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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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6
页码: 19-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情况,分别记述了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代表议案和建议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九届人大常委会 会议

内容

1999年1月2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袁启彤。会议选举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27日上午,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福州市福建省军区礼堂召开。会期7天,与会代表552人。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袁启彤、王建双、施性谋、袁启彤。
  2月2日下午,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袁启彤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24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459件。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省长贺国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8年,各级政府按照“稳中求进,再创新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抓住扩大内需的发展机遇,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克服困难,开拓前进,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完成。
  1998年,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人均突破1万元;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完成了国企三年改革和摆脱困境的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医改方案已在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稳步开展,金融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完善财税制度的改革继续推进,农村改革继续深化,土地延包三十年工作进展顺利;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全年新批外商投资合同金额50亿美元,增长10.2%,实际利用外资略超40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省外贸出口业务统计为120.7亿美元,增长4.4%;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水毁农田、道路、工厂、通讯设施基本修复,5.35万户倒塌房屋的灾民春节前可迁人新居;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十大工程”取得新成绩,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教育“两基”已通过国家验收,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实施文化精品战略,“123健康工程”继续推进,计生工作连续八年较好地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指标,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省运会,环保工作力度加大,重点治理工程取得良好成效;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活动普遍开展,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10项,各级政府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经济整体素质不高等不少闲难和问题。
  1999年政府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抓好国企改革与发展,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外经贸水平;认真做好财政工作,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1999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力争更快更好些。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近10处修改。其中,在有关1999年工作部分,增加了“加强中医药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等。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双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的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和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法规11项、修改法规1项,作出各种决定、决议18项,开展15次执法检查,任命国家工作人员101人、免37人。
  1998年常委会认真冋顾和总结了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近20年来的工作经验,概括出省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七条原则意见:在人大工作中,必须宣传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坚持讲政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维护全省社会稳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省。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充分反映、广泛集中民意民智,作出依法治省决议;加强立法基础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把立法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在法规的立项、起草、论证到审议的整个立法过程,都坚持走群众路线,对涉及重大决策内容或有难度的立法采取三审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推进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为依法治省奠定基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面对前所未有的、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严重的洪涝灾害,常委会督促、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改革工作、侨台和对外开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的重大决策工作;推动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就依法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海洋环境保护开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圆满完成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修改后县级人大第一次单独进行的换届选举;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常委会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0230件,来访1397批3249人次。
  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继续加强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8年,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全省法院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方向,运用审判职能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精心构筑“铁案”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教育整顿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5910件,审结26603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67%和17.19%。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988件,一审民事案件84141件,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8467件,一审行政案件1574件,执结各类案件93522件。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后,及时制定《关于贯彻依法治省决议的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若干意见》,并突出抓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三是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仟廉政监督员制度;四是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1999年,全省法院应当牢同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继续推进“铁案”工程,认真开展“审判质量年”和“执行年”活动,努力确保司法公正。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8年,各级检察院按照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年来,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5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84万元,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6257件261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511件2300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038件246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046件21048人;根据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立案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刑事抗诉数量增多,质量提高,刑罚执行监督稳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正确履行检察权。形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省检察院先后两次向省人大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检察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见》。
  1999年,总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计划委员会主任郑立中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计划任务基本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330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为3159.91亿元。),增长11.4%,略超计划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48.5亿元,增长16.7%;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下降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全年出口业务统计为120.7亿美元,增长4.4%,海关统计为99.6亿美元,下降3%,未完成年度计划,实际利用外资略超40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级预算内财政收入187.6亿元,增长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86元,增长5.6%,农民人均纯收入2946元,增长5.8%,考虑物价下降因素,实际增速分别为6%左右和7%左右,基本实现计划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2.6%以内,年末总人口329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33%,均实现计划控制目标。
  1999年各项主要指标预定目标如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10%,力争更快更好些;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5%、11.5%和10.5%;地方级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外贸出口(海关口径)力争100亿美元,比上年有所增长,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5%,商品零售价格涨幅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年末总人口333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安排的各项主要预定目标基本上符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也是可行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
  (二)预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庄友松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据快报统计,1998年全省财政收入281.1亿元(②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282.89亿元。),完成预算101.2%,增长11.8%;其中地方级收入187.6亿元,完成预算101%,增长12.2%。全省财力256.5亿元(包括中央专款等),增长9.7%;财政支出255.4亿元,增支27.1亿元,增长11.9%,继续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平衡。1998年省本级地方级收入19.03亿元(①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19.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3.4%,比上年增收2.51亿元,增长15.2%,省本级地方级收入实际人库数为17.6亿元;省级财力57.5亿元;支出完成57亿元,增支5.17亿元,增长10%,继续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9年代编的全省财政收入计划预安排311.3亿元,增加30.3亿元,增长10.8%;其中地方级收入安排207.8亿元,增加20.3亿元,增长10.8%。总财力264.8亿元,增加21.5亿元,增长8.8%;安排支出264.8亿元,增长8.8%。1999年省级地方级收入安排19.5亿元,省级财力62.73亿元,增加5.25亿元,增长9.1%(中央专项补助下达后相应安排支出);安排省本级支出62.73亿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省级预算安排遵循“量人为出、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注意了支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建议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1999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案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24件。其中政法方面20件,农经方面20件,财经方面42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2件,侨台方面9件,环境方面3件,综合方面18件。大会主席团决定,7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117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议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576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11件。代表建议中:法制方面46件,农经方面90件,财经方面259件,教科文卫方面74件,侨台方面15件,环境方面12件,综合方面91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94个承办单位办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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