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指导和联系市、县、乡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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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542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指导和联系市、县、乡人大工作
分类号: D624.1
页数: 13
页码: 250-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指导和联系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指导 人大工作

内容

第一节 指导市、县、乡人大选举工作
  一、制度建设
  《选举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为了便于实施《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7年,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对选举工作机构的设立与职责、代表名额确定和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破坏选举的制裁等进行了规范。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根据《选举法》的修改和福建省实际情况,于1998年、2002年和2005年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进行了3次修改。既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精神修改相应条文,又修改了原法规中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主要修改内容:县级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按《解放军选举办法》参加选举;为适应户籍改革和人口流动,删除了与户籍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各种类型户口性质划分的规定,增加了选举期间无法联系的选民暂不登记等内容;还对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和乡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等规定进行了修改。
  二、统筹安排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进行相应修改,并作出了《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按照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这一决定,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在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这样安排,避免了全省84个县(市、区)和950多个乡镇多开一次人代会,节约选举成本,同时便于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指导工作。
  (二)街接设区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福建省各个地区改市的时间不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也不同。9个设区的市原安排在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的6个不同时间段进行换届选举,造成绝大多数县(市、区)都要多开一次人代会选举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从2005年就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对策,结合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统一全省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并与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相衔接。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应在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这样,全省84个县(市、区)只在人大例会上选举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以减少工作量和选举成本,并从2007年之后,全省设区的市与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可以自下而上依次进行,便于统筹人事安排。
  三、指导宁德撤地设市选举
  199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德地区和县级宁德市,设立设区的市——宁德市,以原县级宁德市的行政区域设立蕉城区。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新设立的宁德市必须及时选举产生第一届人大代表,并在法定时间内召开人代会。为此,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赴宁德地区的宁德市、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及所辖的部分乡镇进行调研,走访各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地区人大工委和代表们的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对宁德撤地设市选举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2000年5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宁德市人大代表名额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新设立的宁德市人大代表名额确定为369名,宁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为33名。2000年11月,宁德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如期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宁德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派员到会指导。至此,全省9个设区的市均设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
  四、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一)1998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
  这是1995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福建省第一次县级单独换届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98年4月,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1998年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在代表名额减少的情况下,注意提高代表素质,改善代表结构,并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年龄结构、组织建设等提出指导意见。5月下旬,省委成立了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6月中旬,省委召开了全省县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1998年3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福建省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5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省选举办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意见》。省选举办编印了《选举工作手册》、《选举宣传手册》。
  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从1998年10月展开,有20115784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占选民总数的97.18%,选区投票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5.92%。全省76个县(市、区)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15578名。新选出的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4.51%;妇女代表占23.78%;生产第一线的工农代表占56.43%;少数民族、教育、科技、乡镇企业、种养能手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表占28.89%,高中和中专学历的代表占34.14%;35岁以下的代表占25.78%,36~55岁的代表占69.96%。与上届相比,当选代表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代表素质进一步提局。
  这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全省共选出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2089名,其中主席团提名当选的2065名,占98.85%;代表联合提名当选和非候选人当选的24名,占1.14%。新一届县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10.44%,36~55岁的占85.26%;非中共党员的占18.09%;妇女干部占16.56%。
  (二)1999年乡级人大换届选举
