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传达六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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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066
颗粒名称: 五、传达六大精神
分类号: K269.4
页数: 2
页码: 85-86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28年福建省临时省委组织改组,新任领导人包括刘乾初、罗明等,他们在党内开展工作并向各地传达党的六大精神,指导工作。同时,中央派员前往协助福建省克服危机并制定工作策略,以应对当前形势。
关键词: 闽南 六大精神 第二次全委会

内容

1928年2月,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召开第二次全委会,推举新当选临时省委书记罗明、许土淼、葛越溪等3人为出席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后来由于工作需要,由罗明及省委常委许土淼、团省委书记孟坚3人为福建出席六大的代表,他们于4月底离闽北上前往莫斯科。同月,前任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书记陈明在漳州被捕(后越狱赴苏联学习)。临时省委书记由临时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祖康代理。1个多月后,陈祖康叛变投敌,临时省委立即由漳州迁返厦门,并于6月24日召开省委紧急会议。会议检査了过去的工作,决定洗刷投机分子,开除叛徒的党籍,改组成立以刘乾初为代理书记的临时省委,派陈昭礼、邱泮林、谢汉秋(谢景德)、郭慕亮(郭柏屏)4人为特派员,分别前往厦门、闽北、漳属、汀属4个地区改组各级党组织,并派赵亦松赴上海向中央汇报。
  中央听到福建代表的汇报后,立即派郑超麟为中央特派员来闽帮助党组织应付危机。郑于7月中旬到达厦门。此时六大已经开过,留在中央主持工作的李维汉根据六大指示电的精神,于8月23日发出《关于党在福建工作的策略指示信》,请郑超麟转告福建临时省委。指示信指出:“福建工作目前(应)以征(争)取群众、组织群众、改选党的组织(为)中心任务”,强调农村工作须注意从日常的部分的口号领导小的斗争(抗捐抗租等)以发展农村和赤卫队组织,从日常斗争中提高农民的政治意识,反对盲动主义;游击战争应当是群众自身的武装由群众自身运用而起来的斗争,严厉禁止脱离群众的流寇行动或者以军事为主而群众为附和的军事投机。(①《罗迈致元和信——关于党在福建工作策略的指示》,1928年8月23日。)
  1928年9月,全省紧急代表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巡视员郑超麟的报告和临时省委的工作报告,通过《党的政治任务议决案》、《组织问题议决案》等10项重要决议,并选举成立以刘乾初为书记、罗明为候补书记的福建省委。
  1928年10月,罗明开完“六大”回到福州。这时,省委机关已搬到福州。在省委书记刘乾初主持的省委与福州市委扩大会议上,罗明传达党的六大精神,对暴动过的地区进一步开展游击斗争问题作了研究与部署。此后,省委又派罗明赴闽西,吴亚鲁赴泉属各县,谢汉秋(谢景德)赴漳属各县,杨适(杨峻德)赴闽北巡视,传达党的六大精神,指导各地工作。
  罗明和团省委书记陈柏生到达永定,参加闽西特委在合溪召开的扩大会议。随后,转赴龙岩、上杭、长汀等地传达党的“六大”精神,研究各县工作。杨适则到闽北,领导了第二次武装暴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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