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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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467
颗粒名称: 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分类号: D693.23
页数: 2
页码: 180-1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教科文卫立法条例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情况。
关键词: 教科文卫立法 法规 福建

内容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制定、修改有关教科文卫法规20项(21次)。
  教育方面3项:《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05年)、《福建省实施〈教师法〉办法》(2005年修改)、《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6年)。
  科技方面4项:《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2004年)、《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5年修改)、《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07年)。
  文化方面3项:《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02年)、《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2004年)、《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改)。
  卫生方面5项:《福建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1998年)、《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1999年)、《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2000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①此决定作为法规性文件,已编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汇编。 (2003年)、《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2005年)
  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2项(3次):《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0年修改、2002年修改)、《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2003年)。其他3项:《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2004年)、《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06年)。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废止法规3项:1991年颁行的《福建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2002年)、1994年颁行的《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条例》(2002年)、1996年颁行的《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2003年)。
  教科文卫委承担省政府提交的有关教科文卫的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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