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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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403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8
页码: 112-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十届人大 五次会议

内容

2007年1月23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卢展工。会议选举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24日上午,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福州市福建会堂召开。会期7天,与会代表542人。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卢展工、贾锡太、张家坤、卢展工。
  1月29日上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通过关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卢展工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8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584件。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省长黄小晶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6年,各级政府紧紧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力推动新一轮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7501.63亿元,增长13.4%。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落实种粮农民直补等综合补贴政策,水利“六千”工程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5300公里,农村“六大员”队伍普遍建立;抗灾救灾有序有效,去年连续遭受四次强台风和四次强暴雨袭击,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产业结构继续优化,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长16.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3.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674.44亿元,增长26.4%,建立各具特色的生产力促进中心7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5个;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品牌战略有效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重点建设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工业项目占重点建设投资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和6.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40.6%;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出口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分别达44.1%和21.8%,全省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38个、合同外资74.1亿美元,分别增长49%和47.5%;闽台港澳侨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全年新批合同台资19.5亿美元,对台贸易额56.07亿美元,增长15%,新批合同港资49.4亿美元;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6万平方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1%,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制定并实施文化强省建设纲要,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3753元和4833元,城镇新增就业61.9万人,全省城乡96.2万人享受低保,率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36个县(市、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14件,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平安福建”加快建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经济总量偏小,结构不够合理等一些困难和问题。
  2007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强化产业支撑,持续良好发展势头;发挥区域优势,提升整体发展水平;集聚资源要素,更加注重具体运作;着力改善民生,增强和谐社会建设实效。2007年预期生产总值增长10%。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6处修改。其中,在有关2007年工作部分,将“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改为“有效防范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人侵”,在“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之前增加“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海博会”、“艺博会”、“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等内容。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围绕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认真履职,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项、修改3项、废止1项;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地方性法规6项;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0项;先后对9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4项;审查报送备案的厦门经济特区法规和省政府、福州、厦门市政府规章6项;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22件、建议664件;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指导县乡两级人大顺利开展了宪法修正案后第一次同步换届选举工作。
  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听取了关于计划执行情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促进对外开放提升水平,听取了关于外经外贸和利用外资情况的报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开展了《节约能源法》、《水法》、《气象法》和《气象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执法检查,2006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用于社会保障、教科文卫、环保节能等方面,组织代表专题听取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立法为民,把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关注“三农”问题,听取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听取了关于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农村义务教育免除杂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在自愿缴纳其月工资总额1%的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司法公正,开展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执法检查,听取了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报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参与省委“四个专题”决策调研检查,开展有关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等方面的调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听取了关于普法工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改进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22件代表议案列入立法规划的6件,列入立法调研项目的5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对代表不满意的12件建议办理件进行重点检查,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8件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向省委提出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完善议事制度;健全工作制度。
  2007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完成本届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6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对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4584件,办结263437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83件,办结3113件。全省法院办结案件中,刑事案件29659件,民商事案件130754件,行政案件3537件,国家赔偿案件48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192件,执行案件74004件,减刑假释案件16243件。一审99.99%在审限内审结,87.43%当事人服判不上诉,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比上年下降1.23个百分点。开展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执结案件8176件,涉及金额5.99亿元;突出抓好中央、省里督办案件的办理,办结232件,办结率91.3%,158件息访息诉。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将168项规章制度编辑成《人民法院管理制度选编》。
  省法院不断增强人大监督意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法》执法检查活动,办复常委会审议意见2件,代表建议17件、来信27件。去年,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2622人次,邀请1790名代表旁听庭审案件242件,在行政审判“开百庭、评百案”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
  新的一年,省法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发展,保平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述: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迈出了新步伐。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633人,提起公诉36389人,同比分别上升8.4%和6.4%。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81件129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08件109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3件19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结合办案开展个案、系统和专项预防,提出检察建议450件,书面纠正违法事项65件,促进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工作制度126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2件、撤案81件;追加逮捕511人、追加起诉400人,同比分别上升36.3%和56.9%;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5件,纠正违法减刑等33人次;提出民事行政案件抗诉19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查办涉嫌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10件11人,对侵犯诉讼权利等提出监督意见560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65件,审查刑事赔偿案件13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定、修改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37项,废止35项。
  省检察院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就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等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人大代表建议实行统一管理,专项督查,专人负责,逐件反馈。
  2007年,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委“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志南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7501.63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实际为7584.36亿元。,增长13.4%;地方级财政收入541.03亿元,增长25.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增长38%;外贸出口412.65亿美元,增长18.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04.23亿元,增长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53元,实际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4833元,实际增长8.3%;城镇登记失业率3.93%;人口自然增长率6.25‰。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全省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0%,在实际执行中力争更好更快;第一产业增加值预期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预期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预期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3%;外贸出口预期增长13%;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预期达65亿美元;地方级财政收入预期增长12.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实际增长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减少1%。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地与“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相衔接,是积极稳妥的,主要措施是可行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
  (二)预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马潞生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据快报统计,2006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541.03亿元(①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541.17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加108.43亿元,增长25.1%;全省总财力691.09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6亿元;全省财政支出722.15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29.08亿元,增长21.8%。2006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58.12亿元(②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58.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加7.52亿元,增长14.9%;省级财力129.66亿元;省级支出149.64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1.63亿元,增长16.9%。
  2007年全省代编预算: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610.28亿元,比上年增加69.25亿元,增长12.8%;全省总财力775.64亿元,比上年增加84.55亿元,增长12.2%;全省支出775.64亿元,比上年增加84.55亿元,增长12.2%。省级预算: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60.89亿元,比上年增加2.77亿元,增长4.8%;省级财力139.62亿元,比上年增加9.96亿元,增长7.7%;省级支出139.62亿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7年预算草案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
  1月2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光普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介绍了全面修订规则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以及几项主要议事规则。各代表团审议了规则草案。27日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各代表团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形成草案修改稿。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阮荣祥在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作了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报告建议对草案有关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召集、表决修正案、旁听席的设置等内容作出修改。主席团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1月29日上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则共十章六十二条,对会议准备、会议举行、议案提出和审议、工作报告和计划(规划)预算的审查、选举和罢免辞职、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代表发言和表决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月26日上午,省政府副省长苏增添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关于《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草案)》的说明,介绍了起草过程、总体思路、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以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六个问题。各代表团审议了纲要草案。27日晚,省人大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对各代表团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阮荣祥在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作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报告建议省人民政府对目标任务的阶段性要求、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修改。主席团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1月29日上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决议》。决议认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党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历史责任,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福建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抉择。《纲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试行)》取得的成效,提出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五、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案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38件。其中法制方面13件,农经方面2件,财经方面12件,教科文卫方面4件,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4件,综合方面3件。大会主席团决定,35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3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 议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587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25件。代表建议中:涉及发展规划、经济管理、财政、劳动、交通、旅游、金融、外经外贸等方面269件,涉及“三农”方面100件,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93件,涉及公务员队伍建设、法制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75件,涉及社会及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41件,涉及资源、环境保护与城乡建设方面30件,涉及侨台方面的4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84个承办单位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中确定了两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
  六、选举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任务:补选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委员3名。大会选举办法规定: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刘德章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力、陆志华、游劝荣为委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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