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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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4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7
页码: 28-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情况,包括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代表议案和建议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九届人大常委会 会议

内容

2000年1月21日上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袁启彤。会议选举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21日下午,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福州福建会堂召开。会期6天半,与会代表539人。共举行5次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袁启彤、施性谋、洪华生、王建双、袁启彤。
  1月27日上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下午,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袁启彤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37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451件。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代省长习近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9年是新中国成立50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之年。各级政府按照“坚定信心、再创佳绩,迎接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要求,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克服了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基本完成了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999年,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628.04亿元,增长10%,增长速度居全国前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提前一年实现比1980年翻三番的目标;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确定了86个重点项目和86家重点扶持的企业及企业集团,新组建了一批骨干企业集团,加强山海协作,促进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省所有制结构不断改善;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完成了国企改革和脱困的年度目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再就业率达62%,养老保险覆盖面达70.68%,确定了部分地市的医改方案,房改方案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办法已出台实施,农村土地延包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对外经贸在困难中开拓前进,全年出口103.76亿美元,增长4.1%,外汇从净售汇转为净结汇26.96亿美元,出口额和结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与去年持平,居全国前列;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59.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91元,实际分别增长7.2%和6%,造福工程搬迁3万人的任务如期完成,安置连家船民上岸定居1.3万人;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成功举办了第三届福建艺术节,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计生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为主”目标,环保工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基本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批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相继开工或建成;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认真落实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587件,首次实现100%按期办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明、福州、厦门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泉州等11个市县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在省政府及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纠正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不快等一些困难和问题。
  2000年政府工作任务:努力扩大投资和消费,有效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竞争力;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稳定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打好国企改革和脱困攻坚战,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积极扩大出口和利州外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扩大福建与台港澳侨的合作与交流;认真抓好财政增收节支,科学运用财税和金融手段促进经济发展;认真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200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力争更快更好些。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30多处修改。其中,在有关2000年工作部分,增加“继续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创建金融安全区”等内容。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双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9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贯彻依法治省决定决议,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对依法治省决议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常委会成立了依法治省工作小组,制定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治省年度工作要点》;1998年常委会提出关于做好省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几条原则意见,常委会狠抓贯彻落实,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总结交流经验,召开了省、市、县(区)三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这是省人大时隔十年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1999年共制定和批准了12项地方性法规,制定了1998—200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共涉及162项法规;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一年来开展了9次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6项政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或汇报;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了政府组成人员3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5人次、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50人次,常委会改进了法院、检察院提请任免人选的表决方式;进一步拓宽渠道,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代表议案7件,代表建议587件均已办复,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活动形式,组织代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松溪县和革命老区,走访慰问革命基点村和“五老”人员,督促帮助解决困难与问题。加强人大制度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和研究,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促进常委会自身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常委会和机关出现了一个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新面貌。
  在新的一年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握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9年,全省各级法院通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改进工作,促进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95003件,审结279217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26%和5.04%,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358件,审结21915件,分别上升13.64%和13.95%;受理民事、经济、行政、海事、知识产权、国家赔偿等案件146609件,审结13975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1%和3.58%;受理执行案件107191件,执结98767件,执结金额56.74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1.46%、5.61%和35.71%,未结案件下降30.52%。
  各级法院普遍制定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有关工作制度。省法院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上半年工作和执行工作情况,设立专刊,按季度向代表报送法院工作情况。各地法院还聘请12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
  2000年,全省法院要围绕“大力弘扬司法公正主旋律,进一步精心构筑‘铁案’工程”的主线,抓服务大局、促工作,抓深化改革、促司法公正,抓基层基础、促全面发展,抓争创活动、促队伍建设。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9年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1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5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02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5510人,批捕、起诉人数比上年分别上升11%和21.2%,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活动,及时批捕11人,起诉5人;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受理举报线索7674件,已初查4691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64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77件,同比上升4.3%,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6亿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512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46件次,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6件次,对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92件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民事、经济和行政裁判的申诉2552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贯彻人大的决定、决议更加有力;二是报告、通报工作更加主动;三是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反映的问题更加及时;四是与人大代表联系更加密切。
  2000年,总的要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计划委员会主任郑立中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口标基本完成。根据统计快报,国内生产总值3628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为341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0%,达到计划目标;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6%、11.5%和9.8%;全年财政收入312.57亿元,增长11.2%,超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全年预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20亿元,增长6.8%,比计划少完成86亿元;外贸出口103.76亿美元,同比增长4.1%,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91元,实际增幅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考虑物价下降因素,实物销售量增幅接近年度预期目标;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水平比上年下降3.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9%;人口出生率11.06%,年末总人口33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
  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力争更快更好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保持或略高于去年水平;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财政总收入增长9.2%,其中地方级收入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年末总人口3360万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的各项预期指标基本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提出的措施也是可行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
  (二)预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庄友松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据快报统计,1999年全省财政收入312.57亿元(①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相同。),完成预算100.4%,可比增收31.47亿元,增长11.2%;其中地方级收入208.92亿元,完成预算100.5%,增长11.4%;预计全省总财力284.8亿元,增长9.7%;财政支出278.71亿元,增长9.4%,继续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平衡。1999年省本级地方级收入19.55亿元(②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相同。),完成预算100.3%,可比增收1.95亿元,增长11.1%;省级财力63亿元;省本级支出59.74亿元,增长5%,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0年代编的全省财政收入预安排333.86亿元,增加28.12亿元,增长9.2%;地方级收入安排219.26亿元,增长8.5%;全省财力278.26亿元,增加19.15亿元,增长7.4%;相应安排支出278.26亿元,增长7.4%。安排省级收入(省级当年预算财力)64.07亿元,增加1.29亿元,増长2.1%;相应安排省级支出64.07亿元(中央专项补助下达后还将相应安排支出)。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省级预算安排基本符合国务院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福建省的实际,提出的各项措施也是比较积极的,建议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00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案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37件。其中政法方面37件,农经方面23件,财经方面53件,教科文卫方面18件,侨台方面6件。大会主席团决定,14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123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议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574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13件。代表建议中:法制方面57件,农经方面115件,财经方面245件,教科文卫方面90件,侨台方面18件,环境方面10件,综合方面52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93个承办单位办理。
  四、选举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任务:补选省政府省长1名。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补选的规定,本次大会决定补选省民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福建省政府省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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