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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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452
颗粒名称: 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分类号: D693.23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工作立法条例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情况。
关键词: 立法 法规审议 福建

内容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制定、修改有关人大工作制度的法规16项(19次)。立法方面1项:《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2001年)。
  决定重大事项方面1项:《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02年)。
  选举任免方面2项(5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2002年制定、2006年修改)和《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1998年修改、2000年修改、2005年修改)。
  监督方面6项:《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条例》(2000年修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2001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①此决定作为法规性文件,已编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汇编。) (2002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②此决定作为法规性文件,已编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汇编。)(2002年)、《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规定》(2005年)、《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07年)。
  代表工作方面1项:《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2001年)。
  自身建设方面5项:《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1998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199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应当坚持和完善的几项制度》(2002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2005年)、《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7年)。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废止法规7项:1984年颁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试行)》(2000年)、1993年颁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2000年)、1994年颁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2001年)、1988年颁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暂行规定》(2001年)、1988年颁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2005年)、1989年颁行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7年)、1991年颁行的《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07年)。
  人大工作制度立法分别由办公厅、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工委、财经委组织起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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