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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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62
颗粒名称: 五、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1
页码: 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审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十届人大 五次会议

内容

2003年9月22日召开,会期3天。组成人员出席43人,请假14人。共举行3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分别是张家坤、林强、黄贤模。
  会议议程8项:审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议《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关于修改〈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2003年1一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9月24日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6个事项:《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张家坤讲话。
  省人大代表工毅黎、陈昌生、陈少青、郑云梅、钟才文、黄梦龙、林景华、郭丽珍、林建强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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