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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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7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7
页码: 90-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十届人大 三次会议

内容

2005年1月1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张家坤。会议选举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17日上午,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福州福建会堂召开。会期7天,与会代表547人。共举行5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张家坤、贾锡太、洪华生、黄贤模、卢展工。
  1月23日上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下午,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卢展工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39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522件。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代省长黄小晶所作的《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4年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第一年。各级政府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求真务实,统筹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实现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预计全年生产总值6053亿元,增长12.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着力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对外开放、区域协作、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和谐社会等九大支撑体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质量继续提高,撤销各类开发区196个,占总数的6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5%,工业增加值增长15.5%,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6.7%;全力以赴战胜困难,面对禽流感威胁,面对持续严重干旱,面对煤电油运紧张,面对“艾利”强台风的正面袭击,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项目比上年增加1646个,在建总规模4256.79亿元,增长33%;扩大对外开放,率先实施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地方应承担出口退税的政策,出口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新批千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271个;各项改革稳步推进,“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经验在各地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全省87.7%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村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51.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10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达62.9%,居全国首位;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75元,增加11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89元,增加355元,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行政许可法》,取消一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平安福建”全面启动,福建省成为全国唯一的所有设区的市都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产业集群规模不够大等不少困难和问题。
  2005年,要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快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竞争力;突出外向优势,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强重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有效增强发展的保障能力;强化科教创新,繁荣社会事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合理利用资源,重视生态效益,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5年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力争更快更好些。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8处修改。其中,在有关2005年工作部分,在“提高产业技术领域的科技原创能力”之后增加“加强科普工作,传播科学知识”,在“优化人口结构”之前增加“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之前增加“深化国防教育”等内容。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职,努力推进入大制度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5项、修订3项,审议法规草案3项;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地方性法规7项,备案审查省政府及较大的市政府规章40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9项;先后组织5个检查组,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13项;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26件、建议633件;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把握时机,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听取宪法修正案的辅导报告和卫星远程讲座,举办学习班,听取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把做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组织三个调研组进行全面调研,形成了常委会党组向省委提交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大工作的报告,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进行了传达贯彻;把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作为重大活动,举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系列纪念活动。
  认真履职,着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及时调整了五年立法规划,立法体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平衡,由常委会组织起草的法规草案增多,实行“开门立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调研先行,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着力抓好督促整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形成了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注公共安全、保障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三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重点检查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12件建议,责成重新办理,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信访局,切实帮助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执行难等一批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具体问题。
  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以学习为动力,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律讲座制度,举办读书班、培训班、研讨班;围绕人大工作任务、常委会会议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力求使各项工作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成立了机关党组,认真做好机关机构改革,完成了“三定”工作;加强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密切与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认真总结2003年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验。
  2005年的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大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监督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4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下,紧紧围绕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安福建”的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着力强化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较好地推动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年来,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75件,办结2642件,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7732件,办结253656件。
  去年,省法院终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39件225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670人,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大要案犯罪数额在百万元以上的73人、处级以上干部35人;审结重大民商事案件672件,标的总额40.9亿元,其中争议标的在3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案件38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02件;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9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8.3万元并予执行。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参与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方案》。研究答复法律适用问题113件。建立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体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法院工作报告制度,2004年省法院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基层建设情况调研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情况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省法院分别有16件和45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室或指定人大代表联络员。
  2005年,省法院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铁案”工程为载体,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和公正司法水平。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高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制定并实施《关于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的意见》。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303人,提起公诉31877人,比2003年分别上升11.3%和10.1%;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46件1310人,其中大案504件,内有百万元以上30件,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400万元;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48件、提出刑事抗诉76件、民事和行政抗诉16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件,纠正超期羁押131人次,检察环节保持无超期羁押;集中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等4个专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坚持重大问题、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主动请示报告;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征求意见函7502份,组织座谈、邀请视察170场次。
  2005年,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苏增添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主要指标除价格指数外,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目标,预计全省生产总值6053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2004年全省生产总值实际为5763.35亿元) ,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10亿元,增长2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5.82亿元,增长14.7%;外贸出口总额293.97亿美元,増长39.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可比口径为53.18亿美元,增长7.6%;地方级财政收入333.36亿元,可比增长2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5.37元,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4089元,增长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5.96‰。
  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力争更快更好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按可比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预期目标是稳妥的,措施也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二)预 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马潞生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据快报统计,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333.36亿元(①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333.52亿元。) ,完成预算的111.4%,可比增长20%;全省总财力483.5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05.2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11.7%。2004年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46.89亿元(②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47.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增长17.7%;省级财力108.42亿元;省本级支出117.99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0.12亿元,增长9.4%。
  2005年全省代编预算: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370.02亿元,增长11%;全省总财力为524.23亿元,增长8.4%;相应安排全省支出524.23亿元,增长8.4%。省级预算: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8.09亿元,可比增长8.6%;省级财力110.88亿元,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增长2.3%;相应安排省本级支出110.88亿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5年预算草案安排基本适应了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的要求,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较为积极、可行的,建议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5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光普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的说明,主要介绍制定决定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以及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各代表团分组审议了决定草案。1月21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各代表团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形成决定草案修改稿。1月22日上午,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阮荣祥在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报告建议对草案中有关各级政府职责等内容作出修改。主席团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1月23日下午,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决定共六条,分别规范了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职责,规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本决定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对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本决定的情况。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 案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39件。其中法制方面31件,农经方面21件,财经方面50件,教科文卫方面18件,侨台方面5件,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9件,其他方面5件。大会主席团决定,24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115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 议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637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9件。代表建议中:法制方面87件,农经方面105件,财经方面290件,教科文卫方面87件,侨台方面7件,环境方面27件,综合方面43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88个承办单位办理。
  五、选 举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任务:补选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省政府省长1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名;选举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大会选举办法规定:补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省长和全国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选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省政府省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由相关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出4名,代表30人以上联名也提出候选人1名。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卢展工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营官、朱亚衍为副主任,王克益、张大共、张学清、林述舜为委员;黄小晶为省政府省长;陈秀榕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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