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解放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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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02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解放战争时期
分类号: D564
页数: 3
页码: 20-22
摘要: 本章记述了解放战争时期党组织的情况,其中包括了闽浙赣区(省)委员会、闽粤赣边区委员会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党组织 解放战争

内容

第一节 闽浙赣区(省)委员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建省委原有委员、候补委员中,除1人去延安参加党的“七大”外,有6个牺牲、被捕或错杀,剩下的只有曾镜冰、左丰美、苏华(女)3人。
  1946年11月,曾镜冰赴华中分局并到延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回到福建后,即着手进行恢复党组织的工作。11月25日至翌年1月15日,省党代表会议召开,传达了党的“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对福建工作的指示,选举产生中共闽浙赣区委员会,曾镜冰任书记,曾镜冰、左丰美、王一平、黄国璋、陈贵芳为常委,委员除前5人外,还有苏华(女)、王文波、庄征、黄扆禹,候补委员为李铁、孟起、刘润世、沈崇文。会议还决定在原有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闽北、闽浙边、闽赣边、闽东北和闽中5个地委;派黄康禹为特派员,带领一些人员到赣南开辟工作;并根据城市工作情况,将闽江工委改建为区党委城市工作部,由庄征任部长。之后,又增设区党委社会部、统战部,但长期未设组织部、宣传部。
  1947年4月,华东局根据区党委请求,派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第一旅政委阮英平回福建担任区党委常委、军事部长,以加强对游击战争的领导。5月,华东局批准浙南、处属(浙西南)两个特委划归闽浙赣区党委领导,浙南特委书记龙跃任区党委常委兼浙南特委书记,并代表区党委指导处属地区工作。9月,区党委改用闽浙赣省委称谓,11月,浙南、处属两个特委也改称为地委。
  随着全国革命形势的高涨,闽浙赣地区党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城市工作。在城市工作部领导下,建立一批城市工委,在福州、厦门等29个市、县和台湾开展工作。后因发生省委候补委员孟起被捕,常委阮英平失踪事件,省委未作认真调查,即怀疑是城工部所为,立即审查被怀疑的干部,经刑讯逼供,凭虚假口供断定城工部已为国民党特务所控制,作出城工部是“特务组织”的错误决定,先后将庄征、李铁等100多名城工部领导和干部处死,并切断与城工部所属党组织的联系,但城工部大部分基层组织仍独立坚持斗争,直到福建解放。
  1949年2月,省委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后,即向江西转移。4月,渡江南下的人民解放军在所在各地、县委及城工部领导的地方武装力量配合下,解放了浙南、闽北和浙西南20多座县城。5月,省委和直属部队在贵溪和解放军第二野战军部队会师后,奉命返回闽北。6月3日,省委与解放军五兵团五十一师在建瓯建立军管会,开展接管和支前工作。同时,省委决定将闽北、闽浙边、闽东北地委和闽西北工委合并建立建阳、南平两个地委,闽东地委改建为闽东工委,并按行政区划将原有县级组织调整,建立了建瓯、邵武、水吉、崇安、建阳、松溪、政和、南平、顺昌、尤溪、沙县、古田和福安、寿宁等县委。随后,浙南、处属地委划归浙江省委领导,在江西建立的党组织也划归江西省委领导。7月下旬,经中央批准建立的中共福建省委在建瓯和闽浙赣省委会师。8月,闽浙赣省委停止工作,所属党组织和3500多个党员移交给福建省委领导。
  第二节 闽粤赣边区委员会
  1945年11月,根据党中央指示,闽粤边区成立临时委员会,统一领导边区下属各级党的组织。临委实行特派员制,特派员魏金水,副特派员朱曼平、范元辉。1946年11月,中共中央南方局决定撤销闽粤边临委,成立闽粤边工作委员会,书记魏金水,常委魏金水、王维、朱曼平,委员除前3人外,还有张昭娣、刘永生、范元辉、张全福、罗炳钦、林映雪,边工委下辖闽西、闽南、梅埔、闽西南边4个地委。1947年1月,边工委改由中共香港分局领导。5月,根据香港分局决定,闽粤边工委改为闽粤赣边区工作委员会,书记魏金水,常委魏金水、王维、朱曼平、刘永生、范元辉,执委除前5人外,还有卢叨、张全福、张昭娣、林映雪、陈文平。1948年8月,闽粤赣边区第一次党代表会议在广东大埔召开,正式成立中共闽粤赣边区委员会,香港分局领导的潮汕地委和下辖党组织也划归闽粤赣边区党委领导,并增设韩东地委。1949年1月,在全国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的形势下,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正式成立。党组织的工作人员和人民武装队伍逐步发展到3万多人,其中党员2300人,游击根据地纵横数百公里、人口约180万。
  1949年5月下旬,在边区党委领导下,纵队主力解放了粤东大片地区。接着转向闽西,促使国民党专员李汉冲和练惕生、傅柏翠等率部起义,地方保安部队及军政人员纷纷投诚。8月,边区纵队与人民解放军四野、三野部队会师,配合南下大军,乘胜解放了粤东、闽西、闽南等广大地区,到8月底,先后共解放、接管了27个县、市,其中有的建立了人民民主政府。边区党委所属的党组织共有闽西、闽南、梅州、潮汕、韩江5个地委,永定、龙岩、上杭、永(定)(平)和(南)靖、武平、连城,(上)杭武(平)蒸(岭)梅(县)、平和、诏安、南靖、(南)靖(平)和(漳)浦、泉(州)厦(门)、安溪、永春、漳平、安(溪)南(安)同(安)、泉州、厦门、梅(县)(大)埔丰(顺)边、梅(县)兴(宁)丰(顺)(五)华边、梅(县)兴(宁)平(远)蕉(岭)边、梅县、蕉岭、(大)埔永(定)梅(县)、大埔、兴宁、平远、寻乌、惠(来)潮(阳)、小北山、普宁、南阳山、惠(来)陆(丰)南(山)边、潮(安)澄(海)饶(平)丰(顺)、潮安、澄海、饶平、潮(安)饶(平)丰(顺)边、汕头、惠来、潮阳、潮(安)揭(阳)丰(顺)边、揭阳、揭(阳)陆(丰)(五)华边、丰顺、丰(顺)(五)华兴(宁)边、饶(平)(平)和(大)埔、饶(平)(大)埔丰(顺)等县(市)委或工委。
  9月14日,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批准,闽粤赣边区党委宣告撤销,原所辖的闽西、闽南地委划归福建省委领导,粤东、赣南地区党组织分别划归广东省委和江西省委领导。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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