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预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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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5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划、预算监督
分类号: D630.9
页数: 6
页码: 208-2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计划、预算监督的情况,包括计划监督、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监督

内容

《监督法》实施之前,计划、预算监督作为监督的一种形式,在审议意见的归纳、函送、办理等做法上未作明确规定。
  《监督法》规定,计划和预算监督包括: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查和批准计划的部分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预算调减方案。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研究处理;政府应4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一、计划监督
  《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9月期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8—2006年《监督法》实施之前,省人大常委会除1999年外在每年9月安排听取本年度上一阶段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998年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1998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999年10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1999年1—9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0年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0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1年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1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2年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2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3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3年1一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夯实数据;对一些大的改革举措,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注意落实;继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活民间资金,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础建设要防止过热,防止搞形象工程;注意农业结构调整问题;重视县乡财政赤字问题;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做好大学城建设,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福建省的公共卫生体系。省政府在办理审议意见的函中,逐项答复办理情况。
  2004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4年1一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5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5年1一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6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6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立足抵御大的自然灾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把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第二产业,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加快港口物流业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福建省社会事业发展依然相对滞后,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职业教育、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省政府在办理审议意见的函中,逐项答复办理情况。
  2007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7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工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这是今后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1—8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要更加重视研究制定应对物价上涨的具体措施,要特别注意食品安全问题,针对住房价格上涨,合理规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布局,加快建设;提前部署“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视各项指标的完成进度。省政府在办理审议意见的函中,逐项答复办理情况。
  省九届人大期间,常委会审查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计划调整的5项议案,并就部分议案作出决定决议。
  此外,为了服务人代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每年人代会前由财经委牵头组织的财政经济审查办公室设立了计划组,财经委和计划组共同组织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重点工程视察等活动,安排听取计划部门关于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当年计划安排的汇报等。
  二、预算监督
  根据《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箅的执行情况。预算监督重点审查6项内容: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本级人代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等。1998—2006年《监督法》实施之前,省人大常委会除1999年外在每年7—8月安排听取有关上一年度决算和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审计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1998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1997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1997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1997年省级决箅审查意见的报告》中指出:1997年较好地完成了省级预算,实现了省级财政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但也存在着收入征管中存在漏征、截留、应收未收等流失现象、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还没完全到位等一些问题。1998年上半年全省预算的执行虽然存在着主体税收收入增幅下降、企业亏损增加、支出刚性增长等情况,但总体上还是好的,在亚洲金融风波影响逐渐明显等环境下,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
  1999年10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1998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9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传,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1998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1998年省级决算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中指出:1998年较好地完成了省级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初审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个别科0的决算收入没有完成预算、一些部门的支出不够规范等一些问题。1999年1—9月全省预算的执行受经济增长的影响,还存在着主要税源增幅冋落甚至出现减收、各地税收完成情况不均衡、支出刚性增长等情况,但总体上还是好的。
  2000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1999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1999年省级决算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中指出:1999年决算的结果总体是好的,也存在受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影响,作为省级收入中的工商各项税收都没有完成预算任务,一些部门的支出控制不严等一些问题。2000年上半年收入预算完成情况较好,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收入增长的地区不平衡、收入进度不均衡、收入不够扎实和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等问题。
  2001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0年决算和200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0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0年省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2000年决算结果总体上是好的,也存在一些预算科目在执行中变动较大,截留预算指标和专项资金较为突出,前期准备不足,大量专项资金形成结转,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等一些问题。
  2002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1年决算和200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1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1年省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2001年决算结果总体上是好的,也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基金预算不细等一些问题。从全省财政运行的情况看,2002年上半年的预算执行虽然正常,但一些县(市)的收支矛盾加剧,支出压力增大,部分县乡欠发工资的问题仍未解决。
  2003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2年决算和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2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2年省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2002年决算情况总体上是好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也反映出财政性资金年末结余结转数额较大,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使用中被滞留、挤占、挪用的现象仍比较突出等一些不足和问题。2003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收入增长的质量继续提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工资发放等重点支出,但仍存在市县收入增长不平衡,一些科目支出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财政滚存结余过大;县乡财政困难大,财政风险高;存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政府采购问题;一些审计发现问题—直没有得到解决,依然是年年提、年年存在。省政府在办理审议意见的函中,逐项答复办理情况。
  2004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3年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3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3年省本级决算初步审查的报告》中指出:2003年决算情况总体上是好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也反映出项目资金预算细化未全面开展,执行中资金二次分配、管理不到位,预算单位挪用预算资金、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等一些不足和问题。200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偏慢,项目跟进不及时,截留、挤占、挪用预算资
  金等问题。
  2005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和200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4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初步审查的报告》中指出:2004年决算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也是比较积极的,同时认为,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省本级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不够规范,对本级预算的管理和对下级预算的指导监督需要进一步改进等。
  2006年8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5年省本级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5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5年省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2005年省本级决算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同时认为,预算执行中对财源基础不够牢固,财力增长后劲不足,省本级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细化不够等问题应给予关注。省政府在《关于报送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中,报告了查出的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16亿元等7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本级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作出决议批准了2006年省级决算。财经委在《关于2006年省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2006年省本级决算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省级和部分预算单位结转资金规模仍然比较大,公用支出超预算比较普遍等一些问题。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切实管好用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切实重视预算执行结转问题,加强结转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认真抓好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改进决算编制工作,完善决算内容,增强可审性等。省政府在办理审议意见的函中,逐项答复办理情况。采取的措施中包括:省财政厅在《关于编制200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部门要按照省人大关于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细化率,其中专项业务费不得低于70%,发展性项目不得低于60%;10个预算主管部门审计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等。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常委会审查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省级超收追加支出、省级预算调整的6件议案,并作出决定决议。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省财政厅将预算体制改革、政策变动等情况,纳入向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
  此外,为了服务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每年人代会前由财经委牵头组织的财政经济审查办公室设立了预算组,财经委和预算组共同调研了解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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