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安排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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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545
颗粒名称: 二、统筹安排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分类号: D624.1
页数: 2
页码: 250-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统筹安排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

内容

(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进行相应修改,并作出了《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按照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这一决定,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在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这样安排,避免了全省84个县(市、区)和950多个乡镇多开一次人代会,节约选举成本,同时便于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指导工作。
  (二)街接设区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福建省各个地区改市的时间不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也不同。9个设区的市原安排在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的6个不同时间段进行换届选举,造成绝大多数县(市、区)都要多开一次人代会选举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从2005年就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对策,结合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统一全省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并与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相衔接。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应在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这样,全省84个县(市、区)只在人大例会上选举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以减少工作量和选举成本,并从2007年之后,全省设区的市与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可以自下而上依次进行,便于统筹人事安排。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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