调整国民经济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整顿工作。
  1977年2月底,省委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会议部署在农村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农业生产的同时,强调抓紧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社队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加快农业发展步伐。是年5月,省委制定并试行《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整顿和加强社队的经营管理,并规定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恢复和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同时,省委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工业学大庆会议,会议强调要搞好企业整顿,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掀起增产节约运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虽然还继续一些“左”的做法,提出一些过高的指标,但从总体看,“左”的错误已在某种程度上有所纠正,因而激发了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77年工农业总产值由上年70.09亿元上升到80.9亿元,次年达99.47亿元。
  科学、教育、文化等事业也逐步得到恢复,并开始走上正轨。从1977年起,高等院校招生恢复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调动了青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977年和1978年,福建省的高考成绩均居全国前列。1978年2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教育战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表彰173个先进单位、170个先进工作者。9月,召开全省科学大会,245个单位被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207人被授予先进科技工作者的光荣称号,677项科研成果获奖。这两次大会的召开,推动了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
  三、平反冤假错案
  在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全省开展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的工作。省委确定由伍洪祥、李正亭、程序等人抓落实政策工作。
  先是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1978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福建省三明地区负责人阻挠为被“四人帮”迫害的赵大中彻底平反》上批注:“送福建省委斟酌,如反映属实,地、市委有关人员是不干净的,为什么省委不抓住这样的典型事件,对地市委加以清查和整顿呢!”5月,省委根据邓小平的批示精神,为因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而遭迫害的三明地区农机公司青年干部赵大中召开彻底平反大会,并查处有关人员。同时,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部署复查“文化大革命”案件工作。省委抓了有代表性、影响大、涉及省内外的原重工业、邮电、卫生、交通、统战系统所谓特务集团、反革命集团等5大集团性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之后,省委召开全省广播大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和错误批判的原省委第一书记、福州军区第一政委叶飞,原省委第二书记范式人,原省委书记处书记侯振亚等平反,恢复名誉,肯定了他们在福建的工作。各地(市)、县直至公社、大队也都层层召开平反大会,为受迫害的干部、群众落实政策,恢复名誉。省委还会同福州军区党委抓诏安“九五”事件的复查平反和龙岩地区“蓝、赖、张武装集团”重大案件的调查研究、复查落实工作。至1979年底,完成了“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全面复查工作,随后转入复查补课。
  从1980年4月至次年7月,进入全面检查验收阶段。验收结果表明,尽管当时复查“文化大革命”案件已完成98%以上,但仍有相当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过重、结论含糊不清等不合格案件,其中省直机关有5%、地市约有10%、县以下基层约有20%~30%的案件不合格。在逐件验收,边查边改后,省委又派出检查组检查各地验收后改正的情况。
  1981年8月,省委召开全省落实政策工作会议,会后省委派出9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地(市)、县、社也层层派出工作组帮助解决全面检查验收中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修改、补充结论写法不妥,手续不完备的案件;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地区在基本路线教育、渔区整顿、反资产风以及农业学大寨等运动中处理的案件;解决涉及老革命根据地的集团性疑难案件;归还被查抄的财物,进一步解决补发工资等善后工作问题;对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干部,重新安排工作、调整工作。
  1982年初,省委根据各地有些“文化大革命”老大难案件没有复查完,善后工作还留有“尾巴”,个别还存在遗漏的客观情况,要求各地展开案件质量检查和查漏补缺工作。同年5~6月组织检查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作出结论的案件,维持“文化大革命”中原结论的案件,定为敌我矛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案件,以及本人仍有申诉的案件,共计2.2万多件。至1982年6月,全省共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181283人,(①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总结报告》,1987年9月30日。)均分不同情况做出结论。
  从1980年初至1982年底,省委组织部、省委落实办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几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先后复查了“中右”、“不纯”案件涉及17082人;“反右倾”、“拔白旗”案件41389件;“四清”案件53069件。(②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总结报告》,1987年9月30日。)绝大多数案件都得到平反和改正。在完成对“四大运动”(③“四大运动”案件——指“文化大革命”时期处理的案件,“四清”中处理的案件,反右斗争中反右派分子、中右分子、右派言论(在福建还包括清理“不纯”)处理的案件和“大跃进”中“拔白旗”、“反右倾”处理的案件。)案件全面复查的过程中,对历史老案(④历史老案——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成果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政治运动中处理的案件,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按照当时党的政策规定处理,是正确或基本正确的,与“四大运动”中处理的案件有原则区别。基于此,根据中共中央有关精神,对历史老案不再重新翻腾一遍,进行全面复查,只对发现有明显搞错的案件进行复查或复议。)也进行了复查。省委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对历史老案不搞全面复查、全面翻腾,只对明显搞错了的案件进行复查或复议,共复查历史老案1.7万多件。
