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调整国民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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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2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调整国民经济
分类号: F123.3
页数: 3
页码: 169-1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在1960年下半年至1965年期间,福建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国民经济,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通过调整农业政策,恢复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同时,压缩基建投资,精简职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调整工业内部比例,稳定经济局面,推动工业发展。这些措施在全省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恢复。
关键词: 农业 基建投资 工业发展

内容

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中共中央开始着手扭转严重困难的经济局势。次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此后,中共中央又相继采取若干措施,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福建省通过贯彻“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取得一定成就。1962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26.04亿元,1965年达36.04亿元。城乡市场也渐趋繁荣,1965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加到18.24亿元。在这期间,全省的教育、科技、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至1965年,全省高等院校从1957年的4所增加到10所,高等院校学生数也从7500多人增加到1.5万人;普通中学从213所增加到429所,在校中学生数增加64%;小学校数增加1.7倍,在校小学生数增加1.1倍。全省科技人员有7.5万人,科研机构45个;医院数量增加1.2倍,卫生技术人员增加63_6%0
  在调整国民经济过程中,实事求是的作风有所恢复,省委在多次会议上检查了党内斗争中所犯的错误——主要是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骄傲自大,听不进不同意见,没有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在这期间,分批摘掉部分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帽子,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人员进行甄别平反。1962年4月,省委向中共中央报告,建议撤销1959年上报的《关于以江一真同志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报告》,经中央批复同意,宣布对江一真、魏金水等人甄别平反,恢复名誉和职务。同时,还对在1958年被定为“地方主义分子”的黄国璋、林汝楠、许集美、王一平等4人宣布平反,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这些措施对福建省贯彻民主集中制,恢复和发展经济都起了一定作用。
  在克服经济困难、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发扬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精神,从省里的领导干部到基层干部都与群众甘苦与共,共渡难关。广大人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努力克服困难、增加生产,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一、调整农业政策
  1960年11月,省委召开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检查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作出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的八条补充规定,旨在纠正仍然存在的“急于过渡”的“左”倾思想,制止盲目发展社有经济,巩固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实施生产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保护生产队的小部分所有制;重申不得无偿调用社、队和社员的劳力、财物,退赔无偿平调农村集体和个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此后两年全省退赔农村平调的支出达5605万元。补充规定虽然强调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规定供给部分不得超过30%,但又规定供给部分不得少于20%;虽然决定恢复社员自留地,但又规定社员自留地不得超过4分;虽然规定公共食堂规模不宜太大,但仍决定继续办农村公共食堂。鉴于纠“左”措施还不够彻底,1961年夏季,省委又修正了补充规定,要求全面停办农村公共食堂,取消仍然保留的部分供给制,实行评工记分,付予报酬。
  1961年8月,省委提出在人多地少地区的社员自留地一般应占耕地的10%,土地特少的还可多于10%,沿海每人可达1分地左右,山区每人可达2分地左右。(①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人多地少地区社员自留地可达10%的通知》,1961年8月。)秋季,省委第一书记叶飞到莆田等地调查研究后,根据群众的愿望,提出“一人一分自留地,冬季自由种一季”的设想。经省委研究后,正式作出决定:社员自留地一般可占生产队耕地的7%,每人应有1分自留地。实施后,全省社员共有150万亩自留地,占耕地面积8%。省委还决定当年冬种每户社员可向生产队借种1亩地,有条件的每户可以超过1亩,收获归社员个人所有。这个措施鼓励了社员生产积极性,恢复、发展生产,渡过生活难关。次年上半年,省委再次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全省除极少数人民公社外,都相继改变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
  1962年10月,省委作出《关于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十五个问题的决定》,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援农业,恢复发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坚决制止从农业生产第一线抽调劳动力,进一步解决农业问题。全省从各方面精简和压缩人员,前后3年,共动员53.6万名来自农村的工业企业职工和城镇人口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减少粮食征购,减轻农民负担。1962年,在1961年减少征购2亿斤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征购任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对粮食实行超购加价和奖励的办法;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农村经济。
  这些措施调动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开始扭转连年粮食产量下降的局面。农民负担减轻,并从自留地获取粮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严重缺粮的情况。农业调整措施稳定了整个经济局面和社会秩序。
  二、压缩基建投资
  “大跃进”期间,福建省基建投资总额急剧上升,至1960年达8.3亿元,比1957年增加3.6倍。许多项目盲目冒进,一哄而上,基建规模过大,战线过长,1960年安排的施工项目本来就有1674项,在实际执行中又扩大到3700多项。其结果不仅大多数项目完成不了,而且投资收效甚微,建成的项目不配套,原材料供应跟不上,开工不足,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企业严重亏损。1961年全省亏损企业达970家,占总数的41.1%,亏损金额达12848万元。
  省委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及中央《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等有关精神,采取措施把超过国力省力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压下来,改变国民经济各种比例不协调状况。从1961年开始,要求全省降低工业发展速度,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8月25日,省委决定成立3个工作团,分赴闽东、闽西北、闽南等地,同当地地、市委共同研究精简职工、组织生产和统一调整人员、设备、物资等工作。9月25日,省委在福州召开地、市委第一书记紧急会议,会上传达在庐山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在今后3年内所有工业部门必须以调整为中心,贯彻执行“八字方针”。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上马,缓建、停建一大批在建项目。1961年的施工项目从1960年的3700多项压缩到1500多项,基建投资总额也比上一年减少三分之二;工业发展速度大幅度下降,工业总产值比1960年下降45.7%。1962年继续压缩,将包括三明钢铁厂、潘洛铁矿、葫芦山铁矿、福州八一钢铁厂、泉州盐场等大中型企业在内的280家工矿企业予以关闭或停产。基建投资总额下降到1.7亿元,仅相当于1957年水平。全省工业总产值11.42亿元,分别比1961年、1960年下降18.2%和56%,其中重工业产值从1960年10.48亿元下降到3.11亿元,其所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41.5%降到27.2%。通过调整国民经济以及工业内部比例,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1963年全省工业开始回升,一度停产的三明钢铁厂等企业也于次年重新恢复生产。1964、1965年全省工业总产值又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1965年总产值达17.74亿元,全省工业在调整中得到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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