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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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3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7
页码: 7-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情况,分别记述了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代表议案和建议、选举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

内容

1998年1月7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主持人袁启彤。会议选举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后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月8日上午,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福州西湖影剧院召开。会期9天半,与会代表550人。共举行6次全体会议、6次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持人分别是袁启彤、黄长溪、洪华生、黄文麟、宋峻、袁启彤。
  14日下午和16日下午,第四、五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1月17日上午,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袁启彤致大会闭幕词。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194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57件。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省长贺国强所作的《高举伟大旗帜动员全省力量把福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新世纪》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述:1997年,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新一轮创业,集中力量抓好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等三篇文章,围绕营造“十大环境”,提供“四项保证”,做好“十项工作”,制订一系列加快改革开放和经建设的政策措施,全省上下精神振奋,真抓实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预计全省国内生产总值30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左右,国民经济保持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可以全面完成。
  1997年,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全省农业增加值620亿元,增长8%;工业生产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全省工业增加值1049亿元,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重点建设进展顺利,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7亿元,增长18.6%;外贸出口增长较快,实际利用外资继续增加,全省进出口额达195亿美元,增长16.5%;财政预算执行良好,金融形势稳定,全省财政总收入251亿元,增长16.8%;市场供应充裕,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0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增长12%;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科技“十大工程”取得进展,教育“两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文化建设得到加强,卫生工作“123健康工程”加快实施。1997年取得的成绩,是本届政府前四年工作的继续和发展。过去的五年,是福建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等不少问题和困难。
  1998年的工作任务: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大力拓展外经贸工作;切实加强闽台、闽港经贸合作与交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集中力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财政金融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增长11%。
  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26处修改。其中,在有关1998年工作部分,增加了“积极抓好国务院批准的宁德开放促开发扶贫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三明南方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等各项工作”,“增加教育投入”,将防洪工程中的“四江一溪”改为“五江一溪”(增加“赛江”)等。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述:五年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顺利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使命。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制定和批准了103项地方性法规,同时修改和修订了50项、废止了16项,立法工作坚持把市场经济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把涉侨涉台立法作为我省地方立法的优势和特色;加强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及其部门和两院的工作汇报91项,对60多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连续三年开展对政府部门及两院的工作评议;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常委会先后作出决定、决议54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共任免同级国家工作人员579人次,撤销职务的2人,届中选举、任命省级领导9人;密切联系代表,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758件,其中有16项立法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有5项被常委会采纳后,做出决定、决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群众来信3600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7700多人次;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研究,199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15周年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指导,每年都要召开一两次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座谈会,先后对1993年县、乡两级的换届选举,1996年乡级的换届选举和1997年部分设区的市的换届选举进行了指导。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和保障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重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常委会连续五年开展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执法检查;努力改善法制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拓展闽台合作与交流,制定和批准了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3项法规,积极为厦门市争取立法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常委会在制定法规时力求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常委会重视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问题,制定法规,促进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促进和保障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科教兴省战略的落实,就素质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科技法律的执法监督和宣传;重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常委会制定和修改了3项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并多次组织检查,连续五年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活动;努力促进文化、卫生、社区文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明确指出福建省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先后就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今后的五年,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人大工作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按法律程序办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法院院长方忠炳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五年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不断加大法院自身改革力度,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塑造司法公正文明形象。五年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3165件,审结818538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增长100.49%和95.62%。
  五年来,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2474件,审结712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8550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的31816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52703人。五年来,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977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8478人,为国家挽问直接经济损失1.75亿元。五年来,审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34526件,平均每年递增17.44%,争议标的金额达215.97亿元。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72488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36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15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件,审理林业案件8585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543件,执行案件达206113件。