  1999年5月,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1999年全省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建设,选配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应配备1~2名专职秘书。5月上旬,省委成立了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6月下旬,指导小组召开全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进行部署。1999年6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福建省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8月中旬,省选举办召开全省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座谈会,作出动员和部署。省选举办编印了《选举工作手册》、《选举宣传手册》。
  这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为1999年10月至2000年1月,有18445047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占选民总数的%.67%。全省任期届满的988个乡(镇)先后依法选出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58546名。新选出的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9.03%;妇女代表占23.03%;工农代表占76.59%;少数民族代表占2.35%;归侨代表占0.8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表占11.77%,高中和中专学历的代表占32.16%;35岁以下的代表占34.09%,36~55岁的代表占60.98%。
  这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省共选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987人,年龄在55岁以下的占99.39%;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的占95.64%;妇女占1.82%;专职785人,兼职202人。不少地方还配备了乡(镇)人大专职秘书。新一届正、副乡(镇)长4693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47.97%,36~55岁的占51.93%,56岁以上的占0.10%;非中共党员占7.95%;妇女占10.25%;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占98.51%。
  (三)2002年乡级人大换届选举
  2002年6月,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2002年全省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于有些地方将陆续进行撤并乡(镇)和机构改革,《意见》要求减轻基层负担,避免重复选举,将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乡镇机构改革一并考虑。同时,根据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代表结构。5月上旬,省委成立了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7月中旬,指导小组召开全省乡(镇)换届工作会议进行部署。2002年3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福建省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还将莆田市4个区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作为直接选举的试点。省委宣传部与人事代表工作室联合印发了《全省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提纲》,人事代表工作室编印了《选举工作手册》。
  这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为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全省共有18458091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占登记选民总数的93.60%。全省任期届满的977个乡镇先后依法选出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52925名。有许多第三产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能人和种养能手被选为代表。在选出的代表中,非中共党员占39.70%;少数民族占2.43%;妇女占22.72%;连任代表占31.81%;非农业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8.01%;35岁以下的占30.54%,36~55岁占64.12%,56岁以上的占5.3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4.34%,大专、高职学历的占10.30%,中专、职高、高中学历的占32.58%,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52.78%,与上届相比,大专以上学历提高了2.87%,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下降了3.29%。
  这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选出的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主席团提名当选的5559名,占97.39%;代表联合提名当选和非候选人当选149名,占2.61%。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1051名,年龄全部在5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占49.19%;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21.12%,大专、高职学历的占55.76%,中专和高中学历的占22.36%,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0.76%;妇女占3.04%;非中共党员占1.52%;专职978名,兼职73名。新一届正、副乡(镇)长4657名,只有2名副乡(镇)长年龄在56岁以上,40岁以下的占81.77%;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33.86%,大专、高职学历的占49.99%,中专和高中学历的占16.06%,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0.09%;妇女占10.14%;非中共党员占9.64%。同时,各乡(镇)还选出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还配备了专职秘书。
  (四)2003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
  2003年5月,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2003年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注重推荐新的社会阶层的先进入物为代表候选人;选配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应占三分之二左右,形成梯次结构。5月下旬,省委成立了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6月上旬,指导小组召开全省县级换届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福建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省委宣传部与人事代表工作室联合印发了《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提纲》、《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意见》,人事代表工作室编印了《选举工作手册》。
  这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为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全省任期届满的72个县(市、区)共有19317427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占登记选民总数的92.29%。全省有10024个选区,其中一次投票成功的选区为9695个,占96.72%。全省依法选出了14792名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有许多第三产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能人和种养能手被选为代表。在选出的代表中,非中共党员占34.8%;少数民族占2.23%;妇女占22.38%;连任代表占22.57%;35岁以下的占19.56%,36~55岁的占76.57%,56岁以上的占3.8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15.16%,大专、高职学历的占22.64%,中专、职高、高中学历的占33.13%,初中以下学历的占29.07%,与上届相比,代表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大专以上学历提高了8.9个百分点,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下降了7.9个百分点。
  这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5.39%,36~55岁的占89.57%,56岁以上占5.04%;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29.09%,大专、高职学历的占46.50%,中专、高中学历的占21.75%,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2.66%;妇女占18.47%;非中共党员占21.69%。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3.99%,36~55岁的占95.65%,56岁以上的占0.36%;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65.15%,大专、高职学历的占31.58%,中专、高中学历的占3.09%,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0.18%;妇女占12.7%;非中共党员占14.52%。新一届“两院”领导人员中,年龄全部为36〜55岁,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72.22%,大专学历的占26.40%,中专、高中与初中以下学历的各占0.69%。新一届县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中,有99.72%为主席团提名当选的。(五)2006年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
