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9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7
页码: 101-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十届人大 四次会议

内容

2006年1月7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卢展工。会议选举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8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在福州福建会堂召开。会期5天,与会代表547人。共举行3次全体会议、2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卢展工、贾锡太、卢展工。
  1月12日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卢展工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0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610件。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省长黄小晶所作的《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5年,各级政府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发展的战略部署产生积极效应。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实现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6487亿元,增长11%。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6%,安排25.29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制定实施林权证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流转等配套措施;工业带动作用增强,服务业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工业增加值增长13.5%,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511亿元,增长11.1%;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建设成效显著,制造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21%、55%和50%,民间投资增长22.8%;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利用外资质量提高,“大通关”机制进一步完善,新批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294个,合同外资50.1亿美元,分别增长8%和76.5%;闽台合作进一步扩大,闽港澳侨经济联系更加密切,新批合同台资18.3亿美元,增长92.1%,对台贸易额47.66亿美元,增长9.4%,新批合同港资38.5亿美元;有效应对各种挑战,面对5次暴雨洪灾和7次强台风袭击,面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面对严峻的出口形势,面对原材料能源供应紧张,齐心协力战胜困难;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生态建设加快推进,10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全面实施,全省高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突破4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体育健儿在全国十运会上创历届最好成绩,建设林业生态工程,实施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和除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全省农民受益27亿元,全省城乡94.6万人享受低保,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8万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项,“四五”普法目标基本完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工业总量不够大等一些矛盾和问题。
  2005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五”计划的胜利实现,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高出目标1.6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343元,年均增长8.7%。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海峡西岸”写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使这一战略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从区域战略上升全国战略。
  提请大会审议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确定了“十一五”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力争更快更好。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要坚持“四个推进”,把握“四个基本”,把“关键在活、关键在和、关键在实、关键在人”的要求落实到今年的各项工作中。2006年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激发活力,创新举措,以“活”开拓发展之源;突出和谐,注重协调,以“和”提升发展之势;盯紧抓实,求实求效,以“实”打牢发展之基;珍惜人才,营造氛围,以“人”构筑发展之本。2006年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6处修改。其中,在有关2006年工作部分,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之后增加“优化医疗环境”,将“放宽商品林采伐管理”改为“创新商品林采伐管理在“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之前增加“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的治理”等内容。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8项、修改5项、废止2项;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地方性法规8项,备案审查省政府、福州和厦门市政府规章及厦门经济特区法规10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8项;先后对6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10项;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24件、建议646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以学习贯彻中发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认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结合福建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抓住两个重点,带动各项工作;根据省委决定精神,常委会办公厅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4个配套文件;去年10月,省委组织4个组分别到各设区的市和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对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经济立法,推进民主政治立法,加强文化和社会立法,重视涉台立法,起草了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组织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活动,推进民主立法,增强立法合力,探索立法效果评估;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工作监督,强化法律监督,重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改进信访工作,继续抓好以往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改进完善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审议任命人选时,增加由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具体介绍人选的德才表现和考核公示情况的环节。
  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基础,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省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会议;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举办了7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每人每年1200元增加到2000元,积极支持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出建议;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起草了省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视察检查,进行“回头看”,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率从上一年的24.2%提高到50%。
  以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入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2006年的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立法与监督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发挥代表机关作用;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工作机关作用。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5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下,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增强司法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全面完成福建省“十五”计划,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838件,办结312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0.88%和18.13%;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0313件,办结256853件,分别上升0.96%和1.26%。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8541件,民商事案件125916,行政案件4038件,国家赔偿案件65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828件,减刑假释案件16429件;执结各类案件74036件。加大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4098件,标的总额1.79亿元。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下降4.2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比上年上升0.82个百分点,未结执行案件减少5.58%。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省法院领导分别在各设区的市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全省法院普遍成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
  2006年,全省法院要大力加强司法保障与服务工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与法官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096人,提起公诉34201人,同比分别上升2.7%和7.3%;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99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941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8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6件、撤案5件,决定追加逮捕375人、追加起诉255人,提出刑事抗诉95件,提出民事和行政诉讼抗诉165件,纠正违法减刑、保外就医等140人,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324人,对侵犯诉讼权利等提出监督意见390件次,立案查办涉嫌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犯罪案件12件25人,纠正超期羁押11人,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立案复查51件。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两年来,共监督“三类”案件431件508人,其中不同意的26件39人,检察机关采纳10件11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检察院就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根据审议意见,逐项抓好落实,积极走访人大代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实行统一管理,专项督查,专人负责,逐件反馈。
  2006年,要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志南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6487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实际为6568.93亿元。) ,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0亿元,增长20.3%;外经贸出口347亿美元,增长1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2.3亿美元,增长17.2%;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5亿元,可比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1亿元,增长13.5%;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上涨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2300元和4440元,实际增长8%和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98‰。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可比口径达50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实际分别增长7%~8%和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地与“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相衔接,是稳妥的,主要措施是可行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
  (二)预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马潞生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5亿元(①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432.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6%,可比增长18%;全省总财力556.53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92.73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6.05亿元,增长14.7%。2005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50.11亿元(②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50.6亿元。) ,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6.6%;省级财力112.9亿元;省级支出127.99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3.77亿元,增长3%。
  2006年全省代编预算: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79.3亿元,增长11%;全省总财力607.04亿元,增长9.1%;全省支出607.04亿元,增长9.1%。省级预算: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51.3亿元,增长2.4%;省级财力119.55亿元,比上年增加6.65亿元,增长5.9%;省级支出119.55亿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6年预算草案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月8日上午,省政府省长黄小晶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等,各代表团分组审议了1规划纲要(草案)》。11日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大会《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及〈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决议(草案)》,并将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12日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及〈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该决议认为,规划纲要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布局、目标任务,突出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符合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福建实际,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决定予以批准。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案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60件。其中法制方面12件,农经方面9件,财经方面25件,教科文卫方面6件,侨台方面2件,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3件,综合方面3件。大会主席团决定,22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38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 议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648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16件。代表建议中:法制方面84件,农经方面118件,财经方面304件,教科文卫方面99件,侨台方面6件,环境方面34件,综合方面19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84个承办单位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中确定了8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