  几年来,各地法院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报告法院的重大活动、重大部署,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以及督办查办的案件。本届人大会议期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评议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主要任务:严肃执法,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积极进行法院改革,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法官队伍,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郑义正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述:五年来,各级检察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决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610件,立案侦查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2415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8亿元;五年来,共受理公安、R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9941件10789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6879件10088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9765件9978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7018件93558人;五年来,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30件次,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48件次,对监狱、看守所和劳教所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855件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249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33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完善了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重大活动主动邀请指导等制度,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意见。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遵循一个指导思想,坚持“两个方针”两手抓,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正确行使四项职权,执法思想五个统一,切实把握六个问题,妥善处理七个关系。
  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批准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
  (一)计划
  会议听取省计划委员会主任余金满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7年国民经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国内生产总值预计达3000亿元(①据《福建统计年鉴(2008)》,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为2870.90亿元。),增长14%左右,比年计划高3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166亿元,完成预算105.7%,增长17.3%,比年计划高6.3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7亿元,增长18.6%,比年计划高1.5个百分点;外贸出口115亿美元,超额完成110亿美元的计划目标;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完成计划目标;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0.5%以内,大大低于5.5%的控价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初步预计分别达6100元和2800元左右,分别增长11%和12%,扣除物价因素分别增长8%和10%,超过年计划实际增长6%~9%的水平;失业人员9万~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左右,低于年计划2.7%的调控目标;年末总人口达330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可控制在以内,分别低于年计划3316万人和10%的调控目标。
  1998年计划安排的主要调控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6%以内;外贸出口总额13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2.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10%以内。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安排是适度的,其他各项指标也是积极且留有余地的,建议批准计划草案,同意计划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计划报告。
  (二)预算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庄友松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述:1997年预计全省财政收入251亿元(①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251.3亿元。②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16.52亿元。),完成预算102.9%,增长16.8%;其中地方级收入166.68亿元,完成预算105.7%,增长17.3%。全省财力227.8亿元,增长12.0%;财政支出225.03亿元,增支24.72亿元,增长12.3%,继续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平衡。预计1997年省级地方级收入16.38亿元(①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251.3亿元。②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决算数为16.52亿元。),完成预算113.9%,增长27.9%;省本级支出完成50.40亿元,增支6.98亿元,增长16.1%,继续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8年代编的全省财政收入计划安排277.8亿元,增加27亿元,增长10.8%;其中地方级收入185.7亿元,增加19.01亿元,增长11.4%。总财力241.06亿元,增加21.23亿元,增长9.7%;安排支出241.06亿元,增长9.7%。1998年省级地方收入安排18.4亿元,增长12.3%;省级财力55.48亿元,增加5.07亿元,增长10.1%(中央专项补助下达后相应安排支出);相应安排省本级支出55.48亿元,增长10.1%。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级预算草案,预算收入是积极的,预算支出是比较合适的,建议大会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同意预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通过决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级预算,同意预算报告。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月7日下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并将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会议审议。8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予以表决通过,决定组成人员名额为63名。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议案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团提出议案1件,代表提出议案193件。议案中:政法方面21件,财经方面127件,教科文卫方面12件,其他方面34件。大会主席团决定,11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183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二)建议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连同议案转建议,共540件。闭会期间,代表还提出建议19件。代表建议中:法制方面38件,农经方面110件,财经方面255件,教科文卫方面63件,侨台(指海外华侨、归侨、侨眷和台湾同胞,后同)方面15件,环境方面10件,综合方面68件。这些建议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共89个承办单位办理。
  五、选举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本次大会选举任务:选举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9名、秘书长1名、委员50名;选举省政府省长1名,副省长7名;选举省法院院长1名;选举省检察院检察长1名;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64名。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省政府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多一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多十分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大会主席团提名、政党和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按应选名额提出。代表也依法联名提出了候选人,其中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1名、委员候选人5名,省政府副省长候选人1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16名。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袁启彤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双、施性谋、洪华生(女)、宋峻、童万亨、方忠炳、郑义正、黄贤模、林强为副主任,曾喜祥为秘书长;选举贺国强为省政府省长,张家坤、潘心城、黄小晶、朱亚衍、曹德淦、丘广钟、汪毅夫为副省长;选举陈旭为省法院院长;选举鲍绍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50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64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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