  处理地下党问题是福建省落实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在平反冤假错案和“两案”复查工作中也平反纠正了大批涉及地下党人员的冤假错案。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仍然遗留不少问题。1981年7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一份信件上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请先从福建抓起。”8月22日,中央组织部致函省委领导项南、马兴元,要求省委“指定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了解,并把结果告诉我们,以便共同研究处理办法”。10月13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由伍洪祥、程序负责地下党问题,成立省委地下党问题办公室。省委经过广泛的调查了解后,于次年3月在福州召开地下党问题座谈会,省委第一书记项南在会上指出:中央对地下党问题很关心,省委有决心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机已成熟,应抓紧进行。并指出:这是发展福建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调动积极因素的重要措施。会议强调:抓紧复查处理反地方主义和反地方主义补课平反的遗留问题;坚决平反解放前的冤、假、错案;妥善处理城工部问题。11月中旬,省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地下党问题,会议指出:所谓地下党是指党在白区的地下组织,不是指地方党;解决地下党的历史遗留问题,就是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而不是重新评价地下党组织或个人的功过是非。
  至1983年,复查了有重大影响的历史遗留案件。经中央批准,为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曾镜冰平反,撤销其“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及“内奸嫌疑”等罪名;恢复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的名誉,撤销1951年对该组织审查结论中的错误部分;撤销“四〇五专案”,为有关人员平反,推翻了1978年6月专案审查中作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完全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等结论,重新作出“没有政治问题”的结论。(①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调查处理福建地下党问题的报告》,1984年5月26日。)1984年省委成立由黄明任组长的落实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指示,调查研究和协调遇到的各种问题。经在仙游县试点,取得经验,而后有领导、有步骤地在全省范围内复查。然后对全省提出申诉的4441件涉及地下党人员的刑事和党政纪案件进行复查,并对要求承认组织的申诉或要求恢复党籍的申请,逐个进行查证审理。还调整安排了部分干部工作,调整了工资。至1986年,地下党问题审理工作基本完成。
  四、解放思想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左”的错误思想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由于当时任中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仍然坚持“两个凡是”(②“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解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两个凡是”最早是在1977年1月按照华国锋的意见为他准备的一份讲话稿中提出的,后来华国锋在这一年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又重申这个观点。),给各方面工作的拨乱反正设置障碍。1978年春起,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反对“两个凡是”,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科学论断。省委及省内理论界、部分实际工作者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学习和讨论。次年初,在北京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后,福建召开了有各级领导人员和理论工作者参加的真理标准讨论补课会议。这为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作了准备。
  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的战略决策。次年1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如何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于如何发展福建经济,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和省委书记、省长马兴元针对福建拥有发展农业生产的潜力和山海优势,基础工业相对薄弱的状况,提出发展福建经济要“突破中间,武装两头”的设想,即集中力量把轻工业搞上去,积累资金,用来武装农业和基础工业这“两头”,促进工农业的现代化。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省委开始强调积极吸收侨资和外资,加快“突破中间”步伐,努力扩大出口创汇,增加“武装两头”的资金积累。1980年2月,省委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以对外经贸工作为主题的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在加快福建经济发展中的特殊重要性,提出扩大出口、引进外资、引进技术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在这一年,省委多次强调发展农业要大兴山海之利,开始把视野从人均7分耕地向广阔山区和海域扩展。由于当时没有完全解放思想,福建省的对外开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未能迈开大的步伐。
  1981年初,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因病休养期间,新任省委常务书记项南到职。项南在1月中旬召开的中共福建省代表会议上作《谈解放思想》的报告,提出福建要起飞,思想要解放,要求冲破“左”的思想束缚,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放开搞活。4月,项南又在福建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解放思想和特殊政策》的讲话。继续强调要清除“左”的影响,坚定不移地贯彻“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强调开放、搞活是经济发展战略问题。项南的有关解放思想的讲话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在近两年时间里,省委在解放思想过程中着重解决以下重大问题:在各级干部中不断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反复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摒弃以政治斗争的办法领导生产,强调集中精力、脚踏实地搞经济建设,进一步落实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这期间,复查和解决了历次政治运动的10多万件积案,在华侨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生产责任制。
  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还与有关专家学者一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讨论,分析研究省情,探讨福建经济发展战略。开展了福建解放以来动员力量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调查研究活动。经过反复调查、座谈、论证,明确了福建具有山、海、侨(华侨)、特(有特殊政策、经济特区)等方面的现实优势和潜在优势,也有工业基础差、能源短缺、交通不便、农业落后的不利因素和劣势。基于这种情况,省委初步形成振兴福建的战略设想。省委第一书记项南在1982年初一次有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的讨论会上说:“现在建设要加快,经济要起飞,困难很大,怎么办?走传统模式的工业化道路,建大钢铁厂、石油化工厂、汽车厂等等都不现实,也来不及。必须走福建自己的路子,充分发挥山、海、侨、特的优势;十分重视现代科技的作用,以智取胜;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念好‘山海经’,建设‘八个基地引进国外新技术’;(①“八个基地”指林业基地、畜牧业基地、渔业基地、经济作物基地、轻纺基地(后改为轻型工业基地)、外经基地、科教基地、统一祖国基地。)吸收国外适合我国的经验……这些都要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争取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争取有一个好的效益和后劲。”这就是当时福建经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的贯彻实施,推动福建山海经济的发展,调整了农村原先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轻工业发展。
  经过解放思想,福建的改革开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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