  这次县乡两级同步,设区的市与县乡两级衔接的人大换届选举,省委多次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汇报,于2006年8月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8月下旬,指导小组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9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还在厦门、南平分片召开座谈会,了解进展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省委宣传部与人事代表工作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人事代表工作室编印了《选举工作手册》。
  这次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为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全省县级登记选民25598659名,乡级登记选民20457106名,分别有23281844名和18715240名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分别占总数的90.95%和91.49%。全省县级设有11218个选区,其中一次投票成功的选区有10920个,占97.34%;乡级设有37749个选区,其中一次投票成功的选区有36986个,占97.98%。全省9个设区的市共选出了3346名市级人大代表,84个县(市、区)共选出了17028名县级人大代表,935个乡(镇)共选出了55338名乡级人大代表。在当选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由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分别占45.06%和31.90%,由选民联名推荐的分别占54.27%和67.66%,非候选人当选的分别占0.67%和0.44%。
  在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分别占22.89%、21.84%和23.08%;少数民族代表分别占3.52%、2.02%和2.28%;非中共党员代表分别占32.85%、34.54%和40.01%;35岁以下的分别占6.30%、15.69%和24.28%,36~55岁的分别占83.65%、79.79%和69.01%,56岁以上的分别占10.04%、4.51%和6.7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50.47%、23.52%和7.54%,大专及高职学历的分别占24.83%、19.93%和10.91%,中专、职高及高中学历的分别占18.43%、29.86%和30.66%,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分别占6.24%、26.67%和50.86%;文化程度与上届相比,大专以上学历的分别提高了5.73%、5.62%和3.81%,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分别下降了2.95%、2.07%和1.92%。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涵盖了代表构成的16类职业。其中,工人代表分别占4.21%、7.35%和3.66%,农民代表分别占10.01%、40.90%和70.92%,知识分子代表分别占16.65%、10.07%和7.50%。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分别占20.44%、12.08%和4.42%;非公经济人士分别占18.49%、10.44%和4.71%;归侨侨眷代表、台籍代表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连任代表的比例分别占34.07%、37.80%和30.20%;同任两级以上代表的分别占22.17%、16.71%和6.23%。
  这次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省9个设区的市共选举产生了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413名,84个县(市、区)共选举产生了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2698名,935个乡(镇)共选举产生了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5251名。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部由主席团提名当选,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主席团提名和代表联合提名当选的分别占99.85%和0.15%;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主席团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当选的和非候选人当选的分别占99.50%、0.30%和0.20%。
  市县乡三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妇女分别占18.64%、16.67%和10.09%;少数民族分别占3.14%、1.77%和2.20%;非中共党员分别占18.64%、17.83%和6.23%;35岁以下的分别占0.72%、4.15%和25.17%,36~55岁的分别占78.93%、91.54%和74.76%上,56岁以上的分别占20.34%、4.29%和0.0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68.52%、57.44%和51.18%,大专及高职学历的分别占27.11%、29.68%和43.22%,中专、职高及高中学历的分别占4.11%、11.86%和5.52%,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分别占0.24%、1.00%和0.05%,文化程度与上届相比,大专以上学历的分别提高了5.80%、5.63%和11.84%,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分别下降了0.03%、1.08%和0.16%。
  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两级分别有76.71%和93.80%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55岁以下,可任满一届,保证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市县两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妇女分别有13名和59名,非中共党员分别有9名和81名,绝大部分市县(市、区)都有妇女和非中共党员各1名担任常委会领导。市县两级大专以上学历的分别占95.03%、81.63%,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全省935个乡(镇),共选出主席934名(有1个乡未选)、副主席62名,其中,专职主席872名,兼职主席62名;专职副主席58名,兼职副主席4名,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1名主席或副主席专职做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中,大专以上的占91.87%,提高了15个百分点。
  第二节 联系市、县人大工作
  一、交流与联系
  省人大常委会注重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和联系,通报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邀请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和对口机构工作座谈会,共同开展调研考察等形式,互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推进工作。了解基层人大工作情况,帮助下级人大解决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和具体困难。1999年11月,召开省、地市、县(区)三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这是继1989年12月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时隔十年召开的一次较大规模全省性重要会议。会议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省和信访工作三个主题,总结交流了各级地方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明确了面向新世纪地方人大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职责和任务。省委书记陈明义、代省长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2004年9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建议,省委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大会。11月,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福建省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办法和措施,讨论《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经修改出台了《决定》,确定了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的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2000年召开的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九五”期间地方人大工作取得的进展,研究探讨在新时期地方各级人大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2001年召开2次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均围绕“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专题调研进行座谈研讨。2005—2007年,连续三年将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作为座谈会的议题,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
