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闽浙赣区(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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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0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闽浙赣区(省)委员会
分类号: D564
页数: 2
页码: 20-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委在抗日战争胜利后进行党组织恢复工作,成立闽浙赣区党委,后改称闽浙赣省委。在城市工作部领导下建立城市工委,但发生省委候补委员被捕、常委失踪事件后,省委错误地认为城市工作部是特务组织,导致100多名干部被处死。1949年2月,省委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向江西转移。4月,解放了浙南、闽北和浙西南20多座县城。6月3日,省委与解放军五兵团五十一师在建瓯建立军管会,开展接管和支前工作。7月下旬,中共福建省委在建瓯和闽浙赣省委会师,8月,闽浙赣省委停止工作,所属党组织和3500多个党员移交给福建省委领导。
关键词: 福建省 委员会 解放战争

内容

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建省委原有委员、候补委员中,除1人去延安参加党的“七大”外,有6个牺牲、被捕或错杀,剩下的只有曾镜冰、左丰美、苏华(女)3人。
  1946年11月,曾镜冰赴华中分局并到延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回到福建后,即着手进行恢复党组织的工作。11月25日至翌年1月15日,省党代表会议召开,传达了党的“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对福建工作的指示,选举产生中共闽浙赣区委员会,曾镜冰任书记,曾镜冰、左丰美、王一平、黄国璋、陈贵芳为常委,委员除前5人外,还有苏华(女)、王文波、庄征、黄扆禹,候补委员为李铁、孟起、刘润世、沈崇文。会议还决定在原有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闽北、闽浙边、闽赣边、闽东北和闽中5个地委;派黄康禹为特派员,带领一些人员到赣南开辟工作;并根据城市工作情况,将闽江工委改建为区党委城市工作部,由庄征任部长。之后,又增设区党委社会部、统战部,但长期未设组织部、宣传部。
  1947年4月,华东局根据区党委请求,派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第一旅政委阮英平回福建担任区党委常委、军事部长,以加强对游击战争的领导。5月,华东局批准浙南、处属(浙西南)两个特委划归闽浙赣区党委领导,浙南特委书记龙跃任区党委常委兼浙南特委书记,并代表区党委指导处属地区工作。9月,区党委改用闽浙赣省委称谓,11月,浙南、处属两个特委也改称为地委。
  随着全国革命形势的高涨,闽浙赣地区党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城市工作。在城市工作部领导下,建立一批城市工委,在福州、厦门等29个市、县和台湾开展工作。后因发生省委候补委员孟起被捕,常委阮英平失踪事件,省委未作认真调查,即怀疑是城工部所为,立即审查被怀疑的干部,经刑讯逼供,凭虚假口供断定城工部已为国民党特务所控制,作出城工部是“特务组织”的错误决定,先后将庄征、李铁等100多名城工部领导和干部处死,并切断与城工部所属党组织的联系,但城工部大部分基层组织仍独立坚持斗争,直到福建解放。
  1949年2月,省委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后,即向江西转移。4月,渡江南下的人民解放军在所在各地、县委及城工部领导的地方武装力量配合下,解放了浙南、闽北和浙西南20多座县城。5月,省委和直属部队在贵溪和解放军第二野战军部队会师后,奉命返回闽北。6月3日,省委与解放军五兵团五十一师在建瓯建立军管会,开展接管和支前工作。同时,省委决定将闽北、闽浙边、闽东北地委和闽西北工委合并建立建阳、南平两个地委,闽东地委改建为闽东工委,并按行政区划将原有县级组织调整,建立了建瓯、邵武、水吉、崇安、建阳、松溪、政和、南平、顺昌、尤溪、沙县、古田和福安、寿宁等县委。随后,浙南、处属地委划归浙江省委领导,在江西建立的党组织也划归江西省委领导。7月下旬,经中央批准建立的中共福建省委在建瓯和闽浙赣省委会师。8月,闽浙赣省委停止工作,所属党组织和3500多个党员移交给福建省委领导。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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