  二、培 训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干部培训需求,有计划、分层次、系统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在市县人大干部培训工作中,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培训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将举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办公厅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重点抓,人事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共举办了12期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696人次。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两周左右。培训内容分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三大类。重点讲授《宪法》与人大制度理论、《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预算法律制度、“三会”会务保障工作程序等课程。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方面负责人及专家学者授课。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启发教学、交流研讨、实地考察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培训班实行学员自我管理的制度,成立临时党支部、班委和学习小组,在临时党支部和班委的领导下开展教学和有关活动。培训班由办公厅领导带班,办公厅人事处、干部培训中心及机关学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做好教学协调、参观考察、文体活动、后勤保障等工作。
  此外,各委、办、室、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以会带训等形式,开展市县人大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市县人大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举办7期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主任培训班,培训人员357人次。
  [=此处为表格(表13-1 1999—2007年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统计表)=]
  附:
  一、福建省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名单
  (一)福建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1998年)组长:陈营官
  副组长:王建双
  成员:官成华 陈祖辉 陈俊杰 金惠钦 赵 〓
  张化林 林 生 庄友松 徐登峰 林瑞昌 鄢一忠 傅镛堃 曾松铎 詹 毅 詹少敏
  王美香 王吉福办公室主任:陈祖辉(兼)
  副主任:李晓吾 陈起辉
  (二)福建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1999年)
  组 长:陈营官
  副组长:王建双
  成 员:陈修茂陈祖辉陈世谦陈俊杰徐登峰
  陈义兴张化林傅镛堃鄙一忠俞传尧
  张阳春詹少敏王美香钟维平
  (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业务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指导,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有关业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具体指导)
  (三)福建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2002年)
  组 长:卢展工
  副组长:李 宏王建双
  成 员:张大共马新岚陈祖辉陈俊杰林义杰
  林源森陈义兴张居胜傅镛堃鄢一忠
  马潞生黄忠岩雷春美王美香赵志伟
  (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业务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指导,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有关业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具体指导)
  (四)福建省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2003年)
  组 长:王三运
  副组长:李 宏张家坤
  成 员:林文杰陈祖辉李福生陈俊杰金惠钦
  林 平徐登峰林源森王 健张化林
  黄国强郑 勇薛金炼李 红雷 斌
  卢士钢兰致和肖新建王球球俞传亮
  龚守栋曾乃航黄晓炎林文秀刘 平
  (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业务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指导,县级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业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具体指导)
  (五)福建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2006年)
  组 长:王三运
  副组长:张家坤
  成 员:沈山煌于伟国陈俊杰黄少萍李晋闽
  杨鹏飞陈祖辉黄国强王乃坚钟安平
  李 红雷斌卢士钢周瑛肖新建
  张小平路平陈冬刘群英武榕庆
  (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业务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指导)二、2007年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福州市
  专门委员会(1个):法制委员会
  办事机构(4个)办公厅、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局
  工作机构(7个):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环境工作委员会、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厦门市
  专门委员会(6个):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侨务外事委员会
  办事机构(3个):办公厅、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与宣传工作室工作机构(1个):台胞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潭州市
  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工作机构(6个):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台胞民族宗教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泉州市
  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局
  工作机构(7个):人事代表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三明市
  办事机构(4个):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信访局
  工作机构(6个):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莆田市
  办事机构(4个):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信访室
  工作机构(6个):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平市
  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局
  工作机构(7个):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龙岩市
  专门委员会(1个):财政经济委员会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工作机构(7个):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与外事侨台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宁德市
  办事机构(4个):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办公室工作机构(6个):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环境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三、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名单福州市
  赵守箴(1996.3—2006.1)
  练知轩(2006.1—)
  厦门市
  李秀记(1997.12—2002.12)
  洪永世(2002.12—2007.4)
  何立峰(2007.4—)
  漳州市
  曹德淦(1996.3—1998.4)
  李敏忠(1998.4—2001.5)
  郑立中(2001.5—2002.11)
  张阿〓(2002.12—2007.3)
  刘可清(2007.3—)
  泉州市
  涂瑞南(1996.3—2000.2)
  薛祖亮(2000.2—2005.4)
  傅圆圆(2005.4—)
  三明市
  陈刚挺(1995.4—2002.2)
  苍震华(2002.2—2002.12)
  李轩源(2002.12—2007.2)
  刘 鑫(2007.2—)
  莆田市
  林国良(1997.11—2007.3)
  林光大(2007.3—)南平市
  林克敏(1997.11—2001.4)
  李川(2001.4—2004.2)
  徐肖剑(2004.2—2007.6)
  徐谦(2007.6—)
  龙岩市
  林汝照(1997.4—2000.2)
  张燮飞(2000.2—2005.7)
  黎梓元(2005.7—2005.11代理主任)(2005.11—)
  宁德市
  钟雷兴(1994.3—2000.11地区人大工委主任)(2000.11—2007.3)
  林多香(2007.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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